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梵網經》菩薩戒與《優婆塞戒經》大乘戒比較(下)
覺燈法師
叁、《優婆塞戒經》的大乘戒特點
《優》是唯一的一部專講在家居士菩薩戒的戒經。它有以下幾個相對不同的特點:
1、作爲諸戒受持基礎的大乘戒。如此經中所說,它對于在家居士菩薩戒的定位不一樣:“如佛所說,菩薩二種:一者在家,二者出家,出家菩薩名爲比丘,在家菩薩名優婆塞。出家菩薩持出家戒是不爲難,在家菩薩持在家戒,是乃爲難,何以故?在家之人多惡因緣所纏繞故。”“優婆塞戒,極爲甚難,何以故?是戒能爲沙彌十戒,大比丘戒及菩薩戒,乃至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而作根本。至心受持優婆塞戒,則能獲得如是等戒無量利益。”
由此可見,《優》認爲出家菩薩修行障緣少,在家菩薩多有惡緣纏繞,所以說出家菩薩持戒比在家菩薩容易,而在家菩薩持戒只是作爲以後出家學佛進一步守持戒法、乃至生發無上菩提的基礎,當然,這是從究竟解脫的出發點上說的,因爲在家菩薩守持戒法的當下功德、本身意義也是非常巨大的。只要受持如法,也能獲得無量利益。不過依聖嚴法師說“因爲它不是《瑜珈論》的一切戒,未能包含出家戒故,當然也無法自稱爲含攝衆戒的叁聚淨戒了。”所以准確的說,優婆塞戒不能與其它幾種菩薩戒法並稱爲“菩薩戒”,續明法師認爲它“雖名爲菩薩優婆塞戒,實仍以居家五戒爲體,未正入菩薩戒位,”它在“受戒具緣問遮中,而不問“汝發菩提心未”;亦不問“汝是菩薩否””。由此“可知此戒是爲趣菩薩大戒之階漸”。鑒于上述道理,爲了便于比較梵網戒與優婆塞戒的差別,就依聖嚴法師所說的“至于優婆塞戒經的菩薩戒,根本就是在家的大乘戒而非即是菩薩戒”的定義,稱之爲“大乘戒”了。
如果說優婆塞戒不含攝叁聚淨戒是它的一大不足之處,那麼它還有一個缺少忏法的不足。依蕅益大師說:“本經無忏悔法,設欲忏悔,須依梵網,或依方等及觀虛空藏、占察經等。”
2、漸次授受要求嚴密的大乘戒。優婆塞戒必須漸次授受,也就是說在受優婆塞戒以前,先要受叁皈五戒;另外在時間上還要經過六個月的寺院察看生活。這是它的漸次授受特點,再有就是它的受戒要求嚴密的特點:
(1)供養六方親屬。所謂“六方親屬”,是指父母、師長、妻子、善知識、沙門婆羅門、奴婢等,他們都代表著相應的方向接受受戒者的供養。如經文中說“善男子,在家菩薩若欲受持優婆塞戒,先當次第供養六方:東方、南方、西方、北方、上方、下方”。並對各方的供養方法都有具體的規定:“言東方者,即是父母。若有人能供養父母衣服、飲食、臥具、湯藥、房舍、財寶,恭敬禮拜,贊歎尊重,是人則能供養東方”;“言南方者,即是師長。若有人能供養師長衣服、飲食、臥具、湯藥,尊重贊歎,恭敬禮拜,早起晚臥,受行善,是人則能供養南方”;“言西方者,即是妻子。若有人能供給妻子衣服、飲食、臥具、湯藥、璎珞服飾嚴身之具,是人則是供養西方”;“言北方者,即善知識。若有人能供施善友,任力與之。恭敬軟言,禮拜贊歎。是人則能供養北方”;“言上方者,即是沙門婆羅門等。若有供養沙門、婆羅門衣服、飲食、房舍、臥具、病痛醫藥,怖時能救,馑世施食,聞惡能遮。禮拜恭敬,尊重贊歎。是人則能供養上方。”“言下方者,即是奴婢。若有人能供給奴婢衣服、飲食、病瘦醫藥,不罵不打,是人則能供給下方”。最後總結說“若有供養是六方者,是人則得增長財命,能得受持優婆塞戒”。
(2)征求各方同意。受戒者在供養了六方親屬之後,再來征求各方親屬的同意,如經中說“若人欲受優婆塞戒,增長財命。先當咨啓所生父母,父母若聽,次報妻子、奴婢、僮仆,此輩若聽,次白國主”。當然這裏的“國主”應該代表的是政府部門,也就是要取得當地政府相關部門的同意。
(3)問明受戒遮難。受戒者在取得各方面的同意之後,再到出家菩薩那裏,接受“出家發菩提心者”(教授法師)的受戒問難,必須如實回答:“便往其所頭面作禮軟言問訊,作如是言:“大德,我是丈夫具男子身,欲受菩薩優婆塞戒。惟願大德,愍憐故聽受”。是時比丘應作是言:“汝之父母妻子奴婢國主聽不?”若言聽者,複應問言:“汝不曾負佛法僧物及他物也?”若言不負,複應問言:“汝今身中將無內外身心病也?”若言無者,複應問言:“汝不於比丘比丘尼所作非法耶?”若言不作。複應問言:“汝將不作五逆罪耶?”若言不作。複應問言:“汝將不作盜法人不?”若言不作。複應問言:“汝非二根無根人?壞八戒齋父母師病不棄去耶?將不殺發菩提心人?盜現前僧物、兩舌惡口、於母姊妹作非法耶?不於大衆作妄語乎?””。這裏的遮難包括親屬及政府等各方聽許、不負欠財物、身心無病、不汙僧尼梵行、不作五逆罪、不是盜法賊人、性別正常、不曾破八戒齋及有病的父母師長、不曾殺道心人、不曾盜僧物、不曾說各種妄語、不曾與親屬作不淨行等十多種,可知其嚴格程度。
(4)考驗個人至誠。教授法師在問過遮難之後,還要進一步的考驗受戒者的至誠心,“善男子,優婆塞戒極爲甚難。何以故,是戒能爲沙彌十戒、大比丘戒及菩薩戒,乃至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而作根本。至心受持優婆塞戒,則能獲得如是等戒無量利益。若有毀破如是戒者,則於無量無邊世中,處叁惡道受大苦惱。汝今欲得無量利益,能至心受不?”這也是要堅定受戒者的持戒信念。
(5)講授叁皈五戒。受戒者在接受過考驗後,教授法師再爲他講授叁皈五戒。在授叁皈後,教授法師又再申明受持優婆塞戒確實不易,複強調說“若人歸依于叁寶者,是人則爲施諸衆生無怖畏已。若人能施無怖畏者,是人則得優婆塞戒,乃至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汝能如是施諸衆生無怖畏不?”受戒者答能受之後,教授法師再授其五戒,講授五戒時既說明犯戒的累世苦報,還強調個人的惡業給整個世界帶來惡果的關系,如犯殺戒者,“是一惡人因緣力故,令外一切五谷、果蓏,悉皆減少,是人泱流及一天下。”這是說一個犯了殺戒的惡人,會因爲他的惡業而影響外在自然界的萬物生長,或者說是人們的物質生活環境。這就進一步體現了佛法的衆緣和合的道理。
(6)受持各種教誡。教授法師在講授叁皈五戒之後,再爲受戒者說明各種規矩、教誡,受戒者必須一一接受。如四惡法,也就是在思想上不能因爲貪、瞋恚、癡、恐怖等四種因緣而去做一些顛倒虛妄之事;又如“屠兒、淫女、酒肆、國王、旃陀羅舍(印度下賤人居住的地方)”等五個地方不能去;還有“不賣生命、不賣刀劍、不賣毒藥、不得酤酒、不得壓油(以生蟲之命壓製油類,故不應爲)”等五事規定不能違;再有“不作羅網、不作蘭染、不作釀皮(都是殺生傷慈之事)等叁事規定不能犯;另有“樗蒲、圍棋、六博,種種歌舞、技樂”等遊戲之事不能作;還有“棋博、飲酒、欺诳、酤酒”等四種人不能接觸;另外在任何順逆苦樂境遇時不修善法即爲“放逸”,要遠離放逸之行;再在財物處置上也有要求,一是將財物分作四分:“一分應供養父母、己身、妻子、眷屬,二分應作如法販轉,留余一分,藏積俟用。”二是財物不應寄存四處:“老人、遠處、惡人、大(勢)力(之人)”;最後是對于“樂說他過、樂說邪見、口軟心惡、少作多說”這四種人要遠離。總之,對于一位菩薩戒行者來說,他的世出世間的行爲都要與佛法相應才好。這才能在現在以身說法,教化世俗人衆;乃至于爲以後的出家修行或者是受其它菩薩戒作好積累、備下資糧。
(7)接受半年察看。受戒者在理念上接受了以上教誡之後,還不具備受戒資格,也就是說下一步還要在寺院生活六個月,接受出家智者的考察。如經文中所說“應令是人滿六月日,親近、承事出家智者,智者複應至心觀其身四威儀”。
(8)二十僧衆羯磨。如果說受戒者通過了六個月的考察,那就要請二十位和合衆僧爲作受戒羯磨,也就是征詢僧團的意見。如果衆僧同意,出家智者或者是教授法師就要爲他再次說明此戒的特點:“是戒即是一切善法根本,若有成就如是戒者,當得須陀洹果,乃至阿那含果;若破是戒,命終當墮叁惡道中。”並且強調受戒的殊勝之處:“受是戒已,雖受五欲,而不能障須陀洹果至阿那含果,是故名爲不可思議。”還要詢問他“汝能憐愍諸衆生故,受是戒不?”也就是說是爲了度衆生而受戒,不僅僅是爲了個人的修行證果。
(9)再受叁皈五戒。在有了受戒者的堅定回答之後,授戒法師就可以爲他先授叁皈五戒了。這一次受叁皈五戒的發心是爲了求優婆塞戒,所以他所發生的“無作戒體”也就不同了。至于五戒,也是隨著受戒者的意願而傳授,有“一分(若受叁皈,受持一戒)、滿分(若受叁皈,受持五戒)、五分(若受叁皈,持二戒已,若破一戒,是名五分)、多分(若受叁皈,受持叁、四戒)、少分(受叁皈已,若受二戒)”優婆塞的不同選擇。
(10)正受優婆塞戒。在受了叁皈五戒之後,就可以正式求受優婆塞戒了。對于此戒六重二十八輕的戒相,留待下文再作比較探討。不過受持此戒的意義非凡,如世尊說,是人好象優婆塞中的“分陀利華、微妙上香、清淨蓮華、真實珍寶、丈夫之人”,真是殊勝之極呀!
3、重戒判罪極爲嚴格的大乘戒。優婆塞戒的重戒極嚴。如殺戒規定“雖爲身命,乃爲蟻子,悉不應殺。”如盜戒說“雖爲身命,不得偷盜,乃至一錢。”對于這二條戒的判罪標准,蕅益大師說:“若但受叁皈,或受盜等一分二分戒者,宜依《五戒相經》結判輕重。若正受此一分殺戒或兼余分或受滿分者;則以此經結判也。”由此可見,如果受了五戒中的殺、盜二戒,就要按經中所說的標准,“殺蟻子、偷一錢”也犯重戒失去戒體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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