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相違故,一處則無二。」
我們還可以講一頌。
「有不能作無 無不能作有
若有作作者 其過如先說」
「有不能作無,無不能作有。」有作者,不能作無業,因爲他沒有那個業,怎麼叫作者呢?他不殺生,怎麼叫殺生者?無不能作有,沒有人,不能作定有的殺生業。
大家都知道,我們佛教不吃葷。沒有人,誰吃葷呢?所以說「無不能作有」。「有不能作無」,有那吃葷的人,你說沒造吃葷的業,那是不可能的。
「若有作作者,其過如先說。」如果定有作者,定有作業,這個我過去已經說過他的過錯了。前面不是說過了嗎?若定有作者,亦定有作業,那就無因無果了。
我們今天講到此地。
這一品講(作作者品),我們在講之前,先略爲複習複習,以便打通這條思路。(作作者品),第一個作是作業,他略稱,單說一個「作」字;第二個就是作者。
這一品,作、作者相待假,也稱爲相待空,這是它的要點。你如果掌握住他的要領,就容易懂了。作業和作者相待,《中論》也稱爲因待,它們是相待空的。作業沒有,空的。有作者才有作業,沒有作者那有作業?所以作業空。作者也空,有了作業才名爲作者,沒有作業不可名爲作者,所以作者空。
這個道理再另一個角度看,相待假。作者,因爲有作業才有作者。譬如小偷,因爲他偷了東西才叫小偷;不偷東西,你不能稱他爲小偷。所以它假的,相待假的。作業呢?也是一樣。作業沒有,因爲小偷才有偷東西,沒小偷怎麼有偷東西?所以作者、作業都是假立、相待,又稱爲因待。相待假,假的不是實有,所以不可落于有法。相待空,空沒有。所以你如果落于有法就不對了。落于有法的,《中論》稱它爲外人,譬如吉藏大師,他提出《中論》是相待假。
落于有法怎麼不對呢?
譬如作業,先有作業,不對。沒有小偷,怎麼會有偷東西的作業呢?偷東西的作業是相待于人才造成的。不可能先偷了東西,還沒有小偷,所以先有作業不對。
先有作者也不對,他根本沒有偷東西,怎麼能叫他小偷呢?
所以先有作業,先有作者,不對!兩個都有,也不對。有作業、有作者,不對!因爲什麼呢?作業是對待小偷才有作業啊!已經有了作業,就不必對待了,不必對待就沒有作業,不對待也沒有作者。
這是他的要點,你根據這個要領,掌握住要領,越看越明白。
現在我們就看他的論文:
「作者不作定 亦不作不定
及定不定業 其過如先說」
「作者不作定」,他省掉一個字。應該講,作者不作定業。「亦不作不定」,意思是說,作者也不作不定業。「及定不定業」,也不作定和不定業。有,肯定了;無,否定了,就是不定。亦有亦無。還有一句非有非無,這兒沒講。
「其過如先說」,過去已經說過了。作者不作決定業,因爲他對待才有嘛!亦不作不定業,也不作無業,因爲對待而生。「及定不定業」,這個要點你掌握住,它對待而生的,對待假立的。「其過如先說」,前面都說過他這個過錯,大家翻翻前面就看出來了。他的要點在講定業、不定業、亦定業亦不定業。
大家要想清了,作者不作定有業,也不作定無業,也不作亦有亦無業。大家清楚了嗎?有誰不明白?
現在再看下一頌:
「作者定不定 亦定亦不定
不能作于業 其過如先說」
剛才那一頌講業定,作業定。這一頌呢?講作者定,都不成立。作者決定或不決定,或者是亦決定亦不決定,都不能作于業。什麼原因呢?記住!作業、作者相待假立,「其過」過去已經說過了。
下一頌他講明白了,講出它對待關系來了。
「因業有作者 因作者有業
成業義如是 更無有余事」
「因業有作者」,因待業才有作者。好比說因待、對待他偷東西,才是小偷。「因作者有業」,有小偷才有偷東西的作業,它是對待而立的。這一頌講得比較明白,後半頌沒有其它的意思,以前半頌爲主。
「成業義如是,更無有余事。」造成業,它的意義就是這個樣,相待而立。相待而立是假立,般若稱它爲妙有。另一個角度看,既然相待的,沒有自性就空,般若稱爲真空。
初入這個道理,叫緣起性空,性空緣起。這個道理甚深不可思議,給它名字叫二谛。根據智者大師講,釋迦牟尼佛和文殊師利菩薩都诤二谛來,因爲這個原因落入苦道;受苦以後,出來才成佛。因爲這就是佛法。相待空,一法不立;相待假,一法不舍。相待空,心無所住;相待假,而生其心。相待空,諸佛法身;相待假,諸佛報化二身。
所以說,俗話有一句話「打蛇打七寸」,抓住要點,抓住要點就可以解決事情了。所以吉藏大師說,不知二谛則不知《中論》。抓住要點以後,全部佛法就可了解。全部的佛法不離這個,仔細研究起來都是空、假。不偏空,不偏假,假名叫中。你如果執著住于中,還是偏。所以天臺家說「離邊不住中」。離邊不住中是什麼?中道義。
從上文看起來,就容易了解了。所以他說:「因業有作者,因作者有業。成業義如是,更無有余事。」這是就衆生迷邊說。我們所受的身是業報身,業報身怎麼成就呢?成就業報身就是作作者義,這叫世俗谛。如果通達世俗谛,進入第一義,進入第一義谛,可以得涅槃了。
以上講了這幾頌,意思已經完備了。大家有不明白的沒有?
好!我們再看下一頌:
「如破作作者 受受者亦爾
及一切諸法 亦應如是破」
「如破作作者,受受者亦爾。」這個「爾」是文言,翻成白話,大家都知道就是「這個樣」。好象破作作者,受受者也是這個樣破。
「及一切諸法,亦應如是破。」一切法都是對待空、對待假,你如果落入有法,也應該這樣破。
作作者是因,受受者是果報。因被破,果報也被破,同樣的道理可以破。「受」是什麼呢?所受的業報─五陰身。現在我們大家具有的,就是這個了,有五陰身受報。「受者」是什麼呢?受業報的那個人。人受五陰身業報,這和作作者是一個道理。
《中論》下面就有連帶關系。五陰身是法,我是人,人法相依假立。下面一品講本住,就是講人,受是五陰業報身。「五陰」鸠摩羅什大師稱爲「五衆」,意思是衆因緣和合。衆因緣和合,沒有自性就空,所現的相─假相。所以《心經》講,五陰皆空嘛!人是因爲五陰身假立,沒有,人是沒有啊!他假立的。所以古德講,法中無我亦無人。
譬如說,你沒出生以前,有人沒有?如果沒出生以前有人,你在那裏?如果你已經有了,何必等到父母生你?所以我們「人」是因緣假立的。所以造業、作業─虛妄造業,虛妄受苦。我們作官、作宦、發財、成名……渾如夢一場。所以古德講:「一旦鑼鼓一響,這場戲就完了。」衆生愚癡嘛!
「及一切諸法,亦應如是破。」一切諸法,怎麼這樣破呢?一切諸法空,緣生無性,無性就空。一切諸法假,無性緣成,緣成是假。所以也應這樣破。空稱爲法性,假稱爲法相,相因性而顯,性因相而見。好比海裏的水,水是其性,浪是其相。浪是因爲水才顯現出來。水呢,不可見,離開浪根本看不見水,所以因浪而見。
換句話說,一切有法,因性而立,性是空的。既然「有」因空而立,那麼說起來,全有都是空,所以有而非有。空不離有,好比水不離浪。所以表現出來的,是非有而有,有而非有。它的性呢,空而不空,不空而空。空而不空,不空而空,稱爲真空;有而非有,非有而有,稱爲妙有。
佛菩薩證到這個地步,所以我們說常六道常法身。我們不知道,所以雖然常法身,常六道。記住!「及一切諸法,亦應如是破。」就是一切法緣成無性,無性緣成。
(作作者品)我們講過了,誰對這一品那一頌有問題可以提出。
沒問題,我們看(本住品)。
《中論講記 卷二 觀作作者品 第八》全文閱讀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