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嚴宗的思想及其教判
一、華嚴宗的判教體系
「教相判釋」在中國佛教發展史上,是一門高深的學問,比之于世界其它各佛教傳承的國家,也可說是獨一無二的特色。也由于有祖師大德的「判教」(依佛陀教說的時地、形式、次第、內容而分類、整理,形成體系),才有隋唐以來中國佛教八大宗派的漸次成立。其中又以華嚴的「五教十宗判」、天臺的「五時八教判」及唯識的「叁教八宗判」最爲傑出。 華嚴宗大成于唐朝文化燦爛輝煌的全盛時期,不論就中國文化的全體發展而言,或以佛教文化獨立而觀,均可見其成果。
佛教宗派的成立,大都在唐代完成。若以判教的整體宏觀,成爲中國宗派雙璧的華嚴與天臺,均以判教見長。唯天臺智者大師約早于華嚴法藏大師百年之譜,所以天臺的判教,不涉「唯識」與「禅」。而無「禅」,不足以攝「雜念」;無「唯識」,則無以救「性空」的偏枯。于此,則華嚴略優。據武則天《大周刊定衆經目錄》所載,當時所收大小乘經論,共計八千六百四十一卷,若無整體性的教相判釋,則無法令學者窺知叁藏十二部的全貌與根本。
在隋唐佛教學的發展中,有主張「賴耶緣起」,有主張「真如緣起」,由此各執一端,形成對立,其它種種相互矛盾,未能調和的理論也有許多。值此之際,天臺智者大師以凡夫立場觀佛,主張「性具說」,是「從因向果」的「向上門」判教。法藏大師則以佛自證海印叁昧立場看衆生,主張「性起說」,是「從果向因」的「向下門」判教。同時以一乘圓教的圓融無礙觀,將諸未決的疑難問題,加以組織、統合,由此可知,法藏大師的判教,橫判、豎判,钜細靡遺,將佛教文獻作了次第前後的排列,在教理上,因其判釋而知深淺;在派別的組織上,則由此而知其勝劣。歸納其判教特色爲:次第性、統一性與圓融性,能廣采曆代各家看法而重加整理。
法藏大師判教,略可分爲兩大類,其一爲「隨他意門判教」,其二爲「隨自意門判教」。
第一、隨他意門判教者,爲相應他宗之說,乃隨宜設施之判。根據法藏大師所撰《十二門論宗致義記》及《心經略疏》,可分爲權、實之判。又根據《起信論義》,可分爲「四宗判」,表列如下:
第二、隨自意門判教者,以開顯華嚴本宗爲旨。此門又可大分爲叁:絕對門的「同別二教判」;相對門的「五教十宗判」;絕對、相對合論門的「本末二教判」。
1.同別二教判:判《法華經》「會叁歸一」說爲「同教一乘」,《華嚴經》圓融無盡說爲「別教一乘」。 2.五教十宗判:以佛陀一代教法,施設深淺次第,《華嚴》乃至高至深的「一乘圓教」義理。 3.本末二教判:融合同別的絕對看法,與深淺次第的相對看法,而成「本」、「末」之判,《華嚴》乃「稱性本教」,以上根、上機爲對象。 法藏大師于所著《華嚴一乘教義分齊章》卷首列出:
1.「性海果分」不可說:十佛境界。 2.「緣起因分」可說:普賢境界。 其中,普賢境界又可分爲二門,說明「別教」內涵,即:
1.分相門:別教一乘(別于叁乘)。 2.該攝門:一切叁乘等,本是一乘法。 在同教門中,又可開展爲「分諸乘」與「融本末」二種:
1.分諸乘:有一乘、二乘、叁乘、四乘、五乘、無量乘等六重。 2.融本末:會融諸乘無二,入同一法界性。 此外,附加于五教十宗判的「日出叁照判」,是以太陽照物爲譬喻,根據《華嚴經·如來出現品》,配合各宗派,而作判釋。茲引經文如下: 譬如日出于閻浮提,先照一切須彌山等諸大山王,次照黑山,次照高原,然後普照一切大地。日不作念,我先照此,後照于彼,但以山地有高下故,照有先後。如來應正等覺亦複如是,成就無邊法界智輪,常放無礙智能光明,先照菩薩摩诃薩等諸大山王,次照緣覺,次照聲聞,次照決定善根衆生,隨其心器,示廣大智,然後普照一切衆生,乃至邪定,亦皆普及,爲作未來利益因緣,令成熟故。而彼如來大智日光不作是念:我當先照菩薩大行,乃至後照邪定衆生,但放光明,平等普照,無礙無障,無所分別。
(一)日出叁照判 叁照是用太陽照物的比喻,把佛陀所說的一代時教分爲叁個時期,即:第一日出先照時、第二日升轉照時、第叁日沒還照時。其中,日升轉照時因爲光線的照射角度不同,所照的地層面也不同,所以又分爲初轉、中轉、後轉叁時,合爲五時,與五教相應。
佛陀說法如陽光普照,因聞法者根機不同,好比山河大地高下不同,陽光照射有其先後,因此佛陀說法亦有時序的差異。法藏據此先照、轉照、還照的說法,發揮爲「叁照」說:
1.日出先照時:譬如太陽剛剛上升,先照射于高山之頂,比喻佛陀最初證悟,先以無礙智能光明爲圓頓大根菩薩轉「無上根本*輪」,是爲「直顯教」。此教是直稱本懷,顯示自證,即《華嚴經》所說,爲最高義理。令彼同教一乘人等,轉同成別。 2.日升轉照時:太陽上升,陽光下射,平原幽谷,照有先後。爲下、中、上叁根人轉「依本起末*輪」,令彼叁類人等,轉叁成一,屬方便教。于此又分叁轉,接引不同根性的衆生: *1初轉時:如太陽出來,透過高山,射及幽谷之處。佛陀在鹿野苑,爲鈍根一類衆生說法,轉「小乘*輪」,名爲「隱實教」。因爲隱一乘「實」,施二乘「權」,故名。指《阿含經》、《俱舍論》所說四谛法、十二因緣等教理。令彼凡夫外道,轉凡成聖。 *2中轉時:如陽光透過幽谷,然後普及高原,比喻衆生心量已較寬廣,可以學菩薩道了。佛陀于此時爲中根一類衆生轉「叁乘*輪」,名爲「引攝教」。如《方廣》、《深密》等經,《瑜伽》、《唯識》等論所說。令彼聲聞、緣覺二乘人等回小向大。 *3後轉時:如太陽一直上升,到了日正當中,普照大地平原,如同佛光正照利根菩薩。佛陀于此時爲利根一類衆生轉「大乘*輪」,名爲融通教。令以上權教二乘,轉權爲實,如《般若經》、《中論》、《百論》、《十二門論》等所說。 3.日沒還照時:無限美好的夕陽即將下落,卻又還照高山,表示佛陀將入涅槃,開示圓滿教法。佛陀在此時爲上上根衆生轉「攝末歸本*輪」,名爲「開會教」,開權顯實,會叁(叁乘)歸一(一乘),故名。如《法華》、《涅槃》諸經所說。令彼偏教五乘人等,轉偏成圓。 先照時的「無上根本*輪」,與還照時的「攝末歸本*輪」,均爲圓教。中間轉照時的「依本起末*輪」分爲叁轉,初轉爲小乘,中轉爲始教和終教,後轉爲頓教。
叁照與五教關系如下表:
(二)五教十宗判 1.五教 五教的建立,是依據《深密》、《楞伽》、《寶積》、《法華》、《華嚴》等經
及《起信》等論。其中,《華嚴》一經,具此五教之理,故將一代聖教分爲五教。五教之判,源自初祖杜順和尚,由《五教止觀》判分五教:
*1法有我無門:小乘教。 *2生即無生門:大乘始教。 *3事法圓融門:大乘終教。 *4語觀雙絕門:大乘頓教。 *5華嚴叁昧門:一乘圓教。 二祖智俨承此五門,于其《孔目章》中,以五教爲層次,而判釋佛陀一代教法。法藏大師亦承五教的意旨,而詳述于《探玄記》及《五教章》中,由此,大成華嚴一家的判教體系。
五教是指「能诠」的法義,「十宗」是「所诠」的理趣。前者是教學上的分類,依斷障得果等差別而立;後者是宗旨上的分類,依所宗的理趣而分。五教,即:愚法小乘教、大乘始教、大乘終教、大乘頓教、一乘圓教。
*1愚法小乘教:是指《阿含》、《婆沙》、《俱舍》、《成實》等小乘的教法。此教唯知「人空」之理,而不明「法空」之義。對于「法空」尚愚,故雲「愚法小乘」。此爲大乘所斥,乃二乘人所受之法。 *2大乘始教:大乘中初門之教,或雲「初教」。廣談法相,少及法性,或明「破相遣執」,未盡大乘法理,所以是權教,可分爲空始教與相始教。《般若》、《中論》等,所說真空無相之理,唯破有所得之執,而說一切皆空,因未盡大乘深妙之理,所以是「空始教」。《深密》、《瑜伽》、《唯識》等經論,雖廣及五位、百法及諸法性相,但因事象未融,不知真如隨緣之德;立五姓各別,不談一切皆能成佛之旨,所以此教爲「相始教」,仍屬于權教。 *3大乘終教:是大乘漸教中的終極教義。《楞伽》、《密嚴》、《勝鬘》、《起信》、《寶性》等經論所說「真如緣起」法門,是對根機較成熟者所施的教法,所以也叫做「熟教」。又此教已及大乘實相,所以也是「實教」。真如平等之「理」,與差別之「事」,相即相入,理外無事,事外無理,說一切衆生皆成正覺。此教與「始教」相對而言,故名「終教」。又此教仍依次第階位,不能稱爲「頓教」,故名大乘終教。 *4大乘頓教:不經階位次第,頓修頓悟之教,離言絕相,頓解頓成,一念不生,本來即佛,故雲頓教。《維摩經》等屬此。 *5大乘圓教:此明圓融無礙之教,指《華嚴經》所立法門。此說性海圓融、一真法界、相即相入、主伴無盡、微細兼容、果相圓滿,故雲「圓教」。前四教是方便教,此教是一乘真實教。由此圓教再開爲「同」、「別」二教。 《華嚴一乘教義分齊章》卷首,對同、別二教有詳細說明,別教的「別」,有相對、絕對二種。以相對而言,即「別異」的一乘與叁乘相對,有本、末、權、實之「別」;以絕對而說,指唯有絕對一乘圓教,此外別無叁乘,因爲一乘圓教該攝叁乘教,叁乘即一乘。
同教的「同」,則有「融同」----融會叁乘與一乘,一、叁不二;「交同」──叁乘與一乘相交涵容之義。此明叁乘、一乘雖有差別,但有其共同性;雖有本末,但有其融和性。 「同」、「別」二教與「五教」,有其相應之處,因同、別均屬一乘。其中「別教一乘」是直顯門,「同教一乘」是寄顯門。其「寄顯」的說法,有叁要點:
*1中下根者不能了解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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