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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一切烦恼垢。
污心之法曰垢,亦烦恼别名。依《瑜伽师地论》,说七垢,即一、欲垢,二、见垢,三、疑垢,四、慢垢,五、憍垢,六、随眠垢,七、悭垢。
若依《华严孔目》,说有六垢。一、诳,二、谄,三、憍,四、恼,五、恨,六、害。
总而言之,无论六垢七垢,皆烦恼也。
得净得清净,住于涅槃彼岸清净法中,到一切众生所愿之地。佛地为一切众生所愿之地。
于一切境界中,究竟通达更无胜者。此赞佛功德也。离一切障,离一切碍,于一切法中得自在力,这都是赞叹于佛也。故最后说,名为如来应正遍知。
总而言之,无论本觉、不觉、始觉、究竟觉,同是法身之所显现。换句话说,同一法界。于一法界中,无有增无有减。
法身本来无染,名为本觉。法身在缠,名为不觉。法身求出离修菩提行,名为始觉。法身出缠,究竟清净,名为究竟觉。
于此我们可以知道,原来学佛者,实无一法可得。只要一切烦恼清净,名为成佛。都说众生成佛,实在没有众生可度,亦没有佛可成。
所以众生谓迷,诸佛曰觉。只是觉与迷而已,于法实无增减。明白了这番道理,便知道我们未成佛时本是佛,已成佛后还是佛。
「是故舍利弗。不离众生界有法身。不离法身有众生界。众生界即法身。法身即众生界。舍利弗。此二法者义一名异。」
以法身如如,一切众生皆不出如如境故,是故不是离众生界有法身,不是离法身有众生界。所以众生界与法身,如如不二。众生界不异法身,法身不异众生界。众生界即是法身,法身即是众生界。
舍利弗!此众生界与法身二法者,其义是一,不过名字差别而已。愚痴凡夫,不如实知一法界,不如实见一法界故,乃至起邪见心,谓众生界增,谓众生界减。
「复次舍利弗。如我上说。众生界中亦三种法。皆真实如不异不差。何谓三法。一者如来藏本际相应体及清净法。二者如来藏本际不相应体及烦恼缠不清净法。三者如来藏未来际平等恒及有法。」
上来所说,皆讲法身。法身者,第一义真实之法。以下说众生,众生者虚妄法也。众生皆因缘所现之假相,经云凡所有相皆是虚妄,即言众生界也。而因缘之法,其性本空,即此空性,便是真实。此真实者,性空如如。此如如义,名为如来。故经云若如实见诸相非相,即见如来。又云如来者,即诸法如义。
法身在缠,名如来藏。如来藏出缠,名为法身。故法身与如来藏,亦一法之异名而已。
不过如来藏被众生之烦恼业所缠,不得圆显。虽是法身,不得名佛,仅名佛性而已。如果烦恼业除尽,功德智慧圆显,则如来藏便名法身。
故学佛者,并无一法可得,不过除尽烦恼业,令佛性圆显而已。若人以有所得心求佛法,反令自己的佛性,愈缠愈深,不得解脱。若人知除烦恼业,佛性便得出缠便得解脱。一旦解脱净尽,便得大自在。得大自在,便名法身便名成佛。是故有所得者为外道法,无所得者为佛法。
复次舍利弗!如我上说不离法身有众生界,不离众生界有法身。如果单约众生界而言,其中亦有三法,皆真实如,不异不差。所谓「如」者,即不异不差。
三法者,一者如来藏本际相应体及清净法。
此即法身也,清净法性也。因为此法身,被众生烦恼业所缠,所以名如来藏。
所谓本际,亦名真际、实际、真如、法性。言如来藏究竟处,即真如法性也。
如来藏真如体,与清净法相应。其实真如法性,横遍竖穷,原是一法性,并无所谓相应不相应。那么何故说,如来藏本际相应体及清净法呢?因为万法唯心所造,心生则法生。如果心净则法净,心染则法染。故如来藏本际,清净真如,与清净法相应。换句话说,众生的清净佛性,唯和清净妙法身相应。
此法真实不虚,平等如如,不二不别。虽堕众生界,而此性不减。纵然成佛,而此性不增。
二者如来藏本际不相应体及烦恼缠不清净法。
众生不如实知一法界,不如实见一法界,以致妄生分别心邪见心。以分别心邪见心故,妄生烦恼。以烦恼而造恶业,行诸不善。以被烦恼业所缠故,不见如来藏清净本际,随诸不净法流转生死。此烦恼缠及所造诸染业不清净之法,与如来藏清净本际,相违而起,故曰不相应法。
又,如来藏清净本际,真实不虚。而烦恼缠,及因烦恼而起的染业不清净法,虚妄不实。与如来藏清净本际,体性相违,故曰不相应。
此法因众生不如实知见,虚妄而起,亦是事实。然其究竟法性,却与如来藏性,同是一法界不二不异,故曰真实「如」。
三者如来藏未来际平等恒及有法。
此是讲如来藏与法身,同是一界。法身横遍竖穷,故如来藏亦横遍竖穷。所以说未来际平等恒及有法。
若说此法是有,却同虚空,无一法可得。若说此法是无,却横遍竖穷,无法不收,故曰有法。
未来际平等恒者,此法三世平等,常住无尽也。以此法常住无尽,故常为世间作归依也。
《佛性论》立三种如来藏,一、所摄藏,二、隐覆藏,三、能摄藏。
所摄藏是约自性佛性言,一切众生,皆为此如如境所摄。此即如来藏众生,亦即以实摄妄。隐覆藏是说如来性被烦恼所隐覆。即是众生藏如来,此是以妄摄实。能摄藏是说果地一切功德,住应得性时,摄之以尽。此即以实摄实。一切法,真本具,妄本空,皆为此法摄尽。故能摄者,唯以真实摄真实也。
如来藏本际相应体及清净法者,即所摄藏义。如来藏本际不相应体及烦恼缠不清净法者,即隐覆藏义。如来藏未来际平等恒及有法者,即能摄藏义。故真谛三藏曾说,言未来际平等恒及有法者,一心之体,遍于三际也。虽然经中第一句及第三句,似乎均有能摄义,然详审「未来际平等恒及有法」义,应属以真实摄真实也。
「舍利弗当知。如来藏本际相应体及清净法者。此法如实不虚妄不离不脱。智慧清净真如法界不思议法。无始本际来。有此清净相应法体。舍利弗。我依此清净真如法界。为众生故说为不可思议法自性清净心。」
舍利弗当知下,解释如来藏本际相应体及清净法,及如来藏本际不相应体及烦恼缠不清净法,以及如来藏未来际平等恒及有法等三者。先讲本际相应体及清净法。
如来藏本际相应体及清净法者,此法如实不虚妄,不离不脱智慧清净,真如法界,不思议法……
此法如实不虚妄者,明此法即真如也,一法界也。于此一法界中,一切法不二不别,无有增减。换句话说,此法即出缠之法身也。
不离不脱,此法具足一切清净功德智慧,故曰本际相应。本际相应者,即一法界也。以一法界故,所以与一切功德智慧,清净真如法界,不思议法,不离不脱。
真如法界者,清净法身也。不思议法即无相法,如实空法,不二法,无分别法。因为若法有相,则可思议。若法无相,则不可思议。若法不空,则可思议。若法如实空,则不可思议。乃至若法有二有分别,则可思议。若法无二无分别,则不可思议。
此法不生不灭、不来不去、不增不减、无始无终,故曰无始本际来。
有此清净相应法体。此法体性,有佛无佛常住不改。有佛出世,此法体性不增。无佛出世,此法体性不减。愚痴凡夫,不如实知此法体性,妄谓众生界增,众生界减。
舍利弗!我依此不生不灭、不来不去、不增不减、无始无终的清净真如法界,为众生故,说为不可思议,自性清净心。
云何为众生故,而说此法呢?因为此清净真如法界,不可说也。今为众生故,作方便说耳。
不可思议法,即自性清净心。因为心外无法,法外无心故。以自性清净心,方能证此不思议法。自性清净心,即如来藏真如性。不可思议法者,即清净法身也。如来藏真如性,与清净法身相应,不离不脱,一法界故。
「舍利弗当知。如来藏本际不相应体。及烦恼缠不清净法者。此本际来离脱不相应烦恼所缠不清净法。唯有如来菩提智之所能断。舍利弗。我依此烦恼所缠不相应不思议法界。为众生故说为客尘烦恼所染。自性清净心不可思议法。」
其次解释如来藏本际不相应体,及烦恼缠不清净法。
如来藏本际不相应体,即自性清净心也。此自性清净心,与诸虚妄烦恼不相应。烦恼缠不清净法,皆虚妄性空,所以与如来藏本际不相应。以与本际不相应故,与如来藏本际相违故,所以离、脱也。
如此与本际离、脱、不相应,烦恼所缠不清净法,极为微细。非是余人所能断,唯有如来菩提智所能断。如来菩提智者,即如来正遍知也。此智犹如金刚,能断一切惑,证究竟觉。
纵十地菩萨所不能断,唯佛能断。若十地菩萨能究竟断者,当不应更进成妙觉矣。故知此微细无明,唯佛能断,余人不断不究竟。
舍利弗!我依此烦恼所缠,不相应不思议法界,为众生故,说为客尘烦恼所染自性清净心不思议法。
被烦恼所缠,不相应不思议法界者,是说在缠之法身也。即依此在缠法身,我为众生故,说是被客尘烦恼所染的,自性清净心,不可思议法。如来藏真如佛性,被烦恼所隐覆,不得显现也。
「舍利弗当知。如来藏未来际平等恒及有法者。即是一切诸法根本。备一切法具一切法于世法中不离不脱真实一切法。住持一切法摄一切法。舍利弗。我依此不生不灭常恒清凉不变归依。不可思议清净法界说名众生。」
如来藏横遍竖穷,常住不改。一切世出世间染净诸法,皆依如来藏为根本依如来藏为不变归依。
如来藏未来际平等恒,言诸法净性,尽未来际不生不灭,不来不去,无有增减始终。常为一切法作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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