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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反對貧窮 不排斥佛教經濟

  佛教反對貧窮 不排斥佛教經濟

  本性法師

   摘要:有些人認爲,佛教作爲一種宗教,不應該與經濟發生關系,這種看法是不對的。因爲,一個人是一個綜合體,由五蘊合成,可歸結爲兩大類,即物質和精神,人不可能單純依靠精神而存在。雖然,人不是純經濟的動物,但也毫無疑問,人要生存,離不開最基本的物質要求,如衣、食、住、醫藥等。佛教不排斥經濟。談精神的發展,卻撇開物質條件,這不是佛教的主張。佛教強調的是人的全面發展,這其中,包括精神的發展,身心的健康,經濟的保證等。

   佛教的經濟學是建立在中道的佛教教義上的。

   有一種欲望,它是人類最基本的需求。哪裏有人,哪裏就有這種欲望。這種欲望是自然的,它是最基本的一種自然需求欲。如要吃、要喝、要醫藥、要關心等。這種簡單的最基本需求是有限的欲望,只是爲了維護此色身,是被佛教所認可、所接受的。佛教說,窮困乃災難,該被消滅。佛教認爲,一個人,只有這種最基本需求得到保證後才能走向更高的精神世界。

   在最基本需求之外,人類還有一欲望,那就是貪欲。貪欲是罪惡的,它超出了人的最基本需要,是過分的、過高的、無法被滿足的。爲了滿足貪求,人會以任何手段去謀取。貪欲是無限量的。暴力和非道德,一方面源自貧困,另一方面就是源自貪欲。所以,佛教拒絕貧困的同時也拒絕這種貪欲。

   貪求是災難,貧困也是災難。佛教提倡非貪求非貧困。佛教認爲,任何經濟活動都必須以此爲准則,即從人類的最基本需求出發。這就是中道的佛教經濟學。

   財富的應用

   經濟學是研究經濟的活動。經濟活動是廣義的說法。從某個角度說,經濟學,它可以被分成叁大部份,即財富的創造、財富的分配、財富的應用。而實際上,創造和分配財富同樣是應用財富的活動。因爲,無論是生産、經營、分配等。都與財富的應用有關。包括精神和物質。

  以佛教的觀點,國家或個人的收入應該被分成四份來用:

   (1)一份應用到日常所需,如衣、食、住、行、醫藥等;

   (2)一份應用于儲蓄以備急需;

   (3)一份應用于做功德,如福利事業等;一份應用于投資,如農業、商業。

   財富該用于人的最基本需求。人不是經濟動物,是物質爲人而活,而不是人爲物質而活。人需要物質只是爲了生存和幸福,沒有其它的任何意義。

   有了財富,我們應該應用財富做如下五件事情:

   (1)使自己高興;

   (2)使父母高興;

   (3)使妻兒高興;

   (4)使同事、朋友高興;

   (5)供養遁世的修行者。

   佛陀在《Vasala Sutta》中說,我們應該用財富照顧好父母,不能照顧父母者,不能繁榮。

   另有巴利文典《Pattakamma Sutta》說,財富要被應用在:親戚、客人、公職人員,付稅收給國家。

   佛教認爲,稅收是需要的。因爲,國家可以利用稅收的資源去幫助窮人,做福利事業、公共事業。但稅收不應拿去鋪張浪費。曾經,佛陀就主張不該以稅收用于大規模的祭祀活動。佛教還強調:稅收在不給百姓添加大負擔爲宜,要如蜜蜂采蜜而不傷及花朵,反對苛捐雜稅。

   在另一部經典《Dhammajani Sutta》中,佛陀說,財富要用這于:自我的幸福、他人的幸福、自我防衛、付稅收、積累功德。

   什麼是功德?一些人以爲功德只是布施東西給修行者或寺院,這是不正確的看法。布施給宗教,只是功德之一種。據佛教,凡是利人、合理的利已的活動皆可視之爲功德,如一杯水澆樹、一抔土培樹,也是一種功德。

   佛教經典中曾分析了叁種人用錢的方式:

   (1)一個人堆積財富,不用于自己,也不用于別人,也不做功德;

   (2)財富用于自己幸福,不與別人分享,不做功德;

   (3)財富用于自己幸福,同時與別人分享和做功德;

   佛陀說,第二種人比第一種人好得多。第一種人,他空有財富,不用于已,不用于人,不做功德,枉費了財富。佛陀鼓勵第叁種用錢方法,既爲自己,也爲別人。佛陀說:一個人,應該常懷與人分享財富之心。因爲,世界是因緣的,人無法單獨存在,個人生存依賴他人的幫助。爲此,個人考慮自己需要的同時,也該去考慮別人的需要,與之分享。

   佛陀鼓勵人們去消費自己的財富,而不要空堆積財富而成吝啬者。但這不意味佛陀鼓勵人們去做無意義的浪費。佛教向來講“惜福”,反對浪費,反對走兩個極端,所以佛陀曾教導說:“應用財富不應該吝啬,不應該浪費,不應該用于罪惡,不應該用于潛伏的危險之中。”

   佛陀曾教誡人們,以下六種通道會將你的財富流失:

   (1)飲酒;(2)時時遊蕩于街市;(3)賭博;(4)結交壞友;(5)懶惰;(6)沈溺于異性。

   佛說,一旦這些活動流行于國土,則國將不國,走向衰弱。

   在巴利文典《Dasaraja Dhamma Sutta》中,佛陀指出,一個國家或個人應當脫離各式困境,佛陀用了一個巴利文“Samma Jivikata”來表達,以說明生活方式的重要性。換句話,個人或國家應用財富必須據其收入的能力。佛教主張低水平的消費,高消費是被佛教反對的。

  佛教反對高消費,理由是:

   (1)高消費帶來社會不穩定。這是因爲高消費導致貧富兩極分化。富人,享盡榮華窮人,叁餐不飽。于是,窮人對富人産生嫉妒和不滿心理,而富人對窮人産生恐懼心理,想方設法保護他們自己,以致引起沖突。

   (2)高消費導致對有限自然的快速用完。很能說明問題的就是石油,一旦用完,也就沒有了。

   (3)當一個人被貪欲牽著走,那麼,他會不惜用任何手段去滿足他的貪欲。無論一個民族,一個國家,一個人都是如此。一些國家爲了保持它源源不斷的高消費資源,不惜運用武力,戰爭便是其結果。

   高消費是建立在狂熱的貪欲上,不是基于最基本的需求,因此,它背離了佛教經濟學的原理。佛陀一直教誡我們不該吝啬,但也不該浪費。我們不該使消費超過收入,就如一把秤,應該平衡。

   佛教還說,財富應該小心保護,防賊、防火、防水、防敵人、防不良居心的親朋,小心不觸犯權威機關。

   前面說過,佛陀勸導人們去儲蓄四分之一的收入,留作未來。這不僅爲了保證基本需求,也爲了預防不可測的水災、幹旱、瘟疫、病變原因。

  爲了未來的需要,儲蓄是必須的。但這儲蓄金的來源該是避免高消費的結果,而不是從克扣最基本需求物中産生。換句話說,儲蓄金的來源關系到生産什麼産品的問題,假如製造最基本需求物品,那麼,高消費可以降溫,像軍火毒品等不必要的消費品消除,市場就不會出現生活必需品缺乏或高價等問題,民衆和國家也就有錢儲蓄。

   佛教認爲,儲蓄金該用于最基本之需,不應用于生産武器、麻醉物、毒品、色情等有害之物。儲蓄金要用于發展人本身和經濟。

   談到儲蓄,必然想及債務。關于債務,佛教認爲,四種幸福中,沒有債務是其中之一。認爲,落入沈重債務是一種災難。所以,國家或個人,均應避免負上沈重的內外債,借債要被盡量減少。假如借債已是必須,那麼,一定要用之于最基本的需求物品。

   債務與貧窮經常連在一起。此世間,不管窮國或富國,窮困總是存在。在富國中,物品的增長高速,並沒有消滅貧困。就以美國爲例,即使在今天,還有幾十萬人生活在貧困線以下。佛陀說,貧困是災難,應被消滅。

  貧困的根源是什麼?佛教認爲,不外叁大原因:

   (1)自然資源的不平衡分布。當某些地方極缺少自然資源時,則窮困産生。這是自然的原因。

   (2)一些人的窮困源于其自身。因爲沈溺于酒色等不良行爲,或懶惰等,是個人的原因。

   (3)國家的錯誤政策。尤其是錯誤的經濟政策,這是導致貧困的最根本原因。

   在巴利文典《Digha Nidaya》中,就例舉了一些君王采用錯誤政策,或一無所用的政策,導致個人和國家的貧窮。

  消滅貧困是可能的。畢竟,自然資源可以通過地區或國家間的分享利用。人的不良行爲可以通過精神的發展而得改正。而且,錯誤的政策亦可以被減少到最少量。

   財富的創造

   據佛陀經濟學的原則,財富的創造,要基于爲了創造人類基本需求物。

   佛教曾將創造財富的手段叁種:

   (1)暴力且非法;

   (2)暴力但合法,和非暴力但非法;

   (3)非暴力但合法。

   必須通過正當的積累,佛教反對暴力或非法攝取財富。

   佛陀曾說,假如是不義之財,即使用在正確的地方,如孝順父母,其死後,同樣下地獄。

   佛陀強調,五種經濟活動該被禁止,那就是:

   (1)有關軍火;(2)有關毒藥;(3)關麻醉物;(4)飼養動物爲了屠殺;(5)售動物的肉。

   在佛教,一些經濟活動是尋不到位置的,即便資源豐富,生産方便,也不得應允。因爲,這些活動妨礙了人的健康和精神境界的提高。佛教嚴禁生産非人類基本需求物和有害物。

   在佛典中,談及了許多正以財的方法,如農、工、商、政、保安、個體、計算業等。

   關于經濟發展策略,根據南傳佛教經典《Kutadanta Sutta》等,有四個重要的步驟,簡述如下:

   (1)誰願人事生産經營農業、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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