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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講記 總釋經文上篇▪P18

  ..續本文上一頁沒有所謂最上乘,是依衆生的智慧與心量而說有小乘、大乘、最上乘……如果衆生的心量很小,佛就爲他闡釋心量境界小的法;反之,佛爲心量大的衆生,講解廣大的法。佛是應病予藥,衆生有什麼病,佛就給予他服怎樣的藥,病和藥是沒有所謂高低的差別。這裏的最上乘者,是指修行者的根性非常好,能夠接受《金剛經》的佛法義理,佛就爲他說此經,即本是真如法性的最上乘金剛智慧。

  若有人能受持、讀誦、廣爲人說,如來悉知是人、悉見是人,皆得成就不可量、不可稱、無有邊、不可思議功德。

  如果有人能受持、讀誦、廣爲人說,如來悉知是人、悉見是人,而得成就不可量、不可稱、無有邊、不可思議功德。爲什麼呢?凡是有相、有執著的行爲都是有限量的,因爲心量有限,所以造成功德有限。那麼,一個人以無相心而生起的心量是無限的,因爲心量無限,功德就不可稱量。本來每一個法作用遍一切處,所以每一個人本來都能夠知道任何一法的。但是由于我們的煩惱執著將心局限在我這個小小的身心範圍內,于是心量變小了。當你的心量很大的時候,就能夠像佛一樣,知曉叁千大千世界中的一切法。本來心是平等的,但是我們執著、迷惑時心量與境界都變小了,心量小就不是無量。無相的智慧是不可稱、不可量、無有邊,所以是不可思議功德。

  如是人等,則爲荷擔如來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何以故?須菩提!若樂小法者,著我見、人見、衆生見、壽者見, 則于此經不能聽受、讀誦、爲人解說。

  這樣的人,即能荷擔如來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擔是擔在肩上,荷是負在背上。意思是說,能領受信解無相法的人,對于正等覺,就能擔當得起。《金剛經》中所講的道理,是對最上乘的人(初地菩薩)說,並不是對修解脫道的聖者或凡夫說的。當一個人聽聞這個道理,能夠信、解、受、持,完成初地菩薩的果位,就能夠荷擔如來的家業。大乘經典中說,初地菩薩才是真正進入如來之家,他才懂得管理如來的家業,還沒有證悟初地的菩薩,沒有資格荷擔如來的家業。就是說,此菩薩有能力去弘揚、傳播一切佛法。由“能荷擔如來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這段經文,說明本經是爲登地菩薩開示金剛般若波羅蜜。

  在小乘佛法中,解脫道的佛法爲大法,世間的善法爲小法。在大乘佛法中,成佛的菩薩道佛法爲大法;個人解脫的佛法爲小法。這裏說的樂小法者,是指只要求自己解脫的人和不想解脫的人。他們著我見、人見、衆生見、壽者見,則于此經不能聽受、讀誦、爲人解說。

  須菩提!在在處處若有此經,一切世間天、人、阿修羅所應供養;當知此處則爲是塔,皆應恭敬作禮圍繞,以諸花香而散其處。

  佛對須菩提說:“不論什麼地方,如果有此般若經,一切世間衆生即應當尊敬供養;當知此處則是佛塔的所在,皆應恭敬作禮圍繞,以諸花香而散其處,即應當贊歎供養法。”

  複次,須菩提!善男子、善女人受持、讀誦此經,若爲人輕賤,是人先世罪業應墮惡道,以今世人輕賤故,先世罪業則爲消滅,當得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

  我們造業形成的因果,一是自己的煩惱使我們墮落,另外是我們跟造業的對象之間的因緣。如果你殺死人,得到墮落地獄的業力,此業力的推動者不是別人是自己,是你那殺人的惡心。同時還有一股由對方推動的業力,就是只要有機緣,被你殺的那個人就會向你尋仇,要你償命。如果你有殺人的惡業,然後受持——去實踐、讀誦了《金剛經》,如果被人輕賤,這即是前生惡業轉輕或消滅了的征兆。因爲你的心再也不去執著相,就不會墮落惡道。但是你欠那人的,他會來找你算帳,你跟他之間的惡因緣,是不能靠念經、做善事……來解的,這就是所謂的“冤有頭,債有主,解鈴還須系鈴人。”爲什麼呢?我要打你,是我的心要打你;你要打我,是你的心念要打我。所以當我要打你的時候,你找別人來解怨,乃至求佛都不見得有效;應該解除我對你的怨恨,使到我不打你。當某個冤家要打你的時候,你要找他來解,不是找我。如果我對某些人造了惡業,就算我今世修道,修得怎麼好,只要有因緣,對方的心不放下的話,他依然要找我算帳,這件事靠我本人的修行是不能解決的。如果你聽聞佛法,執著的心慢慢放下,你的很多罪業就能夠消除,但是你跟人家之間的惡因緣,只要你繼續在世間,還是要償還的。

  讀誦了《金剛經》後,因爲心再也不著相,善的心能轉變過去的惡心,就不會墮落惡道;如果還會被人輕賤,這是欠對方的惡業現在受報,本經說修道時受罪業,是罪業轉輕受的征兆。因爲墮入地獄的業比較重,在人間修道而受罪業時,修道的善心力量強,不但容易接受惡業的苦報,並且不願再造罪,使罪業越來越輕,所以是輕受。

  “當得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爲什麼呢?因爲對金剛般若的無相法——法界心,能夠生起信心,將來當得成佛。

  須菩提!我念過去無量阿僧祇劫,于燃燈佛前,得值八百四千萬億那由他諸佛,悉皆供養承事,無空過者。若複有人,于後末世,能受持、讀誦此經,所得功德,于我所供養諸佛功德,百分不及一,千萬億分,乃至算數譬喻所不能及。

  佛以自己經曆的事實,證明受持本經的功德。佛說:我在過去無量阿僧祇劫,未見燃燈佛以前,曾遇到八百四千萬億那由他諸佛。在這衆多佛前,都是一一的供養承事,沒有空過的;所得的功德,真是無量無邊。但是這樣多的功德,不如在末法時代,有人能受持、讀誦此經,所得功德,勝過佛過去所供養諸佛的功德。

  根據佛經的記載,釋迦牟尼佛的最大弟子——迦葉尊者,在過去的某一世,供養某佛,就憑著那一次的供養,九十一世得生天上、人間。所以因果絕對不是一對一的。有些因果很重,只做一次,好多生承受;有些因果要做很多次,才一次受。所以因果絕對不是“種瓜得瓜,種豆得豆”,那樣的因果誰都會,其實因果是很複雜的。在佛前供養的功德是很大很大的,但是此處說不如一個人能夠聽聞、受持無相法的功德。

  須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于後末世,有受持、讀誦此經所得功德,我若具說者,或有人聞,心則狂亂,狐疑不信。須菩提!當知是經不可思議,果報亦不可思議!”

  如果善男子、善女人于後末世,有受持、讀誦此經,所得功德,即佛把它完全的說出來,人聽了或許會發狂,或許會狐疑不信——認爲這部經是魔說的,破壞佛法。當知是經不可思議,果報亦不可思議!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講記 總釋經文上篇》全文閱讀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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