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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明“现量相违”的探讨▪P2

  ..续本文上一页依根说彼名。……

  错乱俗有智,比量及所生,

  念、欲、似现量,谓于阳焰等。”⒆

  上为陈那论师在《集量论》中有关“现量”的颂文。

  “此中现量,谓无分别;若有正智,于色等义,离名、种等所有分别,现现别转,故名现量。”⒇

  上为商羯罗主《因明入正理论》对现量的解释。

  “此中现量者,谓即离分别,且亦非错乱。彼言分别者,谓能诠名言,了所诠影像,冥合为一体;彼云错乱者,谓翳眩、速旋、航行、惑乱等。今智离分别,亦非错乱生,因得名现量。”(21)

  以上是法称在《正理滴论》中,对现量的体性所加以分析的颂文。

  四家对“现量”的解释,在文字上虽各有差异,但其主旨大致同一;如无著所谓“非思构所成相”,其义即与其余三家“离分别”或“无分别”相等,不过一从反面而言之,一从正面立论罢了,至于《显扬圣教论》所谓“非不现见相”,其义亦与《集量论》之把“念”(按:此是记忆过去义)归到“似现量”去的旨趣相符。如是众说都是从能知的智方面来审察“现量”,归纳起来可有若干重点:

  其一者:能知的,唯是无分别的智。此“无分别的智”是远离意识思构所成的一切名言“概念”。如眼根的对色境,如其所如而见之,而不起一切青、黄、赤、白等等种类的差别;如耳根的对声境,如其所如而听之,而不起一切静、躁、抑、扬等等种类差别。而此“无分别智”的起用,唯在目前,不兼过未,过未是念、欲之事,以有分别故,非“现量”无分别智所摄。如是目前的眼识的无分别智,唯如实地透过眼根缘当下的“色”自境;目前耳识的无分别智,唯如实地透过耳根缘当下的“声”自境;如是乃至鼻、舌、身等亦各如实地感知自境,而彼此不淆浑,故有“眼根现量”等等分类。

  其二者:此能知的无分别智,应属“正智”所摄,排除一切导致错乱的因素。此惑乱因,可有内外之分:内因起于根身的缺陷。如眼根翳眩者,便会见到空花、毛轮及第二月;患黄疸病者,于一切非黄色境,悉见黄相。外因则起于对境失去常态,如速旋火炬,便生火环的错觉,舟车的开动,则见屋舍、树木的倒驰(22)。如是能缘之智,于所缘之境,离名言、绝思虑,并于一切能生错乱之因,或内或外,悉皆舍离,如斯所成就的知识,是名“现量”。

  前就能缘之智来谈“现量”,今当徵询其所缘之境究竟为何。陈那“集量论释”有清晰的说明:

  “所量唯有自相、共相,更无其余。当知以自相为境者是现,共相为境者是比。”(23)

  至于法称,著《正理滴论》,其中第一章第四节“论所知境”有云:

  “现量所知境,此唯是自相。

  若以能缘智,了取所缘境

  能缘彼远近,差别影像生,

  则彼所缘境,得名为自相。……

  与此相违者,是则名共相;

  如是彼共相,即是比量境。”(24)

  陈那与法称,文虽有繁简之异,然旨趣则一。那就是宇宙万有的所知对像唯有二类,一者是自相(particulars),一者是共相(universals),更无其余。“自相”除宇宙本体的“真如”外,余皆是万别千差,刹那生灭,它们有可作鉴别的特征,如法上所云:“当所缘境,为能缘智所了知时,苟置诸近处,则有清晰影像生起,置诸远处,则有模糊影像生起,但其足以为所缘者无异――如是所缘境,得名为相。”(25)以“无分别的正智”缘“自相”境,便产生“现量”;若与此相违,以“有分别(以概念为工具)的正智”缘“共相”境,则产生“比量”。此是“现量”与 “比量”不同的地方。

  由是观之,佛家因明所界定的“现量”,是离言绝虑,不渗入丝毫的概念分别于其中,它之所以为知识者(即所谓“现量果”),纯粹是由于它是有所感、有所觉,如其所如而感之,如其所如而觉之,因而获致一种纯然“内在的决定”。故知“现量”虽可说是经验之知,但与世俗一般糅合概念而成的“经验之知”,在结构上是大不相同的。如果强与西洋哲学相较,则因明的“现量”只略与康德批判哲学中的“感性直觉”(Sensibility and Intuition)相类似而已。

  三、“现量相违”建立的困难

  如前每一节所论,由于因明内部结构的特殊需要,一切与经验界有关的“宗支”(归纳与推理历程所获致的结论),都必须有赖“现量”来作检证,所以便有“现量相违”宗过的建立(26),如商羯罗主《因明入正理论》云:

  “此中现量相违者,如说声非所闻。”(27)

  法称《正理滴论》所述,与彼大致相同,如云:

  “于此差别中,现量相违者:

  谓有所立宗,声非所闻性。”(28)

  他们所举的例子都渊源于陈那的《集量论》和它的释文(29)。如“声非所闻”这个“宗支”,从使有正确的“因支”与“喻支”来支持它,三支无缺,三相具足,但在经验界的检证下,发觉与“现量”不符,于是便犯了“现量相违”过,无法成为正确的“比量”知识。如窥基疏云:

  “现量体者、立敌亲证法自相(之)智:以(因三)相成宗,本(须)符(合现理)智(之)境……声为现得,本来共许,今……但言“声非所闻”,便违立敌证智,故名现量相违。”(30)

  窥基疏文,乃就“为他比量”而言,我们讨论“现量相违”可扩及“比量”推理的全部,因依本文第一节所论,此过亦可适用于“为自比量”的检证方面。

  可是因明诸家,建立“现量相违”(宗过),以检证与经验界有关的“比量”时,也未尝不有若干困难以待解决的。何则?依上文所述,“比量”与“现量”是截然两种不同认知历程:

  现量——无分别智,了自相境。

  比量——有分别智,了共相境。

  如是能知的智彼此固属不同,而所知的境亦迥然各异。在彼此绝缘的情况下,我们无从以有分别智去了知自相境,也不能以无分别智去了知共相境。“比量”之智既唯缘共相境,而不能了“现量”的自相境,则如何得知今所推得的所知“共相”境实与彼“现量”的“自相境”相违,而下那 “比量”推理果犯了 “现量相违”的判断?今且就上述 “声非所闻”这个犯了“现量相违”的“宗支”来作分析:“声”在现量中,唯是如是如是的音响,是自相,才生即灭,刹那刹那,体不相同,而能知的智,唯是无分别,如其所知而闻之了之;其闻之智离名言,绝思虑,固不能说 “声是所闻”,亦不能说“声非所闻”,无概念可资作判断,要判断则必藉名言概念故。如是 “现量相违”与否俱不可知。若谓判断是意识事,但一般意识是有分别,如何可缘“现量自相”?这是第一点的困难。

  再者,“现量”的完成,所了知之境必为“自相”,能了知之智必为“无分别”的“正智”。依本文第二节之所述,“离分别的正智”必须要“非错乱”的;因此彼“正智”也必须远离构成“错乱智”的内外二因。内因是诸根出了毛病,如于非黄色境,悉见黄相等;外因是所知境失了常态,如速旋火炬,得见环相等。其实要为“非错乱”的“正智”下个标准亦非易事,因为宇宙万物,变幻无常,众缘所生,无有定则,若谓火炬的速旋而现火环为错乱,然则构成火炬的质子、中子、电子等何尝不在高速活动中?不然,则火炬之形态亦异;如是常态与变态如何釐定?以“错乱”的外因实不能有所确定。又如一声,人与犬听之,其量不同;即使是人类的诸根,其功能(如能见、能闻的范围)级距,亦不同一。若此,则诸根官能是否正常,只有相对的标准,而无绝对的准则;既无绝对的准则,则“错乱”的内因亦无从确定。“错乱”的内因、外因既无法确定,离分别的正智如何釐定?依离分别而成的“现量”如何知其必正而非似

  “现量相违”何所依而得建立?

  或云:“黄境”与“圆相”,都是分别所得,犹如“于阳焰等分别为水”,以有分别,故非“现量”。剋实言之,二者不同:若见阳焰,作为水想,乃至坐车行舟,见树倒驰,此是分别,可无间然。但黄疸病者,于非黄境,悉见黄相,而其能见,可无分别;至于速旋火炬,现火环相,亦属自相,亦可无分别地如实而观。此不应与分别阳焰以为水者浑作一谈。故彼难非理。苟上述有关“现量相违”的困难得不到解决,则因明之学便无法成为一完美的体系。

  四、“现量相违”解决的商榷

  上节论述建立“现量相违”的困难,总合言之,可有两点:第一、无论就能知的智或所知的境而言,俱是两相绝缘,各不相通(31),故无从以“无分别”、“离言绝虑”之知,以检证“有分别”之知的真伪;第二、就“现量”认知活动本身言,因明家不只要求以无分别智,了诸根等各自的自相境,因明家还要求彼无分别智必为“正智”,远离一切由内因及外因所构成的诸种“错乱”,但吾人无法给“错乱”的内因及外因求出一个客观的准则,如是每一有情只能各自限于“自己的无分别智所行境界之中”,如何有相同的“现量”资料,以证成所立的“比量”是否犯了“现量相违”的过失?

  第一种困难的产生,是诸因明论师,总是把“现量界”与“比量界”割裂开来,只说其异,不论其同,如是两种知识界便少了一条可以相通的途径,要解决这方面的困难,就得要从理论上解析“从无分别之知过渡到有分别之知”的认知历程;在佛家的理论中,能担此重任,莫过于“念”心所(能生“明记”的心识作用)。若依大乘经教,“因位有情”(未成佛前的众生)总有八识五十一心所有法(32)。八识之中,眼识的缘色,耳识的缘声,以及鼻识缘香,舌识缘味,身识缘触,都由诸根各自所发,故一般说为“五根现量”(33)。然而识之生起,必有若干相应的心所有法与之同起,故《成唯识论》云:

  “心(识)于所缘,唯取总相;心所(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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