..續本文上一頁皈依之人決不能玷汙崇高的佛衣。僧人犯四根本戒的就沒有資格穿僧衣;沒有受過沙彌以上戒的,也沒有穿袈裟的資格,決不能亂穿。而皈依之人,就連僧衣也要尊敬愛護,不能隨便踐踏。
除了以上這些必須遵守的原則之外還有十條必做事項,簡述如下:
(1)親近有德有識之賢士;(2)堅持正思維,即想符合正道的事、想棄惡揚善的事,排除一切邪念;(3)受善戒,即按順序受分別解脫戒、菩薩戒、金剛戒等;(4)常發慈悲心;(5)常想叁寶的殊勝功德;(6)根據自身的條件,盡力供養叁寶;(7)發動別人親近和供養叁寶;(8)無論做何事,都要禀告叁寶,以求得叁寶的幫助;(9)不忘皈依的益處,晝夜六時觀修皈依法;(10)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背離叁寶,以生命維護叁寶的事業。但最後一條特別重要,違犯了就是徹底毀壞善根,決不能違犯。
(六)皈依的利益和作用
皈依叁寶是一切正法的基礎,任何人僅僅皈依就播下了解脫的種子,能夠遠離不善業增上善業,成爲佛法一切律儀之根本,一切功德之來源。能遠離災禍、惡魔難侵。皈依叁寶,諸惡莫作,衆善奉行,有護法神保護,形影相隨惡魔不敢侵犯。諸種功德得以圓滿。佛道的叁士之道,都要行善積德,修定修慧,創造條件。這條件在佛法中被稱做資糧,福慧雙資糧的豐盛圓滿,都離不開皈依之德。
皈依是佛門諸戒(包括發菩提心)的根基,若無皈依誠心,受任何戒都無效。同時皈依可作爲一切戒律功德之根本。不用說了知叁寶功德後生起信心而皈依,甚至僅僅耳聞佛號或對佛的身語意所依中任何一種結上少許善緣,也將在其自心相續中播下解脫的種子,最終得到涅槃。《律藏》中說:“曾經一頭豬被狗追趕而轉繞了一座佛塔,因此在它的自心相續中播下了解脫的種子。”
遠離不善業也是同樣,如果內心深處以強烈的信心恭敬心皈依叁寶,那麼往昔所造的惡業也將會減輕或消盡。從此以後,自心相續也會得到叁寶的大悲心加持,一切行爲都會變成善法,也不會再造惡業。譬如,提婆達多誹謗佛、想謀害佛造了叁種無間罪,活活地感受地獄烈火燒身時,才對佛言生起了誠信,並說:“我從心坎深處皈依佛。”依此因緣,他將成就緣覺的果位。
如今,我們這些人從大恩上師、善知識那裏聽聞到殊勝正法,並生起少許修持善法斷除惡業的念頭,這時如果從內心深處精勤皈依叁寶,則叁寶定會加持自心念念相續,即自己的信心、清淨心、厭離心、出離心、誠信因果等一切聖道功德將越來越增上。相反若即不念修皈依也不祈禱上師叁寶,則無論現在的厭離心、出離心多麼善妙,但是因爲外境善于蠱惑人心,自己又智慧淺無有主見,分別念很容易被誘惑,所以,現在行善法也很容易轉成造惡業,因此應當了知今生斷除不善業也是沒有比皈依更殊勝的方法了。
此外如今已到了五濁惡世、末法時期,修持甚深法義、修持廣大善法,經常會遭到現世的種種誘惑、邪教(如*輪功)盛行、親朋好友的阻撓、疾病魔障的違緣、自心也生起疑惑分別念等等,正法的障礙變化多端、摧毀善業資糧,如果從內心中精進修持皈依等對治法,則一切正法的障礙會變成順緣並使善法越來越增上。
所以,如果從內心誠摯皈依叁寶,那麼今生可以遣除一切損害,後世將獲得解脫和正遍知佛的果位。會獲得大福報,如《不滅鼓音等持經》所說:“佛不可思議,法不可思議,聖僧不可思議,皈信不可思議,其福報亦不可思議。”《般若要義》中說:“皈依福報若有形,大千世界盛不下,猶如茫茫大海水,無法用鬥來衡量。”此外,又如《日藏經》雲:“有情誰人皈依佛,俱胝魔衆不敢害,縱破戒律心散亂,彼亦定能趨涅槃。”所以說,皈依具有無量功德。所以,應當勤奮念修一切正法之根本--皈依。
二、皈依現實叁寶
上面介紹了叁寶的功德和皈依的利益及作用。但有些人會這樣想,皈依叁寶,功德無量,這是可信的。但我們肉眼凡胎,既看不到佛,也看不到羅漢、菩薩(聖僧),真法寶指的是見道以上的無漏智慧和道行境界,我們又無法接觸,如何皈依叁寶呢?這是一個皈依所碰到的實際問題,這一節就准備解答這個問題。
佛的智慧遍及一切事物,是無所不在的,凡佛的智慧所到之處,便有佛光、佛聲、佛身、佛能等。如前所述,佛菩薩的度衆化身也是無處不在的,但肉眼凡胎無法辨認,有人把一些練功的幻覺或自然界的幻像當作佛菩薩顯靈,這類現象是真是假,很難確定。從佛法理論上講,這類虛幻現象不足信。見佛菩薩,未必是真的佛菩薩,一般魔障現象比較多。見真佛是無漏智慧的境界,一般人很難達到這個悟境,因此也難見到真佛。佛陀釋迦牟尼也曾親自對弟子說:“佛不在世時,法就是佛,從法中求佛。”並不曾說“虛幻中見佛”,“光中見佛”。通俗地講,“真佛”是指“佛性”,即佛的清淨智慧和無相慈悲等功德。這些佛性佛德,具體體現在人身上,作爲人的品德、智慧、能力、行爲活動而在利樂衆生的事業中發揮作用時才有實在的意義,否則,佛和佛法仍然是個空洞的概念。皈依的最終目的是自身成佛,自身具有慈悲和智慧等真法。而自身未獲得叁寶前,就要依靠外叁寶。但佛祖示寂已有二千多年了,向誰皈依?向誰求法呢?佛說:“將來我應化教師之身,住世從教。”《喜金剛續二辨》中說:“後世我將化師身,爲利衆生現凡體。”“將來末法時,我以凡童等,化現種種身。”這裏說得很清楚,具足叁十二相的佛身雖然不在,但佛菩薩的度衆應化身不能說沒有。即使是親眼見到佛,也無非是給你講真理,撥迷霧,成佛還是要靠自己。並不是逢到佛,就能立刻變成佛了。就在釋迦牟尼的身旁也有受不到佛的教益而自行墮落的人,如佛的堂兄提婆達多和善星比丘。對充滿邪見、福慧淺薄的末世衆生,雖然佛陀親自到眼前,也起不了多大的作用。佛從法中生。佛無相,佛是什麼樣子,也只有學法才能知道。即使是佛親自光臨,也只能充當教師的角色。在沒有佛陀的時代,真正起到佛陀的作用是授戒、傳法的上師、大德。佛法的“法”指的不僅是理論知識和作風,即活的法脈法流。這類法脈必須要有師傳,靠佛經文字資料時永遠得不到的。即使是佛經,對每個字、每個詞如何解釋也都有師法傳承。所以說寺廟、佛像和佛經的存在並不能證明佛法的存在,因爲真正的佛法指的是一種活的思想品質和活的智慧。若認識不到這一點,就說明對佛法的了解甚淺。
佛在世時,皈依佛就是聽從佛的教導,以佛爲榜樣,學習做人。佛不在世時就是以師爲佛,聽從教導,學習做人。法固然重要,但無師,法從何而知?因此佛經中說:“沒有師傅之前,連佛的名字都不知道,哪知佛法?有師才知佛與法,才能分辨是非善惡。因此,師恩大于佛恩。不可能一見佛面,就能“立地成佛”。佛陀曾親自說過:“佛無法用水洗掉人的罪業,無法用手取掉衆生的痛苦,也無法把自己的覺悟移植給別人,只是指明正確的道路。”上師依法指明道路,就和佛一樣。一般人在見不到佛面、聽不到佛的教導情況下,上師替佛傳授了佛法,起到了天上的佛起不到的作用,因此,上師的恩大于佛恩。佛的事業就是說法度衆,上師也照樣說法度衆,因此說,上師是自己的現實的佛。何況佛還親自說過:“後世我將化師身,爲利衆生現凡體。”雖然無法證明自己的上師就是佛的化身,但也無法證明他不是佛的化身。
藏傳佛教無論顯宗、密宗都非常重視上師的作用,這也是佛教的優良傳統,並不是藏傳佛教獨創的,而有無數佛經的理論根據。所以,阿底峽的《菩提道燈論》和宗喀巴的《菩提道次第廣論》都將“親師”放在最重要的地位,說“親師是道之本”,密宗還認爲,上師是“加持之源”。重本尊輕上師的修持等于“從沙中榨油”,不可能有任何成就。供養千萬個佛的功德,不如供養一個自己的上師的功德。把自己的上師當作凡夫看待,只能得到凡夫一樣的加持;當作真佛看待的人,就會得到像佛一樣的加持。加持的能量不全在對方,更重要的是自己的信力和念力。如果沒有虔誠的信念,雖真佛在眼前,也許看到的只是一條死狗,如無著見彌勒的故事;如果有虔誠的信心,狗牙也會發出佛光,如一個老太婆把狗牙當作佛牙供奉的故事。
由于這種理由,藏傳佛教把上師當作現實的佛、引渡自己的化身,是佛法僧融爲一體的無上珍寶。修佛的人把自己的上師現實的佛放在一邊,親近一種看不見的佛,象住在金山旁邊,向別人進行乞討一樣愚蠢。如果說密法有什麼修持訣竅的話,首屈一指的就是這種與衆不同的親近上師法。如果這個法門修得好,別的法就會不修自得;如果說這個法門修不好,修別的法就像堿地播種,徒勞無益。藏傳佛教皈依經文第一句就是:“皈依上師”。把上師看作是叁寶的總代表,而並非“第四寶”。
叁、皈依法觀修要義
佛教叁皈依的儀式是:
接受叁皈時,應在佛像前,由法師授證,至誠發誓:即皈依佛,以佛爲師,從今日起,乃至命終,決不皈依天魔外道,邪鬼邪神。即皈依法,以法爲師,從今日起,乃至命終,決不皈依外道典籍。即皈依僧,以僧爲師,從今日起,乃至命終,決不皈依外道徒衆。
藏傳佛教還有其觀修皈依法,今擇其要點簡要介紹一下:
首先,在修皈依法之前,必須尋找德才兼備、可敬可信的上師,請求傳授皈依法。佛經中指出:“聽從上師的教誨,嚴格按照依教行事,是對上師的最高供養。”所以,必須嚴格按照師傳教導,規範行爲,堅持修行。本來皈依是一種前途和信仰的抉擇,重在信念和德性的修養,不在修持的形式上。如果思想行爲符合皈依的原則,雖然不念一句皈依頌,也是受佛歡迎的賢士弟子;若心不皈依,雖念經拜佛,也是自欺欺佛,不會有成就的。念經的“念”本來是意念的“念”,是“念念不忘諸佛教誨”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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