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難道就能否認自己曾經熟睡?
從佛學的真谛、第一義谛而言,業、因果既然是緣起法,憑藉衆緣而生,則當體無常、無我、空。《摩诃般若經·四攝品》說得很清楚:“世俗故,分別說有果報,非第一義谛,第一義中不可說因緣果報。”雖有而空,如同夢幻,沒有常一不變的造業者、受報者及業因業果,這是“業”真實不變的本性,是追求超出生死業報的佛教修行者不能不觀察體證的第一真理。佛經中對業的這種本性多所揭示,如《華嚴經》卷十叁偈雲:
“隨其所作業,如是果報生,作者無所有,諸佛之所說。”
“衆報隨業生,如夢不真實,念念常滅壞,如前後亦爾。”
“如機關木人,能出種種聲,彼無我非我,業性亦如是。”
《仁王般若經》說:“俱時因果,異時因果,叁世善惡,一切幻化。”龍樹在其《中論》中,發揮《般若經》義,反複推析,論證業從因緣生故非常,念念生滅,無有自性,無自性則本來不生,不生則不滅。若業是常,有自性,則無生果之理,正因爲它無自性,才能出生果報。業、因果皆是“假名”,造業受報一事,就像佛由神通力變出的“化人”行事,雖有形相,能說話做事,卻非同人們所執著的那樣,有其實體實事。對這如同幻化的現象,須以中道觀,如實見其兩面,不墮于斷、常兩極偏見。偈雲:“雖空亦不斷,雖有而不常,業果報不失,是名佛所說。”真正理解佛法空、無我義,堅持中道的人,必然見及善惡必報、因果不爽,自行勸他,棄惡行善,非常審慎,絕不會墮入惡取空見而起負面的教化作用。以盛說空寂無礙著稱的禅宗名篇《永嘉證道歌》雲:“豁達空,撥因果,莽莽蕩蕩招殃禍。”強調否認因果報應的“豁達空”(即惡取空),只會招來自誤誤人的惡報殃禍,這種見地其實並未真正通達空的奧義。佛家對否認有來生後世、因果報應,極力斥責,列爲有害邪見,認爲它會起助長、勸導世人作惡的壞作用。《中阿含經》說:“不畏後世,無惡不作。”《地藏十輪經》說:“撥無因果,斷滅善根!”認爲世人若不害怕後世惡報、不相信因果報應,便取消了應當行善的理由,只能是無惡不作了。是耶非耶?有智者當不難深思明辨。
第五節 業因心造,回轉有道
這是因果律的第五條定律,說的是若依佛法看破業本質的智慧,則已造業可以轉變,業力可能擺脫,這是佛教因果說的真谛所在。若僅見及前四條業必生果的屬于世俗谛的法則,而未見及于此,則失了佛法的神髓。《華手經》所載佛言甚至說:“以我所說世間正見、順生死理、業緣果報可戲論法爲上智慧,是人則爲毀謗如來及如來法!”爲什麼?因爲“因果若決定,衆生不成佛。”(《宗喀巴顯密修行次第科頌》)如果業力因果決定不可轉消,則具有無始善惡業種的衆生,只能業果相續、生死不化,難以擺脫業力之束縛,至多是行善生于人天,報盡還墮,豈有橫流生死之流,到達涅槃彼岸的可能性?何況因果報應,並非佛家孤發獨明,是婆羅門教等也都宣揚的世間學說,並非佛家獨有的、核心的出世間之說,以此爲最上真理,當然是貶低了佛法,要被斥爲謗佛謗法了。
因此,佛典中多處宣說:業報可轉,並非決定。如《涅槃經·師子吼品》說:“當知作業有定得果,不定得果,或有重業可得作輕,或有輕業可得作重。”又說,“修習道故,決定重業可使輕受,不定之業非生報受。”轉變乃至消滅已造業之惡報,唯依如實徹了業報真實本性的智慧,由依佛法修道。《優婆塞戒經·業品》說:“善心智慧因緣力故,惡果定者亦可轉輕。”又說:“如有修身修戒修心修慧,定知善惡當有果報,是人能轉重業爲輕,輕者不受。若遭福田,遇善知識,修道修善,是人能轉後世重罪現世輕受。”經中把依佛法智慧修道可轉變、消滅惡業果報,比喻爲能治療百病的妙藥“阿伽陀藥”和一種據說一擂便能消除諸毒的“除毒鼓”。龍樹《十住毗婆沙論》中說:若人福大而智慧小,雖作小惡,亦必受報,能令他墮入地獄;“而大慧福德者,雖有罪惡事,不令墮地獄,現身而輕受。”比如佛經中所講一個名鴦崛魔羅的外道,殺過許多人,又曾想謀害生母和佛,罪大惡極,墮地獄無疑了,然而竟因聞佛說法,得大智慧,精勤修行,現身證阿羅漢果。宗喀巴《菩提道次第廣論》卷叁說:佛經和戒律中說“假使百千劫,所作業不亡”,是對缺乏佛法之智慧、不知轉移業報之道者而言,若有大智慧,得佛法回轉業報之道,“則雖定當受果,亦能清淨。”這是《小品般若經釋》中所說的。
業報爲什麼可依智慧而轉而消?首先,若以智慧掌握因果法則,則可利用因果律“果須衆緣”方能出生的定律,創造條件阻礙業果之出生,便可轉移業報。現代高僧太虛法師《真現實論》說:“雖佛亦不能超越及改變于因果律,然若了知于因果律,則能剏造善業,和集善緣,生于善果。因不值緣終不生果,故因亦非必能生果。或遠其助緣,或別造強因,皆可使此因之果暫不生起或終不生起。”
其次,依佛法的智慧觀察,則業、因果緣起無自性而本性是空,空故可轉,就像一張白紙好隨意圖畫。若業有其不變改的自性,那便沒有可轉可消的道理了,而且,業由心造。心這個東西,在佛家看來是世間最爲靈妙、最不可思議、力量最大的東西。業力雖大,雖不可思議,但不及心力之大,不及心力之不可思議。心,無形無相,卻具有創造一切有奇妙能力,潛具諸多不可思議的功能、智慧。禅經中說,地水火風四大元素中,水的力量大于地,火的力量大于水,風的力量大于火,比風更爲輕巧無形的心,其力量大于風。心力雖大,心性本空,與本性空相契合的智慧心,即是真實、絕對,超越時空,不生不滅,超越了因緣生滅的因果界,具有消融一切的巨大力量。《永嘉證道歌》說:“證實相,無人法,刹那滅卻阿鼻業。”即應墮入阿鼻(無間)地獄的極重惡業(五無間業),也可因心與實相契合,證入無人無我一切皆空的境界中,于一刹那間被融化消滅。還有,已證實相的佛、菩薩,依實相成就了轉、消衆生業報的巨大能力,依虔敬信心的淨因,仰仗佛菩薩的加持作強大增上緣,也能轉、消惡業果報。
關于業隨心轉的道理,清代徹悟禅師語法錄中有一段話,論述頗爲精辟:
“業由心造,業隨心轉。心不能轉業,則爲業縛;業不隨心轉,則能縛心。唯業所感故,前境來報,皆有一定,以業能縛心故;唯心所現故,前境來報,皆無一定,以心能轉業故。若人正當業能縛心、前境來報一定之時,而忽發廣大心,修真實行,心與佛合,心與道合,則心能轉業,前境來報,定而不定;又心能轉業,前境來報不定之時,而大心忽退,實行有虧,則業能縛心,即前境來報,不定而定。”
佛典中不但說轉、消業報之理,而且設計有多種轉、消業果之道和具體操作方法,《菩提道次第略論》卷叁總結大乘所說清淨業障罪報之法爲依四種力:
1.依能破力,指忏悔。佛經中多處講,內心對所犯過錯深自忏悔,決心悔改,具有消滅罪障、轉變身心的強大力量。《增一阿含經·馬血天子品》載佛言:“人作極惡行,悔過轉微薄,日悔無懈怠,罪根永已拔。”《金光明經》說:“千劫所作極重惡業,若能至心一忏悔者,如是重罪,皆悉消滅。”《四十二章經》比喻忏悔滅罪如有病出汗,漸致痊愈。《大集經》比喻忏悔滅罪如“百年垢衣,一日而浣,可得鮮淨”。佛教諸乘諸宗,都以忏悔業障爲佛教徒修行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內容,列爲修行者的日課之一。忏悔又分事忏、理忏。事忏,是在衆僧或佛像,或自己傷害的人之前,誠懇坦白發露過錯,表示悔過,“所未作者,更不敢作,已作之業,不敢覆藏”(《金光明經》卷二),大乘《觀普賢行法經》說觀專司忏悔滅罪的普賢菩薩而忏悔之法,漢傳佛教界依經編有多種忏悔的儀軌,如《法華忏法》、《金光明忏法》、《藥師忏法》、《華嚴忏法》、《禮念彌陀道聲忏法》、《梁皇寶忏》、《慈悲水忏》、《大悲忏》等,以供佛教徒依法修忏悔。密乘則主要觀密法總管、普賢菩薩的秘密身金剛薩埵,誦念其“百字明”(咒語)而忏悔,這被列爲密乘修行者必修的“四加行”之一。事忏忏至罪障消除,有嚴格標志,稱“見罪淨相”。依《准提陀羅尼經》所說,見罪淨相有看見或夢見佛菩薩、光明,或夢見聽聞佛法、吐惡食、或吐或飲乳及酪,或夢見日月、空行母、猛火、水牛、黑色人、僧尼、乳樹、象、牛王、山、獅子座、微妙宮殿及飛行上升等。理忏,又名“實相忏悔”、“無相忏悔”,即依佛法真谛理,觀業從心起,由心中妄想而生,妄想依緣而生,即生即滅,無實自性,本來是空,如空中風,無所依止。《觀普賢行法經》偈雲:“一切業障海,皆從妄想生,若欲忏悔者,端坐念實相,衆罪如霜露,悲日能消除。”這種理忏,因與絕對真理——本來空性相契合,故消滅罪障惡業的力量比事忏更大。
2.對治現行力。即修佛教所說種種能對治業障的法門,如讀誦大乘經,觀空、無我,持誦有消罪力用的真言密咒,及以虔敬心,忏悔心塑畫佛像、供養佛和佛塔、禮佛、持念佛菩薩名號等。多種大乘、密乘經典中,都盛說此類修行能消罪滅障。如《觀普賢行法經》說若晝夜六時禮十方佛,誦大乘經,思第一義甚深空法,“一彈指頃,除卻百萬億阿僧祗劫生死之罪。”《金剛經》說誦持該經能轉後世重罪爲現世受人輕*的輕報。《觀無量壽佛經》說臨終人至心稱“南無阿彌陀佛”名號一聲,滅八十億劫生死重罪,觀想佛的形相、淨土等也皆滅罪無量。《大悲心陀羅尼經》說供養觀世音菩薩並專稱其名號,“得無量福,滅無量罪,命終往生阿彌陀佛國”,持誦此菩薩“大悲咒”,一宿滿七遍,除滅身中百千萬劫生死重罪,甚至接觸從虔誦此咒者身邊吹過的風…
《生與死-佛教輪回說 第叁章 “業”與輪回》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