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相违故,一处则无二。」
我们还可以讲一颂。
「有不能作无 无不能作有
若有作作者 其过如先说」
「有不能作无,无不能作有。」有作者,不能作无业,因为他没有那个业,怎么叫作者呢?他不杀生,怎么叫杀生者?无不能作有,没有人,不能作定有的杀生业。
大家都知道,我们佛教不吃荤。没有人,谁吃荤呢?所以说「无不能作有」。「有不能作无」,有那吃荤的人,你说没造吃荤的业,那是不可能的。
「若有作作者,其过如先说。」如果定有作者,定有作业,这个我过去已经说过他的过错了。前面不是说过了吗?若定有作者,亦定有作业,那就无因无果了。
我们今天讲到此地。
这一品讲(作作者品),我们在讲之前,先略为复习复习,以便打通这条思路。(作作者品),第一个作是作业,他略称,单说一个「作」字;第二个就是作者。
这一品,作、作者相待假,也称为相待空,这是它的要点。你如果掌握住他的要领,就容易懂了。作业和作者相待,《中论》也称为因待,它们是相待空的。作业没有,空的。有作者才有作业,没有作者那有作业?所以作业空。作者也空,有了作业才名为作者,没有作业不可名为作者,所以作者空。
这个道理再另一个角度看,相待假。作者,因为有作业才有作者。譬如小偷,因为他偷了东西才叫小偷;不偷东西,你不能称他为小偷。所以它假的,相待假的。作业呢?也是一样。作业没有,因为小偷才有偷东西,没小偷怎么有偷东西?所以作者、作业都是假立、相待,又称为因待。相待假,假的不是实有,所以不可落于有法。相待空,空没有。所以你如果落于有法就不对了。落于有法的,《中论》称它为外人,譬如吉藏大师,他提出《中论》是相待假。
落于有法怎么不对呢?
譬如作业,先有作业,不对。没有小偷,怎么会有偷东西的作业呢?偷东西的作业是相待于人才造成的。不可能先偷了东西,还没有小偷,所以先有作业不对。
先有作者也不对,他根本没有偷东西,怎么能叫他小偷呢?
所以先有作业,先有作者,不对!两个都有,也不对。有作业、有作者,不对!因为什么呢?作业是对待小偷才有作业啊!已经有了作业,就不必对待了,不必对待就没有作业,不对待也没有作者。
这是他的要点,你根据这个要领,掌握住要领,越看越明白。
现在我们就看他的论文:
「作者不作定 亦不作不定
及定不定业 其过如先说」
「作者不作定」,他省掉一个字。应该讲,作者不作定业。「亦不作不定」,意思是说,作者也不作不定业。「及定不定业」,也不作定和不定业。有,肯定了;无,否定了,就是不定。亦有亦无。还有一句非有非无,这儿没讲。
「其过如先说」,过去已经说过了。作者不作决定业,因为他对待才有嘛!亦不作不定业,也不作无业,因为对待而生。「及定不定业」,这个要点你掌握住,它对待而生的,对待假立的。「其过如先说」,前面都说过他这个过错,大家翻翻前面就看出来了。他的要点在讲定业、不定业、亦定业亦不定业。
大家要想清了,作者不作定有业,也不作定无业,也不作亦有亦无业。大家清楚了吗?有谁不明白?
现在再看下一颂:
「作者定不定 亦定亦不定
不能作于业 其过如先说」
刚才那一颂讲业定,作业定。这一颂呢?讲作者定,都不成立。作者决定或不决定,或者是亦决定亦不决定,都不能作于业。什么原因呢?记住!作业、作者相待假立,「其过」过去已经说过了。
下一颂他讲明白了,讲出它对待关系来了。
「因业有作者 因作者有业
成业义如是 更无有余事」
「因业有作者」,因待业才有作者。好比说因待、对待他偷东西,才是小偷。「因作者有业」,有小偷才有偷东西的作业,它是对待而立的。这一颂讲得比较明白,后半颂没有其它的意思,以前半颂为主。
「成业义如是,更无有余事。」造成业,它的意义就是这个样,相待而立。相待而立是假立,般若称它为妙有。另一个角度看,既然相待的,没有自性就空,般若称为真空。
初入这个道理,叫缘起性空,性空缘起。这个道理甚深不可思议,给它名字叫二谛。根据智者大师讲,释迦牟尼佛和文殊师利菩萨都诤二谛来,因为这个原因落入苦道;受苦以后,出来才成佛。因为这就是佛法。相待空,一法不立;相待假,一法不舍。相待空,心无所住;相待假,而生其心。相待空,诸佛法身;相待假,诸佛报化二身。
所以说,俗话有一句话「打蛇打七寸」,抓住要点,抓住要点就可以解决事情了。所以吉藏大师说,不知二谛则不知《中论》。抓住要点以后,全部佛法就可了解。全部的佛法不离这个,仔细研究起来都是空、假。不偏空,不偏假,假名叫中。你如果执着住于中,还是偏。所以天台家说「离边不住中」。离边不住中是什么?中道义。
从上文看起来,就容易了解了。所以他说:「因业有作者,因作者有业。成业义如是,更无有余事。」这是就众生迷边说。我们所受的身是业报身,业报身怎么成就呢?成就业报身就是作作者义,这叫世俗谛。如果通达世俗谛,进入第一义,进入第一义谛,可以得涅槃了。
以上讲了这几颂,意思已经完备了。大家有不明白的没有?
好!我们再看下一颂:
「如破作作者 受受者亦尔
及一切诸法 亦应如是破」
「如破作作者,受受者亦尔。」这个「尔」是文言,翻成白话,大家都知道就是「这个样」。好象破作作者,受受者也是这个样破。
「及一切诸法,亦应如是破。」一切法都是对待空、对待假,你如果落入有法,也应该这样破。
作作者是因,受受者是果报。因被破,果报也被破,同样的道理可以破。「受」是什么呢?所受的业报─五阴身。现在我们大家具有的,就是这个了,有五阴身受报。「受者」是什么呢?受业报的那个人。人受五阴身业报,这和作作者是一个道理。
《中论》下面就有连带关系。五阴身是法,我是人,人法相依假立。下面一品讲本住,就是讲人,受是五阴业报身。「五阴」鸠摩罗什大师称为「五众」,意思是众因缘和合。众因缘和合,没有自性就空,所现的相─假相。所以《心经》讲,五阴皆空嘛!人是因为五阴身假立,没有,人是没有啊!他假立的。所以古德讲,法中无我亦无人。
譬如说,你没出生以前,有人没有?如果没出生以前有人,你在那里?如果你已经有了,何必等到父母生你?所以我们「人」是因缘假立的。所以造业、作业─虚妄造业,虚妄受苦。我们作官、作宦、发财、成名……浑如梦一场。所以古德讲:「一旦锣鼓一响,这场戏就完了。」众生愚痴嘛!
「及一切诸法,亦应如是破。」一切诸法,怎么这样破呢?一切诸法空,缘生无性,无性就空。一切诸法假,无性缘成,缘成是假。所以也应这样破。空称为法性,假称为法相,相因性而显,性因相而见。好比海里的水,水是其性,浪是其相。浪是因为水才显现出来。水呢,不可见,离开浪根本看不见水,所以因浪而见。
换句话说,一切有法,因性而立,性是空的。既然「有」因空而立,那么说起来,全有都是空,所以有而非有。空不离有,好比水不离浪。所以表现出来的,是非有而有,有而非有。它的性呢,空而不空,不空而空。空而不空,不空而空,称为真空;有而非有,非有而有,称为妙有。
佛菩萨证到这个地步,所以我们说常六道常法身。我们不知道,所以虽然常法身,常六道。记住!「及一切诸法,亦应如是破。」就是一切法缘成无性,无性缘成。
(作作者品)我们讲过了,谁对这一品那一颂有问题可以提出。
没问题,我们看(本住品)。
《中论讲记 卷二 观作作者品 第八》全文阅读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