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上根據是:“喻過”的具體分析。在這裏可以看出如下叁點:
第一,同喻法在推論上是發揮正證的作用,就應當聯合中詞和大詞。否則就會犯“排斥中詞的謬誤(能立法不成)”、“排斥大詞的謬誤(所立法不成)”、或“排斥中詞與大詞的謬誤(俱不成)”。同喻是由正面論證,如果以反證作正證,就必然會犯排斥中詞與大詞的謬誤。異喻法在推論上是發揮反證的作用,就應當遠離大詞和中詞,否則就會犯“包含大詞的謬誤(所立不遣)”、“包含中詞的謬誤(能立不遣)”、或“包含中詞與大詞的謬誤(俱不遣)”。異喻本來是由反面來論證,假如以正證作反證,就必然會犯“包含中詞與大詞的謬誤”。
第二,同法喻正因爲是發揮正證的作用,所以到了陳那時代的“今因明學”,在提出中詞或理由之後。必須有合作法的說明。換句話說:就必須有同喻體來做推論上的肯定原則。異法喻正因爲是發揮反證的作用,所以到了陳那時代的今因明學,在提出同喻之後,又必須有離作法的說明。換句話說,就必須有異喻體來做推論上的否定原則。不然的話,中詞與大詞之間正反的關系就不明確了。
第叁,同法喻根據“說因宗所隨”的原則,應先合中詞,後合大詞;看出什麼地方有了中詞,什麼地方便有大詞。異法喻則根據“宗無因不有”的原則,應先離大詞,後離中詞;看出什麼地方沒有大詞,什麼地方便沒有中詞。不然的話,同喻就會犯顛倒肯定的謬誤(倒合)異喻就會犯顛倒否定的謬誤(倒離)。
以上關于喻過兩類十種,我們從叁方面說出它基本精神之所在。現在要附帶討論的,就是陳那商羯羅主以後,法稱Dharmakirti對于喻支如何看法和對喻過如何進行補充的問題了。
附論法稱對“喻過”的補充
西曆第七世紀中葉,法稱在所著“邏輯一滴論”Nyayabindu(A Drop of Logic)析爲叁部分來代替陳那“集量論”Pramanasamaccaya的六章,那就是“知覺(現量)perception”“自身推理(爲自比量)inference for oneself””和“爲人推理(爲他比量)inference for another”。他主張譬喻在推論式中不是重要部分,因爲它已經包含在中詞之中。
例如在“此山有火,因爲它有煙,如廚房”這一推論,其實“煙”這個詞已含有火,包括廚房及其他有煙的東西了,所以譬喻在任何情況下都是沒有必要的。雖然,譬喻之所以有價值,就在于它通過一種特殊的、因而是更明顯的方式指出一般命題包含些甚麼東西[附注2]。這在“自身推理”方面可以那麼說。如果是“爲人推理”,喻支終未能廢,缺乏譬喻(例證)就等于削弱甚至于沒有說服力量了。陳那與商羯羅主的同異喻中是著重“排斥excluded”和“包含included”的,換句話說,著重肯定的一面。其實,帶有疑問不定性質,同樣也是錯誤的。所以法稱“邏輯一滴論”,在同喻加上“大詞的真實含有疑問”、“中詞的真實含有疑問”、“大詞與中詞的其實都有疑問”叁種。在異喻加上“大詞的除遣含有疑問”、“中詞的除遣含有疑問”、“大詞與中詞的除遣都含有疑問”叁種。這一點可能是受尼幹學派Jaina悉檀西那提婆迦羅Sidd-hasena Divākara 生卒約爲公元480—550的影響。因爲悉檀氏在“入正理論Nyāyāvatāra”早有這種主張[附注3]。其次,陳那、商羯羅主喻體方面只提“無合”、“倒合”、“無離”、“倒離”的錯誤;法稱在同喻上加上“中詞與大詞沒有必然的聯合”一種,在異喻上加上“大詞與中詞沒有必然的分離”一種。這樣,同喻過和異喻過就各有九種了。現在將法稱在同喻過所加的四種[附注4]分述如下:
1.大詞的真實含有疑問之一同喻 如立:
此人是多情的,
因爲他是一個演說家,像街上的人。
“街上的人”不能充作同喻,因爲他是否多情,還有問題。這就是大詞的真實含有疑問。
2.中詞的真實含有疑問之一同喻 如立:
此人終有一死,
因爲他是多情的,像街上的人。
這個同喻,中詞的真實含有疑問。這就是“街上的人”是否多情還有疑問。
3.大詞與中詞的真實都含有疑問之一同喻如立:
此人非全知者,
因爲他是多情的,像街上的人。
這個同喻,大詞與中詞的真實都含有疑問。這就是“街上的人”是否多情的及非全知者,都有問題。
4.大詞與中詞沒有必然的聯合之一同喻如立:
此人是多情的,
因爲他是一個演說家,像在摩竭陀國的某人。
雖然在摩竭陀國的某人,可能是演說家及多情的,然而在演說家(中詞)與多情的(大詞)之間,並沒有普遍必然的聯合。這叫做缺乏聯系的謬誤,梵語稱爲Ananvaya。
同樣,異喻方面的錯誤,法稱也加上四種[附注5],現在再分述如下:
1.大詞的除遣含有疑問之一異喻 如立:
迦必羅 Kaila及他人不是全知或絕對可靠,
因爲他們的知識經不起全知者和絕對可靠的考驗,
一個教天文學的人是全知者和絕對可靠,像雷沙哈Risabha、巴雷哈馬那Vard-hamana及其他。
這裏“雷沙哈、巴雷哈馬那及其他”,不能充作異喻,因爲他們對“不是全知和絕對可靠”這個大詞能否除遣是有疑問的。
2.中詞的除遣含有疑問之一異喻 如立:
一個具有叁種吠陀知識的婆羅門不應信任某某人,
因爲他們可能沒有離欲,
受信任的人一定要離欲。如喬答摩及其他法律的製訂者。
這裏“喬答摩及其他法律的製訂者”不能充作異喻,因爲他們是否離欲,還有疑問。
3.大詞與中詞的除遣都含有疑問之一異喻如立:
迦必羅及其同伴沒有離欲,
因爲他們有希求之心貪婪之心,
離欲之人一定沒有希求之心貪婪之心,像雷沙哈及其同伴。
這裏“雷沙哈及其同伴”不能充作異喻,因爲他們是否離欲和沒有希求之心貪婪之心,都有疑問。
4.大同與中詞沒有必然分離之一異喻 如立:
他沒有離欲,
因爲他會說話,
離欲一定不會說話,像一塊石頭。
“一塊石頭”不能充作異喻,因爲“離欲”這個大詞和“不會說話”這個中詞,沒有必然的相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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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見歐陽競無“藏要一輯敘”。
② Keith:Indian Logic and Atomism, p.109-110.
③ S.Vidyabhusana:History of Indian Logic.Ch.111 Jaina writers on Systematic Logic.-Siddhasena Divākara.p.174-180.
④ S.Vidyabhusana:History of Indian Logic,Systematic writers on Buddhist Logic-Dharmakirti p.309-318.
⑤ Th.Stcherbatsky:Buddhist Logic Chapter111 Syllogism p.242-251.
現代佛學 1958年8期
《試論因明學中關于喻支問題--附論法稱對“喻過”的補充(虞愚)》全文閱讀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