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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鏡錄》的中觀思想(唐思鵬)▪P2

  ..續本文上一頁。延壽認爲,這就是經中所說的“是故空中無色,無受想行識……無智亦無得,以無所得故”的一切皆空義。二、空有相作義:此即依理成事門。謂緣起諸事,皆無自性,由無自性的道理,一切諸事方得成立。叁、空有相違義: 此即事能隱理門。《中論》雲:“未曾有一法,不從因緣生”。除緣生法外,別無另有一法可得。如波奪水,水無不隱。四、空有不相礙義:此即事能顯理門。所謂“若知緣生,即知法性;若知法性,即知空性;若知空性,即見智者。”[19]這是從即事即理,即相即性而說的。

  如上四義,第一是無性故空,是真空上的空義;第二是無性故有,是真空上的不空義;第叁是緣生故有,是幻有上的有義;第四是緣生故空,是幻有上的非有義。此四義更可從五種中道加以說明:一、有非有無二爲中道:有者,即是幻有;非有者,即是體無。依體無而說諸法幻有,是“俗谛中道”。二、空非空無二爲中道:空者,我法之自性恒空;非空者,幻事因果非無。依非無而說諸法寂滅相,爲“真谛中道”。叁、非空與有無二爲中道:非空者,真空之理是絕對真實的,故不空;有者,緣起諸法,皆屬幻有,故稱有。此二合觀,爲非空非不有的“存俗泯真之中道”。四、空與非有無二爲中道:空者,自性實體空無所有,此是真空;非有者,緣起幻有,非是實有,故稱非有。此二合觀,爲非有非不空的“存真泯俗之中道”。五、幻有與真空無二爲中道:幻有者,一切緣生有爲諸法皆是如幻而有,非是實有;真空者,我法之性恒空,絕對無有,故是真空。又我法之性不有的真空,是一切緣生有爲如幻法上的平等一味性。此不離彼,彼不離此,正所謂“色即是空,空即是色”。是爲非空非有無二的“二谛俱融之中道”。再進一步講,若見有時而證空,則異于凡夫;若證空時而達有,則異于二乘。有空俱攝,不墮邊見,名爲“雙照有空之中道”。若有空俱遣,中亦不著,依畢竟空理,住于無所得中,名爲“雙照雙遮之中道”。

  2、依四句分別離言絕慮爲中道:在《宗鏡錄·問答章》中問道:“一色一香,無非中道。以何爲中道?”[20]答:古人依《中論玄樞》有四句分別。一、有此中道,即以空爲中道:謂一切衆生,無始時來,無明昏盲,不明真理,內執有我,外執有法,顛倒沈淪,流轉生死,爲破此執,便說我法二空,故以二空爲中道。《金剛經》雲:“若菩薩通達無我法者,如來說名真是菩薩。”[21]《大寶積經》卷一百一十二雲:“一切諸見,以空得脫。”同卷中又雲:“一切諸見,唯空能滅。”[22]二、無此中道,即以中爲中道:因爲說空是破有執的,有執既除,空亦應遣,若不遣空,仍然是執,不得解脫。《中論》雲:“大聖說空法,爲離諸見故;若複見有空,諸佛所不化。”[23]空法如船筏,是渡人過河的,未渡河時須上船,已渡河時應舍船,所以《金剛經》說:“是故不應取法,不應取非法。以是義故,如來常說,汝等比丘,知我說法如筏喻者,法尚應舍,何況非法!”[24]這就是以有空俱遣爲中道。叁、亦有中道亦無中道:爲破偏病,故說有中道,稱爲亦有中道;偏病既除,中道之藥隨遣,若有中道,中還是病,故稱亦無中道。《叁論玄義》雲:“絕待中者,本對偏病,是故有中,偏病既除,中亦不立。”[25]是爲亦有中道亦無中道。四、非有中道非無中道:中道是藥,病除藥去,不立中道,故稱非有中道;爲度衆生故,假立有中道,故稱非無中道。非有非無,是名中道。

  如上四句中道,仍然還是在名相分別、對待安立之中,未能達到四句離,百非遣,言語道斷,心行處滅的境地。所以《宗鏡錄》對上四句中道分別之後接著說:“若更再論,則非四句,所謂言語道斷,心行處滅。”[26]《大智度論》卷五雲:“因緣生法,是名空相,亦名假名,亦名中道。若法實有,不應還無;今無先有,是名爲斷。不常不斷,亦不有無;心識處滅,言說亦盡。于此深法,信心無礙,不悔不沒,是名大忍成就,如實巧度。”[27]這便是真正的中道。

  3、以一心爲中道:八十《華嚴經》卷叁十七雲:“叁界所有,唯是一心。”[28]《入楞伽經》卷叁亦雲:“叁界但是一心作。”[29]既如此,當然中道亦在一心中了。一者、《中論》所說的“衆因緣生法”,其法就是指的色心諸法,除色心諸法外,別無另有一因緣所生之法可得。能生法的因緣,亦是因緣所生,同樣屬于色心諸法,故前前無始;所生之法亦能爲因緣而再生其余的色心諸法,故後後無終。無始無終的一切緣生諸法,皆不離于一心而另有。龍樹在《十二門論》中自釋因緣生法有兩種,一是外因緣生法,“如泥團、轉繩、陶師等,和合故有瓶生;又如縷繩、機杼、織師等,和合故有疊生;又如治地、築基、梁椽、泥草、人功等,和合故有舍生;又如酪器、鑽搖、人功等,和合故有酥生;又如種子、地、水、火、風、虛空、時節、人功等,和合故有芽生。當知外緣等法皆亦如是。”二是內因緣生法,“所謂無明、行、識、名色、六入、觸、受、愛、取、有、生、老死。各各先因而後生。如是內外諸法、皆從衆緣生。”[30]此處龍樹雖然說“瓶、疊、舍、酥、芽”是外因緣所生之法,若依唯識的觀點講,根身、器界皆是阿賴耶識變現的,器界尚且不離心識而另有,哪裏還有心外之法呢?當然內因緣所生之法的十二因緣就更不例外了。依此道理,故可說緣起法不離于心,也可以說緣起法就是心。二者、緣生法只有幻相,而無實體。無實體者,所謂我法之自性恒恒皆空,了不可得,故非有;有幻相者,所謂幻相宛然,因果不爽,相似相續,業報分明,故非空。非有非空,是爲中道。《維摩诘經》雲:“說法不有亦不無,以因緣故諸法生;無我無作無受者,善惡之業亦不亡。”[31]從這首偈語中也說明了,一切諸法本身就是非有非無的中道。何以故?凡緣生法上,自性我、作者我、受者我皆空無所得,但善惡業果並非全無。《中論》卷叁雲:“雖空亦不斷,雖有亦不常;業果報不失,是名佛所說。”[32]因此,上說緣生法在心中,當然這種依緣生法所說的非有非空的中道同樣不離于心而有,也可以說非有非空的中道就是心。叁者、《宗鏡錄》依此道理故抉擇雲:“今言中道者,即菩薩道。離中無別道,離道無別中;即以道爲中,即以中爲道。此之中義,即是一心。道,即是心;心,即是道。所以雲:“一色一香,無非中道”。……若入宗鏡,則泯同平等;叁乘五性,若內若外,無非一心中道矣。”[33]是爲一心之中道。

  總之,延壽認爲,不僅中道爲一心所攝,就是一切佛法,凡聖事理,善惡諸行,悉歸之于一心。所以有“欲知法要,心是十二部經之根本,入道要門。此心門者,叁世之佛祖,唯此一事實,余二即非真。唯有一乘法,無二亦無叁。一乘法者,一心是。”[34]又雲:“夫心者,爲諸法總持之門,作萬有真實之性,故稱第一義谛。雜染心念,故號衆生。是心之界,即衆生界。從真如性起,名曰如來。無所缺減,乃目爲藏。能積聚恒沙功德,故名法身。”[35]這就是延壽在一心上統攝事理、善惡、凡聖,進而整合禅與教、禅與淨、性與相、顯與密的佛教思想。

  二、《宗鏡錄》以方便門論述真俗二谛

  《中論·觀四谛品》雲:“諸佛依二谛,爲衆生說法,一以世俗谛,二第一義谛。若人不能知,分別于二谛,則于深佛法,不知真實義。”[36]“二谛”是《中論》的基本理論。《中論》認爲只有通達了二谛的道理,才可能通達佛法;反過來說,若不了解二谛的道理,是無法了解佛法的。因此佛教主張學佛的人唯有從事物的有與空,或相對與絕對兩個方面去認識事物,體證真實,才能改變和破除我法兩種不正確的偏見邪執,從而使人們的言語行爲合符真理,心念認識契會實相。這就是中觀學人之所以特別重視“二谛”說的根本原因。

  “谛”是真理的異名,二谛也就是二種真理。俗谛是相對的真理,真谛是絕對的真理。而真谛的絕對真理必須要由俗谛的相對真理來顯示,俗谛的相對真理也必須要由真谛的絕對真理來建立。這就是說,談相對真理必于絕對真理之中,談絕對真理必于相對真理之內。離絕對真理則無相對真理,離相對真理也無絕對真理,兩者相輔相成,缺一不可,否則就無有二谛了。也正因爲二谛是彼此互相依藉才得以成立,而不是超言絕慮、一味平等的不二實相,所以《宗鏡錄》在二門之中把它列在“方便門”內,而不是終極的“畢竟門”攝。如該錄卷八十二雲:“雲何論說諸佛常依二谛說法?答:若約正宗,心智路絕;若離二谛,斷方便門。”[37]

  爲何建立方便門的二谛?原因是:世間的無智者一聞諸法皆空,便錯誤地理解爲“因果、罪福、解脫”等一切皆無的斷滅頑空。故《中論》說:“空法壞因果,亦壞于罪福,亦複悉毀壞,一切世俗法。”[38]龍樹認爲這種撥無因果的斷滅空不是佛教所講的空,而真正的空是建立在二谛上的,是不脫離“有”而存在的。所謂“若不依俗谛,不得第一義;不得第一義,則不得涅槃。”[39]龍樹很明顯地說明了第一義谛的空是依世俗谛而建立的,因世俗谛的有爲法如夢如幻,無有實體,我我所性,了不可得,此理絕對真實,恒常不虛,故是第一義谛。此二谛是不即不離的,並非第一義谛是離開世俗谛而另有。但凡夫不明白這個道理,因此佛教才方便善巧建立二谛,以使衆生由世俗谛而證第一義谛,由證第一義谛,而得涅槃,同時由得涅槃而成就自他俱利。所以《十二門論》雲:“有二谛:一世谛,二第一義谛。因世谛得說第一義谛,若不因世谛,則不得說第一義谛;若不得第一義谛,則不得涅槃。若人不知二谛,則不知自利、他利、共利。如是若知世谛,則知第一義谛;知第一義谛,則知世谛。”[40]這就是爲何開出二谛法門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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