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非禮的活動。爲佛弟子者,面對這樣一位契證如實真理而又如是無倒化導有情的如理師,怎能不虔誠的敬禮呢
所以說敬禮如是如理師。
對法藏論我當說 上叁句是歸敬序,這一句是發起序。意說:我這樣至誠的敬禮如是有德的大師,是有我的心願的,那就是我要說對法藏論。對法藏的意思,下
面詳說。論的定義,足教誡學徒,行一切善,斷一切惡。
乙二 釋對法名體
淨慧隨行名對法 及能得此諸慧論
這兩句頌,出對法的名體。上文說“對法藏論我當說”,但對法的意義是什麼
呢
還須加以解釋。先出對法體,後釋對法名。依順頌文的次第說:一、淨慧對法
(又名自性對法);二、隨行對法(又名眷屬對法);叁、方便對法;四、資糧對
法。前二是勝義對法,後二是世俗對法。對法的法字,是中國的譯語,在印度叫達
磨。達磨不是佛教專有的術語,是印度通常的流行語,但阿毗達磨四字連在一起,
即成佛教專有的術語,而不適其他學說的了。阿毗達磨合譯成中國話,就是對法。
對法的解釋,從古以來有種種的小同,現據南方與北方學者的解說,略爲一談:南
方學者主要以五世紀的佛吾論師爲代表,因他是南方佛教界的權威人物;北方主要
以毗婆沙論爲代表。可說這是南北佛教的兩大陣營。
依南方佛甘論師的解說:阿毗達磨,是勝法或殊勝法的意思,這與中國譯的無
比法相似。謂凡有增盛、特殊、幸重、最上、詳說的特色之法:即可稱做阿毗達磨。如歸納起來,可以這樣說:增盛等的四種,是從法的內容上表示的,詳說,是在方法論上講的。然這解說,不是佛音獨創的特見,而足把古來很多論師的意思加以綜合的說明。南方系的論部學者,對于阿毗達磨的正統解說,大略就是如此。
再從北方昆婆沙論對阿咒達磨所介紹的種種解釋看:在義理方面,謂“于諸法相,能善抉擇,能極抉擇,故名阿毗達磨”;在字義方面,不管是法密部所說,譬喻者所說,法護咎者說,大概都把阿毗視爲殊勝的解釋。從這點看,與佛昔所介紹的南方論師的解釋,可說足一致的。因此,我們對這解釋,必須加以特別的注意。又婆沙論中的聲論者,即文法學者,對此解說是:“阿謂除棄,咒诮抉擇,此法能除棄抉擇,故名阿毗達磨”。這種解說,驟看好像芷很奇特,但實可有這種解釋的余地。
于此須知的:阿毗達臘的産生,共主要的任務,在解釋如來的教法,即將如來的教法,加以條理化、組織化。共實,對法的意義,不特對于教法的詳說、分別、抉擇,就是對于理法的研究自身,亦爲阿毗達磨的任務之一。所以我國把阿毗達磨直接譯爲對法,與其說是在于文甯,毋甯認爲在于義理。阿毗達磨,雖以經爲所依,但漸次的發達,反以論支配經,就是解釋經句,也以理法爲先,而以文句爲次,至不合理法的不了義經不用,其理由亦在此。
除此之外,對法的最後目的,是依之而開發智慧,即在打破無始以來的迷妄,而到達于解脫涅槃的境地。從佛陀說,衆生無始來輪回于叁界的所以,病在爲無明蒙蔽,不能如實的看破法的真相之所使然。現在若能由理法的研究,如實的發見法的真相,是即解脫的正因。因而,阿毗達磨的本質,終于是在真智,即無漏智那東西。至于理法的研究,只可說是到達這個的手段。婆沙爲明此事,作如次的說:“如是勝義阿毗達磨自性,唯是無漏慧根”,這可說是根本阿毗達磨;依此而起這個聞思修的有漏叁慧,則可說是第二次的阿毗達磨;而起有漏叁慧的諸論,是又可以名爲第叁次的阿毗達磨。簡單而扼要的說明這個的,就是本頌的這兩句。
淨慧 從上自性對法看,真實的對法自體,就是淨慧。淨是清淨,表示沒有一點染汙,慧是智慧,顯示他有正確的認識。清淨無染的智慧,是出世的無漏慧,不是世間的有漏智。因爲他能正確的認識諸法,不爲煩惱之所染汙,所以名爲淨慧。其功用爲抉擇,就是抉擇四聖谛的事理諸法。抉擇是慧的作用,不是慧的自體,從用顯體,名爲擇法。正理說:“慧者擇法義”;本論說:“慧謂擇法”;論四釋慧時又說:“慧謂于法能有簡擇”。不特無漏淨慧,有擇法的功用,就是有漏慧也有擇法的力能,如論二十六說:“如是所說聖有漏慧,皆擇法故”。有說擇法是慧的自體,那是錯誤的。
隨行 隨是追隨、跟隨、伴隨、隨從之義。行是所現起的活動,或是所發生的作用。凡是追隨于他、跟隨于他、以及隨從于他的,都不能獨自發生活動作用。隨行對法,雖有活動的力能,但不是自動生起,要隨從無漏清淨慧,然後才能發生,淨慧猶如主人,隨行好似臣仆,主人有所行動,臣仆必定隨侍左右,所以名爲隨行。
淨慧,以別境中的慧心所爲自體;隨行,既是跟隨無漏慧的,那他就包含了與慧心所同時發生活動的一分心心所,不相應行法中的得及生、住、異、滅的四相,此外還含攝色法中的無表色。寶疏約俱有因義,說隨行中不包含得,這是不對的,因爲論主立隨行名,是約主伴門說的,不是局于俱有因義。爲伴者,在時間上說,不管是前、是中、是後,都是跟隨不離的;在功用上說,不管是勝、是劣、是親飛是疏,只要性相隨順,畢竟都是他的伴侶。所以光記說攝得,是不錯的。唯光記說隨行攝慧,這是很要不得的。如隨行與淨慧各有慧心所,那究以誰爲主體呢
不免有主伴相濫的嫌疑。依我們看,隨行只有跟隨淨慧相應的一種活動,並沒有主體性的作用,因此,不可說隨行中俱有慧心所。婆沙說:“如是勝義阿毗達磨自性,唯是無漏慧根,一界(法界)、一處(法處)、一蘊(行蘊)所攝;若兼相應及取隨轉,叁界二忌界、法界、意識界) 、二處叁思處、法處) 、五蘊(色蘊中的無表色、受蘊、想蘊、行蘊、識蘊中的意識)所攝”。因這兩種對法,是無漏的,有義用的,所以叫做勝義對法,又名真實對法,如舊俱舍說:“此即真實阿毗達磨”。
諸慧 這是解釋方便對法。諸慧表示不是一慧,有聞思修叁慧及生得慧的四種。聞慧,是聽聞如來無上聖敵所得來的智慧;思慧,即將所聞的聖教,再加以細心地尋思探索玩味,而徹底地深刻地了解聖教所得的智慧,即所謂哲學的智慧;修慧,即從思惟觀察所得的智慧,再在身心上,加以體驗與實踐,然後所得的一種真切智慧,這也可以叫做宗教的智慧。生得慧,是與生俱來的智慧,亦即俗說的天生慧。聞等叁慧與生得慧,雖同樣的具有受持十二分教的性能,但因聞等叁慧各有他的特殊任務,所以就將受持十二分教的功用歸于生得意。如讀誦經典,有人一讀就熟,有人則不行,這就是生得慧的淺深不同。婆沙四二說:“若于叁藏十二分教,受持讀誦究竟流布,是生得慧”,就是此意。
諸論 這是解釋資糧對法。諸論,是指六足、發智等論。六足是:一、集異門足論;二、法蘊足論;叁、施設足論;四、識身足論;五、品類足論;六、界身足論。是諸論典,都是獲得自性對法的資糧,所以名爲資糧對法。因爲不是一部兩部,而是有著很多論典,所以說諸論。這些論典,都足有部的根本論,就中施設來華未譯,如表:
諸慧與諸論,是得無漏勝義對法的資糧和方便。沒有方便的諸慧,固不能得清淨真實的無漏慧,沒有資糧的諸論,同樣是一無所得。因這兩種對法,是有漏的,世間的,所以叫做世俗對法,又名假名對法,如舊俱舍說:“若說假名阿毗達磨。偈曰:能得此法諸智論”。
及能得此 及是並及,此指勝義對法,能得對所得講。意思是說:不特所得的一淨慧、隨行叫做對法,就是能得勝義對法的所有資糧和方便,也叫對法,所以說及能得此。又及是相違義。意說:上句的淨慧、隨行,是勝義對法,下旬的諸慧、諸論,是世俗對法。勝義與世俗,是兩個相反的名詞,爲了顯示這兩者的差別,所以;特用一個及字,作爲溝通上下的聯詞。茲將能得所得的兩種對法,列表如下:方法,這從表中可以看出的。學佛的最大目標,在求得生死解脫,但沒有出世清淨慧是不行的,所以佛法特重無漏慧的求得,也可說無漏慧是奉行佛法者所應追求的唯一標的。但淨慧的發生活動,小是獨一的,獨一的慧心所,不能發生作用,所以要有相應的心心所及善所緣法(妩漏五蘊在內)與之俱行。不過,真要獲得無漏淨慧,還須有種正確方法。不但求淨慧,就是做什麼,也要有方法。如讀書、做事,沒有一套方法,則事業不成,學業不就。求智慧的方法雖多,主要的是聞思等慧,如說“從聞思修,入叁摩地”,就是此意。聞從什麼地方聞
狹義的說,是聽他人的講解,廣義的說,自己閱讀也是聞。若閱若聞,都不離文字,所以最初的步驟,應講究佛弟子的論述,因爲論師們的論典,有嚴密的組織,正確的理論,一貫的思想,學者如能悉心采討,就可開發自己的智慧,所以這是進求無漏淨慧的資糧,有了資糧就可起修,能夠實修就叮獲得無漏慧了。反之,如不先從語言文字了解諸論的深義,怎能獲得有漏叁慧
不得有漏慧,怎能求得清淨慧
不得清淨慧,怎能達到了生死證涅槃的最後目的
由此可見佛法的修學者,第一步應以研究清淨無垢言教爲最大急務!
對法 上面講的勝義與世俗對法,是出對法體;這裏說的對法,是正釋對法名。法在印度叫做達磨。依小乘說,法是持義,就是能持自性。世間存在的每一事物,各各有能保持自體相不失的特性。如驢馬,驢是驢,馬是馬。馬有保持馬之自體相的特性,就不失其爲馬,驢有保持驢之自體相的特性,就不失其爲鲈。存在的一切,小但能保持自體,並能遵守一定的軌則,使人一見擾知他是什麼,所以大乘學者在能持自性一義外,更加一軌義,就是軌生物解的意思。持望于臼,軌望于他。如驢與馬,保持它的自相,固是它的特能,使人生起驢非馬、馬非驢的認識,也是它的特能。即或有時認識錯了,以驢爲馬,以馬爲驢,但驢馬的本身,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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