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染染者品第六
這裏頭有兩個染,第一個染是染法,第二個染是染者。觀染法染者,是觀它對待空。因爲染稱爲染事,染這樣的事情,一定有染法和染者才成就。
染法是法,染者是人。染法是能染,染者是所染,能所是對待的。能對待所才叫能,所對待能才叫所。如果能沒有所,怎麼稱爲能呢?不稱爲能,所不對待能也不叫所。既然能對待所才叫能,所以能沒有自性,因所而立,沒有自性就空;所對待能而立,有能才有所,沒有能就沒有所,所以所空沒有自性。這一品是講這個道理。
大前提我們知道了,有對待才有能染、所染,沒有對待就沒有能染、所染。既然是能染、所染是因對待而立,沒有自己自性,就空。如果你執著有,就糟糕了。執著「有」有叁種:一先有能,二先有所,叁能和所同時都有。這落入有法。
如果先有能,不對待所染,怎麼有能?大前提我們知道,它對待假立嘛!第二種如果先有所,不對待能怎麼有所?不成立。如果能和所都有,既然都有了,不成對待。
能所都沒有,落于有法就錯了!這是根本的概念,我們必須知道。
這個染是假立,對待。能對所才叫能,所對能才叫所,所以它是無自性,是空。說能說所,都是假名、假立。一切法皆如此,所以般若經上說,衆生分別一切法,唯是分別假名相。
我們知道這個原則了,可以看他的論文。
以上論主說一切法空,外人就問了。什麼叫外人呢?不知谛理叫外人。什麼是谛理呢?二谛。我們說過能所對待,對待就空叫真谛;說能說所的時候是假立,叫俗谛。般若經上講空叫真空,假立的有叫妙有。妙有真空,真空妙有。不懂谛理的稱外人,理外之人叫外人。
外人問說,你說一切法空,不對啊!經上說有染、染法、染者。染,根據經上有四種說法,是根據它的粗細來說。就是愛、著、染、淫。最細的是愛,愛即無明;著是執著;染更粗了;至于淫最粗最濁。既然經上說有這四種法,有染法與染者,怎麼說一切法空呢?
論主就回答說了,于實相之中,染法、染者皆不可得。怎麼于實相中,染法、染者不可得呢?我們知道染法、染者對待而有就空,實相無相。假立染法、染者之名是假,實相無不相。實相無相是真谛,實相無不相是俗谛。
所以在實相當中,染法、染者不可得,真谛是空,不可得;俗谛是假,假的不是實有,當然也不可得。所以論主就說了:
「若離于染法 先自有染者
因是染欲者 應生于染法」
我們假設離開染法,不對待染法先有染者。那麼說,應該因染欲者生染法,這個不成立。先有染者沒有染法,沒有染法怎麼叫染者?有染法才有染者嘛!先有染者,不需要染法了,已經有染了。這個破法,古德都叫縱破。
再順其假名破,我們也可說,先有染者後有染法,染者可以生染法,那麼染法是染者所生,既然從染者所生,怎麼再染染者?所以先有染者,不對!因爲染法、染者對待假立。
「若無有染者 雲何當有染
若有若無染 染者亦如是」
「若無有染者」,第一首偈說先有染者,接著說假定沒有染者。「雲何當有染?若有若無染,染者亦如是。」怎麼叫染呢?「染法」染「染者」才叫染。沒有染者,染法染于什麼東西呢?所以說,假使沒有染者,「雲何當有染?」它染什麼東西呢?這半偈已經把他的意思講完全了,後半偈總說。
「若有若無染,染者亦如是。」染法、染者都一樣。先有染者,不能成立染,已經有染了嘛!先沒有染者,沒東西可染,也不成立。染法也是這樣,先有染法,它染什麼東西呢?沒有東西可染,怎麼稱爲染呢?先無染法,如果先沒有染法,更不構成染的情形。
所以先有染法不對,先有染者也不對。先無染法也不對,先無染者也不對。它對待假立,《中論》所說這一項對待空。
再看下面一首偈,下面一首偈是外人問,那麼,先有染者不對,先有染法也不對,一定是染法染者同時俱有,就是能所一時俱有。論主說:
「染者及染法 俱成則不然
染者染法俱 則無有相待」
「染者及染法,俱成則不然。」染法與染者同時都有,不對!因爲什麼原因呢?染者染法俱,同時都有了,「則無有相待」,不構成對待。不構成對待,不能稱爲染。這首偈講的就比較明白了,他說出染者、染法是對待的。
外人又說:「先有染者先有染法不對,先無染者先無染法也不對,二者同時都有也不對,那麼一定是染者和染法是一,是一個,或者染法、染者是異,差異,是兩個。」
其實我們看出來,他還是落入有法。有一有異,落入有法,犯一個大過錯,是什麼呢?執定法。其實說起來,定法,他不是執有,就是執無,決定說。《金剛經》說,無有定法,是名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
「一」不對,論主說,因爲染是染法染于染者,二者沒有自性。如果說染者有自性,染者已經有自性,不必等著染了。如果我們再說染法有自性,染法有自性,沒有染者,它怎麼稱爲染法?它染于什麼東西?
所以它無自性,無自性就空,才構成染者染法。如果它是一,那換句話說,染法就是染者,染者就是染法,一個怎麼稱爲染?一個法不稱爲染,必須兩個法。假使一個法稱爲染,等于自我染自我,沒這個道理,這個道理不正確。
如果差異也不對,染者和染法差異。換句話說,染法不染染者也稱爲染法,染者不受染法所染也稱爲染者,那個不對。要是那麼說的話,它差異也能構成染,非染法非染者也能稱爲染了,它差異嘛!這還是著于有法。
所以論主說:
「染者染法一 一法雲何合
染者染法異 異法雲何合」
「染者染法一,一法雲何合?」染法染染者需要和合,不和合沒有染。「染者染法異」,差異,「異法雲何合?」差異的法,怎麼和合?如果差異也可和合,那不能和合的也能和合。不能和合就是差異嘛!這個不對。
「若一有合者 離伴應有合
若異有合者 離伴亦應合」
和合是染,染相待而成,能待所而爲能,所待能而爲所,相待叫伴。如果說一法可以和合,離開伴,離開相待也應該合,這個我們很清楚。舉一個很俗的例子:一男一女可以結婚,一個男也可以結婚,沒有聽說過,一個女也可以結婚,沒有聽說過。他沒有伴怎麼合?
有人就說了,一個男不能結婚,一個女不能結婚,一男一女可以結婚啊!所以異法,差異,應該有和合。他不知道佛法。
因爲男是因緣生,女也是因緣生。男女都是因緣生,沒有自性;沒有自性就空,空怎麼能和合?不相信,我們看一看,男是細胞組成,如果有男人的話,沒有細胞還有男人。沒有細胞,沒有男的了。女的也是細胞組成,沒有細胞,女的空。
那麼說起來,男女結婚,應該說細胞結婚了。這個空的,不能和合。所以如果說差異,離伴也應該和合。這個還是他落于有法,執著定有。
所以,這首偈講的是什麼呢?若一有和合,一它不能夠染,染就須和合。若一不能染,若異也不能染,就是這個意思。
染應有伴,法對待人有染,人受法能夠染。可是實在說也沒有染,因爲對待就空,空法無染。可是空法也無不染。無染,實相無相;無不染,實相無不相。
再看下一偈:
「若異而有合 染染者何事
是二相先異 然後說合相」
「若異而有合,染染者何事?」如果差異而能和合,而能有染,那麼說起來,染法、染者是什麼道理呢?所以「染染者何事」,就是說染法、染者何事?它沒有染嘛!
它的道理是什麼呢?二者緣起無性,緣起無性就是實相無相;無性緣成,無性緣成就是實相無不相。
要是說二者差異而有和合,差異者非染法、非染者,那非染法、非染者也稱爲染,不合道理。
前面半偈講理由。「是二相先異,然後說合相。」這個染法、染者二相先差異,然後說它和合。這不能和合嘛!它的根本道理在那裏?如果染法、染者先差異,就非染法、非染者。要是非染法、非染者也能和合,沒這個道理。所以他責備他說「然後說合相」。
我們講到這裏要作一個解釋,大家才不容易迷惑。萬法隨緣,隨緣則無自性,無自性就空。爲什麼萬法隨緣就無自性?它有自性的話,就不能隨緣了,能夠隨緣,一定沒有自性,所以無自性才能隨緣。
這麼說起來,隨緣就無自性,無自性就隨緣。無自性是無染,隨緣就有染。無自性就是隨緣,那麼無染而染,染而非染。隨緣法就無自性,那實在染而非染,非染而染。
因爲這個道理,《中論》根本道理,染而無染,華嚴稱海印叁昧,也稱爲一道清淨。無染而染,華嚴稱爲華嚴叁昧,也稱爲萬法繁興。一道清淨萬法繁興,萬法繁興一道清淨。萬法繁興一道清淨,一道清淨就是實相無相;一道清淨萬法繁興,那個萬法繁興就是實相無不相。
這叫法性,性空宗所談。衆生迷惑變成妄見執著,執空、執有都是妄見。所以《中論》破見不破法,不破法性,明法性。
如果你抓不到這個要點,你越聽越糊塗。所以我不敢講快,就是這個原因。你心稍一不清淨,就糊塗了。這叫法不迷人人自迷,法性本來如此,你起妄見。
「若染及染者 先各成異相
既已成異相 雲何而言合」
「若染及染者」,他應該寫若染「法」及染者,「先各成異相」,差異。「既已成異相,雲何而言合?」已經差異了,怎麼能合?
我們按照事相講,差異的不能合,譬如說,男人和女人可以結婚,我沒有聽說男人和女畜生可以結婚,它不能和合嘛!所以他說:若染法及染者,先各成異相,既已…
《中論講記 卷一 觀染染者品 第六》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