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同法喻言:諸無觸對見彼皆常,如業;如極微;如瓶等”。這是同法喻叁種過失的例子。“如業”是所立法不成。業是勝論六句義中的一句,業就是動作,動作是無觸對的,這合于因法,但動作不是常的,不合宗法。“如極微”是能立法不成。所謂極微,就是當把物體一直往下分,分到不能再分的時候給叫的,它既然已經不能再分了,就是有觸對、有質礙,當時的人們就認爲極微是常的,這就是合于宗法但不合因法。“如瓶”是俱不成。瓶既沒有常性也沒有無觸對性,所以是俱不成。
“異法喻言:謂諸無常見有觸對,如極微;如業;如虛空等。”這是說的異法喻的過失的實例。“如極微”是所立不遣,極微常所以不離宗法,極微有質礙,就是離于因法。“如業”是能立不遣,業無質礙無常,所以離于宗法而不離因法。“如虛空”是俱不遣,虛空常而且無質礙,所以離于宗法也離于因法。
“由此已說同法喻中有法不成,謂對不許常虛空等。”這是對俱不遣過的補充說明。上一句的俱不遣是以虛空爲例子,說虛空恒常而且無質礙,以它作異喻依是不行的,因爲它實際上是既合于因又合于宗,這是同喻依。這時候又有一個情況,就是說,你這一個“如虛空”是對誰立的?假如說論對者是無空論師,無空論師就是小乘經部,人家根本不承認虛空,那麼你這就成了有法(這個有法是泛指,有法是體,體上有義叫“法”)不極成。這句話就是說,對于虛空作爲異喻依,前邊兒說過,即使是對不承認虛空實有的無空論師立量,虛空無體也是合適的異喻依,因爲它也可以起到說明宗無因不有的作用,但如果是同法喻,就不一樣了,論對者若是不承認虛空實有的無空論師,你以虛空爲同喻依就是犯有法不成的過失。
爲要具二譬喻言詞方成能立,爲如其因,但隨說一?
這是外人的提問。“爲”就是“是”。“要”是應該。“具”是具足。“二譬喻”是同法喻、異法喻。“言詞”說的話,就是你的觀點兒。“爲如其因,”就象因一樣,“但隨說一”隨著情況的不同而說一個。這句話什麼意思呢?就是說,比如說我要成立“聲無常”,用“所作性”因也可以,用“勤勇無間所發”也可以,我就根據具體情況而選用一個,只用一個就可以了,根本不必舉出兩個。現在的喻也是有兩個,一個是同喻,一個是異喻,我就是想問問到底是要同時舉出同喻和異喻才能助因成宗呀還是根據具體的情況而舉出一個喻就可以了?
若就正理應具說二,由是具足顯示所立不離其因。以具顯示同品定有、異品遍無,能正對治相違、不定。
陳那論師說,按道理來說,“正理”就是道理,指因明規則。陳那論師說,按規矩來說,應該同時舉出同喻和異喻,這樣才能充分顯示因與宗的不相離性。同喻、異喻都具足才能充分顯示因的後二相同品定有性、異品遍無性,也只有這樣才能不出現相違、不定的情況。
若有于此一分已成,隨說一分亦成能立。
剛才陳那論師說,作爲論式本身,有同、異二喻才算是完整的,這一句是說在實際運用時,也可以根據具體情況具體對待。假如說論對者已經明白同喻,則只要說出異喻就可以了,如果論對者已經明白異喻,則只須說出同喻。
若如其聲,兩義同許,俱不須說,或由義准一能顯二。
這是說在有的時候,同喻異喻可以省略,在什麼情況下呢?第一、比如說要成立“聲無常”,在我一說出因支“所作性”的時候,論對者已經領悟到了聲的無常,這時候就可以省略同喻、異喻。“兩義同許”就是明白了聲的無常、所作。“俱不須說”,同喻、異喻都不必要說了。第二、我說出了同喻,論對者立馬就明白了,我也就不必要再說異喻了。在這裏有人說“一能顯二”的“一”是或者同喻或者異喻,就是說我一說同喻對方馬上就連異喻也明白了,或者我一說異喻對方馬上連同喻也明白了,實際上這種情況是不可能的,因爲從同喻可以推出異喻倒不假,但從異喻是推不出同喻的,所以,“一能顯二”的“一”只能是同喻而不能是同喻或異喻,“二”是同喻、異喻。“義准”就是引申,我一說這,他馬上舉一反叁,知道了另外的。
關于這幾句,呂澄在《正理門論本證文》中說,根據《集量論》進行對比,玄奘法師的翻譯是不准確的。但我對照了一下義淨法師的譯本,兩本是一模一樣的,不可能玄奘法師、義淨法師兩個人犯同樣的毛病,所以,不能說玄奘法師的翻譯有問題。當然了,把《集量論》的說法知道一下也好。《集量論》中這一段對應的話是這麼說的,“喻當說二,若此一分已成者,隨說一言亦爲能立。如聲,分別二義故,或隨一義准說二故,不必具說”,這幾句話是在《集量論》的《觀喻似喻品》中,我這是呂澄《略抄》中的。這幾句話到底該怎麼理解呢?沈劍英先生是這麼說的:“此謂二喻理當俱說,然若已解異喻,則只說同喻亦可;若已解同喻,則只說異喻亦可,均不會影響它發揮獨立的作用。猶如聲上有所作性和勤勇無間所發性二義,隨說其一可義准其二,故可不必俱說。”(見《佛家邏輯》P369,開明出版社)我感到沈劍英老先生這段話不大通:前邊兒說二喻是同喻、異喻,接著舉例時卻說是聲的“所作性”和“勤勇無間所發性”,這哪是同喻、異喻?這是兩個因!還是窺基法師《大疏》的解釋合理,窺基法師的解釋就是剛才我說的那種。
《《因明正理門論》講記之九》全文閱讀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