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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賢行願品親聞記▪P4

  ..續本文上一頁切佛刹極微塵中、一一各有一切世界極微塵數佛。一一佛所、種種菩薩海會圍繞。

  《記》文義同上

  ○二能供因

  《經》我以普賢行願力故、起深信解現前知見。

  《記》能供因、與前能禮因同。行願二字即是悲智雙運、以願屬大悲、行屬大智、能修供養雲等智也、利益衆生供養等悲也。

  ○叁列供具

  《經》悉以上妙諸供養具而爲供養。所謂華雲、發雲、天音樂雲、天傘蓋雲、天衣服雲、天種種香、塗香、燒香、末香。如是等雲。一一量如須彌山王。然種種燈、酥燈、油燈、諸香油燈。一一燈炷如須彌山。一一燈油如大海水。

  《記》“悉”字亦雙指、能供人及所供佛、“以”字總標用一切供具也。“上妙”者、最上妙好、即真空中所現妙有也。“所謂”下別列、“華雲”即天然之花、天者、第一義天也、自法界真空理現妙華、此華雲即是理法界隨緣所成事花、而結爲雲也。“發雲”、花貫穿而成鬘也。“天音樂雲”、八種音樂、天然不鼓自鳴。“天傘蓋雲”、以天然傘蓋爲供具也。“天衣服雲”、以天然微妙衣服爲供具也。“天種種香”、是總。“塗香”即香油香水等。“燒香”即種種燃燒之香、“末香”即研香爲末、或塗或燒亦有種種。“一一量如須彌山王”、須彌山爲諸山之王、此雲妙高峰、即財即法之妙有供養也。燃種種燈、一一燈炷如須彌山表願力大也。一一燈油如大海水、表悲行大也。皆觀行所成、非人力所能辦到。

  ○四正供養

  《經》以如是等諸供養具、常爲供養。

  《記》以上明供具、此明常爲供養、即財供、即法供、即行供、即願供、世人修財供、不善觀想、即不通于法、財法各別故。普賢菩薩財供即是法供。

  ○壬二校量顯勝二、癸初校量二,子初舉所校量二,一總指

  《經》善男子、諸供養中、法供養最。

  《記》校量財法供養、法供最上也。“供養”即是上供。下施有叁種、曰財施、法施、無畏施。上無怖畏故。唯財與法、故祗校量財法。“諸”者、財供法供、皆有種種。

  ○二別明

  《經》所謂如說修行供養、利益衆生供養、攝受衆生供養、代衆生苦供養、勤修善根供養、不舍菩薩業供養、不離菩提心供養。

  《記》如上種種供具而爲供養、即“如說修行供養”。又“如說修行”、不外止持二法。佛教諸惡不作即應止、佛教衆善奉行即應行。教作者不作即無功德。如小兒不能作大人事、故亦無過但不得超出世間。教止者不止、即有罪過。故欲上升者、常衆善奉行。懼下墮者、當諸惡不作。佛以利生爲事業、視大地衆生猶如一子、故利益衆生得佛歡心、以四攝法攝受衆生得佛歡心、勤修善根得佛歡心、不舍菩薩業得佛歡心、不離菩提心得佛歡心、皆法供養也。普賢菩薩財供即是法供、平等平等、何用校量、爲無觀行無願力之人、財供非供法者、而較量之、財供實不及法供功德之大。佛贊歎供養如來、故修供養、即是如說修行。須以義消文、切勿以文害義、謂普賢財供非法供。

  ○子叁、正明校量

  《經》善男子、如前供養無量功德、比法供養一念功德、百分不及一、千分不及一、百千俱胝那由他分、迦羅分、算分、數分、喻分、優波尼沙陀分、亦不及一。

  《記》如前供養、若非普賢行願、縱有無量功德、比法供養一念功德、百分不及一。是以法供一念功德、分爲百分、以一分與無量財供功德較量、不及其一也。“下分”又將法供一念功德分爲千分、以一分與財供功德較量也。向下亦是將一念法供功德、分爲百千俱胝之一分、乃至優彼尼沙陀分、與財供功德較量亦不及一。“迦羅分”豎析人身毫毛爲百分也。“優波尼沙陀分”此雲近少分、與微塵分爲七分名鄰虛分義同。言極微少也。

  ○癸二征釋

  《經》何以故、以諸如來尊重法故。以如說行出生諸佛故。若諸菩薩行法供養、則得成就供養如來。如是修行是真供養故。

  《記》征何以法供勝過財供、釋以尊重行願因法故、出生諸佛果法故。

  ○辛叁總結

  《經》此廣大最勝供養、虛空界盡、衆生界盡、衆生業盡、衆生煩惱盡我供乃盡。而虛空界乃至煩惱不可盡故、我此供養亦無有盡。念念相續無有間斷。身語意業、無有疲厭。

  《記》此亦同前、先以有盡反顯、而後順釋供養無盡。

  ○庚四釋忏悔業障叁、辛初牒名

  《經》複次善男子,言忏除業障者。

  《記》此牒名也。忏者忏其前愆、悔者悔其後過。身口意叁業有過、皆障菩提涅槃、故須忏悔、不敢複作。

  ○辛二釋相二、壬初舉所忏二、一正舉

  《經》菩薩自念我于過去無始劫中、由貧嗔癡、發身口意、作諸惡業。

  《記》“菩薩自念”是發菩提心能知痛癢、起覺照之人也。自念者、自用菩提心觀念也。念今生以知過去、觀他人以知自己。故知過去由貪嗔癡發身口意、而作諸惡業、惡業無量、束廣爲略、不出十惡業、以身口意爲造業具。意起貪嗔癡叁、身造殺盜淫叁、口出妄言绮語等四。能自念惡業、即智慧心現前。有覺心觀行者、方能自念、否則終日造惡、不知有過。人或舉其過、則耳不樂聞。況業不重不生娑婆、果無業系、何不超出叁界。故知生此娑婆、必是業重之人、理宜誠心忏悔、誓不複造。自以無業不肯修忏者、愚昧孰甚。

  ○二顯多

  《經》無量無邊。若此惡業有體相者、盡虛空界不能容受。

  《記》忏有理事、先明理忏、惡業原本無體。虛妄之相、幻化不實、有何罪過可忏。然而無體相之境、衆生已迷、欲悟罪無體相、須修實相忏、如念法身佛、或修真空觀、觀念成就、親證實相、妄我即空、罪無所附、故罪性亦空。倘不明真空、我相不空、故有身心世界、業由我造、誰代我受。雲忏悔業障、亦可謂爲忏悔我見、我見一空、無始所造惡業、悉皆空矣。

  ○壬二辯忏相二、一明忏業具

  《經》我今悉以清淨叁業。

  《記》身口意叁爲造業具。修忏亦以叁業修、如人倒地、還從地起。“口業忏”稱揚諸佛功德、發露罪過。“身業忏”盡此壽命、作諸佛事。“意業忏”緣想諸佛無量功德、化除無量罪過。身作佛事身清淨、口說佛法口清淨、意正思惟意清淨、如是對治、如應病服藥也。

  ○二明所對境

  《經》遍放法界極微塵刹、一切諸佛菩薩衆前、誠心忏悔、後不複造、恒使淨戒一切功德。

  《記》此下明事忏。又二、一取相、二作法。取、求也、相、妙有也、所對之境、傳妙有之相也。普賢菩薩能現多身、故能遍于法界極微塵刹一切諸佛菩薩妙有相前忏悔。其次修觀行即菩薩、或能觀此境界、我輩名字即菩薩、觀行達不到此廣大妙有之境、豈即不對法界極微塵刹諸佛菩薩前求忏悔乎。不修廣大之忏、安能忏除廣大惡業。要知對一比丘忏悔、或對四人成衆比丘作法忏悔、亦即是對十方諸佛菩薩忏悔。何以故、作法身觀、與諸佛菩薩同一法身故。“誠心忏悔”者、要忏除惡業、須發至誠心、發不起誠心宜撫心自問、造惡業是否要墮地獄、如是一問、誠心自油然而生矣、誠心乃從天理良心發出也。“後不複造”即悔其後過也。對諸佛前誠心忏悔、即是取相忏義、感應道交、得佛摩頂、或放異香見光見華、即爲取得妙相、忏已不得再造。“恒住淨戒一切功德”即是作法忏義、僧作羯摩法。故曰作法、忏罪即持戒、故曰住戒、翻過成德、何得不爲。

  ○辛叁總結

  《經》如是虛空界盡、衆生界盡、衆生業盡、衆生煩惱盡、我忏乃盡。而虛空界乃至衆生煩惱不可盡故、我此忏悔無有窮盡。念念相續、無有間斷。身語意業無有疲厭。

  《記》此亦初反顯次順釋以障無盡無間也。

  人人皆應忏悔業障、若自以爲無業障者、即是愚癡人。因普賢菩薩尚自念所造惡業、設有體相、盡虛空界不能容受。凡夫業重障深、讵可不忏。又者忏悔有能忏十心、所忏十心。佛法救度衆生、爲令衆生知病服藥也。今生縱未造業、而撾過之業、已無量無邊、何況今生、難免不造、故應誠心忏悔。茲先講所忏十心、次講能忏十心、所忏即所治順生死十心、此心如廁蟲樂廁、不覺不知。

  一妄計人我、起于身見:人我之義粗顯、依身見而起、以有我身故造業、設不計妄身妄我即顯法身真我。真我即大方廣、亦即菩提涅槃。妄計人我、故成鬥爭之本、增長無盡生死、此是所治第一身見心。

  二具足煩惱、外遇惡緣、我心增盛:心中雖具足煩惱、若不遇外緣、業不能起、內因外緣和合、惡業成矣。外緣即依正二報也。“依報”六塵之境、“正報”惡知識、惡眷屬(生死眷屬、無論強軟、皆惡眷屬)、皆爲增長我見之緣、使我見增盛、即第二我見心。

  叁內外既具、滅善心事、不喜他善:內具煩惱、外遇惡緣、自之善心善事滅矣。故見人善行、與己不同故、如冰炭不同爐、而生嫉妒、不喜他人之善、是爲第叁嫉妒心。

  四縱恣叁業、無惡不爲:作惡由叁業起、既縱恣叁業、故無惡不爲。所謂君子有所不爲、小人無所不爲也、是爲第四爲惡心。

  五事雖不廣、惡心遍布:作一小惡、事雖不廣、而心即法界、故業亦遍滿法界。如彼好淫之人、其心決無際限、只淫一人、故淫業遍滿法界。好殺者、殺一生命、其心決無際限、只殺一生、故殺業遍滿法界、是爲第五廣大惡心。

  六惡心相續、晝夜不斷:如貪淫好殺者、隨其所好、惡心相續。日有所思、夜有所夢、晝夜不斷、是爲相續惡心。

  七覆諱過失、不欲人知:作惡事者、苟發露于人、決不再爲。以被惡心所障故、覆藏過失、不欲人知、是爲覆罪惡心。

  八虜扈抵突、不畏惡道:虜扈不受規谏、性剛強也。抵突即與人抵抗也。即或告以汝所作非、將墮地獄、亦複不驚不怖、是爲不怖惡道心。

  九無慚無愧、不懼凡聖:慚則己心不安、愧則羞難對人。不信因果、不畏惡道、不懼凡聖、故無慚無愧。凡即閻王鬼神、天龍八部、有他心通、及賞善罰惡之權、乃至掌國法者是也。聖乃出世四聖、有威可畏、以無慚無愧、故不畏懼也、是爲無懼惡心。

  十撥無因果、作一闡提:不信墮地獄之語、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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