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開我的閱讀記錄 ▼

心經廣義 第二章 破諸相 第一節 十二處空▪P2

  ..續本文上一頁,即墮無明境。所謂俱生無明,發源于此。經文後段雲:知見立知,即無明本。”立知即流于識也。既在無明中行,隨識所習,結成異熟果;輪轉生死于六趣之中。十方如來意旨在是,故曰“唯汝六根,更無他物。”

  又雲:“汝複欲知無上菩提,令汝速證安樂解脫寂靜妙常,亦汝六根,更非他物。”此即無眼耳鼻舌身意妙境矣。

  十方如來隨示阿難頓證菩提之道,故經文又雲。夫無上菩提所以不現,爲俱生無明所蔽耳。此無明源于六根失性,在在著相。是知欲破無明,要不著相以複六根本性。根性既複,則恒清淨不染。雖隨順空間時間幻式,與外境和合;卻覺任何境界無非安樂,無非解脫,無非寂靜,無非妙常;即親證菩提之境也。既依淨根而生,故曰:亦汝六根,更非他物。”迷則著于眼耳鼻舌身意;悟則六根門頭唯覺淨性活用。所謂無眼耳鼻舌身意者,無著耳。

  經雲:無色聲香味觸法

  約十二處論六境,亦以第八識相分爲樞紐。蓋從本開末,外境由此出;攝末歸本,外境由此入也。境既外現,恍有幻質爲所依;不論有情界無情界,皆能當之。法境雖特以文字語言爲所依;然文字不離書卷,語言不離聲音也。

  同類衆生,各從六根放出法性所寓之氣分,互相熏發,聚成六境;或集于自身,或集于他身,或集于器物。

  衆生現身世界,法性互相機感,各呈活用,氣分煥發,宛若物質之原子。循六根開出六種性光;彼此相若者,則互相和合而成境。境之所在,視氣分力量而定。如甲之氣分特強,則支配對境之力特大;故境獨附于甲身。一切衆生自覺各具身分,即准此理。若彼此力量略同,則不偏附于一身;而爲諸身外之公共器物。但距離諸身遠近,仍與力量大小有關(如器物隸屬于某甲之類)。

  根力強者,可以引發六境;境力厚者,亦可引發六根。

  境之現,由諸衆生根力和合而成;力量薄者不足成境,若有衆生特以強力參加,境遂由微而著;故曰根力強者可以引發六境,自力不能發起之境,若遇他力已先開發濃厚者,則自己本有之根力,亦可被其引起而覺當境顯現目前;故曰境力厚者亦可引發六根。譬如能力強大之人,創造種種新器,即引起六境之理。余人不能自造其器,根力本未發達;但他所造者已作強有力之波動,根力亦受其熏發,而見新器現前。

  唯無相當根機,雖有六境,卻不能反應。

  天趣鬼趣地獄趣等,雖各有其境;吾人因根機不同,未能被其引發,故于諸趣無所感。然所謂根機不同者,非全部差異;不過人趣之根過強,余趣雖有相當根種,難以出現耳。亦有較易發現者;如吾人頗有能見鬼者,即鬼屬根力尚易現也。或得見天境,則因宿生天眼余習猶濃矣。

  如眼根具攝種種色性,則當前色境隨緣表現時,一一皆能引起眼根與之融合。若缺乏某種色性,當境之現,必無所感;世間所以有色盲病者,職是故也。

  衆生雖本來具足一切法性;然未加經驗,則根力無從熏發,故未能開展。其夙生雖曾開展,現生缺乏增上緣者,亦不能依境起相。吾人眼根能隨境顯色,必其所攝色性相當成熟,有感即現耳。其未成熟甚或並無宿因者,則色境之現,雖他人所共見,卻于己無與。色盲病,即對某種顔色無相當之相可見者也。

  佛現莊嚴境界時,具縛凡夫或一無所見,其理同。

  修淨業者功行純熟時,得見莊嚴佛相,或莊嚴淨土;此乃本有色性熏發成熟之故。其有相當修習,雖未能自致此等莊嚴境界,能因他人功力引發,從而寓目焉。此則以境力引發根力之義也。具縛凡夫于淨業未嘗修習,或習而成績低下者,則對當前莊嚴佛境,終無所見;斯與色盲之理相若。

  聲香味觸四境,可類推矣。

  聲浪太高或太低者,非吾人所能聞;因與現生耳根不相稱也。亦有平常之聲,聽不真確,誤作他聲會者,此猶色盲之例耳。香味觸等之感覺,彼此興趣不能一致,亦以根力開發有異耳。

  法境最繁。世人于素未學問之事,對境辄不能領會;意根不起作用也。

  前五境之起,雖各憑根力與之和合而後發生感覺;然須意根有相當開發,乃能谛審境之內容。所谛審者,即法境也。意根開發,依于經驗。素未學問之事,是無所經驗者也。既無經驗,則對法境之內容,自無從領會。

  推之善根淺薄者,佛法每不喜聞。根機遞勝,或堪聞人天乘;或堪聞聲聞乘;或堪聞緣覺乘;或堪聞菩薩乘。若能迳入唯一佛乘,則根機之最上者。

  根機不同,視意根開發程度而定。善根者,夙生對于善業有相當熏習;或無明蓋障本來非深者也。善根淺薄之徒,對于佛法格格不相入;緣意根锢蔽深厚,對法境無從接納也。善根流現,亦有差等。夙生曾熏修人天小善者,聞五戒十善則感興趣;或實行之。其夙習叁乘教法者,聞叁寶則甚皈敬;或從而出家。至最上根機,聞佛乘即生淨信;且或頓悟焉。此唯無明蓋障甚淺者能之,非尋常叁乘根機所能企及。

  此六境,當迷時每誤爲實有。若以觀自在智照之,即知本來無有,不過活用性理耳;故經文雲雲。

  六境現起,若不著于識,則不被迷惑。著識而迷,即誤認六識對象爲實有;是謂凡夫境界。照以觀自在智,斯識破迷消,自覺根力隨境活用之妙趣;所謂見性者此也。經雲:“無色聲香味觸法,”即無實質當前之義。所謂境者,不過各作引起根性之動機而已。

  楞嚴經叁雲:“十二處本如來藏妙真如性。”蓋從種種方面研究,總無處所可得;唯顯真如妙性也。此屬理解門。若入觀自在叁摩地,則當下頓證其性理。上文所謂根境互發之言,皆性理之行耳。

  根境不被識迷,則十二處各顯理趣,爲諸法性之所依。然若著于處所,則爲識之起點(即第七識);于如來藏中真實如如本性,不免有所遮蔽。楞嚴此旨,在消除處所之見,本來面目即顯也。但研究處所,迄無所得,不脫知解,猶屬比量。須于叁摩地中親證十二處之理趣,乃能了根境互發之妙用也。

  著于十二處,即第七識所生之我見。內六處屬人我;外六處屬法我。

  

  

《心經廣義 第二章 破諸相 第一節 十二處空》全文閱讀結束。

菩提下 - 非贏利性佛教文化公益網站

Copyright © 2020 PuTiXia.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