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法身、如來、涅槃、如如、真如、佛性、圓覺、總持、如來藏等種種名。凡夫不識無生之義,于是落入六道輪回。聖者體證無生,則能入無漏證法性。
法性無生者,真如本一,無得無失也。緣起無生者,幻相本空,非有非無也。凡情遍計,妄執有無,不識法性,于是隨其所見,見有生死。智者曉了諸法依他而起,于是會歸圓成實性。依他起者,即緣起也。故《涅槃》雲,見緣起即爲見法,見法即見中道,見中道即見佛亦見佛性。愚癡人不見緣起法性,于是不明中道不見佛性。以不見佛性故,妄隨六道生死。
故六道生死,皆由衆生迷惑心所生。衆生若得不迷本性,即出叁界也。覺乎緣起,便知性空。迷乎緣起,便落無常苦道。迷于緣起者,于是眼耳鼻舌身五種識,便取著于塵。以取著故,于是轉入第六識,成善惡因種入第八識。第七識以我見我慢而生攀緣。于是更支配第六識造善惡業。以致覆障第八識不得顯現,因而落入六道生死。故衆生臨命終時,一生所造善惡諸業,俱時現前。這便是因爲第八識淨種子不得現前故,于是隨業流轉,不得自在。
如果衆生以淨戒因緣故,不令五識取著于塵,于是第六識可得無過。第六識無過故,于是第七識不生攀緣。不以我見我慢攀緣故,便可無善惡諸業。無業因緣故,便可出六道生死也。
所以六道生死因緣,最初依于第八阿賴耶爲體。而第六意識爲用,造善惡業構成叁世因果,流轉不絕。如果第六識起如理分別,便可修道證滅入無生了。故流轉生死固是第六識之過,然出世解脫亦是第六識之功。因爲第八識只是種子而已,第七識只是恒常執我,分別力弱。前五識若無第六識分別造作,雖取一切法相,卻是無過。唯有第六意識分別造作力強,能起善惡諸業。故前五識雖然分別一切法,而第六識不作分別想,便可無過了。
其實心外無法,法外無心,十方叁世,唯是一心。故第六識分別者,只是分別自心而已。十方叁世一切境界相,全依衆生無明妄心而得建立。衆生妄心,于畢竟空中,建立如幻空華之法。所建立之法,猶鏡花水月,無體可得。衆生無明,便于此鏡花水月之中,空隨流轉。
衆生命終時,識被業障所纏,于是受生種種雜報之身。所以識能生身,識如種子,識流相續,能持身不絕。能令衆生,受生受死。是故叁界得以成立,令衆生受于五煩惱陰。五煩惱陰者,有漏五陰也。何謂有漏?生于叁界之中名爲有漏,若出叁界,則爲無漏也。
有漏五陰,其有二種,即有漏善五陰,與有漏惡五陰。有漏善五陰,便是叁善道;有漏惡五陰,便生叁惡道。是故有六道身。有漏五陰,初即名色。而名色由識所生,識由煩惱業所生。我們于現在世,若生愛取,造作諸業,便必受有漏後身也。
須知五陰是生滅法,是無常法,是變壞法,是憂悲惱苦聚。例如色是生滅,是無常,是變壞,致令衆生憂悲惱苦。余如受想行識,亦複如是。故若于五陰生愛著欲貪,則受生滅無常變壞之苦了。如果正見五陰生滅無常變壞苦,離愛著欲貪,調伏愛著欲貪,便可獲致解脫。
若人了解大乘,洞達五陰皆空,則證法身。何以故?因爲五陰皆空,即法身也。若知五陰皆空,自然便不會生愛著欲貪了。
愚癡凡夫,不明五陰皆空的道理,竟對五陰起愛著想,起常想,起安隱想,起我我所想。加以保護愛惜,是以臨命終時,必受此五受陰怨家所害。
若能如實知,了達五陰皆空,便如《心經》所說,度一切苦厄了。此人不但不被六道凡夫所局,乃至不爲小乘聖人所限,直證大果矣。
五陰皆空便是無生,故若知五陰皆空,便破無明。無明若破,則行滅、識滅、名色滅、六入滅、觸滅、受滅、愛滅、取滅、有滅、生滅,終于老死滅。是故達五陰空,即知無生也。不壞緣起,當體性空。故知諸佛諸菩薩,其度生之業,不以無明煩惱爲因緣。所以諸佛菩薩,雖行于六道,救度六道,得大自在。
吾人欲脫業系苦,應修八正道。八正道者,即正見、正思惟、正語、正業、正命、正精進、正念、正定。佛說八正道是沙門法,不行八正,即非沙門。
有人謂八正道是小乘人所行,其實不然。因爲八正道,實是一切賢聖所通修。小乘人行乎八正,得有余涅槃。大乘人修八正道,可獲無上菩提。故知八正道是大小通修。法本不二,以機有階降,故得果不同也。據此可知,佛法宗乎緣起,緣起法本來不二,以衆生機有差別,故現法不同。利根人知緣起是依他起,故可入圓成實。鈍根人執依他起爲實有,于是落入遍計執。以遍計執著故,苦集乃生落入六道。
聲聞乘人修八正道,是局依于苦集滅道四谛而行。大乘人則將四谛理擴而大之,以大乘智慧立大乘修行,依中道第一義而修。
茲據經略申大乘八正道義。
大乘所行八正道:一、正見。見一切法平等,見一切法無分別,見一切法無二,是名正見。二、正思惟。如實知一切法,離一切思惟相,因爲一切思惟,皆非正思惟。若能斷諸分別,方名正思惟。叁、正語。口所出言,不自惱,不惱他,不自汙,不汙他,不自生慢,不生他慢,不自诳惑,不诳惑他。複次說一切法平等,說一切法清淨,說一切法無二、無性、無生,是爲正語。四、正業。若業能作寂靜因,若業離無明愛取,若業不垢不淨能壞煩惱,若業不系叁界,是名正業。五、正命。若命不妨自身,不妨他身,不增一切諸惡煩惱,非惡業活,是名正命。六、正精進。若能了知于如法性,實法性,無精進,無不精進,是名正精進。七、正念。若念六度,四無量,乃至離相無念。常修一切善法,遠離一切惡法,複于「修、離」不取相念著,是名正念。八、正定。于定不執取不味著,行住坐臥四威儀,無不在定中,乃至無定無不定,心無所住,是名正定。
總而言之,聲聞乘人修八正道只爲自求,菩薩行八正道爲度一切衆生。
菩薩于六道中,欲度一切衆生出離生死,須令衆生轉識成智。何謂爲識?何謂爲智?茲分別于下:執著緣起幻相是識,了達諸法實相是智。見諸法生滅是識,知實相不生不滅是智。執著有相無相是識,超過有相無相是智。于諸緣起法相種種境界,起心生礙是識;于種種境界,無心無礙是智。心有所住是識,心無所住是智。心有憎愛是識,心地清淨是智。心有所得是識,心無所得是智。
智則能破無明,識則能長生死。智者明也,明者除暗,故能破無明。無明若破,則知諸法空相不生不滅、不垢不淨、不增不減,于是出離生死。識者分別,妄起憎愛,于是墮入六道生死。看不破、放不下則名識,看得破、放得下則名智。
總之,生是因緣生,法本不生;滅是因緣滅,法本無滅。生滅唯是因緣,法本不可得。例如無明生行,行不可得,依無明因緣而生。行生識,識不可得,依行因緣而生。識生名色,名色不可得,依識因緣而生。名色生六入,六入不可得,依名色因緣而生。六入生觸,觸不可得,依六入因緣而生。觸生受,受不可得,依觸因緣而生。受生愛,愛不可得,依受因緣而生。愛生取,取不可得,依愛因緣而生。取生有,有不可得,依取因緣而生。有生生,生不可得,依有因緣而生。生生老死,老死不可得,依生因緣而生。
故十二因緣,皆無自性,唯依他因緣而有。而無明者,體即虛妄而非實有,故知一切法本來無生。
如果生滅,則老死滅。而生本不可得,依有而有。有本不可得,依取而有。取本不可得,依愛而有。愛本不可得,依受而有。受本不可得,依觸而有。觸本不可得,依六入而有。六入本不可得,依名色而有。名色本不可得,依識而有。識本不可得,依行而有。行本不可得,依無明而有。無明本不可得,虛妄而有。
無明既是虛妄,則生滅皆不可得。無明不生,則不生行,不生識,不生名色。乃至六入觸受愛取有生老死,一切不生。無明非爲實有,故不滅,則行識名色六入觸受愛取有生老死,一概無滅。如此一切無生無滅,便是妙湛總持不動尊,名之曰佛。
是知諸法因緣生,性本空寂;諸法因緣滅,性本不動。故于一法界,萬象森羅,而畢竟空寂;畢竟空寂,而萬象森羅。約緣起言,則一切法非有而有;約性空言,則一切法有而非有。
有而不有,雖有不著有邊;無而不無,雖無而不著無邊。離有邊有,故有不礙無;離無邊無,故無不礙有。有不礙無,緣起即性空也;無不礙有,性空即緣起也。
此法甚深微妙,亦名實相,亦名中道,亦名般若,亦名薩婆若,亦名一真法界,亦名自性清淨心,又名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
《緣起法泛談 五、生死與緣起》全文閱讀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