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開我的閱讀記錄 ▼

因明“現量相違”的探討▪P2

  ..續本文上一頁依根說彼名。……

  錯亂俗有智,比量及所生,

  念、欲、似現量,謂于陽焰等。”⒆

  上爲陳那論師在《集量論》中有關“現量”的頌文。

  “此中現量,謂無分別;若有正智,于色等義,離名、種等所有分別,現現別轉,故名現量。”⒇

  上爲商羯羅主《因明入正理論》對現量的解釋。

  “此中現量者,謂即離分別,且亦非錯亂。彼言分別者,謂能诠名言,了所诠影像,冥合爲一體;彼雲錯亂者,謂翳眩、速旋、航行、惑亂等。今智離分別,亦非錯亂生,因得名現量。”(21)

  以上是法稱在《正理滴論》中,對現量的體性所加以分析的頌文。

  四家對“現量”的解釋,在文字上雖各有差異,但其主旨大致同一;如無著所謂“非思構所成相”,其義即與其余叁家“離分別”或“無分別”相等,不過一從反面而言之,一從正面立論罷了,至于《顯揚聖教論》所謂“非不現見相”,其義亦與《集量論》之把“念”(按:此是記憶過去義)歸到“似現量”去的旨趣相符。如是衆說都是從能知的智方面來審察“現量”,歸納起來可有若幹重點:

  其一者:能知的,唯是無分別的智。此“無分別的智”是遠離意識思構所成的一切名言“概念”。如眼根的對色境,如其所如而見之,而不起一切青、黃、赤、白等等種類的差別;如耳根的對聲境,如其所如而聽之,而不起一切靜、躁、抑、揚等等種類差別。而此“無分別智”的起用,唯在目前,不兼過未,過未是念、欲之事,以有分別故,非“現量”無分別智所攝。如是目前的眼識的無分別智,唯如實地透過眼根緣當下的“色”自境;目前耳識的無分別智,唯如實地透過耳根緣當下的“聲”自境;如是乃至鼻、舌、身等亦各如實地感知自境,而彼此不淆渾,故有“眼根現量”等等分類。

  其二者:此能知的無分別智,應屬“正智”所攝,排除一切導致錯亂的因素。此惑亂因,可有內外之分:內因起于根身的缺陷。如眼根翳眩者,便會見到空花、毛輪及第二月;患黃疸病者,于一切非黃色境,悉見黃相。外因則起于對境失去常態,如速旋火炬,便生火環的錯覺,舟車的開動,則見屋舍、樹木的倒馳(22)。如是能緣之智,于所緣之境,離名言、絕思慮,並于一切能生錯亂之因,或內或外,悉皆舍離,如斯所成就的知識,是名“現量”。

  前就能緣之智來談“現量”,今當徵詢其所緣之境究竟爲何。陳那“集量論釋”有清晰的說明:

  “所量唯有自相、共相,更無其余。當知以自相爲境者是現,共相爲境者是比。”(23)

  至于法稱,著《正理滴論》,其中第一章第四節“論所知境”有雲:

  “現量所知境,此唯是自相。

  若以能緣智,了取所緣境

  能緣彼遠近,差別影像生,

  則彼所緣境,得名爲自相。……

  與此相違者,是則名共相;

  如是彼共相,即是比量境。”(24)

  陳那與法稱,文雖有繁簡之異,然旨趣則一。那就是宇宙萬有的所知對像唯有二類,一者是自相(particulars),一者是共相(universals),更無其余。“自相”除宇宙本體的“真如”外,余皆是萬別千差,刹那生滅,它們有可作鑒別的特征,如法上所雲:“當所緣境,爲能緣智所了知時,苟置諸近處,則有清晰影像生起,置諸遠處,則有模糊影像生起,但其足以爲所緣者無異――如是所緣境,得名爲相。”(25)以“無分別的正智”緣“自相”境,便産生“現量”;若與此相違,以“有分別(以概念爲工具)的正智”緣“共相”境,則産生“比量”。此是“現量”與 “比量”不同的地方。

  由是觀之,佛家因明所界定的“現量”,是離言絕慮,不滲入絲毫的概念分別于其中,它之所以爲知識者(即所謂“現量果”),純粹是由于它是有所感、有所覺,如其所如而感之,如其所如而覺之,因而獲致一種純然“內在的決定”。故知“現量”雖可說是經驗之知,但與世俗一般糅合概念而成的“經驗之知”,在結構上是大不相同的。如果強與西洋哲學相較,則因明的“現量”只略與康德批判哲學中的“感性直覺”(Sensibility and Intuition)相類似而已。

  叁、“現量相違”建立的困難

  如前每一節所論,由于因明內部結構的特殊需要,一切與經驗界有關的“宗支”(歸納與推理曆程所獲致的結論),都必須有賴“現量”來作檢證,所以便有“現量相違”宗過的建立(26),如商羯羅主《因明入正理論》雲:

  “此中現量相違者,如說聲非所聞。”(27)

  法稱《正理滴論》所述,與彼大致相同,如雲:

  “于此差別中,現量相違者:

  謂有所立宗,聲非所聞性。”(28)

  他們所舉的例子都淵源于陳那的《集量論》和它的釋文(29)。如“聲非所聞”這個“宗支”,從使有正確的“因支”與“喻支”來支持它,叁支無缺,叁相具足,但在經驗界的檢證下,發覺與“現量”不符,于是便犯了“現量相違”過,無法成爲正確的“比量”知識。如窺基疏雲:

  “現量體者、立敵親證法自相(之)智:以(因叁)相成宗,本(須)符(合現理)智(之)境……聲爲現得,本來共許,今……但言“聲非所聞”,便違立敵證智,故名現量相違。”(30)

  窺基疏文,乃就“爲他比量”而言,我們討論“現量相違”可擴及“比量”推理的全部,因依本文第一節所論,此過亦可適用于“爲自比量”的檢證方面。

  可是因明諸家,建立“現量相違”(宗過),以檢證與經驗界有關的“比量”時,也未嘗不有若幹困難以待解決的。何則?依上文所述,“比量”與“現量”是截然兩種不同認知曆程:

  現量——無分別智,了自相境。

  比量——有分別智,了共相境。

  如是能知的智彼此固屬不同,而所知的境亦迥然各異。在彼此絕緣的情況下,我們無從以有分別智去了知自相境,也不能以無分別智去了知共相境。“比量”之智既唯緣共相境,而不能了“現量”的自相境,則如何得知今所推得的所知“共相”境實與彼“現量”的“自相境”相違,而下那 “比量”推理果犯了 “現量相違”的判斷?今且就上述 “聲非所聞”這個犯了“現量相違”的“宗支”來作分析:“聲”在現量中,唯是如是如是的音響,是自相,才生即滅,刹那刹那,體不相同,而能知的智,唯是無分別,如其所知而聞之了之;其聞之智離名言,絕思慮,固不能說 “聲是所聞”,亦不能說“聲非所聞”,無概念可資作判斷,要判斷則必藉名言概念故。如是 “現量相違”與否俱不可知。若謂判斷是意識事,但一般意識是有分別,如何可緣“現量自相”?這是第一點的困難。

  再者,“現量”的完成,所了知之境必爲“自相”,能了知之智必爲“無分別”的“正智”。依本文第二節之所述,“離分別的正智”必須要“非錯亂”的;因此彼“正智”也必須遠離構成“錯亂智”的內外二因。內因是諸根出了毛病,如于非黃色境,悉見黃相等;外因是所知境失了常態,如速旋火炬,得見環相等。其實要爲“非錯亂”的“正智”下個標准亦非易事,因爲宇宙萬物,變幻無常,衆緣所生,無有定則,若謂火炬的速旋而現火環爲錯亂,然則構成火炬的質子、中子、電子等何嘗不在高速活動中?不然,則火炬之形態亦異;如是常態與變態如何釐定?以“錯亂”的外因實不能有所確定。又如一聲,人與犬聽之,其量不同;即使是人類的諸根,其功能(如能見、能聞的範圍)級距,亦不同一。若此,則諸根官能是否正常,只有相對的標准,而無絕對的准則;既無絕對的准則,則“錯亂”的內因亦無從確定。“錯亂”的內因、外因既無法確定,離分別的正智如何釐定?依離分別而成的“現量”如何知其必正而非似

  “現量相違”何所依而得建立?

  或雲:“黃境”與“圓相”,都是分別所得,猶如“于陽焰等分別爲水”,以有分別,故非“現量”。剋實言之,二者不同:若見陽焰,作爲水想,乃至坐車行舟,見樹倒馳,此是分別,可無間然。但黃疸病者,于非黃境,悉見黃相,而其能見,可無分別;至于速旋火炬,現火環相,亦屬自相,亦可無分別地如實而觀。此不應與分別陽焰以爲水者渾作一談。故彼難非理。苟上述有關“現量相違”的困難得不到解決,則因明之學便無法成爲一完美的體系。

  四、“現量相違”解決的商榷

  上節論述建立“現量相違”的困難,總合言之,可有兩點:第一、無論就能知的智或所知的境而言,俱是兩相絕緣,各不相通(31),故無從以“無分別”、“離言絕慮”之知,以檢證“有分別”之知的真僞;第二、就“現量”認知活動本身言,因明家不只要求以無分別智,了諸根等各自的自相境,因明家還要求彼無分別智必爲“正智”,遠離一切由內因及外因所構成的諸種“錯亂”,但吾人無法給“錯亂”的內因及外因求出一個客觀的准則,如是每一有情只能各自限于“自己的無分別智所行境界之中”,如何有相同的“現量”資料,以證成所立的“比量”是否犯了“現量相違”的過失?

  第一種困難的産生,是諸因明論師,總是把“現量界”與“比量界”割裂開來,只說其異,不論其同,如是兩種知識界便少了一條可以相通的途徑,要解決這方面的困難,就得要從理論上解析“從無分別之知過渡到有分別之知”的認知曆程;在佛家的理論中,能擔此重任,莫過于“念”心所(能生“明記”的心識作用)。若依大乘經教,“因位有情”(未成佛前的衆生)總有八識五十一心所有法(32)。八識之中,眼識的緣色,耳識的緣聲,以及鼻識緣香,舌識緣味,身識緣觸,都由諸根各自所發,故一般說爲“五根現量”(33)。然而識之生起,必有若幹相應的心所有法與之同起,故《成唯識論》雲:

  “心(識)于所緣,唯取總相;心所(有法)…

《因明“現量相違”的探討》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

✿ 继续阅读 ▪ 關于因明的支分

菩提下 - 非贏利性佛教文化公益網站

Copyright © 2020 PuTiXia.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