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奉上師,要使上師心情愉快,生活平靜、法事不受幹擾。倘若惹是生非,使上師心煩意亂,不愉快,其果報,頻生是非口舌,自己心情不得安甯,甚至下墮地獄受重苦。所以在《上師法五十頌》中說;「無論任何時,不使心煩亂,無明若觸犯,必受煉獄苦。」對此,應十分謹慎。
(十)對上師的作風産生誤解的罪業
對上師行爲動作、思想言論産生誤解的罪業不可輕視。如名叫善星的一個人,在釋迎牟尼身邊,對佛陀的行爲産生種種誤解而墮落無間地獄的事,以及大夏的兩個沙彌對觀音化身松贊幹布的行爲産生誤解而本應得到的無上成就不但未得,連一般成就也未能得到之類的先例很多,我們應當高度重視。
上師的行爲作風,無論怎樣不近入情,不合道德標准,從弟子的角度講,應充分理解,正確對待,絕不能産生誤解錯見。如上師對自己生氣,就看做父母對子女式的愛的表現,上師罵自己,就看做是念惡咒驅趕附在自己身上的邪魔,上師打自己,就看做是清除自己的無始以來所造罪業,驅病逐魔之舉等。凡此種種都看做是上師度化的方便之法,不但不生氣,反而更應加倍敬重,增強信歸。這對學修之人十分重要,也是一個消除邪見,獲得加持,諸種心願得到如願以償的靈丹妙方。因此,大成就師藏巴嘉熱說;「鞭打是灌頂,由此得加持,責罵是猛咒,消除諸魔障,生恨示疏遠,愛索加我身,愛我使長進,惟我是激勵.事事方便行。」羊公巴大師說:「身現皆功德,所言皆教誨,所作非無益,不利皆加持」等。曆代前賢都口湧贊辭,心中發願,非常敬重上師。卡熱公瓊大師說;「開示大乘理上師,外部形相雖不美,內部境界難捉摸,不可妄想師是非」。如果對上師僅從其外表言行爲根據,妄自非議,産生不警心,就會毀壞自己的善報。因此,要謹防心中對上師的言行思想作風産生倒錯偏見。
(十一)對上師不以上師看待罪業
有些人只認那些有名氣地位的上師,不認那些無名氣地位的貧民上師,對這種勢利眼看待上師的人,真正的善功德一樣都不可能産生。因爲,從上師方面來講,可能有德性學問等方面的差別,但從弟子的角度講要一樣對待,一樣敬奉。如尖阿洛追尖參大師說的;「雖然所拜上師多,若不平等相信奉,只信其中一個人,那是露骨的貪心。這不能叫信奉。若是真正信歸者,對師不會分親疏,師恩雖然有大小,信歸不能分薄厚。」續經中說;教一偈經文,也要按上師對待。其原文是:「教一四句偈,若不當師看,百代生狗身,後得卑賤軀。」如果真心想得到佛法知識而從任何人處,學得四句仍經文,也應以師道敬奉,否則就會墮落畜牲道做狗等罪業不輕。因此,上師不是自己隨便決定的,而是存心學習,四句偈經文以上的緣份決定的。
總之,大至成就佛果,小至煉獄中的一絲絲涼風的福份樂趣都是歸信上師的功德收益,小至十地菩薩的臨成佛前的細微所知障,大至無間地獄的深重苦難都是違背師道的惡業報應。因此,要像重視生命那樣重視師道,親近上師。祈求上師與神佛加特,使我親近上師的心願得以順利實現。如此真情實意地多做祈禱,並按密傳方法,進行甘露洗罪等,如法修持儀規程序見廣略兩種菩提道次。衆因緣齊全,才能見效果是一切因緣法的普遍規律,因此要如法修持。按上面講過的道理,充分認識到親近上師的功德利益和不尊重七師種種罪業後就要堅定如法親近師長的信心。
叁、親近上師的思想態度
分思其功德樹立信心和思其思情激發敬心兩個方面。
(一)思其功德,樹立信心;
五道十地功德的生長與否,就看有無上師開導加持之力,這又要看自己是否對上師信念虔誠,因此,要想開悟得道,就要認真修持信德。舉例來說:本來我們的身體沒有一處幹淨的地方,但常常自以爲幹淨可愛,久而久之,形成固定觀念,不覺得有什麼不幹淨之處,反而覺得幹淨可愛。同樣的道理,上師無論身上有多少缺點,不可能沒有一點優點,著眼在其優點上,常思其優點,久而久之,就會只見其優點,不見其缺點。這樣改變觀念,只看上師的優點長處,也能生信念,但是把上師看作佛,更會增加信念的深度和廣度,可以完全消除錯誤觀念。因此,視師爲佛的這種起信方法無比殊勝。但上師是佛的問題,肉眼無法看清,只能靠經典根據和邏輯推理解決,下面就依次論述:
1、經典論證
觀想上師,然後想以下的經義:
《二思維續》中說;「末法時代五百年,我將化現教師身,心中認定爲我身,對他生起敬仰心。」《金剛帳續》中說;「本是金剛心,現相教師身。爲利樂衆生,化做平常人。」《經藏》中說:「見益聽我言,到那未來世,我現法師相,我化教師身。」等等。在一些經續中指出;佛祖金剛持在末法時代常常以普通人的形相出現,以方便度化衆生。因此,常想這些普普通通的善法導師都是佛祖金剛持其身,生發崇敬之心。
2、邏輯推理;
分相對論方法,作用論方法,因明論方法,法性論方法四種。
(1)以相對論方法推論;醫生是個相對的概念。對病號來說:是不是醫生,看他是否給他進行診斷治療。對受煩惱病苦的衆生來講,是不是佛,就要看是否給了對治煩惱、治愈痛苦的佛法靈丹妙藥,佛是心靈的醫生,即:凡能給予治療煩惱病苦良方者就是佛。上師爲自己施教佛法,爲自身苦惱對症下藥投以良方,其恩無比,不就是佛嗎?棄此何處求佛?
(2)以作用論方法推論:凡有燒煮等火的作用者就是火,因此,凡能起到佛的作用者就是佛。這些上師從事佛的事業,起到了佛的作用,因而就是佛。那麼佛的工作和作用是什麼呢?佛的主要工作作用就是向能度衆生施教善道。上師作了這樣的工作,起到了佛的作用,因此,上師就是佛。至于那些自己尚未入道的上師的問題,後面再來討論。
(3)以因明論方法推論;又分因果推理,性質推理,否定推理等叁種方法。
A.用因果推理法:
從這些上師能正確全面地解說佛理,可以斷定他們具有遍知一切的佛的智慧,因在《正理論大疏》中說:「因緣所生不知因,解說明了不可能。」意思是自己若不了解,就無法向別人解說,如能向別人正確完全地解說佛法,必定精通怫法,著精通佛法,必定具有遍知佛慧,這是「以果知因」的邏輯推論法。遍知佛慧是佛的智法身。具有智法身的,理所當然是佛。
在《不可思議經》中說:「爲追隨如來而說法者,其人具有如來智慧。」全面通曉教理者,雖不懂世間知識,也可以看作具備遍知智慧。因爲在《正理論大疏》中說:「故而與其所從事。有關知識應通曉,至于遍知蟲蟻數,對我絲毫無用處。」這段引文的意思是說:我們所說的佛的遍知智慧,是指明了那些與佛陀所從事的解脫有關的境、行、果知識,凡自利利他的修行者都應通曉這門知識。至于宇宙間有多少蛔蟲螞蟻之類的問題,雖了如指掌他對我們毫無用處。
B.用性質推理法:
俱有叁十二相,八十種好特征的佛陀與沒有相好特征的上師之間,只是外形不同而已,其心性在法界溶爲一體,無分別。如在《般苦波羅蜜多》經中說:「佛陀是法性,接引者法身。」這兩句偈的意思是:「佛」是法性的稱謂,接引衆生出苦海是法身的作用。諸法法性平等,同而,佛和說法的上師的法性是相向的。
C.用否定推理法:
有些人在眼前看到遊絲毛發,如果那是真實存在,眼睛在無毛病的情況下更應該看得到,但是那種遊絲毛發、眼病治愈後卻看不到,那只能說明:那是一種眼睛有毛病的表現。同樣,我們在上師身上所發現的種種毛病、缺點,如果是真的,在去染淨識中應有所反映,但在淨識中一無所有,這說明這種現象只是自己心有汙染的表現。法稱說:「可見之物若不見,是不存在非其它。」意思是:可見現象,在可見條件具備的情況下,若沒有發現,就可以斷定其爲不存在。
(4)以法性論方法推論;佛的法身度脫衆生,有應緣相、應器相、應利相、遍及相等四種;
A、應緣相就是適應度脫對象的機緣相。如需要以王者之相度脫者,化現帝王,需要以臣子相度脫者,化現臣子等等。我等只有平常人相度脫的機緣,所以佛現平常人相,認定自己的上師就是這種化現平常人相度化自己的佛。
B.應器相就是按度脫對象各自的根器、意識境界所現相。如鏡中之影,因鏡子的不同,顯影的形相也各不相同。應機度化是佛的法身的普遍規律。我自己也應有對機之佛,但這個佛除了引度自己的上師外,還有誰呢?以此認定上師是佛。
C.應利相就是按衆生所需利益化相。每個衆生身邊就有十方~切如來佛,不但在經續中這樣講,也可以從邏輯上證明這個說法有道理。既然是那樣,我們每個人的身邊也應有十方一切如來。當然這些如來不是泥塑紙畫像,而是根據衆生的生存生活需要所生化的各種利益事相。因此,這些以深廣妙法教育我,給我以最大利益的上師,不是十方一切如來的其身還會是什麼呢?
D、遍及相,又分遍及一切時間相和遍及一切空間相兩種。
a.遍及一世時間相;
[1]佛無時不在。《經在嚴論》稱;「你爲衆生事,無時而不在,作事常不休,無遺忘致敬。」根據這個道理,若衆生機緣成熟,佛無時不度,無時不說法。我們如果機緣成熟,佛就會及時引度,但現在說法引度自己的,只有自己的上師。這無時不在,及時引度的佛,除了上師還有誰呢」?
[2]化度從不間斷。佛度衆生,從時間上從不間斷,這是佛的事業的一個特點。即使在末法時代,只要衆生自己有緣,就會逢到佛的引度。我此生有良好的機緣,得以聞法,這說法的上師若不是佛,誰會是佛呢;
b,遍及一切空間相。
《經藏》中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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