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一位,或數位。他執掌文墨,等于行政機關的秘書長,凡有關于寺務的文牍,都由他職掌,舊製寫作佛事文書例如疏啓一類,多采用用六字句的骈文體,這個職位,後代又改變有“寫法書記”的名稱。他等于中國古代帝王左右的史官,所謂“左史記行,右史記言”一樣,他集二者于一身,書寫記載住持和尚的說法的法語和言行,故須選善于文翰者任之。又有把這個職位,用作犒賞勞職之用,選拔清衆當中,有多年苦行的任之,使他得到一個獨居靜處的寮房。書記可進升爲堂主,舊製也又有稱爲“記室”的。
(6)紀綱司法方面: 維那一位,乃全寺叁綱之一。與監院、首席並列爲上首。綱即綱維之意,就是綱領寺內維持佛寺者。禅宗與律宗,都稱“維那”,教宗便稱謂“都維那”。舊製又別稱爲次第、知事、悅衆、寺護等名。其實,“維那”一辭,實在出于律部的名稱,《僧史略》謂:“東西域知事僧,總曰羯磨陀那(即梵語羯磨師之別譯),譯爲知事,亦曰悅衆,謂知其事,悅其衆也。”大凡誦經誦律,舉行佛事,都由他領頭,或僧衆犯戒,觸犯叢林清規,也由他執行,如擯斥出院等(戒律叫“斥逐作擯”。叢林術語便叫作“遷褡”,訛作“遷單”,就是趕出山門的代語)。維那的別稱,又名叫做“堂司”,或用堂司直接名其所居住的寮舍,或作爲直接名其職位的,又有一名,便叫作“紀綱寮”。
(7) 方丈侍者: 侍者數位,以其親近于長老左右而任調遣者,故稱“侍者”。舊製有五侍者,或六侍者的不同。有香侍者、侍狀侍者、待客侍者、侍藥侍者、侍衣侍者,這叫五侍者。巾瓶侍者、應客侍者、書錄侍者、衣缽侍者、茶飯侍者、幹辦侍者,這叫作六侍者。後世以衣缽侍者,等于管理方丈中的總務侍者。書寫侍者,後世又稱爲“寫法侍者”,記錄摭拾住持和尚的開示法語,是由他記寫懸牌示衆的。他們侍候和尚,等于方丈的侍從,多選和尚的入室弟子任之,也是清高的職司。佛經稱侍者應具八法:所州“一、信根堅固。二、其心覓進。叁、身無病。四、精進。五、具念心。六、心不憍慢。七、能成定意。八、具足聞智。”總之,此輩必須爲法忘軀,智行嚴密,不負法乳之托的方可任之。
(8)總務方面: 典座一位,他執掌日常事務,猶如現代的總務庶務等業務。《臨濟錄》冠注謂:“《百丈清規》有典座無飯頭,此典座也。典座者,職掌大衆齋粥一切供養。”僧堂清規謂:“此職主大衆齋食,故時時改變食物,大衆受用安樂爲妙。”後世也有改爲執掌內務之職的。
僧值一位。這是一年的值事僧,每年輪流當值,由各執事更換任之。
飯頭一位。專管作飯。僧堂清規稱:“此職與典座分勞,掌粥飯,常與藥頭、監糧等爲合而護惜常住,其用心與典座同,慎飯糧之過不足,宜常熟汝典座寶訓。”
火頭一位,專管司爨。
園頭一位,專管種菜。
菜頭一位,專管煮作蔬菜。
行頭數位,專管齋堂執役。
其他柴頭、炭頭、桶頭、水頭、磨頭、茶頭、鍋頭,則因時因地各有不同,或有或無,並不一律。
淨頭一位,專管廁所的衛生清潔。往往也有首座班首及僧衆,自動請求擔任,認爲乃忏罪立德的好事。也有叫做“圊頭”的,舊製又稱謂“東司”。
莊主一位,或數位。如另外有田産的大叢林,就設有此職,專管田戶收租等事,俗稱叫“外當家”,轄有監收主等數位。
巡山寮主一位或數位,專管培養保護山林並防護盜賊等。如在深山大寺,都設有此職。普通寺院,不一定有的,大多選孔武有力者任之。如設有此職寮之處,則園頭、柴頭便歸此寮。
如屬有小庵,便有住庵的庵主。有塔,便有守塔的塔主。
打鍾的稱鍾頭,擊鼓的稱鼓頭,也都各有專司。
(9)清要的職務: 藏主一位,舊製稱渭“知藏”。他是專管藏經及圖書的職位,等于現代的圖書館長,及圖書管理員,往往選學養兼優的人任之,也可以並在書記寮內。大寺中每每專有藏經樓的建築,故此職極爲重要。
殿主一位,香燈數位。專管大雄寶殿的佛前內外事務的,叫作“殿主”,有香燈一人輔之。其他各殿,也有各殿的香燈,卻不叫殿主,舊製卻並在堂主寮內。如涅槃堂主(舊稱“延壽堂主”)、羅漢堂主等。涅槃堂,律宗曰“無常院”,或“無常堂”。禅宗曰“涅槃堂”,或“延壽堂”,乃置臨命終時的病僧,使觀無常之所也。
化主一位或數位,他專管出外遊方宣化,以募化所得,供養全寺大衆生活,及作叢林常住的資産。化緣所得的款項賬日,一切交付知客、庫頭,登記賬冊,轉交住持處理。化主每每可以終年遊方外出,比較清閑。
(10)執掌勞役的僧衆: 執役僧若幹人,擔任勞動雜役的事務,往往皆由自動發心,請求執行苦役藉以自勵德行的。此中每多賢者,並且大多是不求人知的,《傳燈錄》載:“沩山在百丈會下作典座,又令遵有笊籬木杓分付與典座語。”《五燈會元》載:“雪峰在洞山作飯頭。慶諸在沩山爲米頭。道匡在招慶爲桶頭。灌溪在末山爲園頭。紹遠在石門爲田頭。智通在沩山爲直歲。曉聰在雲居爲燈頭。嵇山在投子爲柴頭。義懷在翠峰爲水頭。佛心在海印爲淨頭”此類都是苦行勞役之職,如作典座者,更爲普遍。昔年筆者參學諸方時,曾有詩雲;“靈鹫風高舊迹登,禅參北秀與南能。當時行腳江湖日,遍訪名山苦行僧。”這便是向慕苦行僧中的德操,所以作此感懷。
3.班首執事與江湖清衆: 凡是住持和尚以次的各班首執事,大多都有單獨的寮房。如果房間不夠分配,也視職位的清要與否,間或一二人兼並一間的。其余的僧衆,無論住禅堂或挂褡,就統名叫作“清衆”。後世因爲佛教的普及,爲了響應普通民間社會信仰的需要,也有被請去外面念經作佛事的必要,這也同時是全寺和僧衆們的公私收入,所以便有專爲應酬念經拜忏的一班僧衆,普通把他有別于專門清修的清衆,便叫做“應門”。當清末民初,在閩浙一帶,一般習慣叫他爲“應門和尚”,這可能就是應化僧的訛傳了。
十方挂褡的雲水寮,舊製叫作“江湖寮”,又名謂“衆寮”,這是專指往來四方,參學雲遊的挂褡僧寮。禅門相傳,江湖乃江西湖南之意,因唐時參禅的僧衆,不到江西馬祖處,便到湖南石頭處,往來憧憧,都湊集在二大師之門,故便稱謂江湖僧衆。據《文選注》:謂今言江湖者,江外湖邊,本是隱淪士所處。如《蓮社高賢傳》周續之曰:“心馳魏阙者,以江湖爲桎梏。”駱賓王《序》曰:“廊廟與江湖齊致。”範希文嚴先生《祠堂記》曰:“既而動星象,歸江湖。”等說是也。其實,江湖的原意,出于《莊子》,乃指隱淪的風尚,如雲:“泉涸,魚相與處于陸,相呴以濕,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
4.叢林清規的古今異同: 自百丈清規以來,及今千有余年,何況原始規範,早已失傳,後世傳到近代的叢林規矩,多有非舊時面目者,也就不足以爲怪了。當元順帝至元四年,敕百丈山德輝禅師選修《百丈清規》八卷行世,就诏天下僧人,悉依此清規而行。到了明朝,屢次下敕不入此清規者,就以法律繩之,後世便遵此爲准。清代道光叁年,有源洪禅師著《百丈清規證義》十卷行世,便爲定本。其余則因時因地的不同,就各自別有出入。近世以來,所行有不同于舊製者更多,實亦時勢所趨使,有不得不變的苦衷,但也有由于不知所本,妄加師心自用的確亦不少,如源洪禅師稱:“清規面目,有古今不同者,如古稱頭首,今名首座,或號座元。古稱監寺,今名監院,以及書狀,改名書記。僧堂改名爲禅堂之類。俱改其名而不改其義。又規條中古有而今無者,如點茶抛香之類。古無而今有者,如祖忌、增百丈等,水陸增棲等及不許吃煙之類。” 總之,任何一種社會,最初總很簡單,時代愈向後推,情形也愈複雜,所以規矩也就增加更多。百丈原始清規,雖然已經失傳,但宋人楊億的序文至今還在,他所述的原始情形,當然比較後世簡樸的多,如稱:“所裒學衆,無多無少,無高下,盡入僧堂,依夏次安排,設長連床,施椸架,挂褡道具。臥必斜枕床唇,右脅吉祥睡者;以其坐禅既久,略偃息而已。”他又述說《百丈清規》的目的,如稱:“一、不汙清衆,生恭信故。二、不毀僧形,循佛製故。叁、不擾公門,省獄訟故。四、不泄于外,護宗綱故。”從楊億的序文,和慈覺大師的《龜鏡文》看來,當時他所注意的重心,確實只重在流傳到今世的禅堂。但是後世的叢林規矩,除了少數幾個大叢林以外,卻都以此爲範圍僧衆的儀軌,反視禅堂爲附庸了,甚矣!禅宗的衰落,也是事有固然的了。
二、叢林的風規
1.身份平等,集團生活。
唐、宋時代,正當禅宗鼎盛的時候,大凡出家爲僧的,不外四種情形:
(1)部分研究佛學經論的稱爲“義學比丘”,有的是因政府實行佛經的考試,既經錄取,便由朝廷賜給度牒出家的。
(2)自動發心,離群求道,請求大德高僧剃度的。
(3)朝廷恩賜,頒令天下士庶,自由出家的。唐時,政府有幾次爲了財政的收入,還有鬻賣度牒,聽任自由出家的。
(4)老弱鳏寡,無所歸養而出家的。在這四種情形當中,如有未屆成年想求出家者,依佛的戒律,還須得父母家族的同意,才能允許出家。
既經出家受戒,取得度牒以後,就可往叢林討褡長住。討褡大約分作兩種,各有不同的手續:
(1)普通少住數日或一短時期的,便叫做“挂褡”(俗作“挂單”或“挂褡”)。挂褡的僧衆,爲慕某一叢林住持和尚的道望,遠來參學,或是遊方行腳經過此處,但都須先到客堂,依一定的儀式,作禮招呼,依一定的儀式放置行根,然後由知客師或照客師依禮接待,並依一定的禅門術語,詢問經過,既知道了他挂褡的來意,便送進客房,招呼沐浴飲食。普通僧衆住的客房,術名叫“寮房”。接待遊方行腳僧的,又叫做“雲水寮”。唐宋時代,舊稱通…
《中國佛教發展史略 附錄:禅宗叢林製度與中國社會》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