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緣起法泛談 四、一心具隨緣大用

  四、一心具隨緣大用

  

  

  一心具有二用,何者二用?即不變也,隨緣也。不變是體,隨緣是用。體常空而不變,用繁興而隨緣。體者用之體,用者體之用。體假用顯,用以體有,體用不二,一心所具。心體等虛空無有分別,故恒常不變。心用橫遍豎窮應機便起,故性能隨緣。

  

  一心隨緣,故世間一切法相,皆唯心所現,唯心所造,唯是一心。以如是故,一切諸法,皆如鏡花水月,虛幻不實,無體可得。是知心外無法,法外無心,心即是法,法即是心。

  

  欲修佛道,應修自心。無上佛道,無邊功德智慧,一心中自然具足。心淨則法淨,心染則法染。心淨則四聖法現,心染則六凡法現。故十法界,唯是心現。

  

  一心清淨圓滿,湛寂等同虛空,應緣橫遍豎窮。等同虛空而非無,橫遍豎窮而非有。非無則具足無量功德智慧,非有則不生不滅、不來不去、不一不異、不常不斷。故論其體,一切法唯是一心。論其相,一切法唯心所現。論其用,一切法唯心所造。

    

  衆生如欲體此清淨心,應心無所住,不取于相。若無所住不取相,自然不生貪瞋癡慢。無如是煩惱,便不造十惡業。無惡業因緣,便不墮苦道。

  

  如果心有住著,取著于相,便妄生攀緣。一念攀緣,便有執著。以執著故,便分別人我是非,以憎愛心造諸惡業。故叁界六道乃至世間一切染業果報,皆依衆生一念攀緣心而得建立。

  

  若心不造,法則不現;若法不現,唯是一相。一相無相,唯是一心。故諸法緣起,唯是一心也。若不明唯心之理,則不識緣起之法。

  

  我們已經知道一切法悉由緣起,緣起無性,無性則空。空則諸法非爲實有,其相如幻。何以衆生睹其幻相,卻執爲實有呢?無他,唯心所造,唯識所現而已。

  

  譬如我用的這張書桌,我們見實有書桌,而究其實,卻是木材的因緣、油漆的因緣、銅器的因緣,以及人工的因緣。我們見到這些因緣,心中便現出書桌的相。其實並無實在的書桌,只是諸因緣起的假相而已。如果實有書桌,應該離開木材、油漆、銅器、人工等諸因緣,仍有一張書桌才對。然而離開這些因緣,實無書桌可得。故知一切法一切境界相,唯心所造、唯心所現、唯是一心也。

  

  故一切外法,全是心性。心性以外,更無一法可得。所以心性無外,攝盡一切諸法。由于心性攝盡一切諸法,萬法一心故,所以十方叁世一切諸佛,法界一切有情,體性悉皆無二。

  

  一切法皆由心現,離心無法,故見法即是自見其心。心空則十方湛寂,心有則萬法緣興。自心清淨,十方國土皆淨,自心染濁,則一切境相皆昏。故染淨由心,非關余物,罪福自招,豈是他賜?所以行人若不自淨其心,心外無有一法可得。若于心外求無上佛道,無異煮沙磨磚,徒勞無功。若是心外另求佛道,真可謂將心求心,以佛覓佛了。

  

  若有人欲觀自心,當知寓目皆是。如果了悟自心,即可成佛,終非心外有法可得也。故《阿差末經》雲「常正其心,不尚余學」。修道人若欲道合于心,心合于道,便應心常正直。若欲心常正直,便應心無所住。若能心無所住,便得一切清淨,清淨即佛也。如果心有所住,便不清淨便不正直。若不清淨不正直,勢必內被結縛,外被緣牽。于是起惑造業,受苦無窮。所以修學佛道,乃令志淨心正,不尚余學也。

  

  故于內淨心無住,于外知緣起性空。以無住心,體性空法,心與道合,便成無上菩提。

  

  所謂理唯一心,事收萬法。事收萬法者,緣起法也。約事相言,統歸于緣起;約理體言,則曰性空。以性空故,乃隨緣而起。事相隨緣起,必無自性。以無自性,故曰性空。何謂性空?非是別有性空,而是以法無自性故謂性空。何謂無自性?以諸法緣起,故無有自性。當知緣起無自性則空,空無自性即是緣起。非謂緣起以外另有性空,若謂緣起以外另有性空,則其空即是有也。故理唯一心,事收萬法者,總而言之即緣起也。

  

  空是無,緣起是有,故「有」無自性即是無,「無」無自性即是有。以有無皆無自性故,所以智者見有則知是無,聞無則知是有;聞有即知非有,聞無即知非無。約前二句說,即是亦有亦無;約後二句說,即是非有非無。亦有亦無是俗谛中道,非有非無是真谛中道。所以離有無二邊即契入中道。

  

  世間人謂有是生,謂無是滅。不知生者緣生,無有自性,生無自性即是無生。滅亦無自性,既無自性即是非滅。故智者知生即無生,無生即生。無智人誤以爲生外另有無生,無生外另有生,致落二邊而生邪見。

  

  說緣起時,性空則隱緣起則顯;說性空時,緣起則隱性空則顯。然而顯者非生,隱者非滅,如秤之兩端,雖有低昂,而理實一體。無智之人不如實知不如實見,誤以顯爲生而隱爲死。不知一真法界,湛然空寂無生無滅。衆生以不覺故,妄隨六道生死。

  

  談到法性,有二種說法:一者無性爲性,二者以自體相用爲性。一切法皆從緣起,緣起無性,故一切法以無性爲性。這是第一種說法。然而緣起諸法,各自具有相用,例如火熱、水濕、地堅、風動,是故一切法各以自體相用爲性。這是第二種說法。

  

  同一緣起,從理邊說,則曰無性爲性;從事邊說,則曰自體相用爲性。說無性爲性是理圓,說自體相用爲性是事周。然而事外無理,事全是理;理外無事,理全是事。事理圓融互攝互入,故事周即是理圓,理圓即是事周。是之謂理唯一心,事收萬法者也。

  

  理爲佛道之本,事爲修學之行。因本而起行,由行而會本,是謂真修行者。因本起行者,全性起修也;由行會本者,全修在性也。如是則始覺合于本覺,事相一于理體。

  

  菩薩雖知一切法無自性畢竟空,然菩薩深達無自性畢竟空即是甚深緣起,故爲度一切衆生而建水月道場、行如幻佛事。菩薩如實知甚深緣起即是畢竟空,故度盡無量、無數、無邊衆生而不著衆生相。因爲這種原因,所以菩薩行空不證,涉有不著。行空不證者,不住涅槃也;涉有不著者,不住生死也。不住涅槃者,如實知空即色也;不住生死者,如實知色即空也。而此「無住」,即是菩薩自性清淨心。

  

  衆生只爲不了一切法無性,而迷惑執爲實有,以致于畢竟空中,虛妄受諸業報。若能翻然覺悟,知一切法緣起性空,因而不造諸業,是即踏上菩提大道也。

  

  所以一切諸業,皆由心生;邪之與正,皆由心造。心若不正,一切行業亦必不正;行業不正,必招苦報。其心若正,一切行業必正;行業若正,定受樂果。故知邪正由心,罪福自招。苦樂之報,還是自受,豈關他人?行人若能心無所住,無取無著,即是自己本來清淨心地也。

  

  當知緣起事相,皆是實相,實相之理,即是汝心。若人欲見實相,無勞遠求,只須自淨其心。如此用功,日久功深,此心若能與實相理相應,便是直心深心。所以我人修道,即應自心起信,還信自心也。

  

  自心本來清淨,自心清淨則外境寂滅。只怪衆生不識緣起,以致虛妄念起。念起法生,故起惑造業。由惑業因緣,乃有諸苦。

  

  所以若能分別一切法,不作分別想,即是一切法正。如果取著于分別想,便事事皆乖,一切法邪矣。亦可以說,心起想取相便邪,心無想離相便正。邪則違理乖事,正則理事如如。

  

  若心無住則明,住著則暗。何以故?因爲心若無住,便如淨鏡無塵,能照萬物。心有所住著,便如鏡中有像,被像所遮,不能爲照。所以心無所住,則朗朗寂寂,寂寂朗朗,能分別一切。此心寂寂,無遮無染,即是不變;此心朗朗,能分別一切,即是隨緣。

  

  一心不變者,無分別智也;一心隨緣者,差別智也。故行人若以心無所住而修,便是無分別智;若得無分別智,自然朗朗寂寂,寂寂朗朗,便能分別一切。

  

  心無所住,是不取于相之謂。心不取于相,自然如如不動。所謂「如如」者,不二不異也。心與一切法不二不異,與一切法無礙,是謂如如。怎樣才能與一切法無礙呢?空其心也,心無所住也。故心無所住,即是不變。不變始能隨緣,隨緣始能不變。

  

  隨緣者,非是染于緣也,而是遇一切諸緣無礙無染,不失正性,不隨緣轉,謂之隨緣也。如果遇緣則染,或者遇緣生礙,此非隨緣,而是染緣也。

  

  例如惡人打罵于我,我不生瞋恚,是隨其打罵緣。不生瞋恚者,乃不變也。再如有人贊歎于我、供養于我,我不生歡喜、不生驕慢,是隨其贊歎、供養緣而不變也。如遇打罵則瞋,受贊歎則喜,便非隨緣,而是染緣了。

  

  心無所住,則是無心,無心則不礙萬法,故能隨緣萬應。于是舒之則能應萬法,卷之則會歸一心。一不礙于無量,則理不礙事。無量不礙于一,則事不礙理。無量不礙無量,一一法各不相礙,則事事無礙。如此一切無礙,謂之如如不動,不動如如。

  

  知一切法如幻皆空,于是心無所住。于一切法心無所住,于是雖見而無所見。見而無見,則可不動于念,不生分別想。于一切法不生分別想,便可以平等心分辨一切法了。一心平等,便是不住一切法,則此心曰「正」;能以空寂照一切法,便名「遍知」。

  

  所以學佛人,但能心無所住,不染諸緣,不生分別妄想。不見有人,不見有我,莫生貪,莫生瞋,莫生憎,莫生愛,亦無爭勝負之心。但這樣除去許許多多的妄想,于是心無所著,還我本來清淨,如此便是修學無上菩提也。故此心但除卻妄想,不生我見、人見、衆生見、壽者見,便可與佛齊等了。

  

  如此之法,唯證乃得,不在言語文字。但須心無所住,則不見同異、彼此、是非,一切諸見皆空。即此「空見」亦空,不寄言,不著迹,絕一切對待,是則與菩提相應矣。故若得頓悟一心,須是行起解絕,契合相應。非是言說文字之功也。故古德雲,徇世名字,如狗逐塊。

  

  可憐衆生迷倒,不知心本無住,無住則淨,淨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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