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唯五根五境的十色界,因這都是極微積聚而成的,如眼根就是由衆多極做積集所成。雜心說:“十色界是極做聚,有分故(有方分),覆障故(能蓋覆障蔽其余的法),大礙故(是有對礙的),據處所故(能占領空間)”。反之,不是物質的七心界及法界全體,名非積集,因無極做的積集性。正理說:“體非極做,不可聚故”。或有人間:法界中的無表,也是色法,爲什麼不說他積集呢
當知無表雖屬色法,但不是衆多極做的積聚,而是透過身口的表色所生之無礙善不善色,因是無礙的色法,所以在積集方面,不可說爲積集,也就不可說爲“法一分亦然”。茲將上說大種及所造、積集非積集二門,與十八界的關系表示如下:
己七 能斫所斫等叁門
謂唯外四界 能斫及所斫 亦所燒能稱 能燒所稱诤
此頌所討論的,包括叁個論題:一、那幾界是能斫所斫
二、那幾界是能燒所 燒?叁、那幾界是能稱所稱?在未解釋前,先說一說本頌的譯法。依舊俱舍看,他把上二句倒過來,譯爲“能斫及所斫,謂是外四界”,照梵文次序,這是比較恰當的,因“能斫及所斫” 一句,是標其題旨,“謂”是解釋或敘述之詞,就是解釋上面的所標,先標後釋,是本頌的一貫風格。加上說:“又諸有爲法,謂色等五蘊”;又世間品說:“前叁種入胎,謂輪王二佛”。這都是先標要旨,後加解釋。本頌既無所標,怎可開始雲謂
所以如照舊譯,應該說“能斫及所斫,謂唯外四界”爲當。但奘法師這樣倒置,是爲便通第叁句的。因頌的第叁句,是承上二句而來,如連貫其意思,就是:外四界,不獨是能斫所斫,也是所燒能稱等的,所以依倒句法譯出。
謂唯外四界能斫及所斫 這是解答能斫所斫的第一問題。外四界,指色香味觸,唯是決定的意思。謂爲能斫及所斫的,在十八界中,決定只有外四界,其余諸界不可說爲能斫所斫的。要知外四界所以是能斫所斫,必先了解斫字的特殊含義。自然界的薪等色法,都是由衆微積聚成的,沒有那樣色法可以獨立延續的,而且每一色法,都要互相資助,才得不斷的增長。如樹木等的植物,是衆做的聚集體,把他種植在土壤中,加以肥料等的色聚,作他的滋養,他就可加速度的增長績生。在他繼續生長或存在的過程中,假若以刀斧把他劈成兩截或多截,他仍維持其生機,使每一截繼續存在增長,名之爲斫。色等外四界,積集成爲刀斧的,名能斫;積集成爲樹薪的,名所斫;所以有情生命體外的色等四界,是通能斫及所斫的。
五根所以不可說爲能斫所斫,因爲有情肉體不可分爲二截的,若分二截生命就不能繼續,不但整個肉體不能分割,就是生命體上的支分也不能分割,割了就要失去感覺的作用。科學者說:人的神經系統斷了,靈活感覺也就隨之失去,因爲神經系統通于腦髓,壞了就沒有反射刺激的作用。還有,支分果真離了肉體,根就不可得,所以非是所斫。同時,諸內色根,是最極清淨的做細色,生理學上說,眼睛及耳膜的神經細胞是極淨的,所以不可說爲能斫。七心界及法、聲二界,不是能斫所斫,可以推知,不再繁說。此外,有爲法的細無常相,由于物體的刹那生滅,也不可分割的,假使分割的話,當正分割的一刹那自體,已不是前一刹那自體,所以現在不能相績,不可分割,因而也就不能說爲能斫所斫。
亦所燒能稱能燒所稱诤 本來,能燒與所燒是一門,能稱與所稱又是一門。現在混合來說。先明所燒與能稱,後論能燒與所稱。色等的外四界,不但是能斫所斫的自體,也是所燒能稱的自體。謂由外四界積集起來的柴薪,可作世間的燃料,就成所燒;作爲稱量谷米等物的秤杆,就成能稱。生命體上的五色根,是清淨微妙的,生命解體了,根就隨之失壞,那老人的耳聲眼瞎,是由神經系統的破壞,根雖壞而肉體仍存,所以不可爲所燒能稱的自體。七心界及法界,也在簡別之內,不言可知。聲界雖屬色法,但因不能相續存在,所以亦非所燒能稱。所燒與能稱,唯爲外四界,在學派間,已成公認的定案,沒有什麼可诤執;但是談到什麼是能燒所稱,學者就有了不同的意見。有的學者說:能燒所稱的自體,如前能斫所斫、所燒能稱一樣,唯以外四界爲自體。因凡具有燃燒作用而能焚燒他物的,就必含攝得色香味觸的四做;所稱,是有分量的,可以稱的,如石頭木塊之類,當然也是四做的結合體。另有學者說:爲能燒之自體的,並不是四做的粗色聚,只是四大種的火界,因爲唯有火界,才具有能燒的功能性。至于所稱的白體,只可說是觸界中的一分重性,不可說是四徽的聚集體,因爲重的法體,才可說得上稱。從表面看,兩派主張,似不相同,從內觀察,是可會通的。火是色法,凡是色法,決不離香味觸;重是物體的,自也不離香等。所以有此不同解說,只是立場不同而已。
內五有熟養 聲無異熟生 八無礙等流 亦異熟生性 余叁實唯法刹那唯後叁
這一頌半,是解答五類問題的:一、屬于異熟生的是那幾界
二、屬于所長養的是那幾界
叁、屬于等流性的是那幾界
四、屬于有實體的是那幾界?五、屬于一刹那性的是那幾界?在沒有解釋頌文前,先略說一說五類法的名義,然後對于頌文,才不會感到困難。
一、異熟生:這如具說,應名異熟因所生,略去“因所”,簡名異熟生。異是因,熟是果,有著因果的聯系性,亦即異熟因所産生的意思。有變異而熟、異類而熟、異時而熟的叁義;吾人所造的善不善業,到達結果時,其性質必經變異,而後才能轉爲成熟的果體,所以異熟足因,果名異熟生。這可說是事物質量的轉變,如谷麥種子,放到土裏之後,其形態必須經過變異,才能抽芽、開花、結果,假若種子一成不變,就不能結成谷麥的果實。而種子的轉變,從前後看,也有量上的差異,如由一粒谷麥,可以變爲數十粒谷麥,所謂由一體變爲多體,就是這意思。外界的谷麥等種是這樣,當知業種亦然。由業種子的變異,而感得異熟報體,所以叫牧變異而熟。大乘唯識學上的種子生現行,也含右這變異義。其次,異熟因所招感的異熟果,因果是類別不同的,如大小乘所說,因是善惡,果唯無記,以無記之果望于善惡之因,其類不同,所以叫做異類而熟。婆沙二十卷說:“問:何故名爲異熟因
異熟是何義?答:異類而熟是異熟義,謂善不善因,以無記爲果,是異熟義”。十九卷中又說:“異熟者,熟有二種:一者同類,二者異類。同類者,即等流果,謂善生善、不善生不善、無記生無記。異類者,即異熟果,謂善不善生無記果,此無記果,從善不善因生,故名異熟”。意謂因果的性質類別,名之爲異;不同的果由不同因所熟,所以叫熟。再次,能感的業因與所感的熟果,在時問上是不同時的,如過去造業今生受果,或今生造業來生感報,名爲異時而熟。正理說:“離因而熟,名爲異熟,異熟體生,名異熟生”。或因未感果時,就在其上,假立異熟果名,因善惡業因,當來定要感果的。如現生六觸處的異熟果,由過去的業因所感。經說:“今六觸處,當知即是昔所造業”。古德說:“欲知前世因,今生受者是”。都是此意。
所長養,是說有情的生命所資。有情的肉體,沒有資料的長養,是無法維持生存的。可以資養身體的東西雖很多,而論文只概括的指出四種:一、飲食:衆生的生命生存,可說全賴飲食之所支持,幾時斷絕飲食的供給,幾時就宣告生命的滅亡。二、資具:即日常生活上的必需品,如房屋、衣服等的一切資身之具,乃至陽光、空氣等,就中空氣尤爲重要,一個人叁五天不進飲食不要緊,生命還可殘存,如叁五分鍾沒有空氣呼吸,那就成爲生命上的一大威脅,甚至立刻就要崩潰。叁、睡眠:有情的生命肉體,是藉四大組合成的,如一架機器一樣,過分使用而不予以相當的休息,不特不能支持下去,且有立即爆發的厄險,所以在適當的時間內,必須予以合度的睡眠,才能免除疲勞。可以說:睡眠,是恢複健康的元生素,是免精神疲勞的特效藥。四、等持:等持就是禅定。善修禅定的行者,從禅定中獲得輕安快樂,能使身心調順健康。因爲定有調伏自體,攝持四大,少生病痛的功能。經說禅悅爲食,也就是約保養身體說的。以上四點,是資身的基本最勝因,是有益于有隋肉體的,所以有情的肉體叫做所長養。
等流性,是因果相似的意思,亦即平等流類相續義。如前一念心是善,後一念心也是善,前念與後念,相等流類,叫等流性。但這唯就有爲法說,不通其他。其詳,到下再講。
真實事,是指無爲法說。推究世間的一切事物,無不是無常變幻,假而不實,唯出世間的無爲法,是不生不滅不可破壞的堅實性。
刹那性,講到刹那,本有二種:一是刹那生滅的刹那,一是不由同類遍行因所生,而當見道初一刹那入于無漏時,叫做刹那性。今唯指後者說。
內五有熟養 內五,即有情生命體上的五色根,他在五類門中,屬異熟生性及所長養性,因爲是由異熟體所生,飲食等之所支持長養的。增一阿含經說:“五根爲昔造業因所招之果”。現實的生命,要依飲食湯藥現在之緣的長養,方可由少而壯、由壯而老,就是一個人的肥瘦,也與資養大有關系。就五根的本性說,前刹那滅,引生後一刹那,原可說爲等流性的,但因等流離了異熟、長養無別自體,所以就略而不談:。唯仍須知道的:異熟生的不一定就是長養性,長養性的不一定是異熟生法。異熟是先天的,長養是後天的;先天的異熟生法(色根),怎樣使他壯大發展,全靠後天的生活滋養(長養)。如古代的城池,有外廓,有內城,而外廓是內城的保障—喻長養是發展異熟的。所以,長養是對異熟說的,沒有異熟,要長養敞什麼
又有什麼可長養子因此,唯內五根,有異熟生性,有所長養性;心心所法,雖有異熟性,而無長養性,因無體質的東西,不可長瘦合肥的。外四境,既無異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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