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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法原典 如來所說誦▪P6

  ..續本文上一頁方便,攝受增長;已生善法住不忘失,生欲精勤方便,攝受增長,是名力具足。

  

  何等爲捷疾具足?謂此苦聖谛如實知,乃至得阿羅漢,不受後有,是名捷疾具足。是名善男子色具足,力具足,捷疾具足。」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雜阿含經論會編》(下)p.610 ~ p.611

  

  叁種良馬,其實是將「色具足、力具足、捷疾具足」比喻爲「戒定慧」叁學。雲何將捷疾,比喻爲慧呢?因爲有慧,才能很快地證果。故捷疾,是謂其證果的速度很快。雲何將力具足,比喻爲定呢?因爲修定後,能使我們心力較強,所以要做什麼,都能成辦;如所謂「置心一處,無事不辦」也。

  

  然守戒者,是內銷法而非外延法;故以色具足譬喻,卻不相應。

  

  但是這「受持學戒,是名色具足。」我覺得可能有點偏差。因爲色顯于外,所以一切衆生皆能觀察周知。故以色具足,來比喻守戒也。這就很容易産生一種錯誤的引導:認爲守戒,是要守給別人看的。

  

  然我們已再叁說到:修行乃是內銷,而非外延。故守戒者,乃爲內銷自己的業障跟執著;而非爲「遵循佛製」而已,更非爲守給別人看也。而當今有很多道場,自標榜爲持戒道場。或個人,自標榜爲持戒者。乃都有這種嫌疑:守戒,是守給別人看的。譬如馬,色具足,一眼能知。

  

  同理,威儀等亦然;是內銷法而非外延法。

  

  威儀是什麼呢?一般人也都是從外相去認定的,故也容易産生:威儀,即是要「造作」給別人看的。

  

  但在原始佛法裏,所謂威儀,是指「六根娴靜」。故真正的威儀,是從解脫的心地法門中,所自然流露出來的風範。因爲對已證得解脫者而言,心非常安閑自在,既眼不會亂看,耳聽跟不聽也無所謂。至于別人看不看,又有何關系呢?所以,當從內銷的精義,去看持戒和威儀,才不會變成外道法門。

  

  世有四種良馬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王舍城迦蘭陀竹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世有四種良馬:有良馬,駕以平乘,顧其鞭影馳駃,善能觀察禦者形勢,遲速左右,隨禦者心,是名世間良馬第一之德。

  

  複次,比丘!若不能顧影而自驚察,然以鞭杖觸其手尾,則能驚悚,察禦者心,遲速左右,是名世間第二良馬。

  

  複次,比丘!若不能顧影,及觸皮毛能隨人心;而以鞭杖小侵皮肉,則能驚察,隨禦者心,遲速左右,是名第叁良馬。

  

  複次,比丘!若不能顧其鞭影,及觸皮毛,小侵膚肉;乃以鐵錐刺身,徹膚傷骨,然後方驚,牽車著路,隨禦者心,遲速左右,是名世間第四良馬。

  

  如是于正法律,有四種善男子。何等爲四?謂善男子,聞他聚落,有男子、女人,疾病困苦乃至死。聞已,能生恐怖,依正思惟;如彼良馬顧影則調,是名第一善男子,于正法律能自調伏。

  

  複次,善男子!若見他聚落若男、若女老病死苦,則生怖畏,依正思惟;如彼良馬觸其毛尾,能速調伏,隨禦者心,是名第二善男子,于正法律能自調伏。

  

  複次,善男子!然見聚落、城邑,有善知識及所親近,老病死苦,則生怖畏,依正思惟;如彼良馬觸其膚肉,然後調伏,隨禦者心,是名第叁善男子,于聖法律而自調伏。

  

  複次,必于自身老病死苦,能生厭怖,依正思惟;如彼良馬侵肌徹骨,然後乃調,隨禦者心,是名第四善男子,于聖法律能自調伏。」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雜阿含經論會編》(下)p.611 ~ p.612

  

  四種良馬,是比喻衆生不等的善根。第一種馬:只看到鞭影,自己就會上路。同樣,有些人只是聽到「他聚落,有男子、女人,疾病困苦乃至死。」聞已,即能自己警惕,而向道修學。

  

  第二種馬:需加以鞭杖,觸其手尾,才能警覺上路。同樣,有些人只是聽到「他聚落,有男子、女人,疾病困苦乃至死。」還不夠,要親眼見到,才能有所警惕,而向道修學。

  

  第叁種馬:是親見疏遠的人死了,還不足以警惕。必周邊的親戚、眷屬,也病了、死了,才能有所警惕,而向道修學。。

  

  第四種馬:是除非自己已面臨了病死苦,才能知道警惕,而向道修學。

  

  以我的看法,其實大部分衆生,乃是第五等馬:因只碰到一次,還不足以警惕。必一次又一次,碰得灰頭土臉,才能慢慢覺悟,才肯慢慢放下。

  

  至于那些不學佛、不向道者,應是第六等馬:雖自身數度患于老病死苦,卻始終不覺悟,始終不厭離。

  

  有謂「富貴學道難」,其實重點不在富貴與否?而在你是屬第幾種馬?

  

  否則,釋迦牟尼佛、達摩祖師等,何而謂爲「富貴學道難」呢?

  

  因此,雖俗謂「富貴學道難」。但症結,其實不在富貴與否?而在于你是屬于第幾等馬?如是第一、第二等馬,則富貴不會妨礙學道的。像釋迦牟尼佛,達摩祖師,還有安息的高僧─安世高,乃都是王子出身,何曾妨礙他們修道呢?反之,若是第五、第六等馬,則富貴就會妨礙他學道也。

  

  摩诃男相應

  

  雲何滿足一切優婆塞事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迦毗羅衛國尼拘律園中。爾時釋氏摩诃男,來詣佛所,稽首佛足,退坐一面。白佛言:「世尊!雲何名優婆塞?」佛告摩诃男:「優婆塞者,在家清白,乃至盡壽歸依叁寶,爲優婆塞,證知我。」摩诃男白佛:「世尊!雲何爲滿足一切優婆塞事?」佛告摩诃男:「若優婆塞有信無戒,是則不具,當勤方便,具足淨戒。具足信、戒而不施者,是則不具;以不具故,精勤方便修習布施,令具足滿。信、戒、施滿,不能隨時往詣沙門,聽受正法,是則不具;以不具故,精勤方便,隨時往詣塔寺,見諸沙門,聽受正法。

  

  若聽受正法,不一心聽受,是不具足;聞已不持,是不具足;持已,不能觀察諸法深義,是不具足;觀察甚深妙義已,而不隨順知法次法向,則不具足;以不具故,精勤方便,信、戒、施、聞,受持,觀察了達深義,隨順行法次法向;是名滿足一切種優婆塞事。……」佛說此經已,釋氏摩诃男聞佛所說,歡喜隨喜,即從坐起,作禮而去。

  

  ──《雜阿含經論會編》(下)p.622 ~ p.624

  

  摩诃男跟阿那律兩個是兄弟,所以兩個之中,必一個出家,一個在家。故最初阿律律即對摩诃男說:「讓我在家,你去出家吧!」摩诃男說:「如果你選擇在家,你就得繼承家業!」于是就把很多家務,交代給阿那律。阿那律說:「在家有這麼麻煩嗎?那還是讓我出家吧!」故阿那律最初出家時,道心不夠。佛陀邊說法,他邊打瞌睡;然最後還是成爲天眼第一的阿羅漢。

  

  以摩诃男也是王族出身,除了非常恭敬供養叁寶外,自身且很用功;故實際上成爲當世優婆塞的典範。所以乃問:「如何能滿足一切優婆塞事?」用現代的話,即是問:在家居士當如何修行?

  

  簡單講:首先要有信,信之後,要守戒;戒之後,要布施。然後再親近善知識,聞法、思法、修法、證法。聞時,須一心聽受,聞已受持。思則,觀察甚深妙義,能善加抉擇與統合。修法,乃隨順行,法次法向。證即能證得初果、二果、叁果。在原始佛教謂:在家居士頂多能證得叁果。

  

  故從世尊的回答來看,一樣是聞思修,一樣是戒定慧,跟出家衆所修的,其實無甚差別─只有講到布施的部分,略有不同。因出家衆,乃以法施爲主;而居士,則以財施爲主爾!

  

  我認爲:法乃不分「在家與出家」之別;但緣有「在家與出家」之別。

  

  而非:在家修福.出家修慧;在家爲信行人,出家爲法行人等。

  

  因此,我認爲在佛法的本質上,或在修行的道途中,乃無「在家跟出家」的差別。因爲要解脫,只有一門,而稱爲不二法門。因此不管在家、出家,不管男衆、女衆,都得先通過此門,才能登堂入室;而這門,即是開悟見性之門。

  

  然法雖無差別,但緣卻有差別。有的人不具足出家的緣,所以權且在家修;有的人雖有出家的緣,但出家後修學的緣,卻不見得很平順。甚至修了,有的很快見性證果,有的還丈二金剛摸不著頭緒的,也一大堆。所以這一切,都是緣的差別,而非法的差別。

  

  所以我個人,不管是講經、說法、還是寫書,從不去劃分:這些是給在家居士聽的,這些是爲出家衆講的。我也不像某些人認爲:在家衆應該修福,出家衆才應修慧。或在家衆是信行人,出家衆是法行人。因爲如單是信行人,或單修福,其實還不是佛教徒哩!

  

  譬如大樹,順下、順注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迦毗羅衛國尼拘律園中。爾時釋氏摩诃男,來詣佛所,稽首禮足,退坐一面。白佛言:「世尊!此迦毗羅衛國,安隱豐樂,人民熾盛。我每出入時,衆多羽從,狂象、狂人、狂乘,常與是俱。我自恐與此諸狂,俱生、俱死,忘于念佛、念法、念比丘僧。我自思惟:命終之時,當生何處?」

  

  佛告摩诃男:「莫恐,莫怖!命終之後,不生惡趣,終亦無惡。譬如大樹,順下,順注,順輸,若截根本,當墮何處?」摩诃男白佛:「隨彼順下,順注,順輸。」佛告摩诃男:「汝亦如是,若命終時,不生惡趣,終亦無惡。所以者何?汝已長夜修習念佛,念法,念僧。若命終時,此身若火燒,若棄冢間,風飄日曝,久成塵末,而心、意、識久遠長夜正信所熏,戒、施、聞、慧所熏,神識上升,向安樂處,未來生天。」時摩诃男聞佛所說,歡喜隨喜,作禮而去。

  

  ──《雜阿含經論會編》(下)p.625

  

  這部經的內容,已說過很多次了。摩诃男問佛陀曰:「因爲是一位居士,且有很多事情要忙;于是我很擔心:既經常在忙碌中,會不會于臨命終時,卻忘了佛法僧呢?如果忘了,會往生到那裏去呢?」于是佛反問摩诃男說:「譬如大樹,順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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