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開我的閱讀記錄 ▼

大乘百法明門論講記 第叁節 心所有法▪P9

  ..續本文上一頁束縛。

  我們能知的心,所謂清淨的識心,被煩惱的心念遮蓋住,使我們觀察不到它,反而把那些隨心王所生的各種心所(貪瞋等法塵)當成心王。凡夫把煩惱當成心,然而煩惱是不知道外境的,在經論中形容成客塵煩惱,煩惱是客,識心是主人,客人離開了,主人才知道本來清淨。心是指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這才是我們真正能知的心,它沒有善、惡之分;善、惡是從“思”心所後,別境心所才開始生起。明白了這些道理,就會知道所謂修行斷除煩惱,就是要一步步地覺悟,在煩惱生起之前便覺知那些不是煩惱的其他心所(遍行與別境心所),如此才不會被煩惱所轉。

  我們了解心所後,現在再來研究心王,會更加容易明白。心王(眼識)至少要具備以下叁個條件,它才會發生作用。

  1.眼根不壞:眼睛沒壞。

  2.境界現前:必須要有色境。

  3.心在作意:作意心所在眼根作用,令眼識生起。

  依此類推,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等心王的生起至少也要具備這些條件。當然還有其他條件,在此我只舉出這重要的叁個。眼識的性質:

  1.只了別自所緣境:即是眼識只能了別自家所對的境━━色境(顔色、光線),它無法了別他家之境界,比如聲及味道是眼識所不能知道的境界。

  2.唯了別現在:眼識只知道現在的事。所以現在的事是一刹那、一下子就過去的色境。第二刹那的色境是爲第二念的眼識所知,第一念的眼識是不知道它的。

  3.唯一刹那了別:眼識一念生起來,只是一刹那了別所對的境而已,不同的眼識一直在作用,使到我們以爲連續地知道各種事物。

  4.眼識本身是一刹那生滅的心:我們往往有個錯覺,以爲眼睛是停駐于其所對的境上觀看事物。不是的,是很多念的眼識重複地生起,我們就以爲眼睛一直在看那個東西。5.引生眼俱意識:眼識生起後,它會引發意識生起來,凡是與眼識同時、同境生起的意識稱爲眼俱意識。

  6.唯了別總相:眼識能夠知覺色境的總相,它不知道顔色中有些什麼景物、意境等。比方說:這是紅色,那是白色。眼識不知道紅色中有什麼?白色中有什麼?唯有意識去分別後,才知道它所表示的景物、意境等。

  以上是以眼識爲例,眼識是如此的作用,依此類推,其他的五個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是不一樣的,它能和前五識同時生起,也能單獨生起。耳識和眼識一樣,它是一念念刹那生滅的心。耳朵聽聲音時,是念念生滅的耳識在覺知,並非靜止不動地在聽那個聲響。

  剛才提到眼俱意識,現在讓我們更進一步了解它,在講解眼俱意識之前,先要明白意識。它生起有二類。

  1.五俱意識:即與前五識俱時而起的意識,它包括眼俱意識、耳俱意識、鼻俱意識、舌俱意識、身俱意識。

  2.獨頭意識:不與前五識俱起,唯是意識單獨的活動。

  ①定中意識:即在禅定中生起的意識,這與外境無關。

  ②夢中意識:即在夢中生起的意識。

  ③獨散意識:即平時普通生起的散亂意識。比如:看東西時東想西想,就是獨頭意識。現在以眼識爲例子:當我們的眼識生起時,它了別色法━━紅色,能夠知覺紅色的心是眼識,在它生起的同時,眼俱意識也生起。當眼識了別色塵的同時,眼俱意識了別法塵中的紅色。什麼是法塵中的紅色?比如:你們閉上眼睛,想面前有一個紅色的太陽,想 得到而不是看到的紅太陽,就是法塵中的紅色。而這個法塵裏的紅色和眼識所了別紅色是同時、同境生起。因此我們以爲是意識能知道外境,看到紅色。其實不然,意識根本不知道眼前是什麼東西,它只能知道紅色的法塵。眼俱意識作用後,獨頭意識就跟著生起。即是眼俱意識生起後,意識所對的法塵繼續活動,獨頭意識依此法塵就跟著生起。繼續了別法塵。也就是剛才的紅色法塵,影響其他有關的紅色法塵繼續生起,又比如:我叫你們坐在這兒想:“客人來,看爸爸……”這首歌,這是耳朵沒聽到,內心在想那首歌,所想起的那首歌是法塵,它是與聲音有關的法塵。我們也可以觀想眼睛所看的東西,好象剛才你想紅色,它是與眼識和紅色有關的法塵,所以我們的意識活動的範圍很廣泛,它包羅萬象。當眼睛在看東西的時候,意識也在“看”(了別、知覺法塵),耳朵在聽聲音的時候,意識也在“聽”(了別、知覺法塵),聽它的“客人來”。因爲有如此的作用,意識就以爲我知道外面的這個、那個等等。實際上意識只知道法塵,它不能接觸顔色、聲音的本身。它知道法塵中的顔色、聲音的內容,然後繼續編織美夢和故事。獨頭意識繼續活動了別內在的法塵,使種種心所法生起,了別各種名相;然後在名相中再起各種善惡心所法,也就是種種的貪、瞋、癡煩惱,善心、惡心等等。我們的心就是這樣一層一層地生起。講雖如此,然而心念生滅變化神速,一下子就飛奔而逝。因爲我們禅定的工夫不好,精神不集中,不能一心專注,心念不夠定,所以沒辦法洞察到。心念如此地生起,其中並沒有主宰,它的生滅各有因緣,但是我們卻錯誤地認爲是我們要生、要想的。因此這五十一個心所與心王都是由因緣所生,故佛說諸法因緣生,諸法因緣滅。

  諸法因緣生,諸法因緣滅。此話之意是:宇宙人生萬有都是由因緣之和合而生的,同時也由因緣之分散而弛散。講到此,請你們告訴我哪一個心才是“我”?誰說得出?眼識?耳識?意識?都不是。它們都是一念念刹那生滅的心念,生起後很快就滅了,所以沒有一個心能夠代表“我”。比如:新加坡河的河水,哪一滴水才是新加坡河?誰講得出請舉手。假如你用水桶把新加坡河的水盛起來,你說是新加坡河的河水,但是它流入大海中就是海水了。我們的心念亦複如是,哪一念的心是我?不知道。有沒有我在裏面?沒有。假如你用桶把新加坡河的水盛起來去問人,他們肯定不知道這是新加坡河的水,只會說這是一桶水。同樣地,在現代社會的大街小巷行走,我們隨時接觸到不同的人,有些人事,叫你溫馨舒暢,快樂滿心,你就生起貪;某些言行,叫你心生疙瘩,條氣不順,你則生起瞋。我們貪心生起就愛人,瞋心生起則罵人,癡心生起就不知如何是好。基本上來說,我們人類是被愛和憎這兩種心態所主宰。如心偏向“愛”這一方,我們會瘋狂似的執著自己所愛的事物;如心偏向“憎”那一面,我們又會想盡辦法拼命地舍棄那心所厭惡之事物。因爲我人對萬物、情緒及整個人生尚缺乏正確與清晰的認識,所以我們會失陷于情緒之網中,成爲情緒的俘虜和奴隸,失去了本身所該有的自由。如果能用桶把這些心念盛起來,那只不過是一念念貪、瞋、癡的心罷了,並非是“我”。但是我們卻大錯特錯地認爲貪、瞋、癡的心是“我”。我們知道心王和心所都是無常生滅,其中沒有一個能夠代表“我”。

  

  

《大乘百法明門論講記 第叁節 心所有法》全文閱讀結束。

菩提下 - 非贏利性佛教文化公益網站

Copyright © 2020 PuTiXia.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