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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繭而出 出家包袱▪P3

  ..續本文上一頁家都知道,日本佛教已是在家型態,故雖是寺院住持,還是娶妻生子,且共住于寺院中。不過,他們對我倒還蠻尊重的:不只入座時,皆請我坐上座,且每天爲我准備素食。有天,巧好碰到他們每月一次的法會。于是住持乃恭請我上座開示,且指定題目爲〈在家信衆的修行生活〉。

  

  于是我乃氣定神閑地說:佛法只有一法,而無二法;故只有在家緣與出家緣的差別,而無出家法與在家法的界限。于是大衆皆表認同─至少我沒排斥他們。然講到最後,我還是說:「但修學若真要成就,還是以出家的方式較直接殊勝。」言下,日本住持滿臉尴尬,立刻陪笑道:「其實,我也知道,可是現在已身不由主矣!」從一般人的角度來看,我實在很不近人情。那日本住持對我已夠尊重優待的了,可是我還讓他下不了臺。但我也不是故意的,因爲我的觀念確實如此。

  

  既佛法只有一法─即覺悟解脫之法,故不管在家出家,皆當以修慧爲主。我不認爲居士,就應偏修信願或福德的法門。我也對「信衆」的稱呼,不以爲然。學佛常謂須信解行證,爲何居士只是信徒?而非解徒.行徒或證徒呢?

  

  總之,不管是收出家弟子或在家弟子,皆應以法爲尚,而共赴解脫城;而不應以名份作界限,而自陷枷鎖之中。

  

  佛教事業

  現在大家都已習慣接受「佛教事業」的用語;然對學禅者而言,既生事造業,如何解脫?這問題就如前面所說「擔荷如來家業」一般,若以企劃經營的手段和求名求利的心態;則事業愈大,毋乃枷鎖愈深。尤其若欲事業發展迅速,則唯順衆生的業習,以去適應它。而這早與佛教事業的精神「上爲正法能久住,下爲衆生能離苦得樂」相違背矣!

  

  有一次,我應一群企業界人士而談〈佛法與企業〉,竟把「企業」定義爲「隨著企圖去造業」,于是大衆嘩然。然後我才補充說:「而佛法者,即爲轉惡業爲善業,轉染業爲淨業。」然而不管如何轉法,總是有業。因爲業乃由「思心所」所造,而既有企劃之心,則思心所已在其中矣!

  

  從現世的社會型態來看,佛教也不能沒有祂的事業;然總應以法爲中心來作經營,而不應以名利爲考量來作經營。如果爲「良藥苦口,忠言逆耳」而使經營不善,那也是衆生的共業,而勿強求。否則,雖名爲佛教事業,卻與佛法背道而馳矣!

  

  宗派與傳承

  佛法本是一味,因佛陀在菩提樹下所覺悟者,乃一圓滿解脫的道理。而後爲度衆生故,乃從不同的角度,用不同的說詞,甚至教授不同的修行方法;此無非爲使不同根器的衆生,皆契入解脫之大海也。故雖同宗而不妨爲異教。

  

  而待世尊涅槃後,因末世衆生皆已不能體證佛之圓滿無礙;于是皆以「以管窺天」之見地與證量,而漸分宗派。且于宗派中,又形成各自的傳承。事實上,即使各宗派的教法有別;但修證到最後,必殊途同歸才是究竟,否則只「叁百由旬」爾。

  

  佛教從本來一味而漸分宗派,這乃是爲適應不同根器的衆生而不得不然。但即使分宗,仍應以法義的教授和修行的指導爲要務。而不能落入宗派的門戶之見,使成爲另一種枷鎖。

  

  其次,即使有了宗派和傳承,那也必是傳法而非傳位。所謂「傳法」者,若已將本宗的修行理論和次第證量,皆修習成就,即是合格的傳人。故一宗,不妨同時有許多傳人;且傳人愈多,愈代表此宗的興榮與殊勝。反之,傳位者如國王傳太子,只能一代一傳。

  

  以若傳法者,則世尊座下的阿羅漢弟子,無非皆佛之傳人。而中國禅宗之所謂以「拈花微笑」而將禅法傳給迦葉尊者,使成爲西天初祖;乃是中國宗派形成後,襲用君主傳位的模式而捏造出來的。雖然故事很美,卻不合佛法。因此既西天二十八祖的傳承,是無中生有;也東土六祖的傳承爲捏目空花─這可參考印順法師的《中國禅宗史》。然即使傳位之說,是無稽之談。但至少在古時候,還是已經得法,才爲傳人。

  

  而今見地.證量皆缺,故宗派的傳承只流于形式。有人說他是「某某宗,第五十叁代傳人」,你請問他:「到底曾傳個什麼?」或者很多雖名爲禅寺,乃竟無禅堂及禅法。所以宗派的傳承傳到今天,竟只傳個「門戶之見」與「名份爵位」而已!

  

  所以很多搞學術者,喜歡在中國禅宗的傳承上尋枝探葉,無事瞎忙。說實話,我雖也似禅宗的門人,但從未搞清楚過我的傳承。因爲即使搞清楚了,就有助于我的見地和體悟嗎?反之,搞不清楚,就有損于已有的見地和體悟嗎?所以我才不在傳承的包袱下,搖尾乞憐!

  

  因此我也常勸初學佛者,不要一開始學佛即落入宗派的門戶之見。太虛大師曾謂「不作一宗一派之門徒」,這點與我心有戚戚焉!所以我們當志求世尊本懷,而宜從原始佛典入門。因此,我于國姓住山時,先看的是《四阿含》與《律典》。而待住山期滿,首于臺中開講的也是《雜阿含經》。而很多人乃以爲阿含爲小乘經典,而不屑與焉。然而若源不溯,如何能淵遠流長?又如本既不固,何能枝葉並茂.花果累累呢?

  

  學佛先從原始佛典著手後,然後再循曆史的發展次第,而漸旁伸更多的經典與法門。最後才依個人的性向.根器而抉擇一宜深入的法門。所謂「深入」者,即由此而體證世尊之本懷爾。于是本源既得,乃可觸類旁通;故從此再看各宗派支流,乃皆了然我心。

  

  所以我還是道:宜從原始佛典著手。即使宗派傳承也應從傳法修證的角度來消化吸收。否則既落入宗派的門戶之見,又從傳位的視野來逐鹿中原,則必鈎心鬥角.全無安甯也!

  

  山頭主義

  若宗派.傳承的發展太過偏端時,將惡化成山頭主義。在臺灣,目前可明顯看出有幾個山頭。此所謂偏端惡化者,乃指諸山頭其實並沒有什麼高明的見地,或獨特的修行方法。簡言之,無有真正的傳承作引導,而是純依個人名利的欲求而強加抄作。這其中有的似專賣店,如以禅或慈濟爲號召;而大部份者乃更似雜貨店,反正信徒愛什麼把戲,我就變什麼花樣。

  

  故形雖似佛教的道場,卻不以佛法的弘傳或衆生的啓悟爲主要素求;而唯以勢力的擴張和標志的凸顯爲經營目的。于是從最初的山頭,乃至遍布全省,甚至通行國內外的連鎖店。

  

  佛教本應以無我爲修學的宗旨,而在山頭主義的驅使下,乃變成大我也。而大我者,必以「好大喜功」爲經營的特質。所以他們常用的標榜乃:道場大.信衆多.事業廣。比如號稱信徒有十萬.廿萬。然而如果我們再追問:那廿萬信衆中,可有幾個已開悟者?或已具足佛法的正知見者?他們必瞠目結舌而不能回答。

  

  爲何須用「道場大.信衆多.事業廣」來自我標榜呢?其實說穿了,乃爲自己信心不足也。以信心不足故,乃須借外在的形勢以自我肯定。中國話說「色厲內荏」,即指這般家夥也。所以我們且不問:你有多少信徒?而是單刀直入地問:那你真否相信你自己呢?若他仍矯賴地說:「沒錯!我對我確有十足的信心!」那你不妨再問:「既諸法無我,那對之有十足信心的,又是誰呢?」

  

  所以嘛!爲無知無明故,才得如此虛張聲勢。故即使媒體已將之捧得如佛陀在世,在我看來,只不過潑猴沐浴而冠罷了!故信徒多,有什麼用?只道是『名』師座下多羔羊而已!所以我們大可不必因相信媒體中的一代大師,而急作羔羊或炮灰。

  

  當然我也不是說「道場大.信衆多.事業廣」,就必是錯的!如以質的提升而自圓成于量的增延,又豈非佛教之福?衆生之慶?但審之目前,惜非如此也。

  

  信衆往來

  最後,再談與信衆的關系。我從前面講到現在,可能會令人有一種錯覺:僧衆只合獨處山中,作無事道人。因此不須有弘法事業,不必與信衆往來。其實,這只其一而非其二。因爲世尊既度五比丘已,即要他們分頭並進.傳播佛法。

  

  尤其在世間中有一種公認的准則:互惠關系。說白一點,即若享有權力,也當盡義務。不可否認,僧衆不管無學.還是有學,基本的衣食資具,還必靠信衆供養才是合法。而僧衆既蒙受供養,將何以回饋呢?乃以佛法教化信衆而已!因此一教化,一供養,而得成其互惠關系。

  

  因此僧衆何以能成爲人間的福田呢?不單爲其已披上袈裟,就能成爲福田。也不爲其能接受信衆的供養,故成爲福田。而是爲僧衆能以佛法教化衆生,故能澄清他們的觀念.淨化他們的心態;使之能過更安和樂利的生活,故成爲他們的福田。簡單講,福田乃由教化而成就的。

  

  然互惠關系者,既是若享有權力,則當盡義務;也必在供給與回饋間,求得平衡。否則供給太過而回饋不足,也將引起反彈。在中國曆史上何以有「叁武一宗」的教難?其實牽涉到相當多的經濟因素─因爲寺院霸占了太多田産。于是若碰上不信佛的君王,也難怪要政治幹預而強加摧殘。

  

  因此必維持合理的供需關系,才是對僧衆和信衆皆最有益者。故《遺教經》中,再叁以「如蜂采華,不損色香」和「當籌量牛力所堪,不令過份以竭其力」而作警戒,豈非無的放矢?

  

  從某方面來看,這個時代的僧衆是較有福報的。既因信佛者日多,也因經濟繁榮的關系,故供養較以前豐盛多了。然而盡管願供養的多了,我們還得小心謹慎.量力而取。否則,何以「中臺山剃度事件」能被渲染成這樣大的風波?因爲當今很多寺院皆在作擴建的競賽,于是極力收刮.募款的醜態,早引起社會有心人士的眼紅。恰好此時爆發了中臺事件,于是萬弩齊發,真恨不得即將佛教掀倒。我總認爲:上一代收刮過度,必留給下一代無比的禍患;而可憐這些無知的羔羊,還盡在爲虎作伥。

  

  其次,在與信衆的往來關系中,當以佛法爲主導而避免作人情與財物的交流。現在佛教社會,流行爲信衆作「關懷」。然而所關懷者,竟是法義的疏通?還是人情的冷暖呢?如果出家後,還要陪同俗人虛應于人情事故,倒不如不出家吧!又時時須別人關懷的衆生,乃根器下劣不堪教化者,何必浪費寶貴的時間而與他們作「貓捉老鼠」的遊戲呢?

  

  所以我自出家以來,從不參加信衆任何婚喪喜慶的事。或有人想:不參加結婚的事,尚說得過去。如果是臨終助念的事,你也不去嗎?這我在「經忏超薦」中,已申明了我不去的理由。所以我還是堅持不爲任何婚喪喜慶的事而勞動身駕。

  

  其次,絕不要與信衆間有任何金錢往來的關系。如他們要供養,就權且收下;至于要借錢,或要合夥作生意,則絕免談。我們皆知凡俗人對錢是最敏感而放不下的,所以即使是至交好友,都可能爲金錢的借貸或合夥關系,而翻臉成仇。至于僧俗間,又何能保證其不然?

  

  我們與信衆間,也要避免來往過切。一位僧衆在人間,既不能與信衆隔得太遠;若太遠,則衣食的供養與佛法的教化,都將鞭長莫及。反之,若來往過切;則不只浪費時間,徒增搔擾。且信衆也將不再把你當法師看待。

  

  而很多人乃期待,佛教的僧衆當如基督教的牧師或神父般地,能深入民間而與打成一片。但我乃曰:若打成一片者,則他們輪回,你也陪他們輪回吧!所以我對佛化婚禮.聯合祝壽等,基本上是抱著嘲諷的態度:自己不結婚,還忙著管別人的婚事;自己都不知何時生死?還有閑替那群糊塗蟲祝壽。

  

  總之,即使謂佛法在世間,我還認定:僧衆應保持著某種秋空朗月.獨超物外,或出水淨蓮.不爲塵染的聖潔形象。因爲這既對自己修學有幫助,也能增益信衆對修學的信心。

  

  小結

  出家乃爲解脫而已!然佛教在世間的流布中,乃不免漸爲共業所轉而帶上很多枷鎖,于是雖名爲出家,卻是攜枷帶眷的不得自在。所以既當從原始佛典中去體會世尊的本懷,也當從修證中去消除業習的迷霧。而使自心洗煉成本然的清淨,也使佛教回歸于本來的面目。否則自枷枷人,何以出家爲呢?願以此和諸君共勉!

  

  

《破繭而出 出家包袱》全文閱讀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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