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 苦~因果無常
現在,我要跟大家講因緣果報。
佛教是特別強調因緣與果報的宗教,佛法是講因果的道理和現象。什麼是因果?按照佛法說,我們所知道的現象本身就是果,這個果已經出現在你的眼前、身邊,你所知道的這些果的現象,一定有其原因,造成它這樣的出現,這些原因就是佛法所講的因,任何東西出現讓我們知道,都有它的前因後果。根據佛法說,這一切的前因後果是無量、無邊、無數的因果推動所造成的。其實因果天天都發生在你的身邊,只是你沒有去注意而已。比方說,你每天起身後,工作得很累,然後,晚上需要休息,這是因果現象。你睡夠了--原因,就起身;你疲倦了--原因,就要休息。每一樣事件都有原因,這是因果,甚至于你煮飯,飯能夠出現,有它的原因。就是說,你想要吃飯、要拿米去洗、加水,然後放在飯鍋裏煮,這種種原因時時刻刻發生在你的身邊,只是你沒有注意到這就是因果罷了。
不但是佛教講因果,其實科學是更加講因果。根據科學的道理說,科學家都要去研究每一樣東西形成的原因,當他們把原因找出來後,其實就是找出它們的因。當我們不知道的時候,就不懂其因爲何?雖然你不知道,但是並非等于沒有因果。
不但是科學家很講因果,就算是信仰上帝的基督教徒,包括信回教,乃至信印度教的人,都相信宇宙間有主宰者,而這些主宰者也不能不依因果行事。爲什麼這樣說呢?佛經中記載:大梵天認爲它主宰這個世間,佛就問它:"當一個人行善的時候,是不是得到善的果報?"大梵天說:"是。"佛再問:"當一個人做惡的時候,是不是得到惡的果報?"大梵天說:"是。"佛又問:"善人是不是能夠得到生天?"大梵天也說:"是。"那麼,佛就說:"既然如此,它就不是你所主宰的,那是一種因果現象。"
現在讓我們來看基督教所說的"最後的審判",上帝在做最後
審判的時候,也有依它本身的規律:要信仰上帝;要依據上帝的指導去修行。那麼,當信徒依據上帝所指導的去做去修,上帝依它訂下的因果律來做最後的審判,看你是否應該得到生天,永遠超生;或者墮入地獄,永不得超生。這也離不開因果,只不過基督教說是上帝規定的。所以一切東西都有原因,造成它們將來得到的結果,那麼,佛法把它稱爲因果。
佛法講因果與其他的宗教所講的因果有什麼不一樣呢?根據佛法所講的因果是沒有人控製的,現在來說,如果我們不明白,就說是自然界的規律。但是以佛法來說,是衆生的心與世間的物質互相作用,即色法與心法互相作用,互相産生因果。
因果本身有其規律,科學家講因果律,佛法也講因果律。以佛法的因果律來說,凡是有果,必定有因。什麼叫果?凡是出現在你的眼前、耳邊,讓你知道的任何一樣事物,它們已經是果了。或許你認爲是因,但以佛法來說,那已經是果了。比方說,現在你拿米要去煮飯,當米出現在你的眼前,米本身就是一個果了。它爲什麼會出現在你的眼前,因爲你要吃就去買,有農人耕種,有商人售賣等種種原因,造成米出現在你的眼前,所以讓你知道的任何東西,都是一種果了,然而,這些果一定有它前面的原因。果不可以自己生出來,一定有原因讓它生出來,這叫做果不自己生。那麼,因要變成果,不可以因單獨變成果;因單獨變成果,因就是果了。所以因也不能單獨變成果,因要靠其他的因配合,才變成果。什麼是因與其他的因呢?主要的原因稱爲因,其他協助主要的因變成果的次要的原因,叫做緣。因爲緣有很多,所以因就加上衆多的緣--衆緣,就形成果的出現。
雖說如此,但是一般人並非這樣想。比方說,發生了一件事情,人往往找那件事情是誰幹的,把一切責任都推卸到那個人的身上,認爲這一切都是他造成的,似乎這樣來看因果。我舉一個例子,我們都知道地上的水變成水蒸氣升上天空,一旦我問人:"地上的水爲什麼會升上天空呢?"幾乎所有的人都說是因爲陽光。那麼,陽光是因,水升上天空是果,似乎不是因加衆緣形成果。如果惟有陽光照射,水就會升上天
空,即陽光是惟一的因的話,我們每天在路上走,陽光也照射我們,我們也應該升上天空啦,而事實並非如此,可見一個因是不足夠的。水會升上天空,不只是因爲陽光,而水有變成水蒸氣的能力也很重要;再者,地心有地心吸引力,水蒸氣要有足夠的浮力克服地心吸引力等種種種種的因緣配合,所以水就升上天空了,並非陽光使水升上天,這麼一件簡單的事而已。陽光的照射,造成水升上天空是衆因緣配合,世間的事物也是衆因緣配合而造成的。
如果我問你:"你是誰生的?"你的答案是"媽媽生的"。以佛教因果來說,並不完全如此。你的出生,媽媽固然是主要的因素,還有你的父親呢?你的媽媽並非主要的因素,反而最主要的因是你自己要來她那兒投胎,你的父母親是衆緣--助緣,所以世間人對因果的看法會犯上這一類的錯誤,把衆緣看成是主要的因,甚至于認爲只有一個因把果造出來,這是錯誤的。
有時候我們不了解,以爲因就是因。其實不是,因也是果。比方說,米煮成飯,我們可以說米是主要的因,然後配合衆緣煮成飯。但是米本身也是一個果。以米對飯來說,米是主要的因,以米對稻田裏的稻來說,米就是果了。所以米是飯的因,稻的果,如此因不單純只是因而已。依佛法說,因果是一重又一重,一重又一重,一重一重如此地推上去,你不可能找到第一個因。
什麼叫做第一個因呢?我們人類對于因果,有一個很錯誤的概念,即所謂開始的概念。什麼叫做開始?其實開始本身也是因果現象,但是這個因果現象是沒有你要看到的果,但是有你要看到的因,當那個因要變成果的時候,你說是開始。比方說,現在有一些木料,我要把它做成一張桌子,當時是沒有桌子的,所以當我開始動工去做的時候,就說:"我開始把桌子做出來。"當我開始做這張桌子的時候,我必須要有那些木料--因,造成桌子的因,再加上我的人工等等配合,最後桌子出現了。也就是說,要有桌子的開始不可以什麼都沒有,要有因,然後果就出來。當你說什麼都沒有而果出來,就是那個果沒有因了。因此,以這樣來說,因果中每
一個果它都有前面的因,每一個因本身亦是果,它有前面的因,那麼,任何一個時候,你都不可以找到第一個因--開始。爲什麼呢?因爲當第一個因出現的時候,它就是一種果,而這個果之前還會有因。佛法說,因果無始無終,沒有開始,也沒有終點。
因爲很多人對開始有錯誤的概念,不明白因果,就說這個世間有開始,以爲開始是從沒有變成有,這就錯了。佛法說,我們人類居住的這個世間有開始因果。開始是從沒有這個果,但是有其他的因存在,並非什麼都沒有。就是說,地球要形成之前是沒有地球的,但是有其他的因素,使它能夠形成地球,那些是地球形成之前的因了。因此,沒有所謂第一個因,就是不可能有宇宙的開始第一個創造者出現,因爲如果創造者是第一個因,它本身就沒有前面的因,那就違背了因果所說的:每一樣東西都需要有前面的因來造成果的出現,許多人就有這個矛盾,認爲世間的一切都要有前面的因造成的,但是又說第一個因是不需要的,這就錯誤。譬如認爲萬物出現有因,上帝出現無因。
任何因果是多重性的因果,怎樣說呢?我舉例來說明:棉花編織成線,線再編織成布,布再做成衣服。以因果來說,棉花是線的因,線是布的因,布是衣服的因。同時,我們也可以說,棉花是布的因,也是衣服的因,棉花不單純是線的因,這是多重的因果,一重一重地推過去。這樣的多重因果不只是一條單直線,它也可以是發射、散開來的。怎麼講呢?你認爲開始的那個因,它會影響某個果,其實不只這樣,它也可以影響很多個果。比方說,現在我們的國家建造一座發電廠,那麼,它不只是影響你家的電燈發亮這件事而已,它還能夠影響很多很多的事情。以發電廠這個因來看,它可以影響很多的果出現。所以說,因果也不是一條直線的,它可以好像從一點放射出很多光線的方式。即一個因可以影響到很多果的出現,當然要加上其他的緣,因爲因本身不能變成果。換句話說,一個因在很多緣的配合下,可以變成很多不同的果,而且不是只有那麼一個,而是有很多一起出現的果。而這個果又有如棉花變線,線變布,一重又一重,出現了如此
多重的因果現象。
佛法說,有時候你修一些福德、一些功德,種下一個因,這個因將來會得到很多的果報。佛經中有載:迦葉尊者在過去久遠久遠以前的某一世,供養一佛,因爲那一世供養佛的功德,他就幾十生一直天上人間來回接受這個果報。就是說,他在天上人間來回很多世的果報,都是由于那麼一次供養迦葉佛的主要因引起的,所以一個因可以影響到很多很多的果。
從因到形成果,它有時間的差別。比方說,如果你要生産豆芽,把綠豆浸在水中,經過幾天的功夫,豆芽就培育出來了。但是,如果你要種植蘋果,就要等待好幾年,蘋果樹長大了,才能夠生蘋果。即是從因到果,有些需要很長的時間,有些只需很短的時間,這是因需要的時間,再加上其他的緣來配合而形成果。有一類的因果是沒有時間性的,好像火車,第一個火車頭一動,其他的火車廂跟著一起跑,它們是同時的,一個帶動一個,那也是一種因果。就是說,火車頭帶動第一個車廂,第一個車廂拉動第二個車廂,這也是一串一串的因果,但是它們是一起發動的因果。再者,你坐在汽車裏,汽車輪子一轉,輪子在地上跑,你的汽車也在地上跑,汽車裏面的乘客也在路上奔馳著,這也是一起動的因果。所以有些因果需時很長,有些因果需時很短,有些因果是影響它的因素在推動,但是大家一起動,即因果都一起動。
因果可以不可以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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