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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梵網經》菩薩戒與《優婆塞戒經》大乘戒比較(下)▪P2

  ..續本文上一頁通忏悔;如果沒有受殺、盜二戒乃至受其它少分五戒者,則按《五戒相經》來判罪,殺戒重罪所殺對象是人,盜戒重罪須值五錢。因此說,優婆塞戒的重戒判罪標准極爲嚴格。

  4、激勵居士贊歎出家的大乘戒。《優》總分二十八品,內容各不相同,但有一個相同之處,那就是在每品結尾都要贊歎出家菩薩受持佛法的“是不爲難”,而在家菩薩的“是乃爲難”,說明原因,是因爲“在家之人多惡因緣所纏繞故。”這是此戒經的一大特點。究其根本,作者認爲,一是激勵居士自我警醒,勇猛修行;二是說明此戒實爲出家沙彌、比丘戒乃至再受其它菩薩戒之基礎,因此品品比較出家、在家的優劣,希望優婆塞戒行者在戒法行持上能有更大的修爲。

  5、前後相貫總明受持的大乘戒。從上文可知,此戒經以“受戒品第十四”爲全經的中樞,說明“所受之戒”;前十叁品從菩薩性、菩提心、悲心、解脫、菩提法性、修相好、發願、菩薩名義、自利利他、佛法莊嚴、攝取衆生等多方面來闡明“能受戒之人”;後十四品從行善、息惡、供養叁寶、廣修六度、清淨叁皈、八戒齋、五戒、十善業道等多方面闡明受戒者在受戒之後“所修之行”。因此從整體的戒法學習過程來說,次第比較分明,易于居士學修,特別是對于希望從整體上把握佛法精神的居士來說,確實有依此戒經學習的必要。這大概也是此戒經被某些出家法師推重的原因之一吧。

  總結《優》的受戒特點與出家法多有相通,實爲引導在家菩薩修習出世法的戒律。

  四、戒條、舍戒異同的比較

  從《梵》、《優》二種戒的戒條、舍戒等二方面的差異也可以說明一些問題。

  1、《梵》有十重、四十八輕戒,《優》有六重、二十八輕戒,現來比較它們的異同之處:

  《梵》十重戒分別是:殺戒、盜戒、邪淫戒(在家菩薩受持)、妄語戒、酤酒戒、說四衆過戒、自贊毀他戒、故悭戒、故瞋戒、謗叁寶戒等十條。《優婆塞戒經》的六重戒也就是《梵網經》十重戒的前六條。從判罪標准上說,優婆塞戒更爲嚴格。另外如上文所說,隨著優婆塞所受五戒條目多少的不同,在罪相的判別上也有相應的差別。而梵網戒在判罪標准上沒有這種分別。

  《梵》四十八輕戒與《優》二十八輕戒相通的戒條不多,如“(2)飲酒戒”與“(2)耽樂飲酒戒”、“(7)不聽經律戒”與“(8)不往聽法戒”基本相同;《梵》的“(1)輕慢師長戒”包括《優》的“(5)不承迎禮拜尊長戒”和“(1)不供養父母師長戒”,而《梵》的“(35)不發大願戒”是《優》所沒有的。《梵》的“(9)不瞻病苦戒”包括《優》的“(3)不瞻病苦戒”和“(28)行路見病舍去戒”,《梵》的“(37)故人難處戒”包括《優》的“(11)險難獨行戒”,《梵》的“(30)違禁行非戒”包括《優》的“(7)不持六齋戒”,《梵》的“(32)蓄作非法戒”包括《優》的“(15)蓄貓狸戒”和“(19)販賣鬥秤不平戒”。

  如果減去上面所列的《梵》與《優》內容相通的8條戒,再除開它所包含的6條出家菩薩戒:(25)爲主失儀戒、(26)待賓乖式戒、(27)受別請戒、(40)授戒非儀戒、(41)無德詐師戒、(43)故毀禁戒戒,那麼《梵》完全與《優》不同的戒條還有34條之多。而《優》除開上面所舉的10條內容之外,完全與《梵》不同的戒條也有18條。現將它們羅列如下:

  《梵》與《優》不同之34條戒:(3)食肉戒、(4)食五辛戒、(5)不舉教忏戒、(6)不敬請法戒、(8)背正向邪戒、(10)畜諸殺具戒、(11)通國入軍戒、(12)傷慈販賣戒、(13)無根謗人戒、(14)放火損燒戒、(15)法化違宗戒、(16)惜法規利戒、(17)依官強乞戒、(18)無知爲師戒、(19)鬥謗欺賢戒、(20)不能救生戒、(21)無慈酬怨戒、(22)慢人輕法戒、(23)輕新求學戒、(24)背大向小戒、(28)故別請僧戒、(29)惡伎損生戒、(31)見厄不救戒、(33)觀聽作惡戒、(34)堅持守心戒、(36)不自作誓戒、(38)衆坐乖儀戒、(39)應講不講戒、(42)非處說戒戒、(44)不敬經律戒、(45)不化衆生戒、(46)說法乖儀戒、(47)非法立製戒、(48)自壞內法戒。

  《優》與《梵》不同之18條戒:(4)見乞不與戒、(6)見他毀戒心生驕慢戒、(9)受僧用物戒、(10)飲有蟲水戒、(12)獨宿尼寺戒、(13)爲財打人戒、(14)以殘食施四衆戒、(16)蓄畜不淨施戒、(17)不蓄叁衣缽杖戒、(18)作田不求淨水陸種處戒、(20)非處非時行欲戒、(21)商賈不輸官費戒、(22)犯國製戒、(23)得新食不先供叁寶戒、(24)僧不聽則白說法戒、(25)在五衆前行戒、(26)僧食不公分戒、(27)養蠶戒。

  從上述不同戒條內容的特點上說,《梵》的戒條僧俗共學性強,褒揚大乘貶抑小乘、敬重戒法、慈心度生思想濃厚,有不食葷腥的規定:《優》的戒條唯限居士、且有針對男居士之說,注重敬僧、慈悲心的培養,沒有提到葷腥問題。

  再從輕戒整體內容上看,首先說《梵》,法藏大師認爲此戒經中的輕戒有“輕中帶重、一中含多”的特點,也就是說《梵》中的輕戒也有重戒的成分,每一條輕戒的條文中又包括了好多種並不連貫的意思。而《梵》的這種輕戒特點是《優》所沒有的,《優》的輕戒只有二十八條,每一條都只有輕罪的成分,戒文也都只有一個方面的意思。所以從這個角度來說,《優》的輕戒還是比較簡便一些。而《梵》的輕戒內容就繁複多了。當然,菩薩戒的內容是包羅萬象的,是不能以有限的戒條文字來說明其深廣意義的。因此,對于這二部戒經中輕戒的不同部分,就不再一一例比了。

  再依義寂法師所說“《梵網》四十八輕中,前叁十戒中,多爲攝善(攝善法戒,所謂八萬四千法門);後十八戒,多爲利生也(攝衆生戒,所謂慈悲喜舍)”的這個原則來比較《優》中的二十八條輕戒,則絕大多數爲“攝善”戒;明顯是“利生”戒的也就是“見乞不與戒”一條了。由此可見《優》戒的側重點不在利生這個方面上。

  2、二種戒法的舍戒規定不同。對于戒體的受持時間問題,梵網戒秉承著“心無盡故戒無盡”的理念,它的戒體是盡未來際的。從舍戒的角度來說,《瑜伽論》認爲:“略有二緣,舍諸菩薩淨戒律儀。一者棄舍無上正等菩提大願,二者現行上品纏犯他勝處法”。這是說,對于菩薩戒來說,如果受戒者舍棄菩提心,那是一種舍戒;再有如果犯了重戒,那就自動失去戒體(至誠忏悔清淨後可重受戒而恢複戒體)。梵網戒也就是這種理論。

  而優婆塞戒就不一樣了。它說:“舍戒有六:一者斷善根時,二者得(男女)二根時,叁者舍壽命時,四者受惡戒時(如發惡誓做壞事),五者舍戒時,六者舍欲界身時”。這種說法和出家僧尼的四種舍戒規定有相通之處:“舍戒中總有四舍:一作法舍(對人宣布舍戒),二命終舍,叁(男女)二形生舍,四斷善根。”由此能否說,這也是優婆塞戒不是正式菩薩戒的最好證明。

  總結以上對梵網戒、優婆塞戒的戒條、舍戒的比較,由優婆塞戒的利生戒條極少、以及舍戒規定與其它菩薩戒不同,而與出家戒相通的特點可知,優婆塞戒是一部比較特殊的、引導在家居士學修出家法的“菩薩戒”。

  五、授受、學修上的疑難

  對于《梵》、《優》這二種戒法,在授受、學修上都有相應的疑難,現在提出來予以討論

  1、授受上的疑難。根據念生法師所說,“本來《梵》赅攝僧俗二衆,如四明尊者教行錄上是依《梵》授在家戒,見月律師《傳戒正範》也說《梵》爲出家在家同受之戒法。只是在文末附注一段,如在家人依《優婆塞戒經》受戒,只改十無盡爲六無盡,四十八輕爲二十八輕,其他節目並同。直到清末民初,大陸各廟,不分在家出家,同堂秉受梵網戒的還是很多,如谛閑大師也是如此傳授。但不知何時起,受梵網戒的限于出家,而在家二衆則依優婆塞戒經受菩薩戒。臺灣自有傳戒以來,全是這個辦法。但這事不是由臺灣起始,是在大陸已有這樣作的。”

  由此可知,近現代倡行在家居士受優婆塞戒的,也只是在作法儀式上依照梵網戒本,但對于優婆塞戒的嚴格要求,則沒有什麼說法,大概是沒有遵行,而是按照梵網戒儀軌傳授優婆塞戒罷了,若是如此,則造成戒法授受上的混亂,既打亂了梵網戒的僧俗二衆可同受的戒法,也不符合優婆塞戒的授戒要求。

  再則說,優婆塞戒只是大乘戒,是爲進一步受沙彌戒、比丘戒、菩薩戒作基礎的戒法,也不是叁聚淨戒;按戒法上說,居士不能把它作爲最高菩薩戒法來看待,還要再進一步受其它菩薩戒,但現在都沒有這樣作,就把它當成最高菩薩戒了。

  因此說這是梵網戒、優婆塞戒授受理念上值得一提的疑難問題。

  2、學修上的疑難。比較二部戒法各有特點,《梵》授受作法完整、戒條內容含攝廣博;《優》的學修戒法整體次第清楚,便于居士全面學修佛法。那麼針對它們的不同特點來說,受梵網戒的居士還有沒有學習《優》的必要?而受優婆塞戒的居士從法理上怎樣彌補《優》不是究竟菩薩戒的欠缺?再有受優婆塞戒的居士還要不要遵行《梵》的“不食葷腥戒”呢?

  若依蕅益大師說,當有所解。“問:菩薩階位,既有四教不同,今此(梵網)心地,的屬何教?答:正屬別圓二教,非屬藏通。藏通菩薩法門,雖亦從此(梵網)心地流出,而機不相關。”“次就(梵網)下卷十重四十八輕戒對釋者:藏教在家菩薩,但秉優婆塞戒或兼秉《善生經》中六重二十八輕,(藏教)出家菩薩但秉沙彌、比丘二種律儀;若急于自度,惟持遮戒,即名二乘;若爲衆生故,善識開遮,即名菩薩,不別秉此(梵網)重輕戒也。通教菩薩與藏教同,別圓二教菩薩正秉此(梵網經菩薩)戒”。

  由此可知,《梵》是別圓菩薩戒法,《優》是藏通菩薩戒法。從菩薩階位上說,受《優》戒的菩薩還是有必要再受《梵》戒的。而依《梵》戒授法爲受《優》戒儀式,只是權益借用之法。至于受《優》戒的居士是不能受持《梵》的戒條的,因此《優》戒菩薩並沒有“不食葷腥戒”。

  如此分別確切如否,還請諸位方家討論。

  六、結 說

  總結以上內容,將它們的不同特點概括如下:

  1、《梵》是一部僧俗共學、爲曆代祖師大德所重視的戒經,是頓立而可單受、受戒含攝面廣大、受持作法完整、深具大乘精神、通契諸部經律、廣宣孝道倫理的菩薩戒。

  2、《優》是一部在近現代逐漸被重視、專爲在家居士守持的大乘戒,它爲沙彌、比丘、菩薩等戒法的受持基礎,須漸次受戒且要求嚴密,在重罪判攝上極爲嚴格,贊歎出家修行容易成就、激勵居士勤修戒法,戒經整體內容前後相貫總明戒法受持、便于居士學修。

  3、比較二部戒經的戒條,在重戒方面《梵》包括《優》;在輕戒方面,相通的戒條也沒超過10條;不同的戒條較多,這說明它們的互補性強。《梵》的輕戒內容含攝廣博,僧俗共學性強,褒揚大乘貶抑小乘、敬重戒法、慈心度生思想濃厚。《優》的輕戒比較簡便,不及《梵》之深廣,且唯限居士乃至男居士,注重敬僧精神、慈悲心的培養。

  4、總結《優》的舍戒規定與其它菩薩戒不同,而與出家戒的舍戒規定相通,這說明《優》是引導居士學修出世法的大乘戒。

  5、根據二部戒經的特點,以及實際授受、學修上狀況,存在著一定的疑難問題:傳授優婆塞戒,怎樣解決受戒要求嚴密在現實中難以實踐的問題?優婆塞戒不是究竟菩薩戒、居士要不要更受其它菩薩戒?《梵》本來赅攝僧俗二衆,其授受作法完整、戒條內容含攝廣博,爲什麼到近現代反而不能包含在家居士?《梵》與《優》的戒法各有不同特點,居士是不是有互補學習的必要?這些涉及居士學修、授受菩薩戒法的實際問題,還須進一步的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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