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門寺塔地宮的唐密曼荼羅之我見
唐普式
內容提要:本文從佛教密宗曼荼羅的産生、基本標幟、分類、義譯等方面,從唐代密教的事相,教相的曆史和傳承等方面,全面、系統地論證:法門寺地宮就是唐密曼荼羅。地宮後室秘龛之45尊造像可以肯定是金剛界曼荼羅。後室八重寶函由內至外之第四重,前爲如意輪觀音,左爲藥師如來,右爲釋迦如來,後爲大日金輪,此尊一現,則諸尊、兩部曼荼羅皆隱,這是一字金輪法理,也是後室秘龛之金剛界曼茶羅亦必隱于地宮北端地下的原因,這是以大日金輪泯胎藏界曼荼羅之相,而發胎藏界曼荼羅佛、蓮、寶叁部大用之唐密精妙手眼,和秘龛45尊造像金剛界曼荼羅一樣,都是相雖常隱,而用則常存。八重寶函由內向外之第五重前爲釋迦如來說法,後爲大日金輪,左、右爲普賢、文殊菩薩,是第四重的延展,相當于胎藏界曼荼羅中釋迦院之用。法、報、應叁身同動之法理,顯示了大日如來理智二法身,由自受用而他受用而應化身之完整法理。第六重素面銀函爲曼荼羅最外重的間道,分隔第七重之四天王之外金剛部——地宮內壇爲水壇作法,上置寶函曼荼羅,即成壇法。
又置諸多密教之供具、法具,不但表證地宮的壇場,而且反映在地宮曾作過盛大的法事以供奉曼荼羅和佛舍利,所以地宮是顯密圓融、金胎相合的道場。地宮後室八重寶函上置藥師如來,中室以漢白玉靈帳及捧真身菩薩爲主體,這是象征唐皇永遠供奉佛舍利和曼荼羅的表示;前室表示釋迦佛真骨舍利來到法門寺的事實,整個地宮,乃唐皇宮的內道場。法門寺塔地宮,不但是唐密曼荼羅,而且是非常精妙的曼荼羅,其設計之精細,布置之巧妙, 皆臻其極,非即身成佛之金剛普門傳燈阿聞黎,不能有此智能。
近來在《中國文物報》及《文物》雜志上,一些專家學者討論法門寺塔地宮是否唐密曼荼羅問題,引起我之興趣,也想參加討論,認清法門寺唐密曼荼羅。
一、什麼是唐密金剛界曼荼羅
在辯論的文章中,成就很高,涉及問題也不少,因此要首先弄清楚唐密曼荼羅是什麼?
(1)從其産生中觀察。
對金剛界的毗盧遮那如來(下稱大日如來)曼荼羅,在不空叁藏所譯《金剛頂一切如來真實攝大乘現證大教王經》(下稱《金剛頂經》)及《略述金剛頂瑜伽分別聖位修證法門》(下稱《分別聖位經》)等經軌中,已反複說明。因其文太繁不能盡引,只好撮其意,作簡略陳述:
大日如來,已證一法界身,得五智具足,自居法界體性智中臺之位。爲受用故,從內心所證大圓鏡、平等性、妙觀察、成所作四智。流出阿閦佛、寶生佛、現自在王佛、不空成就佛依次住于東南西北月輪中。又從內心流出金剛、寶,法、羯磨四波羅密菩薩,依次分住前右後左月輪,又流出薩、王、愛、喜、寶、光、幢、笑、法、利、因、語,業、護、 牙、拳共十六親近菩薩,分繞四佛前右左後月輪而住。又流出嬉、鬘、歌、舞四內供養 菩薩,香、花、燈、塗外四供養菩薩,依次分住東南、西南、西北、東北四隅之內外月輪。複又于內心流出鈎、索、鎖、鈴四攝菩薩,依次分住于東南西北月輪中。(《叁十七 尊心要》則雲:四波羅蜜和外四供及十六大菩薩,是四佛所生,與上述《分別聖位經》所說有不同。)如此由金剛界大日如來,自性身果德,所流出之叁十六智身與大日本身,聚集成大日如來自受用法身(唐密稱金剛持身),《分別聖位經》引梵本《入楞伽頌品》雲:“自性及受用,變化並等流,佛德叁十六,皆同自性身”並法界身(指大日)總成叁十七尊。
又從一些經的經名中,也表現出大日如來金剛界自受用身,包含叁十七尊。如上所舉的《叁十七尊出生義》、《叁十七尊心要》和《金剛頂瑜伽叁十七尊禮》等,都特定以此叁十七尊爲金剛頂瑜伽之自受用身,即是以此叁十七尊之組合,稱爲金剛界大日如來自受用身之曼荼羅,一般稱金剛界大日如來曼荼羅。在這曼荼羅中,我們看到兩個特點:
一是統攝大日如來一切法界性,一是代表法界性之各尊,構成一定有序之排列。唐密即稱此爲曼荼羅。
(2)從其基本標幟中考察
然而。金剛界曼荼羅中,往往不止是叁十七尊,也有不足叁十七尊者。金剛界成身會曼茶羅中,有賢劫幹佛,此乃大日如來千百億化身中之一部,所以也攝于曼茶羅中,以表其從屬關系。而其它叁昧耶會、微細會、羯磨會等曼荼羅,則以十六尊代賢劫千佛。大、叁、法、羯四曼的相狀不同,其組合也有不同,但叁十七尊卻是相同,全無變動。
在曼荼羅的最外重之二十大天,是金剛薩捶變降叁世明王身,降伏摩醯首羅天使歸佛化後,乃引五類諸天入曼荼羅,授以金剛名號,爲外金剛部護法諸天。所以,不是大日分身所化,這更不是金剛界曼荼羅之必然標幟。
又于成身會中臺大月輪外,四隅有地水火風四大神。所以不稱其爲佛,不稱其爲菩薩,也不稱其爲金剛,而稱爲“神”。因其只是代表一種法理,即以表示六大法性與大日如來受用身,互爲能生的法理。六大中之空大和識大已攝于大日如來,不必再示形象,所 以只示地水火風四大神。而在叁、法、羯叁曼中,則無此四大神,乃因在成身會中已經表明了這種法理,就不必再作表示了。
從上述情況中,我們可以看到,在金剛界曼荼羅中,諸尊之數目和排列,可有變化, 但叁十七尊之數目和排列,則絕不變動。因此我們可以叁十七尊作爲金剛界大日曼荼羅的標幟。有此叁十七尊,即爲金剛界曼荼羅。
也有一種情況,是金剛界曼荼羅中,叁十七尊不出現或不完全出現,如一印會曼荼羅和四印會曼荼羅。四印會以五智及八供養菩薩攝盡其它之二十四尊,所以只現十叁尊。
一印會,只有大日如來一尊,則自成曼荼羅。 因叁十六尊都是其自心所開放出來的,所以有金剛界大日如來,必有叁十七尊,這是依法理而判定者。
從上敘述中,已足可作出初步結論,所謂曼荼羅是“將本尊包涵之法界性,加以周密完備之排列,而圓具無缺。”所以,金剛界大日如來自受用身曼荼羅者,乃“將五智所展成叁十七智,所表之一切法界性,加以周密完備之排列,圓具無缺也。”如此便將金剛界大日曼荼羅體相之特點,作完備之反映。亦可作爲金剛界大日曼荼羅之注釋。而在此命題之下,應該留意者,是大日如來乃法界身,其所涵融的“一切法界性,原只有性無相,唯智乃能相應”,既無方所,更無住處,卻又無處不在,無時不存。所謂“金剛頂”乃喻其 最高無上之法位,實乃遍一切處。大日如來自受用法身,非十地菩薩所能見聞,更非凡夫所能知曉,唯表之于色塵,凡夫才能有所感受。這種曼荼羅,即法身曼荼羅,亦稱勝義曼荼羅,亦稱自受用身諸佛道場。
(3)從曼荼羅分類中觀察
由于觀點之不同,所以對曼荼羅有不同分類,從相大方面分,則有大、叁、法、羯四類曼荼羅,《大日經疏》則分爲內證、加持、造作叁重曼荼羅,指自性、所觀、圖繪、雕塑、或建造而成之曼荼羅。在西藏密宗也分叁類曼荼羅,第一自性曼荼羅,屬法身內證境界。第二觀想曼荼羅,內分法身觀、道場觀和支分生觀叁種。法身觀乃真谛之自性曼荼羅觀。道場觀乃俗谛之自性曼荼羅觀。支分生觀乃行者自身之無量佛身觀。第叁形象曼荼羅,指圖畫、雕刻等之曼荼羅,亦即造作曼荼羅。其中又分爲別尊、部會,都會叁種。
“別尊”指個別佛菩薩之曼荼羅。
“部會”指一部(如佛部)佛菩薩聚集而成之曼荼羅。“都會”指金胎兩界之曼荼羅。不空叁藏在《陀羅尼門都部要目》中,依《大日經》意,統攝爲法身、俗谛二種曼荼羅。法身內證,乃萬德聚合之境界,此乃上述之自性曼荼羅,乃曼荼羅本體。此種曼荼羅,凡夫不能見聞。法身佛依其大悲本願,乃寄托于能見事物,以象征法身境界,這就是俗谛曼荼羅。這俗谛曼荼羅,包括形象曼荼羅,造作曼荼羅,道場觀曼荼羅,及一切以形象象征法身的圖畫、雕刻,塑造,都是俗谛曼荼羅。以其既能反映法理,又能將法界性加以周備之排列而圓具無缺也。
既然,法身曼荼羅非凡夫可知,只可見俗谛曼荼羅,在曆史上,俗谛曼荼羅曾以土壇和木壇及水壇叁種供養形式出現。(1)土壇是依經軌規範,(七日作壇法)作成土壇,在其上布置曼荼羅。作法完結,即行破壞。印度全用此種壇法。
(2)木壇,據善無畏譯《求聞持法》雲:“別作一方木曼荼羅,下至一肘,過之亦任意,其壇下安四足,或以編附上面,去地恰需四指”。作法時于其上敷圖畫曼荼羅。此種壇法始于不空叁藏,至惠果阿阇黎而定,並長期在道場中應用。
(3)水壇,此法不用七日作壇法,不掘地,只用一日時間,唯用水,將地灑淨,或將所做好木壇灑淨,即于其上布置曼荼羅。《陀羅尼集經》雲:“若作水壇,亦不須擇日月時節,其地隨得淨處,即作平正地面,即須香泥塗其地上,即成壇法。”依法用不動明王法,及降叁世、馬頭明王加持之,此叁種曼茶羅供養之壇,皆可應用。
(4)從義譯方面觀察“曼荼羅”一詞,梵文本字有兩說:漢譯《梵和大辭典》作mandara(詞尾ra爲振舌音)唐密傳承,同用此字。佛教詞典多用mandala(詞尾la不振舌音)。而《梵和大辭典》中,又只有mandara字,而無mandala字。所以兩字中,必有錯誤,而今因未分辨其正誤,只好兩者暫存。
據《密教大辭典》,mandala(曼茶羅)一字是manda基語,加接後語而成。manda原意爲中心、神髓、本質、醍醐等。1a爲“所有”或“成就”(指相大)義,(如果接後語爲la則有離塵染之意)所以曼荼羅一詞,原義應是本質或神髓所現之相大。(或顯示離塵染之本質或精髓)。由此可知,密教中曼荼羅一詞乃指最基本、最高、最富代表性之法爾排列之法界性,所示之圓滿佛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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