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識依淨色的五字,所以不可缺少者,有人作這樣的說:一、如但說彼識依色不用一淨字加在其中,扶根塵及色香味觸四境,既是色法亦爲所依,難道也可名爲眼等嗎
現用一淨字加在上面,即表明識的所依,唯是清淨的色根,而非虛浮的扶根塵等。二、如但說彼識淨色不用一依字插在裏面,就文理言,也患有不顯明肯定的語病。如清水池與透明鏡,都屬于淨色,若不用依字作彼識與淨色之間的媒介,說明識與淨色的屬性關系,那清池與明鏡的淨色,豈不是也應名爲眼等了嗎
但事實上,他們祗可說爲淨色,不可名爲眼等,因爲缺乏爲識所依的條件,所以應用依來簡明能爲識所依的,方可叫做眼等根。叁、如但言彼識不用依淨色叁字,則識與根之能所依的關系就要混亂,換句話說,能依的眼等五識,應名所依的眼等五根。所以必須把這五字連合起來,方可免除上面叁種過失。
眼等諸識的精神作用,有相應的物質構造做他的基礎,這在佛教說,就是清淨的五色根,他分布在有情的肉團裏面,爲四大種所造,大種爲産生淨色的元素——本質。此淨色根,佛經又名勝義根,爲肉眼所不能見,我們所見的,只是扶助勝義根的四塵,佛法名爲扶根塵。五根發生五識,在心理學上說,是有機感覺産生活動,是有機體認識世界的活動。所以佛法說的淨色根,就是生理學上說的感覺神經,佛法說的扶根塵,就是生理學上說的感覺器官。感覺神經,爲知覺所由獲得的途徑。假如感覺神經中某一部分壞了,那他某一部分的知覺,必然就失去作用,不管他怎樣仍在運動。佛法說:我們之所以能見色聞聲,是淨色根的唯一功能,如內在的淨色根壞了,外在的眼球縱然完好無恙,而終不能發生照物的功用。這樣比對的來講,可見佛法所說的五根機能,與現代生理學所說相近。
我們的眼睛,共眼球的構造,俨如現代的照相機,所以有說,人類的眼睛,是—世界上最早而且最巧妙的照相機。不過就作用說,照相機的作用比較單純,眼睛的作用比較複雜就是了。人類的耳朵,是天賦的電話機,其構造和作用,簡直和電話的原理一樣。鼻根具有嗅覺的作用。講到嗅覺,人類嗅覺的機能,已大大的退化。退化了的嗅覺器官,所以仍傲然的高踞于面部中央,實因他不是專負嗅覺一部分任務,他的真實作用,是在呼吸,即現代人說的司理著「生命之源”的呼吸的門戶。一個人一天不吃飯可以,若五分鍾沒有空氣呼吸,則生命就將面臨死亡的絕境。所以鼻子裏頭留給嗅覺器官的地盤,只是極小的一部分,那就是附在鼻腔裏面上部的黃色粘膜,由兩種細胞而成,其一爲支柱細胞,其他則爲細長的嗅細胞。嗅細胞就是嗅神經,散布在空氣中的物質微點,接觸到鼻粘膜,刺戟了嗅神經的末桁,他就將這外來的刺戟,傳向神經中樞,神經中樞得到報告,立刻就起嗅的知覺,了達傳進來的是香是臭。舌根是嘗味的,依婆沙說,舌根極做住在舌頭上,猶如彎彎的半月,唯其中有一部分不屬舌根,所以現代生理學說,舌不是味覺器官,味蕾才是味覺器官。舌頭有舌尖、舌緣、舌根的叁部分:舌尖的作用是嘗甜,舌緣是嘗酸,舌根是嘗苦,叁者都能發生感覺的,只有鹹味。味覺的強弱,和物質與粘膜接觸面的大小有關,嘗味時的舌頭轉動,就是使物質廣布,而多接觸于粘膜。身根是覺觸的,其極微遍布于整個身體內,次第而住。觸覺是皮膚功能的一種器官,即皮膚裏面有神經末梢,負著傳達觸覺、痛覺、溫度及壓力等等感覺的任務。佛法中說的五根功能,是可與現代感覺神經配合講的。這裏只是舉其大要,要知其詳,可閱生理學上感覺機能的部門。
色二或二十 此下有一頌明五境,先說色境。色境,大體上分爲二種:一是形色,二是顯色,所以說色二。然再把這二色加以演繹分析,形色有八種,顯色有十二種,所以說或二十。表如下:
形色是物體的狀態,如桌子有桌子的形態;顯色是顯現的顔色,如青黃赤白等。青黃赤白稱爲木顯色,即一切的顯色,以這四種爲根本。這與現代講的叁原色稍有不同。我們知道,物質是各具有特殊的顔色的,其顔色之所以不同,由于物質對于光線的吸收和反射的各不相同。如紅色物質對于日光反射其紅色光而吸收其他各色光,所以望去是紅色;藍色物質反射日光中的藍色光而吸收其他各色光,所以望去是藍色;黃色物質對于日光反射其黃色光而吸收其他各色光,所以望去是黃色。紅(赤)藍(青)黃(黃)稱爲叁原色,因各種不同的顔色,都是由這叁者作適當的配合而産生的。如紅與藍二色配合起來,成爲紫色;紅與黃配合起來,成爲橙色;黃與藍配合起來,成爲綠色;幾種顔色的總和,如各色完全吸收,就成黑色,如各色全部反射,就成白色,所以白色在現代,不視爲基本色。從顔料的配合爲例說:“如黃色顔料和藍色顔料適量配合,可得綠色。因黃色顔料罷反射黃色光和綠色光而吸收其他色光,藍色顔料能反射藍色光和綠色光而吸收其他色光,兩種顔色混合後,只能反射綠光,其他色光全被吸收,故成綠色”。影,即在太陽或燈光下,障礙光明生起的余色。光,就是太陽光,凡是光都是從發光體送出來的,太陽是發光體,所以名光。明,與光不同,論說“月、星、*、寶珠、電等諸焰名明”。月亮,本無光明,我們所以見到月明,這不過是太陽的反射作用而已,所以佛法稱他爲明。星、寶珠也是這樣。*,照現在說,也是一種發光體,這裏說他是明,不知足指那類*。暗,即黑暗,如深夜的黑幕重重,一無所見。雲與霧的成因是相同的,即地面上的水分,由熱度的蒸發,騰升高空,一旦遇到拎空氣,就凝成徽細的水點,浮遊于空中。兩者的不同:離開地面高的是雲,在地面低的地方是霧。這與科學說的一樣。其余顯色以及八種形色,形相易了,不再煩說。二色是二十色的歸納,二十色是二色的演繹。在學派中,還有加一空一顯色,說爲二十一種的。
聲唯有八種 明聲境。聲是昔聲,正理說,能有呼召的名聲,或唯音響的名聲,是耳根所取的聲波,爲大種所造的色性。雖說有八種差別,但最基本的爲二:一、有執受大種爲因:謂有一種音聲,從有執受的大種發出來的。大種,指地水火風;有執受,是說心心所法,墮在自體中,執持組織生命自體的大種,而生起一種覺受。合起來說:四大種上有覺受,名有執受大種。從這四大和合的生命肉體中發出昔聲,所以就名有執受大種聲。此有二種:一有情名,謂從口中發出有意義的語言吾聲,二非有情名,顧名思義,這是不易了解的。既從生命體發出的音聲,爲什麼稱做非有情?當知這種音聲,雖從生命體發出,但屬無意義的,如兩手相擊等,所以名非情名。有情名中又有二種:一是令人歡喜的可意聲,如歌功頌德的贊美聲;二是令人厭惡的不可意聲,如誹謗毀罵的咒詛聲。非有情名中亦有二種:一是令人興奮的可意聲,如演講時的鼓學聲;二是令人悲哀的不可意聲,如跌倒時的淒慘聲。二、無執受大種爲因:謂有一種聲音,從無執受大種發出來的。如河流山溪中的流水聲,時鍾淌答滴答的擺動聲。此種音聲,雖也由于大種所造,但無精神之所執持,所以叫做無執受大種聲。此有二種:一有情名,依佛法說,是化人發出的音聲,現在能表明這種聲音的,無過于留聲機。留聲機雖沒有精神的執持,但他能發出有意義的聲音,所以叫有情名;二非有情名,如樹木相南明發出的音聲。有情名中又有二種:一是合人愛聽的,如幽雅的留聲機聲,名可意聲;二是令人害怕的,如化人的暴惡昔聲,名不可意聲。非有情名中亦有二種:一如松濤溪水的可意聲。二如火山爆炸的不可意聲。唯足決定義,即從生命界與自然界所發出的聲音,決定有這八種。于巾:有執受與無執受,足就發昔的因上分的;有情名與非有情名,是就物類分的:叮意與不可意,是就聲音發出後所得的反應說的。列表如下:
昧六 明味境。味是所瞰可嘗的意思,爲舌根所取的境界。本論說有六種,就是甘、醋、鹹、淡、辛、苦。甘足甜味,如糖及甘蔗等的諸甜質。醋是酸味,即一切的酸料。鹽等的鹹物是鹹。淡而無味者爲淡。辛是辣味,如辣椒、蔥蒜等的辣物。苦是甜味的反面,如黃連等的苦藥。但以現在科學說,味只有甘、酸、鹹、苦四種。辛辣,科學者認爲是鼻孔和舌被蔥蒜辣椒等刺激時的一種痛感,並不是單純的味覺。淡的自身本足無味,所以科學者也不談他。還有常人說的澀味,在佛法、在科學,都不折不扣的說是一種觸覺,不可說爲味。其次,我們的味覺,在食東西時,當滋味浸入口中,最先感覺到的足鹹味,共次是甜,再次是酸,最後是苦。這與味覺分部掌理有關:鹹味,爲舌尖、舌緣、舌根全部所感覺,所以先嘗,舌尖管甜味,所以次嘗,舌緣管酸味,所以再次嘗之,舌根管苦味,當然是最後嘗到。
五境的次第,依照通常說,是色、聲、香、味、觸。講完色聲,應講香塵,次第方才不亂,爲什麼這裏先講味塵
正理論說:“越次說者,顯彼境識生無定故”。五識緣境,並沒有決定的次第,而是看外在的因緣具不具說的。誰識因緣先具,誰識就先生起。如觸境的因緣現前,身識雖居最後,但也可以先起。從這意義看,越次說味,是即顯示五境生識,沒有次第的決定性。
香四種 明香境。香是所嗅,爲鼻根所取的境界。如通常說,香有好香、惡香、等香、不等香的四種,但實際說,香只有好香與惡香,不過其中都具有等香不等香,成爲四種而已。什麼叫做好香
嗅了使人感到舒適喜悅、增益內心,長養大種、發育肉體,並能增長自己福業的是好香。什麼叫做惡香
嗅了使人感到異常局促緊張,無益身心,不能增長福業的走惡香。等香的等,是均等義,不太強、不太弱,恰到好處,名爲等香;若增益,若損減,出于均等之外,名不等香。上說有益身心是好香,無益身心是惡香,只是一往之談。實際,好香中的等香,固有益于依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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