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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因明之著作

  

  印度因明之著作

  《中論》

  亦稱《中觀論》。印度大乘佛教理論著作。內容包括古印度大乘佛教中觀理論的創始人龍樹所著的《根本中頌》與後人的注釋兩大部分。《根本中頌》傳爲500頌,實爲446頌,分爲27品,是龍樹闡述中觀理論的代表作。它把佛教的緣起論改造爲諸法緣起性空,中觀無自性,從而把《般若經》所講的“空”提高到理論的高度。它以“中道”爲綱,提出“八不緣起”、“真俗二谛”、“實相涅槃等一系列基本理論,是印度大乘佛教中觀派的基本奠基。其注疏較著名的有相傳爲龍樹親自所注的《無畏疏》及青目、佛護、無著、月稱、德慧、安慧、清辯等人的注釋。此外,尚有多種梵、藏文注釋本傳世。諸注釋本中,青目本(後秦鸠摩羅什譯,4卷)在這個流傳最廣。

  《方便心論》

  古因明經典之一。相傳爲龍樹所著,後經日本學者宇井伯壽的考證,確認系龍樹之前的小乘論師所造。有北魏延興二年(472年)由西域叁藏吉迦夜與沙門昙曜的譯本。本論的造論目的是爲了明了辯論的方法和思維的正規,同時兼有倫理學與雄辯法的性質,其書雖是以反駁勝論派理論爲主,同時也構造了佛家因明的第一個論辯邏輯體系,在因明的“正”、“似”、“立”、“破”等方面都有系統闡述,在因明史上地位可與正理派的《正理經》相比。全書共分四品:第一爲明造論品,第二明負處品,第叁辯正論品,第四相應品。第一品專述論辯方法,提出“能立八義”的立論方法,即“譬喻”、“隨所執”(所立的宗或者推理的結論,立宗義要依靠四種量)、“語善”(即論辯中的語言要“不違于理,不增不減,善解章句,應相說法”)、“言失”(指與語善相反的過失)、“知因”(專講論證中的論據,論辯中的理由、根據)、“應時語”(強調語言在內容、時機上都要有針對性)、“似因”(指理由、根據上的過失)和“隨語難”(類似于邏輯中歸謬法的反駁)。第二品指出論辯中的過失情況,大致分爲顛倒、遲昧、不知彼過、生正義過、不悟、問答違錯、言輕疾、重複而不簡潔(即語少、語多、無義語、非時語、義重等)、舍本宗和以疑爲違。第叁品用舉例分析的方法說明在論辯中何以爲正、何以爲負。第四品考察宗、因、喻之間是否有內在的必然性。具體指立者的論證本無過失,而敵者強加于對方爲過失,結果反而成了敵者(反駁者)本身的過失。

  《如實論》

  全稱《如實論反質難品》。印度古因明著作。世親著,陳真谛譯。依《至元錄》所載,《如實論》與《無相思塵論》、《觀所緣論》、《觀所緣論釋》的譯本相同。現存《如實論》是全論最後的一部分,其前的內容已全遺失,論中的叁品皆標明反質難品,討論的主要是誤難論。其最大的貢獻是在佛家因明中首次吸取了因叁相的理論。提出:“因有叁相,謂是根本法,同類所攝,異類相離”。此前外道講因叁相都是從“體”而言的,特別是後二相,都是以喻依是否與宗有法同體而論,。從世親開始才從“義”上著眼,強調喻依是否具有“均等義”。從僅存在“反質難品”名目上看,它似爲專講斷诤問題的,其實也包括了反駁中的過類等。本品分爲“無道理難品第一”、“道理難品第二”、“墮負處品第叁”叁個小品。其中“無道理難品”共有16個專題,分爲33個論式,主要是反駁對方訴我方“無道理”的責難,屬于斷诤,但從其論式上看,卻是一種詭辯;“道理難品”的內容與《正理經》的24種誤難相當,是講能破問題,有過失的似能破共有16種,後陳那在此基礎上歸納爲14過類;“墮負處品”則分列了22種負處,世親吸收了《正理經》對負處的分類,又有新的創造,可說是集佛家墮負論之大成。

  《瑜伽師地論》

  亦稱《十七地論》,相傳爲彌勒口述,無著筆錄。一說爲無著本人所著。唐玄奘譯,100卷。印度大乘佛教瑜伽行派主要經典。全論分五個部分:本地分、攝抉擇分、攝釋分、攝異門分、攝事分。主要內容是以“持”、“相”、“分”等十法總結大乘的“道”(實踐方法)與“果”(實踐結果)。認爲真理按其深淺程度不同而分四等,最高的佛教真理只有在排除一切感情的幹擾及理性的蔽障後才能得到。世界萬有都有“假說自性”(憑借概念予以表達的性質)與“離言自性”(離開概念的萬有本性)兩種性質,強調這兩種性質的高度統一。它提出的阿賴耶識、唯識中道等觀點,被後世其他唯識著作發展,成爲唯識哲學的基本理論。異譯本有北涼昙無谶譯《菩薩地持經》十卷。劉宋求那跋陀羅譯《菩薩善戒經》九卷。陳真谛譯《決定藏論》叁卷。均系節譯。現存較早的注疏有古印度勝子著《瑜伽師地論釋》一卷,玄奘譯,分六門略釋十七地。敦煌遺書中存有唐法成述,弟子筆錄之《瑜伽師地論隨聽疏》。《瑜伽師地論》自玄奘譯出,門人窺基就作《瑜伽師地論略篡》十六卷,尋遁倫集撰《瑜伽倫記》四十八卷。此外,令因、圓測、玄範、無曉、興並作有《解深密經疏》,其中圓測疏現存,其他都已佚。近代,隨著對唯識學研究的興起,歐陽竟無撰有《瑜伽師地論敘》對本論作了概略的敘述。韓清淨對本論詳加校訂撰成《瑜伽論科句》,又融會本論前後文義,綜考所有有關論著疏釋,撰成《瑜伽師地論披尋記》。至于本論的部分注釋,有太虛撰《瑜伽真實義品講要》、《瑜伽師地論菩薩真實義品親聞記》。在《瑜伽師地論》第十五卷《本地分》中,首次提出了因明的概念:“謂于觀察義中諸所有事”,又分別從論體性、論處所、論莊嚴、論墮負、論出離、論多所作法等七個方面來講因,史稱“七因明”。在論所依中論述了“所成立義”、“能成立義”等八種論證的構成因素。

  《顯揚聖教論》

  亦稱《廣苞衆義論》。古印度無著著。唐玄奘譯。二十卷。大乘佛教瑜伽行派主要理論著作。本論爲闡楊《瑜伽師地論》的內容而作,共分十一品,二百五十二頌半。把大、小盛各種法數加以彙攏,力求構成一個整體,以證明唯識無境這一理論。亦是了解瑜伽行派理論的工具書。本論原文共包括252頌半與解釋頌文的長行。亦有頌文別行成卷者,名作《顯揚聖教論頌》,唐玄奘譯,一卷。據載,本論曾有唐窺基、神泰、新羅景興等人所撰之疏,但均失傳。其中對因明的論與安慧所著的《大乘阿毗達摩雜集論》基本相同。參見“阿毗達摩雜集論”。

  《順中論》

  全稱《順中論義入大般若波羅密經初品法門》。相傳印度龍勝(龍樹)所造,實爲無著著。二卷。有元魏•般若流支譯本,此論梵本已佚,僅存漢譯本。旨在解釋龍樹中論所說“八不”之意趣。如卷首于舉八不之偈後,複謂“如是論偈,是論根本,盡攝彼論,我今更解。”文中除引羅侯羅跋陀羅及提婆之偈外,又破摩

  首羅、時節、微塵、勝者、自性及斷滅等外道之說。關于本書之著述動機,該書卷下雲:“問曰:阿者梨意爲何義故而造此論?答曰:依順道理入大般若波羅蜜義,爲令衆生舍諸戲論取相等故。既舍離已,依順道理,速入般若波羅蜜故。既依道理,速入般若波羅蜜已,舍諸戲論一切取相。舍諸戲論取相等已,速疾成就無上正覺,爲此義故,師造此論。”該論在反駁數論時,引用了數論的因叁相說,同時在論中還列了式子來具體說明因叁相的念義,成爲漢譯佛典中最早提及因叁相的著作。

  《阿毗達摩集論》

  無著撰,師子覺注釋,後安慧把這二者合並,稱爲《大乘阿毗達摩雜集論》。《集論》全文約一千五百頌,分爲五集。“相集”第一,這屬于一論的基本法相部分,所以也稱爲“本事”。其中區分解釋蘊處界叁類法、相攝、相應、成就四大段:“谛抉擇集”第二,詳說四谛法。苦谛說有情世界及器世界,集谛說煩惱和從他增上所生的諸業,滅谛說在諸法實相上斷滅諸有漏法,道谛說資糧等五道能斷集證滅;“法抉擇集”第叁,在十二分教的基礎上詳說佛教的意義;“得抉擇集”第四,說能修習的種種人(補特伽羅)和所修的種種現觀。以上抉的谛是佛教所诠之理,法是佛教能诠之教,而得是依教修行,合攏來相當于阿毗達磨裏“對法”的一方面。最後,“論議抉擇集”第五,,用義理等六門明釋念通諸經要旨的方法,又從論軌法門說明論議勝他的方法,相當于阿毗達磨裏“解法”和“伏法”兩方面。相比于《瑜伽師地論》,《集論》和《雜集論》有如下新的提法:(1)關于“論處所”中刪略“于大衆中”。(2)對五支作法從理論上和實例上作了論證,如說:“合者,刃印所余,此種類義,今就此法,正說理趣”,“結者,謂到究竟趣,所有正說。。。結合究竟,是名結。”(3)對現界進行界定:“現量者,謂自正、明了、無迷亂。”“自”是親義,“當”是恰當,合起來指當下直接的感知,“明了”即排除種種障。“無迷亂”指無錯亂,陳那、法稱後來稱之爲無分別、不錯亂。(4)對比量的界定:“比量者,謂現余信解”。比量又依賴于現量:“矢見成就,今現見彼一分時、于所余分、正信解生”。(5)在論莊嚴中新增“辯才”的要求。(6)在“負處”中解釋“粗犷”爲“謂憤發卒暴,言詞躁急”。(7)提出有十二種情況下的興诤論和十二項不興诤論的情況。

  《陳那因明八論》

  古印度陳那八篇著名因明論著的統稱。根據義淨《南海寄歸內法傳》所說,包括《觀叁世論》、《觀總相論》、《觀境論》、《因門論》、《似因門論》、《理門論》、《取事施設論》、《集量論》。《觀叁世論》又有譯《觀叁時論》,是反對婆羅門教的論戰作品,尤其反對象文法家跋致呵利解釋對“梵”的理論。《觀總相論》中批判了勝論教義假想的實體所謂“總相”。《觀境論》認爲“極微”雖然通過“五根”造成“識”,但極微並不是識的“外境”。所緣緣永遠是內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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