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相”。發是發動義;趣是趣向義;道指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菩提,古譯爲道)。相是情況、相狀義。無上正等菩提,爲我們發心趣向的目標。應分別說明如何發動趣向無上菩提,和發動趣向中的修行過程。
第二節 顯示大乘正義
第一項 總說──一心二門
顯示正義者,依一心法有二種門。雲何爲二?一者心真如門,二者心生滅門;是二種門,皆各總攝一切法。此義雲何?以是二門不相離故。
本論“顯示”大乘法的“正義”,是“依”于衆生心。衆生心,即“一心法”。從本論的觀點說:世間法出世間法,唯是一衆生心,所以說依一心法。依一心建立一切法,從二門去說明,即:“一者、心真如門,二者、心生滅門”。本論的二門,不要以爲生滅專約事相、差別說,真如專約理性、無差別說。本論說生滅,即說到真如;說真如,也不離生滅;這著重在不異的不一不異的論法,與唯識者(著重在不一的不一不異)不同。我在中觀今論說到,生滅應分爲叁種:一、刹那生滅,這是約一刹那間即生即滅義說的。二、分位生滅,這是約(如有情的)從生到死的一期生滅說的。叁、大期生滅,即緣起法所說的“此生故彼生,此滅故彼滅”的生滅。這生滅,即含攝了流轉與還滅。流轉,依衆生生死相續,生生不已說;還滅,約出離生死得解脫說。所以,緣起支中的生滅,生,不但是生死的初生,指這生命的生生不已;而滅,卻是約究竟證得出離生死說。流轉與還滅,這二門是佛法中最根本的;即說明衆生爲什麼而生死流轉的,及如何才能斷除生死而證滅與成佛的。阿含經的十二緣起和四谛,都是說明這二者。大乘佛法的特點:重在說明即生死流轉法中,當下即是不生不滅。所謂了生死,得解脫,證涅槃,都不是把什麼東西滅掉了。還滅,是緣生幻有的還滅,而實意味那寂滅的法性。是在這生滅法中,體證那究竟真實的法性,即是諸法的本不生滅性。這是大乘佛法的共義。所以,從生死流轉邊說,衆生是有死此生彼的生滅現象的;從涅槃還滅說,雖依滅顯寂滅,而實衆生本來是不生不滅的。本論的二門,就是從衆生心的本性不生不滅義,立心真如門;從衆生心的流轉還滅義,立心生滅門。所以,本論生滅門的生滅,不是但指刹那、分位生滅;也是于生滅(生)流轉中,依本不生以說到還滅,還滅而無所滅的真如性。真如門中,也不是專明真如而毫不涉及生滅的;生滅何曾離真如而有?因此,本論依一心法有二種門,而“二種門,皆”是各“各總攝一切法”的。不像唯識者說,真如門只攝真如性,生滅門只攝(刹那)生滅有爲事。本論雖分二門,而二門是都能總攝一切法的。真如門中,雖攝生滅法而以真如爲本,故名心真如門。生滅門中,雖攝得真如性而以生滅事爲重心,故名心生滅門。
二門(真如門和生滅門)各能總攝一切法的理由,是:“以是二門不相離故”。即由于真如不離生滅,生滅也不離真如。如心經說:“色不異空,空不異色”。依這二者的不相離,所以說各能攝一切法。唯識家的依他起,專從生滅緣起義邊說;圓成實,即從依他起法上遠離遍計所執說。在顯示圓成實性時,雖也說:圓成實與依他起是不一不異的;但在說明依他起時,怎樣不離圓成實,唯識家總是不講的。本論的體系,與唯識者不同:真如不離生滅而顯出,生滅也不離真如而成立。在這點上,本論與中觀宗的意見相同:中觀者明空,就要依于緣起;緣起,也要依于性空──當然有著重大的不一樣。
有人疑問說:本論前面講過:“是心真如相,即示摩诃衍體故;是心生滅因緣相,能示摩诃衍自體相用故”。爲何這裏說“是二種門皆各總攝一切法”呢?如二門皆各總攝一切法,豈不是生滅門中也能顯體;真如門中也能顯相用嗎?這樣,論文豈不是自相矛盾?答:顯與攝,是不同的。皆各總攝的攝,是就二門的彼此相關說;即示、能示的示,是從表現二門的目標說。所以約顯示說,真如門中示體,生滅門中示自體相用;約相關相攝說,二門皆各總攝一切法。這可以心經來解說:“色即是空,空即是色;色不異空,空不異色”;即是相依相關的。說色必說到空,說空也必說到色;彼此相攝,焉能只談一邊?“是諸法空相:不生不滅,不垢不淨,不增不減;是故空中無色”;即是約泯相顯性說。所以約顯示性體時,真如門只顯體而不顯相用。這樣,論性體,有二種說:一、性相不離──性不離相,相不離性。二、性體無相,如經中常說:“一相、無相,所謂實相”。所以,若依相攝門,性相是不相離的;若依顯性門,性體即是無相的。生滅門中,明色也必要明空,不明空,所說的色等,即同外道凡夫的執性色。所以生滅門中,相攝門,是統攝一切法的,顯義門,也要說自體的相用。這一根本義理,本論時時用到,應予以特別注意!
第二項 心真如門
第一目 出體──真心
心真如者,即是一法界大總相法門體,所謂心性不生不滅。
簡要地說:“心真如”,就是“心性”的“不生不滅”。從不生不滅義說,即真如義;心性是不生不滅的,故稱心真如,也即是真如心。真如心,本論用一法界大總相法門體來顯示。現在分開來說:“一”、平等不二義;心真如體是沒有差別性的,所以稱一。在生滅的事相邊,才可以說有差別,真如是不可以說有差別的。“法界”,賢首家說有四種法界:一、事法界,二、理法界,叁、理事無礙法界,四、事事無礙法界;此四法界統攝起來,名爲一真法界。這裏是不必這樣說。界,佛法中使用的地方很多,討究起來,可有二義:一、類性,二、因性。類性,此說一類一類不相同的事物爲界。如說眼界,只攝眼;色界,只攝青黃等色;也即是眼與眼是一類,色與色是一類,不能相混,故名眼界、色界等。如阿毗達磨者釋界爲種類義。類性可大可小:如眼界、色界等,可以總稱爲色(物質)界;而物質與精神,又可以總名爲有爲界。所以,界是一圈一圈的,小類的外延有大類,小類的內包還有小類。最小的法類──法界,如有部的極微色,刹那心,是其小無內的自性。最大的法類──法界,即一切法都是以真如爲性的,是遍一切一味的。賢首家稱此爲理法界;眼界、色界等,是事法界。理與事的二法界,都是約類性建立的。不過一在事上說,小到極小,無限的差別;一在理上說,大到極大,無限而平等。此處所說,也是約理法界說的。真如是一切法的平等無差別性,所以真如爲一切法的界性。二、因性,是所依義、功能義、種子義;凡是依此法而有彼法的,此法即名爲彼依、彼因,所以界又訓釋爲種族義。界爲因性,可分二類:一、有漏雜染法因,即一般所說的分別戲論習氣──有漏種子。二、無漏功德法因,指能起無漏出世法的因。衆生爲什麼可以解脫,可以成佛呢?這因爲衆生有無漏法界爲因的緣故。此處的法界,是法性平等的法界,也約無漏功德法界說。“叁乘聖法,依此而生”,名爲法界。即是說:叁乘聖法都從此法界而生起來的,法界爲出生叁乘聖者功德的因性。所以說,因性義是界義。但偏重法界爲理性的,如瑜伽論,只能約所依說,即淨智依此爲境而起。本論,同于真常唯心大乘經所說的法界,不但指法性理,同時還具有無漏功德性。這即是說:法界,是諸法的平等理性,也是叁乘聖法所依以生的功能性;融通不二。約諸法理性說,是一切法平等的。這和唯識、中觀家,似乎是相同的。如問:真如法性中有沒有無漏功德性?唯識與中觀,雖也可以說有無爲功德性。但無漏功德的依緣現起,唯識與中觀者,即不許以真如爲因。起信論的無漏功德因,與唯識家有不同處。如真谛譯的攝大乘論也曾說:“常樂我淨四德,爲功德因”。也即約發生無漏功德的叁乘聖法因說。本論說法界,是平等性中含具無漏功德性的,無二無別,所以說一法界。這一法界,是“大總相法門體”。這是遍一切處的,窮虛空,遍法界,所以名大。這無所不遍的大法界,是“總相法門”。總相,可說是通相,實是完整的全體。世親十地論,說有六相:總、別、同、異、成、壞。總相,包括別相而說。如房子是總相,瓦、磚、木料等是別相。說房子,即含攝得磚瓦木料。總相,是全體性,不是部分,是部分的統一體。切勿離別相說總相,將總相看作空虛的概念!本論說心真如是一法界大總相法門體,故知心真如是說平等不二的法界心,此心概攝得一切,如一般所說的大全一樣。此總相,爲一切法所依所由,故稱法門。說法界是不二,是總相、是大,與唯識和中觀所說一樣。但說到法界即是心性不生不滅,即是不生滅心,中觀與唯識就不能同意了。依中觀說:真如是一切法的法性,爲什麼專指心性說?起信論依衆生心立不生不滅的真如性,指真如性爲心,這是與中觀不同的地方。
第二目 釋名義
一 約心性離相釋
一切諸法唯依妄念而有差別,若離心念,則無一切境界之相。是故一切法從本已來,離言說相,離名字相,離心緣相,畢竟平等,無有變異,不可破壞。唯是一心,故名真如。
此下釋真如名,先約心性離相釋。
本論說真如,重在心性離念。無限差別的“一切諸法”,從何而有?這是“唯依妄念而有差別”。一切法沒有自體,純依妄念而現起,所以說唯依妄念。妄,是虛妄、不真實義。念,古譯不確定:如念佛、念法、念僧的念,是憶念不忘的念。或譯心所有法爲心所念法,即以心所法爲念,本論下文有此義。又心的一刹那名一念。這些,都不是妄念的含義。這裏所稱的妄念,與舊譯楞伽經的妄想一樣;是虛妄分別的意思。凡是有漏的心識活動,都總攝在虛妄分別──妄念裏;妄念是不通于無漏的。有漏善法,也不免雜有不清淨的成分的。本論說妄念,即虛妄分別心,即辨中邊論所說的叁界心心所法。一切法都依此虛妄分別而現有,所以“若離”了“心念”,即“無一切境界”“相”。本論說心,或真或妄;若心與念結合──心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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