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四 觀相門
本門大意略有二種:一是通義;此又有叁:一者,衆生的根性不同,悟入的方法各異,自有聞聽四緣不實而不悟,聽說叁相虛幻而領受,所以緊接著《觀緣門》說《觀相門》。二者,爲遍釋諸大乘經,諸大乘經中有說因緣虛幻的,也有說諸相是空的,如《維摩經》說:“法不屬因,不在緣故。”《金剛般若經》說:“凡所有相,皆是虛妄。”佛在世時,衆生利根,聽到即刻悟道了,不須要解釋。後世人根遲鈍,雖然讀經文,不能了解佛說的空無相義,所以菩薩造論,曲盡詳釋。叁者,大乘經中有曆法明空,曆法觀行的教導。所謂曆法明空,是經曆一切法、一切事物說明空義,從一一法中明空,是爲曆法明空,《般若經》中廣說此義。曆法觀行也是這樣,就是經曆一切法修習禅觀,如修空觀,就是依照經論所說明的空義,隨文知解,即隨文作觀。初學的人不知如何修習禅觀,其實,讀誦經典,知解義趣,心不散亂,隨文觀義,一心明念,就是禅觀;經典裏所解釋的定學,即是這個意思。研習教理的學者,具足正信正念,閱讀經論章疏,隨文作意,就是修觀。修行原來是一種長期薰習的過程,如果能經常閱讀佛典,作爲一種生活規律,堅持久了,學懂了佛學知識,加深了對佛教的理解,就能形成佛法的正確觀念,成爲一位佛法的修行者。以上叁義通于全論,所以是通義。
其次,就別義也有叁種:一者,前破四緣生是破別生法,今破生住滅叁相,是破通生法。四緣是別生法,即如心法生起,要從四緣生,色法生起,須因緣和增上緣二緣生,各別須緣不同,所以名別生法。說叁相是通生法,即一切有爲法的生起,沒有不具有生、住、滅叁相在遷流變化,所以說叁相是一切有爲法的通相。二者,全論就叁空門分段,以上叁門就因緣中求果法生不可得名爲空門,從此《觀相門》以下有四門破相,名無相門,《觀作者門》以下,探求作者不可得是“無作門”。學習這叁空門,能得出世解脫,因此這叁空又名叁解脫門。空與無相意義的不同,因緣門明法無自性,無有實體,說爲空門;無相門是研究事物沒有固定的外相,是爲無相門。又從因緣義破有明空,有人反複執著空相,這裏顯明空相也不可得;所以名無相門。無相門雙破空有,明非空非有,即是中道理境。所謂“無作”,既然知道一切有爲法虛幻不實,空無所有,即于叁界無諸願求應無所作,所以名無作,這是約心智說的。《大智度論》卷二十說:“是叁解脫門,摩诃衍中是一法,以(觀)行因緣所以說有叁種,觀諸法空,是名空;于空中不可取相,是時空轉名無相;無相中不應有作爲叁界生,是時無相轉名無作。”又說:“是叁解脫門緣諸法實相,以是叁解脫門觀世間即是涅槃。”又因衆生根性不同說此叁門,爲知見多的衆生說空門,爲愛著多的凡夫說無願門,爲愛見相等的人說無相門,所以無相門即是中道門。中國大的寺院前面都有叁個大門,就是這空、無相、無願叁門。俗人把它叫“山門”,都市中的寺院沒有山,怎能叫作“山門”
早課中有雲:“叁門清淨絕非虞”,就是證明。叁者,如果說一切法都無相的話,前因緣叁門明所相法空,今此一門明能相法空,接著有叁門明能相所相皆空。因能相所相都空的緣故,諸有爲法都空,因有爲法空,無爲法也空,如果有爲無爲法都空,一切法畢竟空,這就是諸法實相。悟了這個實相就會發生正觀,以此正觀智慧滅諸煩惱,得大解脫,是本論的目的所在。
所說“觀相門”,即是觀生住滅叁相,總的說有四相、叁相、二相。簡單說二相,即生滅二相,廣說四相,即生住異滅,今論處中,所以說生住滅叁相。此生住滅叁相能爲一切有爲法作相,所以是通相,既然能爲一切法作相,所以又名能相;另有法體名爲所相。能相是法體的表相,所以這叁相又名標相。
解釋叁相,諸部當中有所不同,薩婆多部認爲:離法體外別有叁相,能生、能住、能滅法體,所以說:諸法有色法、有心法、有非色非心法、生住異滅等相,既不是色法,也不是心法,而是非色非心法,那就屬行陰攝。《大乘百法明門論》中屬不相應行法,這和有部是一致的。大衆部和成實師主張:離法體外無別叁相,即法起名生,法停名住,法變名異,法謝名滅。諸家解說有所不同。論主認爲都是緣起性空,虛幻不可得的。
龍樹叁論爲什麼要破生住滅叁相呢
這有多種意思:一者,執著叁相實有,大多是有部,小乘人只知道我空,不信法空,今要使他們信解法空,所以破叁相。二者,另有小乘如成實師等,也知法空,但是他們拆法明空,而不知諸法本性是空,今天要使他們相信,知道叁相本性自空,因此破叁相。叁者,內外大小各種學派對叁相解釋各不相同,互相破斥,道理都不能成立;今天想要顯明這不能成立之所以然,其實,還是他們互破的理由,今論主只述說其概況,不是龍樹一定要破他們。
丙一 長行發起
複次,一切法空,何以故
發起文易知。
丙二 正明門體
丁一 總明諸法無相
戊一 總明有爲無爲法無相
有爲及無爲 二法俱無相
以無有相故 二法則皆空
此偈總標有爲法和無爲法都無有相,因爲諸法無有相,所以一切法皆空。上半偈說明法體無有相,下半偈,因爲法體無相,所以法體是空。此偈雖說法體法相皆破,而意重在破相,如果法無相,即法體自空。
有爲法不以相成。問曰:何等是有爲相
答曰:萬物各有有爲相,如牛以角峰垂顱,尾端有毛是爲牛相。如瓶以底平腹大,頸細唇粗,是爲瓶相。如車以輪軸轅轭,是爲車相。如人以頭目腹脊,肩背手足,是爲人相。如是生住滅,若是有爲法相者,爲是有爲
爲是無爲
長行釋偈,但釋有爲法無相。此門共有十一偈,都是破有爲法生住滅叁相的,沒有破無爲法,最後長行詳細破無爲法,所以這裏從略。所說“有爲法不以相成”,這是說有爲法不應以生住滅叁相來成立,因爲佛經說“一切法空”,有爲法法體尚且是空,有爲法上的生住滅相豈能是有
如果你一定說有爲法具生住滅叁相的話,不妨我們來研究研究。爲了說明生住滅叁相的不實在,借問答的形式來表述。這裏的“問曰”,實際就是提出問題,“答曰”就是解答問題。“萬物各有有爲相”是說萬事萬物一切有爲法各有各的形相,文中舉出四種事物,就是人、牛、車、瓶,人有人相,牛有牛相,車有車相,瓶有瓶相,宇宙萬物莫不如此。舉出這四種事相,試圖說明兩個問題:一是想要說明體相與標相的不同;二是想要說明通相與別相的不同。通相與別相的不同,如所舉的人牛車瓶,是事物各別不同的形相,這是別相,而生住滅是一切有爲法共有的相,通一切法,所以是通相。體相與標相的不同,人牛車瓶的形相就是人牛車瓶的本身自體,所以是體相,生住滅不是事物體相,而是標相,標就是標幟,生住滅是一切有爲法的標幟,凡是有爲法一定具有生住滅相,所以是標相。薩婆多部說:法體之外別有生相能生于法,如後文說:“法生時通自體七法共生。”七法者,法體是一,另有大小兩種叁相共爲七法,由此可知法體之外另外有生住滅標相,所以論文說“有爲法不以相成”,因爲生住滅叁相不是有爲法的體相,所以說“不以相成”。“如是生住滅若是有爲法相者”以下,正式提出研究討論,如果生住滅叁相能爲有爲法作相的話,今問:生住滅本身是有爲法,還是無爲法
以這二義來審定外人,外人必執其一,即可就其所執而破之。又恐外人所執被破,中途改計,以防其中途改宗,所以審定外人的主張。使他們住宗受破。
戊二 別明有爲法無相
己一 外人立叁相是有爲
問曰:若是有爲有何過
這是諸部偏立生住滅叁相本身是有爲,毗昙、成實等諸部多明叁相是有爲,是從多爲言耳。破叁相是有爲,即遍破各家叁相實有論的人。
己二 正破
庚一 偈頌破
若生是有爲 複應有叁相
若生是無爲 何名有爲相
此偈上半就有爲法中明生住滅叁相不能成立,下半就無爲法中明生住滅叁相不能成立。又上半說叁相是有爲法不能成立,下半說叁相是無爲法也不得成立。此偈舉兩家義而破兩家,薩婆多部立叁相是有爲,便墮無窮的過錯,毗婆阇婆提立叁相是無爲而陷入無相的過錯。
主張叁相是有爲法的有兩種過失,一者,有爲法的法體既然具有生住滅叁相,而此叁相本身也是有爲法,既然是有爲,也應該具足有叁相吧!例如生住滅的生,是有爲法,應具有生住滅叁相,住滅二者也應這樣,各具有叁相,便成九相,九相各有叁相,便有二十七相,如果再乘以叁,就是八十一相,照這樣推下去則無窮無盡。說一件事物具有生住滅叁相,這勉強說得過去,如果說同時有無窮無盡的生住滅相,約理推演就要滑到這種無窮無盡錯誤的境地,所以有爲法不應實有生住滅叁相。二者,如果說一件事物,一種有爲法,同時具有生住滅叁相,這是矛盾的。如果生中複有叁相,則是生中有滅,滅中有生。生能生法,滅能滅法。如果法正生,怎能有滅
如果法在滅,怎能有生
又生滅相反,生應無滅,滅時無生,亦無有住。如明暗不同處,生死不同時。又叁相同時便互相抵消,都不能成立。如生時有滅,滅能滅生,使生不得成;如果滅時有生,生能生物,使滅不得成,住和滅也是這樣,住能住物,使滅不能滅,住則無滅。如果滅時有住,滅能滅物,使住不得成。生和住同樣如此,生謂生長,住是止住,也是矛盾,難以共存,都不能成立。所以有爲法不能同時具有叁相。
二者,破叁相是無爲法。如果說叁相是無爲法的話,有叁種過失,道理不能成立。一者,通常說:有生住滅叁相的是有爲法,無生住滅叁相的是無爲法,即無爲法沒有有相,今天如果說生住滅叁相是無爲法,無爲法沒有差別形相,既然沒有差別形相,用什麼與有爲法作相
又怎能知道有有爲法的存在
二者…
《十二門論釋義 甲二、正明論體 乙四 觀相門》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