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般若波羅蜜多心經講記▪P11

  ..續本文上一頁在一直延續著。所以要知道我們所認識的一切法,是心所知的事情,我們在其中分別名相、安立名相,認爲這是某某,那是某某。佛告訴我們要看清楚諸法的特別相,即是它的總相:一切法都具足這個性質,就是性空。在它的自性、本體裏沒有實在的東西在作用,這不是有,也不是沒有,因爲你對法生起法的見,才有所謂的有與沒有。你們在這邊聽法,從開始到現在,你們對我的某些行爲舉止,不會給它們名稱,看了只不過是一個過程而已,也不認爲有什麼一回事。

  同樣的,一個東西(法)的存在是某種因緣條件底下的一個過程。在這個過程中,你不看頭,不看尾,只看那件事就認爲它存在,然後你再回來研究它是不是空的,這是多余的。所以當一個人證悟到一切法本性是空的時候,他不會講法是空或是有,更不是非空非有,空有皆碰不得,因爲“空有”這回事本來是假名而存在。因此經典裏說一個證悟空的人,他

  的心、智慧已經遠離了語言,佛法裏以“語言道斷,心行處滅”來形容這種悟境。

  語言道斷:就是用語言講到沒得講,也不用去說了。

  心行處滅:心不住一法一處執著作用,就是此人了解空是這麼一回事。

  以上是我專門爲你們講解空。聽完後,你們不應該得到空是一樣東西,它絕對不是一種東西可讓你證悟,因爲一切法本身只不過是過程,沒有實體存生;《心經》中“無眼、耳、鼻、舌、身、意”也是如此,因爲眼睛、耳朵、鼻子……都只不過是種種暫時的過程。同樣的,一切法皆是如此。當一個人觀察清楚,心中達到一切法都無所得,他的心就自在了,不會說這是什麼,那是什麼;他知道那不過是一種過程,語言安立罷了。所以說對空的了解就是對法的了解;觀緣起法則即是觀空。千萬別以爲有“空”可取證,只是智慧證知心及法皆不可得,亦無智慧可得可證能證,此時假名“證空”。

  《心經》裏所說的“度一切苦厄”,就是證悟到一切法本性皆是空性。菩薩證悟到一切法的自性本是空後,必然達到心無所執,不執著這世間的一切,不再執著于生死,心無挂礙而身心自在。當一切業都不能約束心時,就度一切苦厄了。所以說人生是苦只講對了一半,沒執著就不苦。上回講菩薩有十種自在,其中一項是業自在,菩薩能因過去所做的種種福德因緣,隨他所要的,依他的因緣去度化衆生,他能夠業自在,就沒有凡夫感受到的“行苦”了。菩薩度一切苦厄的方式與阿羅漢不一樣,阿羅漢需先斷除煩惱後,不再來受生,才度盡一切苦厄;菩薩則是證悟到一切法本來皆空,不生不滅,苦本質即是空,沒有所謂的苦,那他就度盡了一切苦厄。

  經文:舍利子,色不異空,空不異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受、想、行、識,亦複如是。

  “舍利子”是指舍利弗尊者。印度有一種鳥,眼最明利,叫做舍利;尊者的母親眼似舍利,所以取名舍利。舍利所生的兒子,即叫舍利子,從母得名。舍利子在佛弟子中,智慧第一,辯才無礙。本經是發揮智慧的,所以佛喚舍利子以便應對。

  《心經》以色爲例來诠釋空義。實際上色、受、想、行、識都是一樣,最後“識不異空,空不異識”也是一樣的。上次我已講過,《心經》教導我們先觀身心的作用,接著觀外在的世間,然後觀佛法等等。我們必須了解法後,才觀其空相。

  現在讓我們更進一步深入地了解法:佛教將法分成法相和法性。一切法都有一定的相貌,就是所謂的法相。法相有很多,講不完,總的分別有時間、空間、物質和心,科學家更進一步分別爲力和能。

  (一)時間:即是執取法後,執取前後因果,就形成了時間的概念,如:昨天、今天、明天、過去、現在、未來等等。

  (二)空間:東、南、西、北(四方),東南、東北、西南、西北(四維),上和下共十方等概念。

  (叁)物質:根據佛法,物質可分爲內色和外色。內色就是身體;外色就是外在的東西。

  (四)心:可分爲兩種類,一種就是有煩惱的心,叫做妄心;另一種是沒有煩惱的心,給它一個名稱叫真心。真心就是智慧現前正念正知,在修行人來說,正念正知稱爲無念、無分別智,其實是指沒有妄念及不起分別心,並非無念無智。

  我們要先弄清楚種種法相,然後觀察這些法的總相及其差別相:所謂總相是法共同的相貌,即是生滅、無常、無我和空相。所謂差別相是各個法不同的相貌,即是一異。一異就是一個跟多個,比方說,“我”是一個或是多個?“心”是一個或是多個?

  小乘佛教的教法,非常強調觀察法的總相,如法的生滅。實際上,在佛法中生滅相有些又分爲生、住、滅,所謂:生就是法生起來的時候;住是法保留的時候;滅是法消滅的時候。更有些把法分爲生、住、異、滅四相,所謂:生是法生起來的時候;住是法保留的時候;異是法逐步變壞的時候;滅是法消滅的時候。其實生、住、異、滅,簡稱爲生、住、滅,更簡單的說就是生、滅。

  因爲衆生執著法除了有外貌讓我們感受到,讓我們知道它的形象以外,還認爲法有本體、自性,即是法性。佛教把法的本體稱爲法的自性,其實一切法都沒有自性,是自性空。法以“無自性”爲自性,也就是所謂的以空相爲自性。法的真正性質是本空的。以法性的觀點來看法相,法的自性是無相的,所以法沒有自相稱爲空相。爲什麼講法的自性無相呢?因爲衆生分別法,心造作分別出法的自性,然後依據法的不同自性分門別類,所以佛教有個很著名的“龜毛兔角”之說。當你說“烏龜沒有毛”,依據佛法那可不是簡單的事,因爲你看到有毛的動物,烏龜與它們不一樣,然後你生起判斷:烏龜是沒有毛的。佛法說這句話裏面大有學問,是我們自己在語言上混亂,而不知道自己犯上了錯誤。因爲我們在認識法的時候,心中已經下定義,給它分門別類,認爲具備某條件底下沒有毛的動物叫做烏龜。

  我再舉一個例子:你看我戴著眼鏡,本來眼鏡是眼鏡,我是我,眼鏡跟我是不相幹的,但是你觀察眼鏡跟我的關系,然後建立起你的知識、見解,說我有戴眼鏡。我再問你:我有沒有月亮?你會這樣想:月亮跟廣超法師有什麼關系?爲什麼他會想出這種問題?實際上,在你的思惟裏面,我是人,月亮是月亮,月亮跟這個人是沒有關系的;不論我說:我有

  月亮,或我沒有月亮,都是錯的。但是你認爲眼鏡跟我有關系,你才說我有或是沒有;于是不論說:我有戴眼鏡,或我沒有戴眼鏡,你的內心都接受。人(法)這個名稱,就跟眼鏡建立起關系來。我們往往在種種法上分別建立,産生了種種關系的概念,就有世間種種的差別,我們不了解就迷惑在其間,認爲它有自相,具備某些條件和樣子,所以你才有烏龜到底有沒有毛,兔子有沒有角等問題。如果一個人研究兔子到底有沒有角,這個思惟是多余的。因爲兔子的因緣再加上我們的分別心,建立起兔子應該是如此這般,有角的是另外一種動物。你接受了這樣的定義底下,這樣的東西叫兔子,以後你再分辨兔子有角或沒有角,爲什麼?因爲你看到別的動物有角,就問兔子有角或沒有角,這樣去分別角跟兔子有什麼關系?它們之間本來就沒有關系。

  我再問你:兔子有沒有錢?你們笑了。你有沒有錢?答案是“有”。我們就是這樣運用自心,建立起法與法之間的關系,不了解心在做什麼,就慢慢被語言文字轉,形成這樣的思惟方式。

  法沒有自性,也沒有自相,法的相是人建立起來的。人爲法建立種種差別相後,就認爲有實在的東西,那東西不過是暫時的。你們認爲廣超法師實實在在坐在這裏講法,但是以佛法來說,廣超不過是個名稱,代表一段業的因果,從無量劫發展到今天,以後又再繼續發展到未來。在這麼一小段的幾十年裏的某一天,你說廣超法師在這裏給你們講佛法。但是,有些人已經認識我有整整十年了,他認定實在有廣超法師。我的樣子一直在改變,如果我拿兒時的相片給你看,不告訴你相片中的小孩是我,你可能還不知道是我呢!就是說,你一直執取法某個時期的相,其實法不但沒有自性,它也沒有自相,沒有固定的自性和自相,是人安立的,然後就使用。萬法沒有自相就稱爲空相。

  法是依于因緣條件而有,沒有自性,本身什麼都沒有,都是由其他物件來組合成它的本體。你們說我叫做廣超,(指著耳朵)這個不叫做廣超,叫耳朵。這是左耳,這是右耳;這是鼻子,鼻子不是耳朵;耳朵不是眼睛;廣超是這些器官組合而成的整體。我的意思是說,廣超是你們建立起來的,你不個別看這些器官,把它們當成整體來看,這整體就是廣超法師。又比如,我們用口吃飯,用胃消化食物,腸吸收營養,血液輸送營養到全身,你把這個整體的配合叫做“人”。更簡單的例子是軍隊,現在軍隊打仗了,到底有沒有一個東西叫軍隊?沒有實在的東西叫軍隊,某一種因緣底下,這群人合起來做一件事情--打仗,軍隊是你給它的名稱。

  在這段的因緣過程裏,它沒有真正的本性,不是一件事,沒有事情的實體性,是個名稱而已。我可以假設,現在有兩個

  國家在打仗,我也可以說成這裏的戰團跟那裏的敵人在打仗,所以我們已經在這些假名建立裏安立了它的形象,這叫做法相無自性。其實不但無自性,也無自相。

  《心經》要我們“觀五蘊皆空”,但在沒有觀空之前,我們要明白自心,看它搞來搞去在搞些什麼?開始學佛時,你的心態與世間人一樣,可能沈迷于吃喝玩樂,可能想做個好人。學佛法之後,你以前那些心丟了,就用佛法的見解安在世間看看自己要怎麼做?發現佛法見解告訴我們這樣或那樣。聽到空的時候,你就看空究竟跟這世間是怎樣的?跟前面所學到的道理是怎麼一回事?這個就猶如剛才我說的“龜毛兔角”,這就是我們心的運作方式。所以法性空裏面一切都不可得,這要認識自己的心後,才能了解爲什麼不可得。當我們看清楚身心時,便會明白一切知識只不過是法塵的記憶,所記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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