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也。
離一切煩惱垢。
汙心之法曰垢,亦煩惱別名。依《瑜伽師地論》,說七垢,即一、欲垢,二、見垢,叁、疑垢,四、慢垢,五、憍垢,六、隨眠垢,七、悭垢。
若依《華嚴孔目》,說有六垢。一、诳,二、谄,叁、憍,四、惱,五、恨,六、害。
總而言之,無論六垢七垢,皆煩惱也。
得淨得清淨,住于涅槃彼岸清淨法中,到一切衆生所願之地。佛地爲一切衆生所願之地。
于一切境界中,究竟通達更無勝者。此贊佛功德也。離一切障,離一切礙,于一切法中得自在力,這都是贊歎于佛也。故最後說,名爲如來應正遍知。
總而言之,無論本覺、不覺、始覺、究竟覺,同是法身之所顯現。換句話說,同一法界。于一法界中,無有增無有減。
法身本來無染,名爲本覺。法身在纏,名爲不覺。法身求出離修菩提行,名爲始覺。法身出纏,究竟清淨,名爲究竟覺。
于此我們可以知道,原來學佛者,實無一法可得。只要一切煩惱清淨,名爲成佛。都說衆生成佛,實在沒有衆生可度,亦沒有佛可成。
所以衆生謂迷,諸佛曰覺。只是覺與迷而已,于法實無增減。明白了這番道理,便知道我們未成佛時本是佛,已成佛後還是佛。
「是故舍利弗。不離衆生界有法身。不離法身有衆生界。衆生界即法身。法身即衆生界。舍利弗。此二法者義一名異。」
以法身如如,一切衆生皆不出如如境故,是故不是離衆生界有法身,不是離法身有衆生界。所以衆生界與法身,如如不二。衆生界不異法身,法身不異衆生界。衆生界即是法身,法身即是衆生界。
舍利弗!此衆生界與法身二法者,其義是一,不過名字差別而已。愚癡凡夫,不如實知一法界,不如實見一法界故,乃至起邪見心,謂衆生界增,謂衆生界減。
「複次舍利弗。如我上說。衆生界中亦叁種法。皆真實如不異不差。何謂叁法。一者如來藏本際相應體及清淨法。二者如來藏本際不相應體及煩惱纏不清淨法。叁者如來藏未來際平等恒及有法。」
上來所說,皆講法身。法身者,第一義真實之法。以下說衆生,衆生者虛妄法也。衆生皆因緣所現之假相,經雲凡所有相皆是虛妄,即言衆生界也。而因緣之法,其性本空,即此空性,便是真實。此真實者,性空如如。此如如義,名爲如來。故經雲若如實見諸相非相,即見如來。又雲如來者,即諸法如義。
法身在纏,名如來藏。如來藏出纏,名爲法身。故法身與如來藏,亦一法之異名而已。
不過如來藏被衆生之煩惱業所纏,不得圓顯。雖是法身,不得名佛,僅名佛性而已。如果煩惱業除盡,功德智慧圓顯,則如來藏便名法身。
故學佛者,並無一法可得,不過除盡煩惱業,令佛性圓顯而已。若人以有所得心求佛法,反令自己的佛性,愈纏愈深,不得解脫。若人知除煩惱業,佛性便得出纏便得解脫。一旦解脫淨盡,便得大自在。得大自在,便名法身便名成佛。是故有所得者爲外道法,無所得者爲佛法。
複次舍利弗!如我上說不離法身有衆生界,不離衆生界有法身。如果單約衆生界而言,其中亦有叁法,皆真實如,不異不差。所謂「如」者,即不異不差。
叁法者,一者如來藏本際相應體及清淨法。
此即法身也,清淨法性也。因爲此法身,被衆生煩惱業所纏,所以名如來藏。
所謂本際,亦名真際、實際、真如、法性。言如來藏究竟處,即真如法性也。
如來藏真如體,與清淨法相應。其實真如法性,橫遍豎窮,原是一法性,並無所謂相應不相應。那麼何故說,如來藏本際相應體及清淨法呢?因爲萬法唯心所造,心生則法生。如果心淨則法淨,心染則法染。故如來藏本際,清淨真如,與清淨法相應。換句話說,衆生的清淨佛性,唯和清淨妙法身相應。
此法真實不虛,平等如如,不二不別。雖墮衆生界,而此性不減。縱然成佛,而此性不增。
二者如來藏本際不相應體及煩惱纏不清淨法。
衆生不如實知一法界,不如實見一法界,以致妄生分別心邪見心。以分別心邪見心故,妄生煩惱。以煩惱而造惡業,行諸不善。以被煩惱業所纏故,不見如來藏清淨本際,隨諸不淨法流轉生死。此煩惱纏及所造諸染業不清淨之法,與如來藏清淨本際,相違而起,故曰不相應法。
又,如來藏清淨本際,真實不虛。而煩惱纏,及因煩惱而起的染業不清淨法,虛妄不實。與如來藏清淨本際,體性相違,故曰不相應。
此法因衆生不如實知見,虛妄而起,亦是事實。然其究竟法性,卻與如來藏性,同是一法界不二不異,故曰真實「如」。
叁者如來藏未來際平等恒及有法。
此是講如來藏與法身,同是一界。法身橫遍豎窮,故如來藏亦橫遍豎窮。所以說未來際平等恒及有法。
若說此法是有,卻同虛空,無一法可得。若說此法是無,卻橫遍豎窮,無法不收,故曰有法。
未來際平等恒者,此法叁世平等,常住無盡也。以此法常住無盡,故常爲世間作歸依也。
《佛性論》立叁種如來藏,一、所攝藏,二、隱覆藏,叁、能攝藏。
所攝藏是約自性佛性言,一切衆生,皆爲此如如境所攝。此即如來藏衆生,亦即以實攝妄。隱覆藏是說如來性被煩惱所隱覆。即是衆生藏如來,此是以妄攝實。能攝藏是說果地一切功德,住應得性時,攝之以盡。此即以實攝實。一切法,真本具,妄本空,皆爲此法攝盡。故能攝者,唯以真實攝真實也。
如來藏本際相應體及清淨法者,即所攝藏義。如來藏本際不相應體及煩惱纏不清淨法者,即隱覆藏義。如來藏未來際平等恒及有法者,即能攝藏義。故真谛叁藏曾說,言未來際平等恒及有法者,一心之體,遍于叁際也。雖然經中第一句及第叁句,似乎均有能攝義,然詳審「未來際平等恒及有法」義,應屬以真實攝真實也。
「舍利弗當知。如來藏本際相應體及清淨法者。此法如實不虛妄不離不脫。智慧清淨真如法界不思議法。無始本際來。有此清淨相應法體。舍利弗。我依此清淨真如法界。爲衆生故說爲不可思議法自性清淨心。」
舍利弗當知下,解釋如來藏本際相應體及清淨法,及如來藏本際不相應體及煩惱纏不清淨法,以及如來藏未來際平等恒及有法等叁者。先講本際相應體及清淨法。
如來藏本際相應體及清淨法者,此法如實不虛妄,不離不脫智慧清淨,真如法界,不思議法……
此法如實不虛妄者,明此法即真如也,一法界也。于此一法界中,一切法不二不別,無有增減。換句話說,此法即出纏之法身也。
不離不脫,此法具足一切清淨功德智慧,故曰本際相應。本際相應者,即一法界也。以一法界故,所以與一切功德智慧,清淨真如法界,不思議法,不離不脫。
真如法界者,清淨法身也。不思議法即無相法,如實空法,不二法,無分別法。因爲若法有相,則可思議。若法無相,則不可思議。若法不空,則可思議。若法如實空,則不可思議。乃至若法有二有分別,則可思議。若法無二無分別,則不可思議。
此法不生不滅、不來不去、不增不減、無始無終,故曰無始本際來。
有此清淨相應法體。此法體性,有佛無佛常住不改。有佛出世,此法體性不增。無佛出世,此法體性不減。愚癡凡夫,不如實知此法體性,妄謂衆生界增,衆生界減。
舍利弗!我依此不生不滅、不來不去、不增不減、無始無終的清淨真如法界,爲衆生故,說爲不可思議,自性清淨心。
雲何爲衆生故,而說此法呢?因爲此清淨真如法界,不可說也。今爲衆生故,作方便說耳。
不可思議法,即自性清淨心。因爲心外無法,法外無心故。以自性清淨心,方能證此不思議法。自性清淨心,即如來藏真如性。不可思議法者,即清淨法身也。如來藏真如性,與清淨法身相應,不離不脫,一法界故。
「舍利弗當知。如來藏本際不相應體。及煩惱纏不清淨法者。此本際來離脫不相應煩惱所纏不清淨法。唯有如來菩提智之所能斷。舍利弗。我依此煩惱所纏不相應不思議法界。爲衆生故說爲客塵煩惱所染。自性清淨心不可思議法。」
其次解釋如來藏本際不相應體,及煩惱纏不清淨法。
如來藏本際不相應體,即自性清淨心也。此自性清淨心,與諸虛妄煩惱不相應。煩惱纏不清淨法,皆虛妄性空,所以與如來藏本際不相應。以與本際不相應故,與如來藏本際相違故,所以離、脫也。
如此與本際離、脫、不相應,煩惱所纏不清淨法,極爲微細。非是余人所能斷,唯有如來菩提智所能斷。如來菩提智者,即如來正遍知也。此智猶如金剛,能斷一切惑,證究竟覺。
縱十地菩薩所不能斷,唯佛能斷。若十地菩薩能究竟斷者,當不應更進成妙覺矣。故知此微細無明,唯佛能斷,余人不斷不究竟。
舍利弗!我依此煩惱所纏,不相應不思議法界,爲衆生故,說爲客塵煩惱所染自性清淨心不思議法。
被煩惱所纏,不相應不思議法界者,是說在纏之法身也。即依此在纏法身,我爲衆生故,說是被客塵煩惱所染的,自性清淨心,不可思議法。如來藏真如佛性,被煩惱所隱覆,不得顯現也。
「舍利弗當知。如來藏未來際平等恒及有法者。即是一切諸法根本。備一切法具一切法于世法中不離不脫真實一切法。住持一切法攝一切法。舍利弗。我依此不生不滅常恒清涼不變歸依。不可思議清淨法界說名衆生。」
如來藏橫遍豎窮,常住不改。一切世出世間染淨諸法,皆依如來藏爲根本依如來藏爲不變歸依。
如來藏未來際平等恒,言諸法淨性,盡未來際不生不滅,不來不去,無有增減始終。常爲一切法作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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