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論因明學中關于喻支問題--附論法稱對“喻過”的補充
作者:虞愚
一 喻支在推論上的地位
梵語烏陀诃羅喃Udaharana(example)漢語翻爲喻。若依梵語義譯應雲見邊。由此比況令宗成立究竟名邊;他智解起能照宗極名見。所以無著說:“立喻者謂以所見邊與未所見邊和合正說。”師子覺解釋更爲明顯:“所見邊者謂已顯了分;未所見邊者謂未顯了分。以顯了分顯未顯了分,令義平等,所有正說,是名立喻。”現在是順著漢語翻譯爲喻的。喻就是譬喻比況的意思。由此譬況,共許二立(能立與所立)曉明所立論題。墨經小取篇說:“譬也者,舉他物而以明之也。”舉他物以明此物,正是譬喻的意義。說苑說惠施一段故事,解釋譬喻的功用,至爲明顯:
“梁王謂惠子曰:“願先生之事則直言耳無譬也。”惠子曰:“今有人于此而不知彈者,曰:彈之狀何若
應曰:彈之狀如彈則谕乎
”王曰:“未谕也。”于是更應曰:“彈之狀如弓而以竹以爲弦則知乎
”王曰:“可知矣。”惠子曰:“夫說者固以所知谕其所不知而使知之。今王曰:無譬則不可矣。””
因明學叁支推論式,喻居其一,它在推論上的重要性可以想見了。因支是這樣的一利判斷,它是被引用來作爲論題底充足理由以證實論題(宗)的正確性的判斷。後舉同喻異喻,就是引用正證與反證的判斷,來證明論題與論據之間的合離的關系,使論題的正確性更加明顯起來,所以除因支外更立喻支。歐陽竟無先生說得好:
“譬如立支,唯一宗因已堪自悟,以故尼幹法稱廢喻有文。然必悟他,他非易了,故凡孤證,未足暢情,旣不廢喻,以是對治相違及與不定喻又須二。”[附注1]
克實而談。喻支顯示了中詞或理由後兩個特征。即第一個“整個的小詞必系于中詞”(玄奘譯爲“遍是宗法性”)的特征,只解決中詞與小詞的關系,更用同喻和異喻,中詞後兩個特征,才能發揮盡致,所以譬喻也包括在中詞之中。陳那廢合結二支,只保存宗、因、喻叁支,正因爲宗立論題,因出論據,後舉同異二喻,得以看出(一)中詞所指一切事物必與大詞所指事物相一致(玄奘譯爲“同品定有性”);(二)凡與大詞相異之物必不與中詞相一致(玄奘譯爲“異品遍無性”)。這樣疑難的問題已經解決,而知識的明辨也非常周到,所以合結二支就沒有作用了。因喻兩個槪念,雖然都是沿襲著舊稱,但是它的涵義,古師和陳那就大不相同,試表解如下,以資比較:
二 錯誤譬喻的具體分析
陳那、商羯羅主認爲喻支的錯誤有十種,歸爲兩類:(一)似同法喻,(二)似異法喻。
(一)似同法喻,析有五種:一、能立法不成,二、所立法不成,叁、俱不成,四、無合,五、倒合。窺基因明大疏,對這五種都有扼要的解釋。他說:
“因名能立。宗法名所立。同喻之法,必須具此二。因貫宗喻。喻必有能立(中詞),令宗義方成。喻必有所立(大詞),令因義方顯。今偏或雙于喻非有,故有初叁。喻以顯宗,令義見其邊極。不相連合,所立宗義不明,照智不生,故有第四。初標能以所逐(前記說:即說因宗所逐也,因爲能立故)。有因,宗必定隨逐。初宗以後因,乃有宗以逐其因。返複能所,令心顛倒,共許不成,他智翻生,故有第五。”
現在以次分析如下,
1.與中詞不同類之一例(玄奘譯爲“能立法不成”)如聲論對勝論立:
聲音是永恒,
因爲它是無形的,
若是無形的看出它是永恒,像原子。
這裏“原子”不能充作同喻,因爲它不是無形的,這叫做排斥中詞的謬誤。還有“無形的”這個中詞,也可以成立不是永恒,像心理現象是無形的,但不是永恒,這裏是分析喻過所以不說。又如:
知覺是無效的(大詞),
因爲它是健全知識的源泉(中詞),
像夢(同喻)。
這個同喻是缺乏中詞的,因爲“夢”並非健全知識的源泉。
2.與大詞不同類之一例(玄奘譯爲“所立法不成”)如立:
聲音是永恒,
因爲它是無形的,
若是無形的看出它是永恒,像智慧。
這裏“智慧”不能充作同喻,因爲它不是永恒,這叫做排斥大詞的謬誤。又如:
推理是無效(大詞),
因爲它是健全知識的源泉(中詞),
像知覺(同喻)。
這個同喻是缺乏大詞,因爲知覺並不是無效。
3.與中詞及大詞都不同類之一例(玄奘譯爲“俱不成”)如立:
聲音是永恒,
因爲它是無形的,
若是無形的看出它是永恒,像一個盆子。
這裏“盆子”不能充作同喻,因爲它旣非無形又非永恒,這叫做排斥中詞與大詞的謬誤。又如:
上帝是不存在的(大詞),
因爲它並非通過感官而能得到了解(中詞),
像一個瓶(同喻)。
這裏例證缺乏大詞和中詞,因爲“瓶”旣屬又是通過感官能得到了解。
4.顯示中詞與大詞間缺乏普遍聯系之喻(玄奘譯爲“無合”)商羯羅主因明入正說:
“無合者,謂于是處,無有配合于瓶等,雙現能立所立二法。如言于見所作性;及無常性。,謂于是處,無有配合”,就是中詞與大詞之間缺乏普遍聯系的說明。因明學推論式主要分爲叁段:
聲是無常——宗
所作性故——因
若是所作見彼無常——(喻體)如瓶等——(喻依)
“無合”就是缺乏喻體。只說瓶見所作性及無常性,也就是說:在瓶等雖雙現能立(中詞)所立(大詞)二法,不能證明聲所作性定是無常。假如說,“若是所作見彼無常”以爲喻體,使中詞與大詞之間,關系明確,再舉瓶等爲喻依,來作事實的證明,那麼,對方覺得瓶等有所作性,無常性就緊密地連在一起,聲音當然也是這樣了。總之,沒有喻體的說明,中詞與大詞之間的關系不明,就是“無合”的謬誤。
5.顯示中詞與大詞之間具有顛倒聯系之一同喻(玄奘譯爲“倒合”)如立:
聲音(指內聲)不是永恒,
因爲它是一種力的産物(指體力與智力的結合),
若不是永恒看出它是一種力的産物,像一個盆子。
這裏“盆子”不能充作同喻,因爲它雖然具有“不是永恒”與“一種力的産物”,但是大詞與中詞的聯系,卻是顛倒的。這就是說:一種力的産物一定不是永恒,但不是永恒並不限于一種力的産物。這叫做顛倒聯系的謬誤。在梵語叫做Viparitanvaya。
(二)似異法喻也有五種:一、所立不遣,二、能立不遣,叁、俱不遣,四、不離,五、倒離。窺基因明大疏,對于這五種也各有扼要的解釋:
“異喻之法,須無宗因。離異簡濫,方成異品。旣偏或雙,于異上有,故有初叁。要依簡法。簡別離二(異喻須離宗及因故)。令宗決定,方名異品。旣無簡法,令義不明,故有第四。先宗後因,可成簡別。先因後宗,反立異義。非爲簡濫,故有第五。”
現在依序分析如下:
6.與大詞相矛盾之事物並非異類之一例(玄奘譯爲“所立不遣”)如立:
聲音是永恒,
因爲它是無形的,
若非永恒看出它不是無形的,像原子。
“原子”雖然是永恒,但並非無形的。換句話說,用原子作異喻,只能除遣“無形的”這個中詞,但不能除遣“永恒”這個大詞。因爲聲論、勝論兩個學派都認爲原子旣是永恒又是有形的,這叫做異喻包含大詞的謬誤。又如立:
海綿應是生物,
因爲它是動物,
若不是生物看出它不是動物,像一朵花。“花”雖然不是動物但系生物,這就是說,用“花”來做異喻,只能除遣“動物”這個中詞,但不能除遣“生物”這個大詞,所以也是屬于與大詞相矛盾之事物並非異類之一例。
7.與中詞相矛盾的事物並非異類之一例(玄奘譯爲“能立不遣”)如立:
聲音是永恒,
因爲它是無形的,
若非永恒看出它不是無形的,像智慧。
“智慧”雖然是無形的,但不是永恒。這就是說,用智慧來做異喻,只能除遣“永恒”這個大詞,卻不能除遣“無形的”這個中詞,因爲聲論勝論二學派,都認爲智慧不是永恒又是無形的。這叫做異喻包含中詞的謬誤。又如立:
海綿應是動物,
因爲它是生物
若不是動物看出它不是生物,像一朵花。“花”雖然不是動物,但系生物,這就是說,用花來做異喻,只能除遣“動物”這個大詞,卻不能除遣“生物”這個中詞,所以也是屬于異喻包含中詞的謬誤。
8.與中詞及大詞均非異類之一例(玄奘譯爲“俱不遣”)例如:
聲音是永恒,
因爲它是無形的,
若非永恒看出它不是無形的,像虛空。
用“虛空”來做異喻依,旣不能除遣“無形的”這個中詞,也不能除遣“永恒”這個大詞。因爲“虛空 ether”當時都認爲旣是永恒又是無形的。這叫做異喻包含中詞與大詞的謬誤。又如立:
海綿應是生物,
因爲它是動物,
若不是生物看出它不是動物,如犬。
“犬”不能充作做異喻,因爲犬是生物,不除遣大詞,同時是動物,又不除遣中詞;所以也屬于異喻包含中詞與大詞的謬誤。
9.顯示中詞與大詞之間缺乏分離作法說明之一異喻(玄奘譯爲“不離”)如聲論對勝論立:
聲音是永恒,
因爲它是無形的,
像一個盆子。
因明推論式,在這個異喻體應說:“若不是永恒看出它是有形的,”反顯若是無形的一定是永恒,這裏只舉像一個盆子爲異喻依,這叫做異喻沒有離言的謬誤。
10.顯示中詞與大詞之間並無顛倒分離之一異喻(玄奘譯爲“倒離”)如立:
聲音不是永恒,
因爲它是一種産物,
若不是一種産物看出它是永恒,像虛空。
異喻離作法的說明,應當說:“若是永恒看出它不是一種産物,”才能顯出“一種産物”的中詞與異品無涉,確爲不是永恒的理由。這裏說,若不是一種産物看出它是永恒,卻是先離中詞而後離大詞,便不能返顯一種産物爲聲音不是永恒的理由,這叫做異喻顛倒否定的謬誤。
叁 簡短的結論
以…
《試論因明學中關于喻支問題--附論法稱對“喻過”的補充(虞愚)》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