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心學佛
發心學佛
兩種心態
偏端與狂熱
正確發心
菩提心─求知求覺
菩提是純理性的抉擇
四大教誡
四依法
出離心
統觀出離與菩提
小結
發心學佛
這題目主要爲說明:我們當發何種心態來修學佛法,才能最與佛法直接相應;甚至一位僧衆當如何接引衆生學佛,才能最直接便利。然在說明正發心前,我們先假借兩種偏端,以爲鑒鏡:
兩種心態
一.先以欲鈎之,後令入佛道:對某些未發心修學佛法者,先以世間之欲吸引之,使方便接入佛門。基督教最初于臺灣亦用此下策,在叁四十年前的臺灣,因經濟還很貧困,尤其在山地裏;于是基督教等便以面粉.餅幹等吸引某些人士上教堂。短期間,信耶稣者似增加了不少;但就長期而言,並未能使基督教爲之壯大。後來因經濟的成長,故以面粉.餅幹等吸引信衆上教堂的方式便失卻其吸引力。于是他們改用「團契」的形式,借著心靈交流的需求,吸引某些人士來教堂。尤其對已離鄉背井,只身在外求學或工作的人,「團契」確實有祂的吸引力。于是很多人便不問『主在那裏?』而徑入教堂。這以面粉或團契的方便來接引一般人士入教,雖有一時的方便,但也必免不了有相當的後遺症。
在臺灣的某些寺院,不于講經或禅風用心,卻以「齋飯」而聞名遐迩。于是每到用齋時刻,四方食客便蜂擁而至;然等填飽肚皮後,便嘴巴一抹,各自散去─頂多捐點小錢,供養一下。即使能用如此的方式而光大門庭,車水馬龍。其對佛法及僧衆形象的诋毀,卻以無可彌補的損傷。或者用「大謢法」的禮術,而宴請某些權貴人士。這些先以欲鈎之的濫方便,不用我一一言明,相信各位必已見慣不怪了。這「先以欲鈎之,後令入佛道」是第一種偏端。其次:
二.慧可斷臂求法:在中國禅宗史上,流傳此一公案─某年十二月九日夜,天大雨雪,光堅立不動,遲明積雪過膝。師憫而問曰:『汝久立雪中,當求何事?』光悲淚曰:『惟願和尚慈悲,開甘露門,廣度群品。』師曰:『諸佛無上妙道,曠劫精勤,難行能行,非忍而忍;豈以小德小智,輕心慢心,欲冀真乘,徒勞勤苦!』光聞師誨勵,潛取利刀,自斷左臂,置于師前,師知是法器。
對于這公案的是真是假,學者還在猶豫中;但我們暫信其有,而引爲說明。這公案很多人解釋爲:求法心切,甚至爲法忘軀。但我認爲其實潛藏著蠻大的隱憂:如何肯定達摩大師真能如願地給你佛法?如果這次斷左臂未求得佛法,下次再斷右臂仍未求得佛法,那你怎麼辦呢?幹脆把頭也割斷嗎?慧可還好碰上的是達摩祖師,所以雖斷了左臂,終究真讓他開悟了且成爲一代祖師,若是遇著他人,就不堪設想。
現代這種爲道捐軀的狂熱宗教,何止要你自斷左臂而已,必也集體自殺,各位有沒有聽說過呢?不止美國有,連日本也有!所以爲法忘軀,如果沒有正見的指引,難免變成比野獸還凶殘的狂戰主義(譬如日本的真理教)。我相信在未來的時代裏,這種爲法忘軀.誓不顧身的狂熱宗教,必將有增無減而形成社會另一種包袱。
偏端與狂熱
以上兩種心態,其實都是偏端與狂熱,現首先說明「先以欲鈎之,後令入佛道」的缺失。尊重法故,非請不說。佛教傳法的大原則,本是如此;以尊重法故,必由衆生啓請而後說之。這就像世間的貨品,若真物美宜用者必有它的市場,故不必亟急于推銷。反之,若亟急于推銷者,人將反疑其信用。所以弘法也只是順其所需而開示他而已,絕非世間的推銷行爲。
世間的物品,也都是在正需要時,才覺其之可貴;至于佛法,何其不然!故在其未覺需要時而強加推銷,只徒降低其格調與價值爾。所以我對某些信衆,因亟求兒女早日學佛而勉強其參加兒童學佛營等活動不以爲然。以在其不需要.不相應的心態下而勉強研習,他們或對佛法只一直維持著不需要.不相應的印象;而後當有一天已需要時,他們卻只往異方尋找去。于是本以助之,適以害之。所以先以欲鈎之,不只有損于佛教及僧衆的形象,也將摧殘于當事人的道心。其次,對于斷臂求法的評斷是:法乃內覺,非從外求。真正的佛法,必透過內心的覺悟。所以求法者,是須向內求而非向外求。雖然我們不能否認經典的研習與善知識的教授或棒喝,皆是求法過程中不可或缺的助緣,但這只是助緣而非主因。以若究竟主因,則唯內心的覺悟而已!所以必掌握「法乃內覺,非從外求」的大原則,才能真正求得法。反之,若只外求,難免于偏端與狂熱。
正確發心
然應如何發心,才能遠離偏端與狂熱?才能與法最直接相應呢?我以爲當發二種心:一是菩提心,一是出離心。現首先闡釋「何爲菩提心?」
菩提心─求知求覺
發菩提心者,發『從求知到求覺之心』。這是我用現代人較能相應接受的口語來說明。而所謂知者,乃廣度的延伸;至于覺者,則深度的超越。
我們從生下來,就不得不對世間萬象有所知覺:因爲這既關乎生命的安危,也關乎生命的價值。小則食衣住行的資取,大則心靈情操的安頓。所以說「活到老,學到老」,不只各個人,也各行各業都須不斷地探索新知。故求知求覺者,乃是生命過程中無可規避的課題。
求知與求覺,若進一步解析:知乃偏指世間差別相的了別,而覺則爲萬物共通性的探究。世間的工巧技藝.物理化學,無一而非求知的對象。在此資訊時代,我們能在求知的需求裏,取得最大的滿足。然在求覺裏,以知識愈趨向于分工與枝末,而難得統觀大局;故在求覺的需求裏,反形成更大的障礙。因此俗謂的「專家」,倒常被我批評爲鑽牛角尖,能進而不能出的「鑽家」。很多時候,專家的意見倒比我這局外人還偏端些。因此我們不當只安于枝末的求知,更且要從統觀中求覺,如古人所謂「吾道一以貫之」。能一以貫之者,乃爲已覺悟得萬物的共通性也。
此求知求覺的菩提心,乃人本有之;不只學佛者有之,不只宗教家有之,甚至如西方的物理學家,也經數代的努力而將一切力學現象,統歸爲「牛頓叁大運動定律」及「愛因斯坦的相對論」。欲從差別相中歸納其共通性,這本是一切哲學研究的初衷;而廣義的哲學,實遍布于一切學問與工藝中。故此求知求覺之心,實衆生之良知與良能也。當然佛法的求知求覺,非物理之求知求覺爾,非心理之求知求覺爾;而是欲求一切知與一切覺,或者曰:欲求生命本質之知與生命本質之覺。所以才比世間其余宗教或技藝,更深刻更究竟。
因此學佛,也只是順著衆生原有求知求覺的本性,而更去運用祂.提升祂而已!由是大乘佛法所謂「衆生皆有佛性」,如從求知求覺的動機來看,螞蟻.蒼蠅有佛性嗎?大可懷疑!或如某些原始部落,日出而作,日入而眠,一生動機不出食色而已,彼也許在求知上稍有長進,然在求覺上可曾起步?所以即使聲稱「衆生皆有佛性」,然不同屬性的衆生于善根的深淺及道心的緩急,還是有很大差異的。這也是說「衆生是否有佛性?」但從是否好好去運用.去提升此求知求覺的本心而已!
既此求知求覺的菩提心,乃人本有之;而學佛只是更積極有效地去運用祂.去提升祂而已!則學佛豈須更用余欲去鈎之呢?
以上我對「菩提心」的定義,跟其他人有很大的不同。其他人皆將菩提心解釋爲舍己利他之心。當然若于法有所得,必有利他的能耐,能利己者亦能利人。但我認爲還是應以求知求覺的心來诠釋菩提心,才最與法相應─依法而非依人。所以真發菩提心者,還是須從求知求覺中去完成法的覺悟。
菩提是純理性的抉擇
由是發菩提心者,乃是純理性的抉擇。比如知者,必從對現象的觀察.分析,甚至實驗證明,才能得之;而不能出之于憶想或猜測。在科學上,每一理論的提出,都要經過審慎的觀察.分析,甚至實驗才能確認。甚至如能在現象上提出相左的案例,則此定理便得被否認或修正。因此在科學的領域中無所謂「權威」。一切判斷的標准,乃在事實或現象中。以科學是用如此審慎.開放的態度,故能爲衆所接受。因此從科學的研究,我們便可意會「何謂純理性的抉擇?」
故求知求覺者,非只于從不知中求知,從不覺中求覺;更且須從已知中求未知,從已覺中求未覺。所謂從已知已覺中求未知未覺者,乃爲說明有任何新的知覺,不能便盲目接受;而是當從已知已覺者,去分析判斷後才予確認和接受。
因此菩提心者,亦非感性的沖動;不能憑著個人喜怒好惡的痼辟而橫加取舍,不能爲一時意氣的奔騰飛揚而率爾操戈。一切的取舍判斷,皆以「叁思而後行也」。菩提心者,更非偶像之崇拜。前已謂:在科學領域中,本無任何的權威或偶像。愛因斯坦的相對論,至今仍爲人所奉行;只因還未找到更有力的反證。如那一天,能尋得明確的反例,則它一樣將被推翻或修正。故菩提心者,唯法是從,而法者乃必有事實的根據。
有人曾問我:「如有一天,發覺有某學說講得比佛法還究竟完美,那你將怎麼辦?」我當然照收無疑。事實上,我們本不是爲學佛而學佛,而是爲求得更高明的覺悟才學佛的。因此法之所在,即心之所往,有何疑慮呢?當然我們很難想象,會有比佛法還高明.深刻.究竟.完美者。如果有,當然更好,因爲我們又可突破也。總之,要從求知求覺的意向中,去闡明菩提心者本是純理性的抉擇,而非感性的沖動與偶像之崇拜。
四大教誡
以菩提心者,本是純理性的抉擇;故佛陀即使已證得叁明六通,得大解脫與智慧。如《金剛經》所謂『佛是真語者,實語者,不異語者,不诳語者。』但我們仍不把佛當偶像來崇拜。故在《律典》裏,佛陀再叁申述「四大教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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