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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雲灌頂 評月溪法師的《大乘絕對論》

  評月溪法師的《大乘絕對論》

  

  引言

  四乘概說

  五蘊皆空

  圓覺四相

  轉識成智

  

   張冠李戴

  八識乃非根本無明

  頓悟與漸修

  絕對的境界

  總結

  

  

  引言

  余閉關山中,少近世事;不意卻于臨出關之際,接到不知是那位善心人士所惠贈一書,其名爲《大乘絕對論》─月溪法師著,圓明出版社編輯。略爲流灠過後,且有不少感慨,今聊記于此,以供有興趣者參閱。以下所引文句頁碼,乃以圓明出版社的書本爲准。

  

  四乘概說

  綜觀書中,月溪法師的中心思想,乃是四乘教判。此在書中有個圖表(頁339):

  

  

小乘中乘大乘最上乘
我執階段法執階段空執階段實相階段
主觀唯物論主觀唯心論心物合一非心非物
相對範圍:四谛相對範圍:十二因緣相對範圍:六波羅蜜絕對範圍
一念無明一念無明無始無明真如佛性
聲聞:斷六根緣覺:斷一念無明菩薩:破無始無明佛:萬德圓滿無修無證

  

相信這個圖表,不只對未學佛者是不可思議的;甚至對已飽讀佛書者,也是唐突莫測的。但如對作者上下文意,稍加思索,便不難解開其本來面目。

  

  

五蘊皆空

  

在原始佛教中,所確切申述的教理與行證,不外乎從觀五蘊皆空,而斷我見,故得證初果。其次,從斷我見的基礎中,更而降伏貪瞋業習,得證二果。若更進而斷盡貪瞋業習,則得證叁果。最後待我慢痼習,全斷盡無余,則證阿羅漢果也。于是曰: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不受後有。

  

  

而五蘊者,乃色、受、想、行、識。以五蘊中,色蘊最粗重;故衆生中,執身外之物,或執自己色身,以爲我者,乃最膚淺之我見也。其次,以觸受、感知爲我者,乃次膚淺之我見也。其叁,能以思惟、造作、取舍的想蘊爲我者,雖仍是凡夫衆生;但已是凡俗衆生中之佼佼者矣。至于行蘊與識蘊,因相當微細故,一般人已不易覺知,更遑言執之爲我。除非在較深細的禅觀裏,才能去察覺、省思于行蘊與識蘊的存在。至于應如何才能將之斷除滅盡?這是凡夫外道所不可能瞭知的!故其修行用功,充其量只能將之安伏不動,而入無想定、入非想非非想定,便錯以爲已解脫矣!其實生死的根本元在,譬如野草燒不盡,春風吹又生。一旦定力退失,行識乍起,便又生死輪回去也。

  

  

以上之所以不厭其煩,再叁申述原始佛教之解脫道者,乃爲這是大小乘的共法。而只有從這共法去修行的法門,才是佛法。否則,公說公理,婆說婆理,便失去一切評斷的標准。

  

  

圓覺四相

  

由是于大乘的《圓覺經》,其〈淨諸業障菩薩章〉中說到:

  

  

『一切衆生從無始來,妄想執有我人衆生及壽命,認四顛倒,實爲我體。 由此不能入清淨覺,非覺違拒諸能入者─有諸能入,非覺入故,是故動念及與息念,皆歸迷悶。何以故?由有無始本起無明,爲己主宰,一切衆生,生無慧目,身心等性,皆是無明。譬如有人,不自斷命。』

  

  

『善男子,雲何我相?謂諸衆生,心所證者。善男子,譬如有人百骸調適,忽忘我身;四肢弦緩,攝養乖方。微如針艾,則知有我,是故證取,方現我體。善男子,其心乃至證于如來,畢竟了知清淨涅槃,皆是我相。』

  

  

『善男子,雲何人相?謂諸衆生,心悟證者。善男子,悟有我者,不複認我,所悟非我,悟亦如是;悟已超過一切證者,悉爲人相。善男子,其心乃至圓悟涅槃,俱是我者。心存少悟,備殚證理,皆名人相。』

  

  

『善男子,雲何衆生相?謂諸衆生,心自證悟所不及者。善男子,譬如有人作如是言:「我是衆生。」則知彼人說衆生者,非我非彼。雲何非我?我是衆生,則非是我。雲何非彼?我是衆生,非彼我故。善男子,但諸衆生了證了悟,皆爲我人。而我人相所不及者,存有所了,名衆生相。』

  

  

『善男子,雲何壽命相?謂諸衆生,心照清淨,覺所了者;一切業智所不自見,猶如命根。善男子,若心照見一切覺者,皆爲塵垢;覺所覺者,不離塵故。如湯消冰,無別有冰;知冰消者,存我覺我,亦複如是。』

  

  

以上四相、四顛倒的說法,似與原始佛教的觀五蘊皆空,文句不同,其實意旨仍類同也。概《圓覺經》中的我相、人相、衆生相、壽者相,即是五蘊中的受想行識爾。所謂「證取,方現我體」,即謂以覺受者爲我。其次,雲何人相?「謂諸衆生,心悟證者。善男子,悟有我者,不複認我。所悟非我,悟亦如是;悟已超過一切證者,悉爲人相。」這如西方笛卡兒所倡「我思,故我在」,其不以所思者爲我,乃以能思者爲我,故還不出想蘊的範圍。再次,所謂衆生相者:「而我人相所不及者,存有所了,名衆生相。」行蘊與想蘊,皆爲意識的作用,也都存有「我見」的汙染。但想蘊較粗,故易于省思察覺;而行蘊較細,故不易省思察覺。然行蘊雖細,如根伏土裏,卻是想蘊枝葉的根源。至于識蘊,乃壽者相:「一切業智所不自見,猶如命根。」在唯識學裏,乃以識(即第八識)爲生死之命根。

  

  

轉識成智

  

在唯識學中,說到衆生有八識,即前五識、第六識、第七識、第八識。前五識,又名五俱識。第六識又名現識、顯了識。第七識又名末那識,即汙染之意。第八識,又名爲藏識與阿賴耶識。

  

  

其實前五識,即是受蘊也。何以故?從五根而有觸受。第六識即想蘊也,何以故?從顯了意識而現起記憶、思惟、分別之作用也。第七識即行蘊也,何以故?從俱生我執而起汙染,從汙染意識而取舍造業也。第八識即識蘊,何以故?從取有業,此業乃熏習成種子而含藏于阿賴耶識中。

  

  

故唯識學中說到修行法門,乃轉四識成四智,其實這還不出觀五蘊皆空的範圍。所謂「六七因中轉,五八果上圓」,即謂欲轉識者,得先由『聞思』中,首破第六意識的分別我執。然後再于禅觀中,斷除第七識之俱生我執。若我執、我慢全斷無余,即已證阿羅漢果。然雖生死已了,卻還有無盡的塵沙細惑─即存藏于阿賴耶識中的業習種子,還待淨化,故修行還未圓滿。(注:阿賴耶識中業習種子的淨化,雖從學佛修行時,即已有所淨化。但即使已證阿羅漢果,卻仍未淨化了也。)

  

  

然即使修行還未圓滿,卻不必有什麼擔憂。因爲既生死已了斷,當不可能再退轉;且于無功用心中,由般若之法力故,自將趨向于圓滿。

  

  

張冠李戴

  

從以上的根本教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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