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 南嶽慧思禅師及其著述
關於《大乘止觀》這部論書的作者,自古以來,諸說紛纭而無定論。對於本書加以解釋的,則有宋代的了然、明末的智旭,以及近代的谛閑等諸人,他們一如大多數的中國高僧的態度,對於先賢古德所留下的遺著,不輕易地作反面的推測,所以,他們都是站在天臺宗學者的立場,將本書用天臺宗的正統思想,加以疏說,故誰也都未曾懷疑本書之出於慧思禅師的說法有什麼問題。
但是,不論是肯定或否定本書之出於慧思禅師之說的觀點,均應先來對於慧思禅師的生平及其所持的思想背景,作一較爲清晰的考察和認識。所以,且讓我們從各種史傳資料中,把關於慧思禅師的重要記載,作一介紹與分析。
慧思禅師的俗家姓李,於北魏延昌四年(西元五一五年),也就是梁武帝天監 十四年的十一月十一日,生於大魏國南豫州汝陽郡武津縣(注一),相當於現代的河南省汝甯的上葵縣之東。自幼皈佛樂法,信仰誠笃,並曾夢見普賢菩薩,乘白象王,現於其前,摩其頭頂。從此,在他頂門之上,即有肉髻瑞相隆起(注二)。
因此,到了北魏孝莊帝永安二年(西元五二九年),當他十五歲時,即行出家受具足戒,此後的五年之間,專誦《法華經》及諸大乘經典(注叁),精進於學行二道。然在二十歲那年,即是東魏孝靜帝天平元年(西元五叁四年),因讀妙《勝定經》而有所感,遂常經行於林野,遍訪禅德,好於禅修(注四)。因此「複更發心,求善知識,值慧文禅師,禀受禅法」(注五)。此處所謂的禅法的禀受,乃是指的觀心之法。自此,聽講、參禅,晝夜研磨,不敢懈怠。慧思禅師因此得力而開悟,此在《佛祖統紀》卷六,有如下的記載:「晝則驅馳僧事,夜則坐禅達旦。始叁七日,初發少靜,觀見一生善惡業相。轉複勇猛,禅障忽起,四肢緩弱,身不隨心,即自觀察:我今病者,皆從業生,業由心起,本無外境,反見心源,業非可得。遂動八觸(注六),發根本禅,因見叁生行道之。夏竟受歲,將欲上堂,乃感歎曰:『昔佛在世,九旬究滿證道者多,吾今虛受法歲,內愧深矣。』將放身倚壁,豁然大悟法華叁昧。自是之後,所未聞經,不疑自解。」(注七)
這是慧思禅師在修道過程中的主要得力處,由於他有了這種深厚的宗教經驗 之後,便展開了他在此後的行化工作,且能經得起屢次叁番的打擊與阻撓。
例如,在東魏武定六年(西元五四八年),慧思禅師叁十四歲那一年,在河南的兖州,因與大衆議論,而爲惡比丘所毒,垂死而複活。這是他所遭遇的第一次法難。從此之後的慧思禅師,幾乎終其一生,經常是處於接受迫害的環境之下。又如到了北齊天保四年(西元五五叁年),慧思禅師叁十九歲之時,在郢州地方,受到惡衆的毒殺,他有叁位弟子,即因此而死,師亦負了重傷(注八)。再到天保七年(西元五五六年),禅師四十二歲之際,於光州城西的觀邑寺,重講摩诃衍義之時,受到惡論師的惱亂(注九)。第二年,禅師四十叁歲,爲南定州的刺史,講摩诃衍義,又遭到惡論師們的惡心惱亂,施以種種惡毒手段,斷絕檀越的飲食供養,經曆五十日間,唯遣弟子化得,以濟身命(注一零)。
對於一位行道的沙門,爲了自己的悲願而受到如此種種的酷毒的迫害,在當時的諸禅師中,恐怕是僅其一人而已,即在整個的中國佛教史上,像這樣的實例,也不是尋常之事。
那麼,慧思禅師,他爲什麼會經常處於被迫害的狀態之下的呢?這是一個重要的問題。僅從慧思禅師的傳記資料中看,對此並無明確的述,不過可以確定一點,那就是他的發自悟境的言論,與一般人所持的思想觀念和生活方式,有所 抵觸。也就是說,他對佛法的理解態度,比之於當時其他的論師們,頗有特異之處,或優勝之處,所以不能見容於當時的佛教界的同道之間。這一事實,可以找出如下的叁種記載,作爲依據。
(一)《續高僧傳》卷一七:「自江東佛法,弘重義門。至於禅法,蓋蔑如也。而思慨斯南服,定慧雙開。晝談理義,夜便思擇。」(注一一)這段文字,在《天臺九祖傳》及《法華經顯應錄》等書中,也曾引用。
(二)同爲《續高僧傳》卷一七中,尚有一段值得注目的文字:「乃以大小乘中,定慧等法,敷揚引喻,用攝自他,衆雜精,是非由起。怨嫉鸩毒,毒所不傷;異道興謀,謀不爲害。乃顧徒屬曰:大聖在世,不免流言,況吾無德,豈逃此責,責是宿作,時來須受。」(注一二)此段文意在《景德傳燈錄》以及《天臺九祖傳》中,也有引用。
(叁)《神僧傳》卷四,又有如此的記載:「自思南度,定慧雙舉,道風既。」(注一叁)
由於以上所錄叁段文字看來,不難了解慧思禅師當時的環境,是一個僅重義理之學的局面,一旦遇到慧思禅師這樣一位行解並重、定慧雙舉的大德出世,固然能爲真正的佛法開出新的氣象,卻爲當時的流俗比丘之所不容。像這樣的比丘,可說曆代都有,他們也懂佛理,並且能夠聚衆講授,如不是遇到傑出的善知識出世,他們的確也是能爲佛教撐持門面的師匠,可惜他們有學問而無行持,更無實證工夫,所以滿心仍是人我利害的觀念,一旦遇到和他們的私利沖突的境界出現時,他們便無法把握自己,便會以嫉妒或怨毒之心,加害於人,甚至以間諜的罪名,來誣栽於人,置人於死地而始甘心!
可見,慧思禅師之屢遭迫害,主因當在於知見的、或思想的、或風格的不同於流俗的比丘及論師們,但也夾雜著名聞利養的感情問題在內(注一四)。大善知識雖無爭取名聞利養之意,但必實至而名歸;又所謂樹大招風,名大招妒,釋尊在世,尚所不免,何況慧思禅師?因此他也毫無怨尤,並且以爲那是他自己宿業所感。這種光明美善的心地,正好說明了他的人格和他的立場,的確是與佛法完全相應的。
由蒙受迫害而使慧思禅師産生的另一思想的反映,便是「佛法將滅」的末法觀念的強調。此有如下的數種資料可作根據!
(一)《續高僧傳》卷一七:「然我佛法,不久應滅。」(注一五)
(二)《立誓願文》之中則稱:「我慧思即是末法八十二年,太歲在乙未,十一月十一日,於大魏國南豫州汝陽郡武津縣生。」(注一六)
像這種末法思想以及進入了末法時期的警覺,並且爲之宣揚者,在中國的南北朝時代,特別是在慧思以前的中國佛教史上,幾乎是未嘗發現的事。因此,慧思之在中國佛教的思想史上,也可稱作末法觀的先驅者了。又因爲《立誓願文》作於慧思禅師四十四歲之際,正好是在他遭受了現有文字可考的最後一次法難的第二年。由此可見,他的對於末法時期的警覺,的確是從屢次受同道迫害的體驗之中感受出來的。
佛法將滅,但他仍爲佛法的存留於人間而作最大的努力。就在撰作《立誓願文》的同一年,他也造了金字《法華經》及金字《大品般若經》。例如在《立誓願文》中作了如下的述:「我於彼時,起大悲心,念衆惡論師,即發誓願,作如是言:誓造金字《摩诃般若》及諸大乘王留璃寶函,奉盛經卷。」(注一七)
又於《續高僧傳》卷一七,有謂:「又以道俗福施,造金字《般若》二十七卷,金字《法華》,琉璃寶函,莊嚴炫曜。」(注一八)
這所謂「金字」《般若》及「金字」《法華》,一般是指以金泥所寫之經典,故比其他以墨書寫的經典寶貴得多,通常被視爲稀世之寶,故其被流傳於後世的可能,要比墨寫的經典大得多。慧思禅師的護持佛法之心,堪稱良苦!此與稍後的 《房山石經》的盛舉,故亦頗有啓發或先導的功用。
然而,在遭受了屢次叁番的迫害之後的慧思,一方面警覺到末法景象已經降臨人間,一方面也警覺到生命的短促、世相的危脆,既不能大展度衆救世的悲願,便退而興起了厭離世俗、棲隱山林、獨自修證的意念。此亦正是中國正統思想的形態之一,那就是所謂:「達則兼善天下,窮則獨善其身。」此在《立誓願文》裏面,有如下的述:「應常念本願,舍諸有爲事,名聞及利養,乃至惡弟子,內外悉應舍。」(注一九)「若不自證,何能度人?先學已證,然後得行,自求道果。」(注二零)「欲安衆生先自安,己身有縛,能解他縛,無有是處。」(注二一) 「不得他心智,不應說法。」(注二二)
從這些自我表白的意念看來,慧思禅師雖受中國正統儒家思想的感染,但他畢竟不是儒家學者,而是標准的佛家高僧,故在不能伸展自己的濟世悲願之際,絕不怨天尤人,反而向內自責,認爲是自己的福德不夠,是他自己的濟世資糧不足。同時也使他覺察到,在末法時代,弘通佛法的工作,至爲艱難,若不先自具備了解脫的能力,要想協助他人解脫是不可能的。但是,要他獨自逃避,也非他的本意,故盼得了他心智後,再爲衆生說法。此與小乘人的心量,自又不得同日而語了。
至於佛法的修持法門,不出戒定慧的叁無漏學。然後通常著手工夫,不論念佛、讀誦、禮拜、經行、沈思、默禱、靜坐、冥想、觀照、參究等等的得力之處,又無不屬於禅觀或禅定的同體異名。慧思禅師主唱「定慧雙舉」、「晝談理義」,是屬於慧業;「夜便思擇」,是屬於定業。在他四十歲之後,極力闡揚定業的禅觀之學,目的正是爲了自修,也爲了勸人修行。甚至可說,他把對於慧業的功力,也是藉著禅觀之學的闡揚而表露出來。所以他是一位禅師--定慧雙開的禅師,而非僅玩紙面工夫及口頭工夫的論師,也非只顧盲坐瞎參的禅師可比。
慧思禅師對禅觀之學的觀點,由其所撰的《諸法無诤叁昧法門》卷上,可以看到如下的開示:「複次,如《勝定經》中所說:若複有人,不須禅定,身不證法,散心讀誦十二部經,卷卷側滿十方世界,皆 誦通利。複大精進河沙劫,講說是經,不如一念思惟入定。何以故?但使發心,欲坐禅者,雖未得禅定,已勝十方一切論師。」(注二叁)
這是他對禅定之修持的贊揚,實…
《大乘止觀法門之研究 第二章 《大乘止觀法門》的真僞及其作者 第一節 南嶽慧思禅師及其著述》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