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正趣涅槃,需要修習五種觀法,即①世谛因緣觀,②第一義真如觀,③依衆生妄集苦煩惱觀,④報淨涅槃地大樂無爲觀,⑤深起無量大慈悲觀。其中的因緣觀和真如觀最重要,因爲二者一爲從現象上對世間有爲法的認識,一爲從本質上對有爲法的認識15。因緣觀又分爲如實觀、無常觀、苦觀、無我觀、不淨觀、盡觀、妄想集不住觀,即觀一切世間法無常、苦、無我、不淨,破除對世間的一切的執著,生厭離心。而第一義真如觀則包括不生觀、不滅觀、非前觀、非後觀、非住觀、第一義如實觀、無作觀、無起觀、無來觀、無去觀。入此觀門,則能了知一切有爲法本質上無作無起、無來無去。
靈辯對真如觀還從一多、義味、有非有、相非相、性非性等角度做了闡述,指出這些概念的相反相即的關系。如關于一與多雲:
真如觀者,是觀有十種。一者一即多不二,如一塵一毛端,一無一相,如法界塵等相。一心一切心亦如是。一塵一毛端,定有一相非無量者,法即自性,非從緣集。諸佛聖人不應從真如一觀而得解脫。亦不依一塵一毛端容一切刹而不迫連,以一無一相非自性故。諸佛依不二方便善巧般若,一塵一毛端容一切刹而無所入,微塵世界無增減故。二者多即一不二。多無多相,多即是一。如衆色到須彌山,皆同一色。菩薩以慧眼觀色心無量相入空,須彌山皆同一切相,般若一觀平等解脫故。16
即一與多雖然從現象上看是對立的,但從般若的立場看,兩者皆無自性,互涉互入。這與後來法藏提出的十玄門中的“一多相容不同門”多有相似,靈辯的真如觀可以看作是十玄門的理論淵源之一。
佛教從一開始就不但是一種理論,而且是一套修煉體系,在這套體系中,觀法處于核心地位。從最初的不淨觀、數息觀等,到後來的唯識觀、淨土觀等,這套體系不斷得到豐富。靈辯提出的五種觀法,特別是真如觀,從般若空觀和萬法無礙兩個方面解釋諸法的本質特征,給後來的華嚴學者提供了思想素材。如法藏在《華嚴五教章》卷第叁中雲,菩薩在地前的叁賢位中要斷除所知障就須修唯識觀和真如觀。17澄觀則進一步認爲大乘觀法的概要不出“真如實觀”與“唯心識觀”18。澄觀還進一步從佛教的根本智的立場對“真如觀”做了發揮。如“理絕妄情,說之爲真。諸法體同,目之爲如。照理名觀”19,即真如觀是對一切諸法本體的關照。而且,“謂正體緣如,境智一味,爲觀之相”,即在真如觀中,作爲“能觀”的根本智與作爲“所觀”的真如,實際上是一體的。能觀與所觀的關系,並不是二元對立的對象性認識,而是能觀即所觀、所觀即能觀的真如的自我關照等。
3、 關于戒律的思想
靈辯在對《十地品》的第二“離垢地”的解釋中,對《華嚴經》中大乘戒律的思想做了
發揮。其戒律思想的特征可概括爲以下幾點:
① 戒、定、慧叁學一體的思想。在靈辯看來,菩薩要從初地(歡喜地)進入離垢地,
必須具備十種“直心”,方能顯示淨戒,遠離世間種種邪垢。這十種“直心”即:柔軟直心、調和直心、堪受直心、不放逸直心、寂滅直心、真直心、不雜直心、無貪吝直心、勝直心、大直心。其中,前四種直心屬戒,中間二種屬定,而最後四種屬慧。只有具足以上十種直心,才能證得出世間正智,轉入無漏戒中。可見,在靈辯這裏,戒與定、慧不可分離,只有同時具足了定和慧,才可能獲得無漏戒,才能破各種不善和邪道。如關于“戒與定”的關系,靈辯強調由戒生定。本來修禅定就可以升入叁十叁天,而《華嚴經》卻說“乃至有頂以十善道生”,靈辯釋雲:“雖修禅定,生于上界,要當堅住十善業道,然後得修諸禅定法,是故彼處十善道,爲大利益”。即修持禁戒、行十善道是修習禅定的前提,只有持戒,才可能修禅,最終享受禅悅。關于“戒與慧”的關系,靈辯則強調大乘正觀,即大乘佛教的正知正見在護持戒律方面的重要性。如要達到心業律儀淨,需要“知足離”、“慈忍離”、“真實離”,真實離,即深入無漏正見道,依大乘正觀智而修,從而遠離邪命等法,獲得戒根清靜。
② 對大乘叁聚淨戒的解說。靈辯認爲,以上前四種直心涵蓋了大乘的叁聚淨戒,具體地說,柔軟直心、調和直心是攝善法戒;堪受直心是攝衆生戒;不放逸直心是攝律儀戒。柔軟直心、調和直心可以消除人的嗔毒、粗暴,使一切善法齊集心中,故稱爲攝善法戒。菩薩得堪受力才可利益衆生,故堪受直心是攝衆生戒。菩薩能以無我正智,降服眼等諸根,使不放逸,故不放逸直心是攝律儀戒。靈辯對叁聚淨戒的解說,著重于菩薩心的培養和守護,使叁聚淨戒作爲大乘佛教戒律總綱的意義進一步凸現。如攝衆生戒中,慈悲心的長養特別重要。在靈辯看來,慈心即“菩薩成就無漏淨慈,與衆生界畢竟決定與涅槃樂”,而悲心即“斷一切世間諸惡苦惱悉無余”。此外,菩薩還應該長養“安穩心”、“樂心”、“哀闵心”、“利益心”、“守護心”、“師心”、“大師心”、“自己心”。這是這種慈悲心的增長,才使衆生出煩惱系縛,入安穩大城,才使菩薩的攝衆生戒圓滿成就。
③ 大、小乘戒的融合。靈辯在對大乘菩薩戒做出解說的同時,對作爲佛教一切戒根本的“五戒”和“十善”也做了詳細解說。靈辯的解說的一個重要特征就是從大乘佛教的立場來诠釋佛教的基本戒條,體現出融合大、小乘戒的傾向。如對“不殺生戒”,靈辯認爲有六種遠離相,即性善離殺、舍離殺具、離起殺根本、具遮殺法、與殺相違、善淨離殺。而“性善離殺”又名“自然離”,包括叁方面的含義:隨順般若,正智現前,無加害意;隨順慈悲,與樂拔苦,無奪命意;隨順定,無我我所,無所斷。即進入二地的菩薩,因爲已經修得的智慧慈悲和定力,已經能夠自然護持不殺生戒。而離盜也有叁種:自性離、知足離、不貪離。離邪淫有叁種:離觸欲、離相欲、離姿欲。離妄語有叁種:遠離、隨順離、微細離。關于“十善”,菩薩思維觀察十善業道的因果,遠離十惡,勤行十善,最終遠離十惡道,往生十善道。不過菩薩已得出世間智,已過一切世間善道,爲何還要行十善道呢?靈辯認爲,“菩薩與諸衆生爲調禦師,令未度者度,是故思維世間善道,令彼漸淨,受人天樂”20。即五戒十善不僅是一切小乘信徒的根本戒律,也是大乘菩薩教化衆生時的修行要目。
小結
以上對靈辯的《華嚴經論》及其思想做了初步介紹,限于篇幅,《華嚴經論》的法身論、緣集說等沒有論及,即使對以上論及的心性思想等的論述也未及展開。實際上,不僅在中國華嚴思想史上靈辯占有重要地位,而且在朝鮮半島和日本的華嚴思想史上,《華嚴經論》的影響也不可忽視。日本和韓國發現《華嚴經論》的十二卷以後,雖然兩國的學者做了初步的研究,但整個說來,這種研究無論在文獻學的方面,還是在思想研究方面,都還遠遠不夠。希望以後能夠聯合韓國和日本的學者,進一步推動對《華嚴經論》的相關研究。
注釋
1 石井公成《敦煌寫本中的靈辯“華嚴經論”斷簡》,《華嚴學論集》,1997年,大藏出版社。
2佐藤泰順《關于靈辯的“華嚴經論”新發現六卷的解說》,《宇井伯壽博士還曆紀念文集印度哲學與佛教諸問題》,1951年,岩波書店。
3大正藏第55卷
4關于靈辯寫作《華嚴經論》的地點,與法藏同時代的慧詳在《古清涼傳》中稱在懸甕山,而稍晚的澄觀則根據《華嚴經論》的序文,也認爲是在懸甕山。“若准論序,但雲在懸甕感通”(T36,p.114.2 ~ p.114.3),“若准論序不言年數。又但雲于懸甕山嵩岩寺,頂戴華嚴經,勇猛行道足破血流,膝步殷勤,精微感悟。不言清涼。多是隨方之人欲美其處,故取太原當處明之。傳既雲在清涼,必托勝境,況傳中所明,經曆數處方終百軸。”
5《奉寫章疏集傳目錄》雲:“華嚴經論五十卷,一千二百七十五張,欠第二十一、二十九”(《大日本古文書》卷12,519),據此則有五十卷,而 “經疏奉請賬”278頁雲:“華嚴經論一部,六十五卷,右五十部,二百五十卷,審詳師”(《大日本古文書》卷17,117),據此則有六十五卷。
6《如來光明覺品》第十卷收入《續藏經》第53卷。
7大正藏卷2、69頁下。
8“心性本淨,客塵隨煩惱之所雜染,說爲不淨”大正藏49,15下。
9《華嚴經論》(奎章閣27780、下同)卷55,11a。
10同上,4a。
11同上,11b
12《華嚴經論》卷17,《南都佛教》12,117a。
13《探玄記》卷4,大正藏35,177a。
14“離如來藏,不許八識能所薰等別有自體,能生諸法。唯如來藏是所依生。亦不可言八識無二類,故名心性一。以能生種種,非相違故。亦非第八而爲性一。熏成種種,非相違故。心性之言,非第八故”。
15觀法界有兩種:一者集起因緣觀,十二支分所生之法,是法界際,無量義攝故;二者真如空寂觀,第一義淨,染住依集起。
16《南都佛教》12,p117a。
17“以此菩薩唯怖智障,故修唯識、真如等觀,伏斷彼障”大正藏45,493c。
18澄觀在解釋《華嚴經》卷19“夜摩天宮中偈贊品”的“若欲了佛者,應觀法界性”時雲:“又一是真如實觀、一是唯心識觀。大乘觀要,不出此二觀。此二門,唯是一心,皆各總攝一切法盡。二谛雙融,無礙一味,叁世諸佛,證體爲體。故欲知彼者,應當觀此。”
19《演義抄》卷54,大正藏36,551b。
20《華嚴經論》卷51,12a
《靈辯與《華嚴經論》(張文良)》全文閱讀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