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習我們的種識,就這樣我們意識中的觀念不斷的在變化。一般人以爲他自己在想,事實上他一點都不曾想過。
一般而言,人不可能沒有念頭,就如同水流,水既已存在,你不可能叫它沒水。但是就佛法來講,我們雖不可能叫水不存在,但可以叫水不流。如何使水不流呢?水是從高水位流向低水位的。假使我們用心不平等,水面便有了高低差,于是心便動了,雜想紛飛。所以如何使我們的心能夠無想呢?就是心行平等,平等則不動。因此,終究的定,並不是用築水壩的方法,而是從看一切萬物平等而使心能夠不動。「想」,簡而言之,是誰在想?沒有人在想,只是念頭在動。念頭爲什麼會動?因爲意識遇上境界,乍起現行。無作者亦無受者。
行
「行」,大部分人又都認爲我可以抉擇。我要當工程師、科學家‥‥等等。我們把「選擇」分爲兩點來討論:一是能選擇的我,一是我所選擇的對象。從對象來說,如果你現在只有兩條路可以選擇,那當然不可能選擇第叁條!所以我們的選擇早已經被限製住了。又就能選擇的我而論,選擇時我們本身的觀念條件,也把我們限製住了。選擇,終究而言只是因緣在遷變,因緣有相應、有不相應,外因緣和內因緣相應,于是你選擇了它。或者說是它選擇了你。故選擇,是內外因緣共同決定的。所以自由意志論,認爲身心之外有一個能選擇的我,或宿命論認爲在人的身心之外有一個被指使的我,這都屬于自性見,是所謂的無明。衆生因能所分立,所以才有這些問題。我們修行到了身心統一的時候,這些問題就不存在了。總之,「行」沒有抉擇的主體,沒有「我」在選擇。
識
「識」,一般人所以認定有「我」,主要是爲解釋兩種作用:第一是統一的作用,六種感官如何能互相調和呢?眼睛看到和耳朵聽到的有一種統一的現象,又過去的我和現在的我也有一貫的軌迹。爲了這統一的作用,人們認爲應在變化之中建立一個不變的「我」,才能統一。事實上就緣起而論,一切存在本身既是互相影響、互相連鎖,故統一的現象是緣起本來就必然有的作用,並不需要在現象之外,另外找一個東西來統一。又前已述及,即使要另找一個東西來統一,它也統一不了的。
第二種是主宰的作用。在相續的因果中,前因有它的力量能影響現在,現在又有它的力量以影響未來。故不是因爲「我」才有這種牽引的力量啊!諸法緣起,法爾如是。因此認爲有主宰的本體,根本就是無明。
總之,從色受想行識來分析它的作用,我們可以肯定根本沒有一個不變的「我」存在。我們既不否認生命存在的事實,也不否認五蘊的作用,只是這些乃由因緣和合才有的,而緣起本來自性空。
有很多人認爲佛法講「無我」寶在很可怕,人活著吃飯、工作、睡覺‥‥等,這些都是爲了「有我」,要是「無我」那該怎麼辦?所謂「人不爲己,天誅地滅」,人要是不自私自利,則社會會靜止,文化將斷亡。無我觀念果真如此可怕嗎?事實上並不如此。
這可以由兩個階段來講:第一、假使大家真能做到「無我」的境界,那麼這世界上都沒有問題了。人總認爲有很多問題要由「我」來處理,所以「我」不能放掉。事實上沒有「我」就沒有問題,所以不需要另一個「我」來處理問題。第二、「無我」反而能關心別人,因爲你沒有自身的問題,所以才有閑功夫去關心別人的問題。一般人認爲有「我」,必先得保護自己,因此不能把自己奉獻出來。當「無我」的時候,反而更能看得開、看得遠,且更能承擔。從有我到無我的過程,好比有個人從小就住在一間很小的房子裏,這房子裏的一切他都很熟悉,吃的喝的他也蠻習慣了。如果有一天要把這房子拆掉,他就急了,房子拆掉後該怎麼辦呢
他不敢拆,因爲這是他唯一擁有的,折掉之後不就一無所有了嗎?但是果真拆掉後,他立刻會發現原來這世界是多麼廣大光明而燦爛,有星星、天空、花草、山河大地,有誰願意再回到以前那個黑暗狹隘的房間呢?把小我這個結剝掉之後,事實上心量反而更寬大更圓融了。所以佛經上常講「無我大悲」,當一個人能證悟到「無我」的境界時,他的大悲心立刻能提起來。
以上我們已將「無我」的道理說明過了。最後我必再聲明一點,理解「無我」的原理後,還是要努力修行;不要以爲反正已「無我」了,還修什麼行?隨它去吧!在未真用功而得受用前,「無我」的思想並不能有效地幫助我們解決煩惱,境界一來,心就作不了主了。所以還是要努力用功!如何用功,待下個題目繼續談。
叁、從無我到無心
上節我們已從分析五蘊的緣起,而能信受無我的真理。然而此思想我們能否將之表現于生活行爲中呢
那大可未必。如何才能將此思想確實地表現于生活中
這就有待于修行了。
然而什麼是修行
以下則從佛法所謂十二因緣中說明。十二因緣有「流轉門」和「還滅門」。流轉門即是衆生執我,因爲有我,所以人們總得今天抓著這個,明天握住那個,以此來肯定自我生命的價值,于是衆生的命就在這個、那個之中,沈淪不已。這「此出彼沒」就是流轉。流轉是以自我爲中心,向外攀緣于諸境界,心隨境界而造作不已,辛苦不已。然而,大部分的人都是如此攀緣造作,所以見怪不怪,習以爲常,反以爲這才是真實。因此這流轉,佛法稱它爲順流———順世俗的流向,也順著業習的流向。然而從更高的佛理來看,這究竟是煩惱的根本,生死的泉源。
「還滅」是「逆流」,順流是順著我執(無明)的驅策(行),而熏習業識的種子(識),業識又現行成我們的身心(名色)。身心中有六種感官(六入),此感官跟外境對映(觸),産生種種的意象(受)。我們再從意象中分別而生愛惡之心(愛),隨著愛惡之心産生取舍的行爲(取)。隨著取舍的不同而更衍生成無窮的果報(有),于是生命相續(生),老死不已(老死)。逆流是循著相反的方向來解脫生死的鎖煉。欲除生、老死,先斷愛取有。此愛取有偏指粗的妄想及外顯的行爲,故以戒來收攝。然而,行爲及粗妄想乃是從更細的妄想驅動而有的,故欲更進一步斷除愛有,必得去除名色、六入、觸、受,此以定來降伏。在定中,沒有身心的異想,也沒有根塵的相待,當然不會有愛取有。然而定只是降伏使業識暫不現行而已,無明的賊王、愛欲的根源仍未拔除。故進一步的修行,方能破滅無明的窠巢,截斷生死的橫流,此唯以慧方可斷滅無余。故以下便以戒定慧叁門說明修行的方法:
1. 戒———愛取有
人從早到晚,所看所聽所作所想的一切,範圍非常廣泛。以此生活面作爲修行的著手點,當然非常紮實,但是因面太廣了,力量不容易集中,所以用這樣的方法修行,想要有大成就,那就不容易了。以一般人來說,活到四、五十歲之後,已在生活中磨煉了一段時間,他們也有某些的體驗。年紀大了,棱角鈍了,意氣也平順多了,這是從生活的教練場中磨煉出來的。然他們會因此而入定開悟嗎
這是不可能的,因爲力量太松懈了。修行,原則上要從一門深入,從一點去突破,再以此點擴大到整個面,而不是從整個面下手。
戒———生活中所依奉的原則
衆生是無我的,心能時時系念而能夠表現出無我的行爲,這是戒。所謂;「諸惡莫作,衆善奉行」。然而,什麼是善
什麼是惡?世界上每種宗教對善惡的定義各不相同,甚至佛法也有不同層次的說法。從無我的真理來看,惡是以自我爲中心而衍生的一切觀念行爲。譬如:我要比別人聰明,我希望別人看得起我,我要事業有成就,這些都是有我,那麼這便是惡了。所以,這裏所講的戒不單指行爲而已。殺生是善或是惡
是以動機和後果來判斷的。同樣妄語,在人世的生活中,有許多地方,不得不用妄語,這是否犯戒呢?假使是以我爲中心,打妄語是爲了騙別人的錢財,爭取別人對自己的好感,爲了對自己的身心有利益,這妄語便算是惡了。若是爲別人好而妄語,以這原則來講便不算犯戒了。也就是諸惡莫作的惡,凡以自我爲中心所蘊育出來的身心行爲,都叫做惡。而善是與出離心相應的身心行爲。
所謂出離心,並不是這個地方不好,這個世界不和平,我討厭它,我要到另一個世界去。像這樣的厭離,不是真正的出離心。因爲真出離心並不是在于出離境界,以出離這個境界,還入另一個境界,都還在境界中打轉,不叫出離。這都還是分別心,有所謂這個好,那個不好;要取這個,不取那個。這都是從「愛取」的心態中而表現出來的行爲,故不叫出離。能真由愛取的心態中跳出來,這方叫出離心。所以真正的出離心,並不一定要離開什麼地方,或要去做什麼事情。出離心是已能把這些差別全部放下。然而此出離並非那種「灰身滅智」的真空狀態。不要以爲已把我自己跳出來,我就沒事了;以更進一層的出離心必與大悲心相應———我自己已跳出來,我也希望別人能跳出來。既出離心是于生死中不再有生死,而事情也沒有一定要做或一定不要做。既自無所謂,因此才能隨順衆生的緣而濟苦與樂。所謂大悲心者,不以自己的心爲心,而以衆生的心爲心,衆生需要什麼,就給予什麼。所以衆善奉行的善,從一方面看是出離心,從另一方面看就是大悲心。簡單地講,「善」是以無我空慧爲基礎,所表現出的一切身心行爲。如果沒有無我的正見,作福興善,並不是菩薩道,只是人天有漏的福業而已。
從無我到無心
在生活之中怎能表現出無我的行爲呢?就是從無心中而有。無心就是無愛心、無取心。衆生有愛主要是愛自己,不是愛別人,也不是愛財、愛色。愛財愛色是因爲愛自己而有的。因爲愛我,所以有助于我的東西我都固守,而會違害我的安全、損害我的利…
《一葦過江 教理篇 緣起.性空.無我.禅》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