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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如法選擇顯宗、密宗的上師▪P2

  ..續本文上一頁人贊美栴檀·謀自活命。有諸欲求妙栴檀者·而問彼曰 ·汝有檀耶·答曰實無·此全無義唯虛言故。叁摩地王經雲·「末世諸苾刍,多是無律儀,希欲求多聞·唯贊美屍羅,然不求屍羅。」于定慧解脫叁種·亦如是說。次雲·「如一類士夫·稱揚栴檀德·謂栴檀如此·香相極可愛。次有諸余人·問如所稱贊栴檀少有耶·諸士夫此問·答彼士夫雲·我是稱贊香·以求自活命·非我有其香。如是末世出·諸不勤瑜伽·以贊戒活命·彼等無屍羅。」所余叁種亦如是說故。如是修行解脫之尊重·乃是究竟欲樂之根本·故諸欲求依尊重者·應當了知· 彼諸德相·勵力尋求。具其相者·諸欲爲作學人依者·亦應知此·勵力具足如是德相。

  由時連故·具全德者實屬難得。或未獲得如是師時·將如何耶。妙臂請問經雲·「如其僅有一輪車·具馬于道亦不行·如是若無修行伴·有情不能獲成就。若有具慧形貌正·潔淨姓尊趣注法·大辯勇悍根調伏·和言能施有悲愍·堪忍餓渴及苦惱·不供婆羅門余天·精悍工巧知報恩·敬信叁寶是良伴。諸能完其如是德·于诤世中極稀故·半德四分或八分·應依如是咒師伴。」此說所說圓滿伴相·八分之一爲下邊際。铎巴所集博朵瓦語錄中·述大依怙說尊重相·亦複同此。故于所說完具圓滿諸德相中·隨其所應配其難易·具八分者·爲下邊際。』

  

  《智者喜晏-灌頂寶蔓前行略論 蔣揚親繞 著》中寫到:

   『大乘善知識十相:

   一、戒  二、定  叁、慧  四、德勝  五、精進  六、教授富饒  七、通達真實

   八、說法善巧  九、具悲憫  十、斷疲倦 』

  

  如果要修學密宗,則弟子首先應該觀察自己,對照對于密宗弟子應該具備的條件,看自己是否具備修學密宗的資格,如果具備了,再觀察尋找具有密宗上師德相的密宗上師,依止他修學密法。

  

  《菩提道次第廣論》中寫到:

   『 能依學者之相:

  四百論曰·「說正住具慧·希求爲聞器·不變說者德·亦不轉聽者。」釋論解雲·「說具叁法堪爲聞器。若具其叁·則于法師所有衆德·見爲功德不見過失。猶非止此·即于聽衆所有功德·亦即于彼補特伽羅·見爲功德非見過失。若不完具如是器相·說法知識雖極遍淨·然由聞者過增上故·執爲有過。于說者過·反執爲德。」是故縱得完具一切德相知識·然于其師亦難了知。若知彼已能親近者·必須自具是諸德相。

   其中正住者·謂不墮黨類·若墮黨執·由彼蔽覆不見功德·故不能得善說妙義。如中觀心論雲·「由墮黨惱心·終不證寂靜。」墮黨類者·謂貪著自宗·鎮他法派。應觀自心·舍如是執。菩薩別解脫經雲·「應舍自欲·敬重安住·親教軌範·所有論宗。」

  若念唯此即完足耶·雖能正住·若無簡擇善說正道·惡說似道·二事慧力·猶非其器。故須具慧解彼二說·則能棄舍無堅實品取諸堅實。若念僅具二德足耶·縱有此二·若如畫中聽聞法者·全無發趣·仍非其器。故須具有廣大希求。釋中更加敬法法師·屬意二相·開說爲五。若如是者可攝爲四·謂于其法具大希求·聽聞之時善住其意·于法法師起大敬重·棄舍惡說受取善說。此四順緣謂具慧解·棄舍違緣謂正直住。

   是諸堪爲尊重引導所有之法·應當觀察爲具不具。若完具者應修觀慰·若不具者須于將來能完因緣勵力修作。故應了知能依諸法·若不了知如是德相·則不覺際·由此退失廣大義利。 』

  

  《智者喜晏-灌頂寶蔓前行略論 蔣揚親繞 著》中寫到:

   『灌頂前應知:

  1.受灌弟子資格-

   甲、大乘弟子資格-

   一、基本要求-求法義利,義攝心聽,敬法及師,取舍善惡說(總歸要具慧與住

   質直)。

  

  二、修道叁要-出離心,菩提心,正見。如不具修道叁要證量,則不應受灌,但

   現今末法時期,此種弟子實屬難尋,故只要求勝解修道叁要,則爲受灌之最

   低限度,再低則結緣罷了.特別是發心,來受灌之人,除了不正當之利益(如

   爲增加能力以報複,顯耀等)以外,可分叁類,一爲求現世或來世福,此爲下

   士道發心; 二爲求自身解脫輪回,此爲中士道發心; 叁爲衆生而來受灌,此

   爲上士道發心; 唯有第叁發心方是正確受灌發心.

  

  修道叁要-出離心,菩提心,正見概論:

  

  由欲離苦得樂,發起出離心,就如在獄中,發現獄中之苦,獄外自由之樂,

   要決心出離。而在獄中,依靠獄吏比依獄友有力,而最能完全依靠之人,以

   仁慈的國王爲最有力的對象,故發心歸依叁寶。而依國王所定離獄規矩,唯

   有守規矩,不再犯錯,多作好事,方能受到早日假釋,因此受別解脫戒; 而

   又發現如母衆生皆深陷在輪回苦中而不自知,就如在關在獄中的母親一般,

   所以迫切希望他們亦能離苦得樂,此爲慈悲心,但發現自己因亦在獄中,幫

   助他們的到底力量不大,因此希望早日離獄,其至成王,方能徹底能幫助如

   母衆生,所以爲利衆生而誓願發覺悟者,此爲發菩提心,由此受菩提戒,但

   離獄成王之日雖以在短期內成完成,而又不忍如母衆生獄中之苦,故發殊勝

   不共菩提心,希望能在最短期內離獄成王,故受金剛乘戒,此道次第分明,

   沒有覺獄中之苦,不可能發出離之心,不覺獄中之苦,亦不覺得獄中母親需

   要離獄,故不可能發真正菩提心.

  

  輪回之根本在執萬法本性爲實有,故在修持佛法中,其各種法門主要皆以去

   掉此種執著爲目的,故必須具性空正見,其可經由各種邏輯思考判斷,來決

   定正誤;而在西藏主要宗中觀應成派爲最純淨之正見。故弟子爲了『覺圓滿

   』,必須先有正見,沒有正見,就如無目的之船,終到不了岸。

  

  乙、無上瑜伽弟子資格-依

  

  一、己修共道(上述)淨治相續大乘種性。

   二、大乘中具足最勝種性大堪能者,因大悲發動意故,成就猛利欲樂急願成佛,欲入無上瑜伽法門速疾成佛。

   叁、無倒了知續義。

   四、善學二種次第及諸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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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灌頂上師資格-分大乘及金剛乘各德相

  

  甲、大乘善知識十相:

   一、戒  二、定  叁、慧  四、德勝  五、精進  六、教授富饒  七、通達真實

   八、說法善巧  九、具悲憫  十、斷疲倦

  

  乙、密乘上師資格-除上具備大乘善知識之德相外,尚要具備下列資格方足稱灌

   頂上師。如龍智雲:『佛說金剛乘,有二阿□黎,一謂重持咒,二謂住靜慮

   』,故依>:簡論二種阿奢黎之德相。

  

  一、住咒生起次第阿奢黎資格-

   此德相應如(第六十四品):『善息災等業,知咒瑜伽軌,此師可

   稱贊。行施住淨戒,具最勝忍精,晝夜勤修行,有慧善工巧,具師長德聚,

   說名阿□黎,內愛樂集密,外作聲聞行,以如是教授,轉教諸弟子,當知爲

   大師。』

  

  約分爲十相-

   (1)善息災等業-善修四事業,息增懷殊。

   (2)知咒瑜伽軌-知咒密義,灌頂儀軌,繪彩土壇城,本尊瑜伽儀軌。

   (3)行施

   (4)住淨戒

   (5)具最勝忍

   (6)具最勝精

   (7)晝夜勤修行

   (8)有慧善

   (9)工巧

   (10)具師長德聚

  

  在內外總論,內愛密行(如樂集密),外作聲聞行(現出離象),有以修四座瑜

   伽堅固本尊瑜伽,複須誦咒,故說重咒。

  

  二.住定圓滿次第阿奢黎資格-

  

  >:『除了具足生起次第一切德相,並有增上功德,此極

   稀少,若無彼師,生起次第之阿奢黎,亦具灌頂阿□黎之德相』,其與生起

   次第阿奢黎不同,由住無二智雙運,及幻身靜慮,即可灌頂。由此可知所謂

   住定,非一般隨住何任定而言。因灌灌頂與叁昧耶等爲金剛乘之道基,故上

   師必須得過此灌頂,有清淨的傳承,而且守戒及叁昧耶,其實這些條件非我

   們凡夫能力所觀察的到,故乃必須以上述大乘及金剛乘上師爲准,仔細觀察,

   最尊貴十四世達賴啦嘛曾說,在未認定爲真正可依之上師前,要如偵探觀察

   小偷一樣客觀細心的觀察。 』

  

  堪布索達吉在《密宗斷惑論》中開示:

   『 密宗上師必須其足灌頂傳承圓滿、戒律清淨、精通續部竅訣、修行得到正量境界、誦咒圓滿等條件。』

  

  如果已經皈依上師了,也許你會看到上師的功德,也許你會看到過失。當你對自己的上師的某些言行感到不如法或者難以理解時,怎麼辦?

  一方面,有些大成就者的示現,以戒律的條文看來,是破戒之舉,包括殺生等極重的惡業。另一方面,佛門上師,包括密宗上師,並非必須是佛陀、登地菩薩等大成就者才有資格擔任,具備一定資格的凡夫,也可以做一些有緣弟子的上師。大學教授也並非只有科學家、諾貝爾得主才有資格擔任。

  而做爲內心沒有斷盡貪嗔癡等無明煩惱的凡夫,人非聖賢,孰能無過。或許是由于智慧不夠,或者是習氣使然,難免有過失。如果上師偶爾做出一些對衆生不會造成較大損害的小過失,弟子不必因此而否定自己的上師,一心對外去宣說上師的小小過失。也不必對上師失去信心,做爲上師最重要的條件,也是弟子依止上師最重要的目標,是弟子能夠得到上師對其修行的指導,樹立正見正行,走上解脫成佛之路。

  

  堪布索達吉在《大圓滿前行引導文》中開示:

  『 有時上師的行爲顯現不一定如理如法,無論是怎樣的行爲,應當了知都是善巧方便的行爲,唯一觀清淨心。從前,大智者那諾巴已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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