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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山石經中記載的准提獨部法暨探討(普光)▪P2

  ..續本文上一頁容許的,當然不算是惡行。

  所以,這樣的“方便”並沒有鼓勵惡行的意思。事實上,在修持期間 如能盡可能去惡行善,則效驗必有可能更形加強。這一點可以從前述《了 凡四訓》一節得到印證。”

  而所謂“先以欲鈎牽,後令入佛智。”即是佛菩薩先隨順衆生的習性,然後再慢慢的潛移默化,但原則是在不能違背佛戒之下。像以前釋迦佛無量劫前身爲梵行者,但有一位在家女衆愛慕他,並且以死相逼。梵行者爲了度化他,還俗與其結婚救了他。後來佛說因爲隨順衆生而犧牲小我的功德,讓他的修行超越幾劫。這就是佛菩薩隨順衆生,然後再慢慢度化的例子。

  當然若飲酒過量、酗酒、酒駕等傷害到自他的行爲,怎麼可能修持獨部法成就?所以此處應是指在最差的條件下修持也能有成,但若能具足戒律,則成就更高更快。這就顯示了准提法特別方便之處,澤被下根。而修到相應也能漸次斷除惡習,具足戒行。

  這有無違經意呢?經言:“薄伽梵,在名稱大城逝多林給孤獨園,與大苾刍衆並諸菩薩,及諸天龍八部前後圍繞;愍念未來薄福惡業衆生,即入准提叁摩地,說過去七俱胝佛所說陀羅尼”

  獨部法的方便某程度上本是合乎不同階段性的佛法的,獨部法特別提出來只是相對于很多條件嚴格的密法而言,門檻是比較寬容的。准提法的緣起有一部份是爲了“薄福惡業衆生”,所以獨部法的條件比一般密法容易入門,這也是無違背法之緣起。反之,獨部法的最低條件,即是至少能持多分、少分或一分戒,並且不像一般密法有的修持條件的繁複、清淨、嚴峻。

  如《觀自在菩薩隨心咒經》雲:“此總攝印咒。能總攝一切印咒等。若受持此咒者。盡一形不得食五辛酒肉葫荽芸薹。勿淫。清淨梵行常念觀世音菩薩名號。”

  《佛說守護大千國土經》卷3:“不食五辛恒常 乞食。”

  《文殊菩薩獻佛陀羅尼名烏蘇吒》卷1:“行此法者斷酒五辛血食”

  《佛說六字咒王經》卷1:“不食五辛淨潔洗浴。不得行淫不得飲酒啖肉。”

  《曼殊室利菩薩咒藏中一字咒王經》卷1:“常須 遠離惡人不淨臭穢之處不近酒肉五辛。一心受持無不驗者。”

  《金剛秘密善門陀羅尼經》卷1:“五辛酒肉所不經口。梵行居心除舍緣務。于寂靜處然後讀誦。”

  《佛說聖觀自在菩薩不空王秘密心陀羅尼經》卷1:“遠離五辛一切葷雜。于日叁時中念此陀羅尼叁遍。一切所求皆得成就。”

  《千手千眼觀世音菩薩姥陀羅尼身經》卷1:“當知是人應常精進。守持淨戒齋法清淨。不食五辛酒肉殘食。亦不作離間語谄诳語嫉妒語。及盜諸部壇印咒法句故。若犯斯過即爲一切諸佛菩薩之所棄舍。我亦棄舍不樂觀攝。”

  《七佛八菩薩所說大陀羅尼神咒經》卷1:“淨持戒地 五辛酒肉悉不食之。少欲知足修質直行。修行此陀羅尼”

  《佛說穰麌梨童女經》卷1:“先斷五辛亦不食鹽不食油。斷語于一淨處。”

  《西方陀羅尼藏中金剛族阿蜜哩多軍吒利法》卷1:“酒肉五辛等並不得食。”

  《蘇婆呼童子請問經》:“何因衆生。持誦真言不複獲果。尋師所求。真言悉地上中下法。從日至月。月至經年。從年極至一形。具修苦行晝夜不阙。亦無效驗……若有持誦一切真言法。先于諸佛深起敬心。次發無上菩提之心。爲度衆生廣發大願。遠離貪癡憍慢等業。複于叁寶深生珍重。亦應虔誠遵崇大金剛部。當須遠離殺盜邪淫妄言绮語酒及以食肉口雖念誦心惡口兩舌。亦不飲意不善常行邪見。以邪見故變爲不善。”(詳見蘇婆呼童子請問經卷上律分品第一)

  由上列舉可見有些密法的修持條件是比較嚴格的。

  此段不簡淨穢的問題是以聖言量的依據來檢視。

  2、總攝二十五部大曼荼羅的問題

  再者就是對于“總攝二十五部大曼荼羅”這樣的經文質疑。

  在經文中提到:“總攝二十五部大曼荼羅印”表示准提獨部別行法的手印有這樣的功能。這在許多東密的資料中都有提到,並且藏經中也有類似的記載,列舉如下:

  (1)《觀自在菩薩隨心咒經》:

  “總攝印咒第五十

  兩手腕仰相叉。右手大母指押左手大母指。兩手八指急怒把拳。咒曰

  唵(一)薩婆那庾多(二)慕陀啰(二合)耶(叁)盤陀盤陀(四)莎(去)诃(五)

  此總攝印咒。能總攝一切印咒等。若受持此咒者。盡一形不得食五辛酒肉葫荽芸薹。勿淫。清淨梵行常念觀世音菩薩名號。”

  (2)《千眼千臂觀世音菩薩陀羅尼神咒經》:

  “千臂總攝印

  千手千眼觀世音菩薩千臂總攝印第五

  起立並足。先仰右手掌。五指各相附。後以左手掌。仰押右掌上當心著。此印力能摧伏叁千大千世界一切魔怨。咒曰

  怛侄他(一)婆盧枳帝(二)攝伐

  耶(叁)薩婆讷瑟吒(四)烏诃耶彌(五)莎诃(六)”

  (3)《觀自在菩薩怛[口*縛]多唎隨心陀羅尼經》:

  “總攝印

  總攝印第四十八

  兩手腕仰相叉。右大指壓左大指。兩手八指急怒把拳。真言曰

  唵 薩婆那庾多慕陀羅耶盤陀盤陀 娑[口*縛](二合)诃

  此總攝印明悉能一切印法(此是智通于玄奘叁藏處受得此印)”

  由此可見,總攝印也存在于不同法門中,那麼准提獨部法的手印能總攝25部也是有合理的成立之處,並不是沒有可能的。

  並且准提總攝印能召請二十五部天魔波旬,軌雲:“若欲召四天梵王、帝釋、二十五部天魔波旬等,對鏡結印,頭指來去,于淨處高聲誦二十一遍,一切賢聖閻羅鬼衆,隨請必至不敢前卻,所有驅使隨心皆得。”

  若准提法沒有總攝25部之威德力,何以能召請二十五部天魔波旬?另外,准提大身咒的祈請文也提到:“五部金剛四天王。共結總持叁昧界”也是召請五部(佛、蓮華、金剛、寶、羯磨部)金剛護法來護持。這難道不是准提法有總攝五部之威德嗎?否則何以召攝五部金剛護法?

  至于《顯密圓通成佛心要集》爲何將手印總攝25部的說法引申到:壇城總攝25部、咒語總攝25部,這也許是道大師個人修持的經驗證量,也許有他根據之經典,但我們目前尚未發掘更多文獻來證明,就像當初房山石經未出現時,《顯密圓通成佛心要集》很多的文句、說法都跟大正藏經所記載不盡相同,如前文所舉的例子;到後來石經出世後,才了解到道大師所載是有其根據的,所以目前我們對于不了解之處暫且持保留態度,不用去否定。

  而日本的《無畏大道場法》也記載:“若誦此准提真言一遍。即同誦一切陀羅尼一遍。”這不就是類似總攝的概念了嗎?那麼咒語總攝25部之說法不也有成立之根據?

  若以無梵本來否定真實性,那麼,某些密法也早已無梵本存在,是不是也要算入僞法之列?當初布頓大師在佛教史大寶藏論中提到某些新譯派對于金剛橛法的質疑:

  “統計以上共約四百種密續經典(似乎缺少兩種)。關于舊譯的古密典,大譯師仁清讓波(寶賢)、拉喇嘛耶喜峨、頗章細哇峨和廓、庫巴拉等大師,都認爲是非正宗的密典。

  但是我精通翻譯的上師利瑪绛稱和日惹大師等卻說:“曾從桑野寺獲得梵文本,在尼泊爾也曾見過有《金剛橛根本續分品》的梵文原本”。所以這些古密典應是正宗的。

  我(布頓)認爲如果心中罪過自性惡劣,對于合理的密咒,有時也認爲是不合理的,何況說對于此類可疑之法典! 因此應等舍置之(即未判定好惡之前暫作保留),不生罪過之心爲善。否則,將正法說成非正法,將非正法說成正法,都要遭受同樣的業果。”

  對于認爲質疑的經文,其實要持保留態度,不能遽下否定,就如同大藏經將可疑的經典列入“疑似部”,還不敢直接說是僞經啊!只能說疑似而已。這就是祖師大德一貫的謹慎態度吧!

  3、鏡壇的問題

  在《顯密圓通成佛心要集》中早就有提到曾經有人對鏡壇修法有非議,認爲是外道修法,關于此點,道大師曾解釋:“今有寡見聞者迷于密教見用鏡壇卻生毀謗!然叁世如來未有一佛不依壇法,而得成道度衆生也!幸廣見聞速改其謬!”

  想必是曾有人對于鏡壇法提出批評,所以才有這段的解釋。其實鏡壇法不只准提法特有,以下節錄其他有關鏡壇的修法:

  (1)准提問事鏡壇(出自:准提叁經)

  a、叉手捧雜花,咒千八遍,散一鏡面;又于鏡前正觀,誦咒亦千八遍,得見佛菩薩像,應咒花百八遍,而散供養,隨請問法,無不決了。(佛說七俱胝佛母心大准提陀羅尼經)

  b、或于淨潔鏡面,以好花念誦一百八遍,散置鏡上使者即現鏡中。複以前法更取好花,散鏡面上,即有善惡相自現鏡中。(佛說七俱胝佛母准提大明陀羅尼經)

  c、又法,取一明鏡置于壇中,先誦真言加持花一百八遍已,然後又誦真言,一遍一擲打鏡面,于鏡面上即有文字現,說善惡事。(七俱胝佛母所說准提陀羅尼經)

  (2)楞嚴鏡壇 (出自:楞嚴經·卷七)

  《卷七》(楞嚴咒文前) ----需“如法建壇和結界”。 相關經文如下:

  《楞嚴經·卷七》雲:“佛告阿難!若末世人願立道場,先取雪山大力白牛……壇心置一金銀銅木所造蓮華……取八圓鏡,各安其方,……又取八鏡覆懸虛空,與壇場中所安之鏡,方面相對,使其形影重重相涉…。”

  (3)大度母鏡壇 (出自:多傑覺巴上師的密宗一百二十五法,密宗第八一法)

  藏密多傑覺巴上師的密宗一百二十五法裏,密宗第八一法:大度母鏡壇成就法。也有提到關于鏡壇的修法,也是藉鏡壇來觀像現出種種世界現象,但此修法較准提鏡壇嚴格,需禁止五辛煙酒,若犯佛戒,盜法者會嘔血而死。

  (4)蓮花鏡壇(出自:不空罥索神變真言經卷第十六)

  “清淨如法作銀蓮花。以一肘鏡爲蓮臺面。”

  “花冠璎珞耳珰镮钏。天諸衣服種種莊嚴。置鏡心上。”

  “時別自以奮怒王真言奮怒王印。灌頂加持。若蓮花鏡中放光。觀世音像身出甘露水。放種種光自身放光。 則當獲得不空無垢清淨蘊身。不空王心叁昧耶成就。 是時緊捷誦奮怒王真言。 觀世音菩薩鏡中出現贊言。善哉善哉。 汝今成就出世世間鏡壇印法。汝須何願爲汝滿足。 阏伽供養所願盡乞。皆得圓滿。 沙門婆羅門國王王子後妃婇女大臣僚佐一切人民。觀像鏡者。 皆睹種種神通變相。 亦見自身過現未來種種業果善惡之相。”

  由上可知,鏡壇法本就是密法的一種法門。當然有其更深的奧義,在此不論,本文只對照以顯示鏡壇法並非無中生有。以上總攝與鏡壇的問題是以比量(對照類比)及祖師證量的角度來解析。

  

  4、獨部別行法的問題

  至于“別行法”這種法門也是存在于各種體系的法門之中,並非是沒有根據的。根據文獻記載有以下:

  (1)尊勝別行成就法

  (2)持世陀羅尼經別行法

  (3)如意輪王摩尼跋陀別行法印一卷(不空仁運珍)

  (4)北方毗沙門多聞寶藏天王神妙陀羅尼別行儀軌

  (5)七曜星辰別行法一卷(一行運)

  (6)青目天女別行法一卷(無人名二紙策子說伏敬福等法有咒印)

  (7)隨求請雨別行法一卷

  【別行的意義】(佛光大辭典):

  (1) 自大部典籍中,抽取一部分,使其獨立發行流布于世,稱爲別行。如自法華經中抽取普門品,獨立作爲觀音經而流布于世。

  (2)相對“尋常行”而言,特定期日作修行,稱爲別行。

  准提法的來源,我們可以參考經典的說法:

  a、大明咒藏六萬偈中出(佛說七俱胝佛母心大准提陀羅尼經)

  b、龍樹菩薩于持明藏略出(佛說持明藏瑜伽大教尊那菩薩大明成就儀軌經 )

  持明藏(Vidyadhara pitaka)意爲:持明之法藏。演密鈔一曰:“藏者能攝義故,(中略)今但取府庫名之爲藏,由如世間國大庫藏即能蘊攝種種雜寶,出納取與赈濟無窮。持明藏亦爾,蘊攝諸佛秘密法義,利樂無盡故以爲明藏。”

  義淨法師的“大唐西域求法高僧傳”卷下提到印度在陳那以前有一部“持明咒藏”十萬頌,後來由難陀攝集爲一萬二千頌。

  《大唐西域求法高僧傳》 (卷2)雲:“持明咒藏。然相承雲此咒藏。梵本有十萬頌。唐譯可成叁百卷。現今求覓多失少全。而大聖沒後阿離野那伽曷樹那。即龍樹菩薩。特精斯要。時彼弟子厥號難陀。聰明博識漬意斯典。在西印度經十二年。專心持咒遂便感應。每至食時食從空下。又誦咒求如意瓶。不久便獲。乃于瓶中得經歡喜。不以咒結其瓶遂去。于是難陀法師恐咒明散失。遂便撮集可十二千頌。成一家之言。”

  《說七俱胝佛母准提陀羅尼念誦法》也提到:“依梵經本,有十萬偈頌,我今略說念誦觀行供養次第。”

  可知准提法的來源應是龍樹菩薩從持明藏中略出傳下。而准提獨部法也有可能是從中撷取一部分而出。

  至于獨部的意義在軌文中已說的很清楚:“總攝二十五部大曼荼羅”、“若求成就先作壇法,不同諸部廣修供養、掘地作壇、香泥之所建。”。如佛部儀軌(金剛智、不空譯本)需要“廣修供養、掘地作壇、香泥之所建”這些程序,不同諸部就是不同于、不屬于這些部別的修法。

  五、總結:

  准提獨部法是道殿大師特別推崇之修法,是漢傳的特色。道殿大師說:“准提法在梵本中有十萬偈之多,漢地已翻譯的有各位大師的種種版本,雖然儀式有點不一樣,但這些經典之中就屬善無畏大師譯的:“七俱胝獨部法”,是最總攝一切也最契心要的譯本,是准提法種種壇城中作爲主導的一種壇城法,也是能廣度七衆的法門,因此,可以流傳及以此爲依怙。東夏的高僧大德沒有不依此法而持誦的。”

  這一段是【顯密圓通成佛心要集】的總結,通常結論也是最重要的論述。可見當時修持獨部法之盛況:“東夏的高僧大德沒有不依此法而持誦的”。這也是准提法一個特別法吧。

  並且在公信力最高的藏經房山石經中也有記載獨部法,甚至《房山石經》所用的兩個底本,在今天都是絕世不傳珍本,所以是校勘曆代木刻藏經字句脫誤的最佳版本。所以《房山石經》中的獨部法是有其價值與可信度的。

  

  六、附錄(房山石經的《七俱胝佛母心大准提陀羅尼真言 獨部別行》影本):

  

《房山石經中記載的准提獨部法暨探討(普光)》全文閱讀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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