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楞嚴新粹 叁無漏學與四清淨明誨▪P4

  ..續本文上一頁起。所以謂『于如來形像之前,身然一燈,燒一指節,及于身上爇一香炷。』其實只是一種象征:誓必放下對身體的執著。故如能放下對身體的執著,那然不然燈,爇不爇香,其實都不重要。反之,若對身體的執著放不下,卻在身上燒了很多戒疤,用做裝飾嗎?這反才與解脫道,完全不相應。

  

  我覺得就現代人而言,能對這個臭皮囊多放下一點,就已功德無量了。現代因科技、醫學的發達,故對身體的照顧,愈來愈周全。同時,也使身見愈來愈沈重矣!故能對身體的執著,多放下一分;就多一分的功德與自在。至于「以身供佛」的修習法門,就不談也吧!

  

  若諸比丘,衣砵之余,分寸不畜。乞食余分,施餓衆生。于大集會,合掌禮衆。有人捶詈,同于稱贊。必使身心,二俱捐舍。身肉骨血,與衆生共。不將如來不了義說,回爲己解,以誤初學。佛印是人得真叁昧。

  

  在出家戒裏有:不殘食戒。故對當天托缽所乞得的飲食,如未能用完,原則上要施給其他衆生,而不能留到明天再食用。

  

  『于大集會,合掌禮衆』這也是另一種象征,即降伏我慢也。衆生在生死輪回中,最難降伏的:一是身見,二是我慢心。故合掌禮衆,主要是爲降伏我慢心也。故如我慢心已降伏後,是否還合掌禮衆?那就不重要了。『有人捶詈,同于稱贊』,這也是就降伏我慢心而言,倒非不辨是非,或不知慚愧也!

  

  『必使身心,二俱捐舍』,這句話才是重點,就是要把對身心的執著,完全放下。『身肉骨血,與衆生共』,此乃謂:要打破我跟其他衆生的界限。從緣起互動與平等互惠中,建立良善的人際關系。

  

  『不將如來不了義說,回爲己解,以誤初學。』如來何以會有不了義說呢?其實不是「佛所說的不了義」,而是就某些衆生而言,他們不能相應受用,故變成不了義。因此「了義與否」,就牽涉到契機的問題。有些法,對張叁契機,對李四就不契機。因此要教化衆生,除契理外,也要契機。否則不能對症下藥,即使是一番好意,卻反贻誤初學了。

  

  以上文句與實義,乃有很大的差距。故我們當從整體佛法的知見,來消化吸收。而不可著相而求,否則便不免咫尺千裏也。

  

  第四決定清淨明誨

  

  若大妄語,即叁摩地不得清淨,成愛見魔,失如來種。所謂未得謂得,未證言證。我滅度後,敕諸菩薩及阿羅漢,應身生彼末法之中,作種種形,度諸輪轉。終不自言:我真菩薩,真阿羅漢。泄佛密因,輕言末學。唯除命終,陰有遺付。

  

  第四是「不妄語」戒,尤其是不能大妄語。而大妄語,主要是跟修證有關的,才稱爲大妄語。世間上種種拉雜事,還稱不上是大妄語。

  

  以佛教所最重視者,還是法。故如以妄語而誹謗法,便是莫大的罪過。而『未得謂得,未證言證』沒有入定,說已入定;未曾開悟,卻說開悟。這就會引起世間對佛法的誤解,甚至誹謗。如未開悟而卻說開悟,但他種種的表現,卻令人不恥。這便會讓人對佛法失卻信心,故罪過就很重了。因此在北傳佛教裏,一個修行人是不可輕易說:我已開悟,已證得什麼果位。因爲這樣便難免有「大妄語」的譏嫌。

  

  『我滅度後,敕諸菩薩及阿羅漢,應身生彼末法之中,作種種形,度諸輪轉。』釋迦牟尼佛在世時,就曾交代幾位阿羅漢弟子不能入滅。要他們在末法中,作爲人間福田─因爲在末法時代,已很難證得阿羅漢果了。我想當不只是作爲人間福田而已,更且是爲正法印證。當然他們即使再現形于世間,也不可能用原來的形相,而讓人直接明了:他就是阿羅漢。當也不可自謂:我是阿羅漢,我是菩薩轉世的。

  

  『唯除命終,陰有遺付』除非這些應世教化的羅漢或菩薩,化緣已盡,才能暗示其來由;否則生前是不允許明示的。而即使在曆史上,也有很多這類的傳言,但是真、是假?也沒辦法完全確認。

  

  所以真正的佛法,還當「依法不依人」,要由正知見去判斷:這是不是佛法?而非因某些人自謂是阿羅漢、是菩薩,就得相信他。事實上,既已明說自己是阿羅漢、是菩薩者,即可不必再相信他了。

  

  以上已說明四大重戒。而下面我們再把《楞嚴經》的整個修學方式,統合作說明:

  

  以證慧爲主的道風

  在經中雖不乏菩薩的名號,但這菩薩乃以「上求佛道」爲主要訴求,而非以「廣度衆生」爲主要訴求。所以從開始教授「如來密因」,到「廿五圓通」,以及「四清淨明誨」,都是以自力修行.證果爲主的解脫道。

  

  或問:經中阿難不是有『自未得度先度人者;我雖未度,願度末劫一切衆生。』的說法嗎?

  

  答:阿難說此話時,早證二果矣!如經文『我今已悟成佛法門,是中修行得無疑惑。』所以『我雖未度』,是指還未究竟解脫之意,而非連見性也無!若連知見也無的凡夫俗子,其如何度衆生呢?

  

  對于回小向大,我有一種看法:一個修行者,至少要待見性、證得初果,已不退轉了,再來回小向大,才比較保險。

  

  這保險,不只因爲既不退轉了,故終究能解脫也。也爲已見性者,才不會自誤誤人的。否則,連知見也不清楚,就要『我雖未度』而勇于度人,這豈非以盲導盲,而相率及溺呢?

  

  所以綜合《楞嚴經》所述,其有關戒定慧的修學,乃比原始佛教還嚴謹些。在原始佛教中,並未很清楚地標示出「如來密因」。而「廿五圓通」的修行法門,也比原始佛教更廣博些,至于戒相又比原始佛教更嚴謹了。至于「道場加行」與「神咒加持」的部份,可能是爲應當時的需要,而方便說的,所以不必太在意。

  

  但是嚴謹而非刻薄

  衆生中有偏于理性思惟者,有偏于感性抒放者。如屬于理性思惟,大都待人處事習于嚴謹,甚至于刻薄。然理當嚴謹,事勿刻薄。以若刻薄過甚,不只自損福報;且與真如心不相應。

  

  但這嚴謹,卻非刻薄也。因爲若只自我要求很高,還無可厚非;但如對別人也要求很高,就難免形成刻薄了。而能要求多高?這也牽涉到衆生的根器。

  

  以衆生中,有偏于貪心者,有偏于瞋心者,有偏于理性思惟者,有偏于感性抒放者。若偏于理性思惟者,大都是處世嚴謹;但若嚴謹過甚,就不免變成刻薄。所以就理事而論,理乃應嚴謹,而事不能刻薄。爲理嚴謹,才能轉迷成悟,故在知見上,就能非常清楚肯定。

  

  但如在事相上,變成刻薄的話,便不免自損福報。很多人雖常挂嘴上:要惜福、要惜福。但真當珍惜的重點,還不在惜物質的福,而在于惜人緣的福。以有謂「和氣生財」,人氣既合,財源自然滾滾而來。

  

  而若刻薄過甚,其必從損人緣之福,而更損物質之福也。

  

  所謂『真如心』者,無所不括。故真解得真心,證得真心者,心當更開拓涵容才是。但此非魚目混珠.攪和稀泥般地含糊;而是如前圓教所說,萬物因緣起的不同,而各呈峥嵘。

  

  其實刻薄過甚,不只損福,更且與真如心也不相應。以真如心,既是無所不括,無所不是。則真解得真如心,真證得真如心者,心胸應該更開朗,更涵容才是。而既心胸開朗、涵容,當就不可能再刻薄也。

  

  菩薩道與解脫道

  以所謂『菩薩』者,乃覺悟衆生也。而真覺悟者,必由見性出離而解脫也。是以菩薩道與解脫道,乃非一非異。

  

  菩薩最原始的定義,大家都知道是「覺悟衆生」的意思。如未覺悟者,求覺悟;或已覺悟者,更幫助其他衆生得覺悟,這都稱爲菩薩。而真覺悟者,即能由見性出離,而趨向解脫。反之,欲解脫者,亦必透過覺悟的過程。由是而言,覺悟與解脫,乃一體的兩面。既離覺悟,即不能解脫;也必既覺悟,即必趨向解脫。所以菩薩道與解脫道,乃非一非異也。

  

  但目前卻常把菩薩道跟解脫道,分門別類:認爲有一種法,是只求解脫,而不幹覺悟。有另種法是:雖求覺悟,而不求解脫。這乃妄人瞎說,與真正的法全不相應。

  

  或有人說:我非謂「自求覺悟」即是菩薩道,而是當「廣度衆生」才是菩薩道。然度衆生,不是欲將度成「覺悟與解脫」嗎?否則,還有其它的度法嗎?如必將他度至「覺悟與解脫」;則豈離卻解脫道,還別有菩薩道呢?

  

  所以就算以「廣度衆生」,才稱爲菩薩道。但若自未曾悟,其如何能度衆生呢?總不能說「慈善修福」就是度衆生;因爲慈善修福,只人天道爾,爲共外道者;已非佛法的特勝,更雲何爲菩薩道呢?

  

  我們從釋迦牟尼佛一生的行誼中,即能更明了:解脫道與菩薩道的不一不異。佛陀最初即爲探究「能了生死之道」而發心出家的,這即是解脫道的初衷。後在菩提樹下頓悟成佛,這即是以「覺悟」爲主要訴求的菩薩道。而成佛後,才開始說法教化衆生;最後才是「廣度衆生」的菩薩道也。

  

  六度四攝

  六度中,持戒、精進、禅定、智慧,甚至安忍,都是原始佛教教誡的主題,是以與解脫道相近。

  

  現在一說到菩薩道的修習法門,總不離六度四攝。事實上,持戒、禅定、智慧的叁無漏學,本就是原始佛教中,修行的主題。而「精進」者,于「八正道」中也有「正精進」。至于「安忍」,也是原始佛教中,所常教誡的主題之一。所以六度,卻非菩薩道所專修的法門。

  

  至于布施,如是在家衆,乃比較方便于財物的布施;至于出家衆則應隨緣于佛法的布施。所以布施,也不是大乘才有的修習法門。至于四攝法,目前多將之說爲「度衆生」的方便,但其實于四攝法中,也有解脫道的成份。

  

  如布施,就解脫道而言,乃是『外舍財物,內舍悭貪』。而非植福,或與衆生結善緣爾。故真正要舍的,乃是從我執、我慢而有的悭貪心。故如悭貪心能舍,其我執我慢,亦必能漸淡薄也。這才與解脫道相應矣!

  

  其次『愛語』,並非徒說些谄媚悅意的話,而讓聽者繼續著迷、沈淪。而是應『站在對方的立場,而說對他有幫助的話。』這樣既說者,能離卻自我中心的執著,也聽者才有實益可言。

  

  而『利他』的利,應以法益爲主,而非世間的名利。而要以法來利他,便非得自己先深入法不可。于是以深入法故,得趨近于解脫道。

  

  最後『同事』,非謂做同樣的事爾。而是能以平等心,來善待一切衆生之類。而這主要爲降伏我慢心也。以解脫道最後的症結,其乃『我慢心』爾。

  

  所以如只再叁強調「六度四攝」才是大乘佛法,其何曾契會真正的大乘呢?如《起信論》所謂:大乘者,體大、相大、用大。而真能具備體大、相大、用大者,其唯真如心也。故如不能理會真如心,如不曾體證真如心者,便不夠資格成爲大乘的行者。

  

  總結

  理悟尚圓滿,事修當嚴謹。《楞嚴經》就理的覺悟,與事的修爲,在大乘經典中,可謂獨矗一格也。

  

  就修行而言,大乘佛法的理論,雖講得很圓滿、很圓融;可是在事修上,卻常大而化之,摸不著邊際。而原始佛教雖在理論上,未說明得那麼廣博圓滿;可是在事修上卻很明確。

  

  于是從這當中,再來審視《楞嚴經》。其不只在理上講得非常崇高,且在事的修爲中,又訂得非常嚴謹。這在大乘佛法中,可說是獨矗一格也。

  

《楞嚴新粹 叁無漏學與四清淨明誨》全文閱讀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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