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益的一切,我就損毀。愛是以「我愛」爲中心,因爲我愛而産生境界愛。我們所講的無心就是要無愛心。無心又可以說是平等心。故無心並不是什麼都不知道,它清清楚楚知道一切.但是在感受上是平等的。知道這個人,也知道那個人。但你不會有喜歡這個人而討厭那個人的分別。清清楚楚的知道一切性相因果,這是覺照的功夫,覺照是智慧。然而,衆生大部分在覺照後,對境界不是攀緣,便是執著。還沒抓到手的,就拚命去追,這是攀緣。已經抓到手的更抓得緊緊的,唯恐失去,這是執著。有攀緣和執著,便不能平等隨緣,任運無爲了。
修行,要能在生活之中常常觀照自己的念頭,我們的念頭一起,便要自問:這是跟愛心染心相應
還是跟取心舍心相應?是無我還是有我?常常能夠這樣的自省,我們才會一次又一次的修正改進。這也就是我們應將周遭所碰到的一切人、事、物、境界,當作鏡子。這鏡子所照的不是別人,而是自己。一個不會看鏡子的人,看到鏡子裏的東西,不是喜歡便是討厭。其實,他喜歡的是他自己,討厭的也是他自己。因爲喜歡或討厭,全是唯心所造。所以碰上討厭的事,我們要立即反省:我的觀念,爲什麼會造成討厭它?一定是思想裏有執著、有取、有舍、有愛、有恨,所以才會討厭。于是就要調伏自心,使其從有我的執著放下,而慢慢歸順于無我無心的境界。這便是修行。
因此真正的修行,並不一定要在深山古剎裏打坐念佛;若以這種方法修行,在紅塵都市裏是最好的,因爲在此曆練的機會最多。但是這種修行能得力處,不在于順境而是逆境,順境事情做順了,就會一直攀緣下去,比如在社會上賺錢,錢賺越多,野心也跟著越大,于是滿腦子錢,這樣心就越向外了。所以順境之中不容易修行,人都是在碰上逆境後才會自問:我在做什麼
這麼辛苦又是爲什麼?逆境經常給我們一種當頭棒喝———「你在做什麼?」這給修行人一種反照自心的機會,你還有那些執著放不下?不會修行的人在逆境中,雖一時被壓抑下來,但他的執著還在。譬如我想升官,可是上面有個人比我聰明能幹,我想我是比不過他的,我只好忍耐。這時我可以忍得下去,好象沒事,可是等到有機可乘時,就扯他的後腿。這種忍不是修行,它只是一種壓抑的功夫。真正的修行,他會想:爲了升官每天睡不著,這是爲什麼
他官雖比我高,可是付出的代價也不少。有很多人正忙著攻擊他呢!等到你的心調伏後,人家送官要你當,你才不想當哩!這也就是在逆境中,我們得以察覺到自己的執著所在,有心才有順逆,無心就沒有順逆。
2. 定———名色、六入、觸、受
我們的身心與外境接觸時,一般人都不免心隨境轉。譬如看到一個人,心就跟著那個人走了。聽到一個聲音,心就被那個聲音吸走了。看到討厭的人,看到喜歡的人,心都跟著動蕩。所謂定,就是心跟境接觸時,能夠心不隨境轉,能保持心不動。定就是不動心,既不散亂也不昏沈。所謂不散亂,即心不隨境轉;所謂不昏沈,乃對周遭的一切,清楚分明。
心不隨境轉,境可分爲叁等境:
不爲塵境所動
首先是不爲塵境所動。所謂塵境,佛法所說的六塵———色、聲、香、味、觸、法。眼睛所看到的一切形象,耳朵所聽到的一切聲音,鼻子所聞到的一切氣味,舌頭所嘗到的一切味道,身上的一切感覺,還有第六分別意識。剛開始學打坐,先做到不被外五塵所動。
不爲自己的妄想所動
其次做到不被自己的妄想所動。想過去現在未來種種事,這種想是屬于第六塵境。能夠不想,而不爲塵境所動,這是打坐的第一層次的功夫。有的人在此便錯認爲功夫已經到家了。
事實上,打坐功夫好一點時,便會有另一種覺受:妄想不是我們去想它的,而是它來找我們的。此種妄想是第二等塵境,叫妄識。以佛法唯識的觀點,我們的第八識(阿賴耶識),裏面有我們過去所熏習種種的影像和觀念,它會像晚上作夢一樣,自己跑出來。我們在打坐間,有時候分別意識已經沒有了,不再想東想西;可是會有一種更細的念頭跑出來,而跑出來時,你的心還是跟著跑了。這念頭比較微細,像霧一般飄過來又飄過去,或等到飄過去了,你才意識到,咦!我剛才想些什麼?那影像可以回味一些,但不是很清楚,這是細妄想。妄想再細的話,就會變成一種境界出現。所謂境界,即雖我在這裏打坐,但是眼前會有花草樹木等奇奇怪怪的形象或聲音出現。此乃因心很細時,只要心念一動,則我們的心便被此心念所充滿,故此心念的作用與平常時大不相同。平常因妄念很多,因此任何妄念再加進去,都只有一點點作用,就像一潭髒水,你再倒一點顔料進去,根本不見顔色的變化。這也就是那些平常妄念多的人,心念必沒有力量的道理。打坐到妄想很少時,這時只要有一個念頭出現,這個念頭就有很大的力量,你就莫名其妙被牽引著跑了,跑了半天,不知道回頭,所以在此境界之中就更難作主了。甚至到更微細時,當我們打坐到已忘記自己在打坐,那就變成跟夢境一樣。我們作夢時,不知道自己睡在床上,因爲已進入另一種時空狀態。同樣我們在打坐中的幻境,已不知道自己在打坐,跑到另一個世界去了。如果警惕心不夠的話,心便隨境而去不知回頭。警惕心夠的人,他會發覺,咦!我不是在打坐嗎?怎麼會跑到這裏來?覺照一起,才又趕快回到打坐功夫上。所以第二層次,打坐要不爲妄識所動,如能做到不爲妄識所動,那他在夢中就可以作主了。
有一位禅師問他的弟子,修成何等境界?第一、白天能不能作主?其次,晚上能不能作主
白天若可以作主,到了晚上可不一定能作主。有很多人白天盡做好事,到了晚上便夢見做壞事。此乃因爲我們第六識在浮現前,已經過一種選擇的過程。比如有些壞念頭,我們不會讓它出現;這也就是妄識中已經被自己觀念所接受的部分,才會表現出來。沒有被自己觀念所接受的,它還是潛伏于第八識裏,暗中等待。等到人意識松弛之後,如昏睡酒醉時,它就偷跑出來。于是白天不敢做的,晚上都做了。平常不敢說的,酒醉時一切都說了。我們知道人死後的心態就跟夢中的心態差不多,因此,夢中不能作主,則生死關頭也就作不了主。所以,那些假好人,在生死的關頭就不能再裝好人了,他的業障會全部顯現,因爲他的第六識已經沒有力氣去控製那些壞念頭的出現。甚至人到晚年,便經常錯亂顛倒、昏味無主了。
所以我們修定,要更修到不爲妄識所動。有句話:「至人無夢」。真正的修行人,他不會做夢。因爲他的白天和晚上都是一樣的。第八識和第六識沒有界線。不會有什麼東西可以放出來,什麼東西不可以放出來的差別。我們人的第八識像一個大倉庫一般,其中唯有一個很小的門,有一個衛兵(我執)控製門口,檢查進出。等到修行到內外如一時,這時此門就沒有必要了。若我們能修到,第六識和第八識直接相通,這時就能有相當的智慧和能耐。因爲第六識的範圍跟第八識比起來,是小巫見大巫,不可同日而語。
不爲無明所動
修定的第叁個層次,是要不爲無明所動。那位禅師再問弟子,你白天能夠作主,晚上也可以作主,那你的主人是誰呢?不知道主人是誰,就是無明。衆生都在無明之中,雖然我們的妄識是因爲無明而有的,但能妄識不動不是代表無明沒有了,它還是存在的。就像一窩盜賊躲在洞穴裏,雖沒有出來搶劫,你不能因此說沒有盜賊。修定的第叁等境界就是要把盜賊能夠消滅,這才是真正得定。不爲無明所動要有慧的功夫,所以前兩種修定,是世間定,而第叁種卻是要悟後才能修的。因爲到此,你方知無明爲何物。
修定,怎樣能使心不動———初步的方法是「製心一處」,即是將心系于某特定的意象中,脫落了再粘回去。就像騎牛一般,被甩下來,再爬上去,一次又一次,努力再努力,久而久之不但這條牛被馴服了,你可以很輕松地爬上爬下;並且其他的牛,其他的馬,其他的一切,你都可以輕松自在地上上下下,這時功夫成片了。念佛的人到此境界,一切的聲塵,如汽車的喇叭聲,電風扇的風聲,水流聲,都是佛號。甚至我們起心動念都是佛號。假使用白骨觀,眼睛睜開閉著,都是白骨。或者參話頭,任何念頭一動都跟話頭有關,你在參「我是誰?」,汽車駛過去,你聽到聲音,會問起「是誰聽到汽車聲?」;走路時你會問;「是誰在走路
」這時,我跟方法和外在的境界都已打成一片,在此一片中,不知道我的存在,不知道外境的存在,不知道一切的存在,這是統一于一點的定。
其次,統一于一切的定,叫做叁昧。叁昧是心跟物圓融無礙的狀態。如觀音叁昧,就是對一切聲雖清楚明白,但不會覺得我在聽聲音,既無能也無所。這時有沒有心的意識?有沒有我的執著呢?都沒有。但這不是究竟的無我,不是真正的無心。印度有些外道,修行到這個境界,就以爲已經解脫了。雖然煩惱都沒有了,一切分別都消失了,但這只是忘我而已。就像剛才所說的盜賊,只是跑到窩裏去了,我們不能說已沒有盜賊了。衆生的我執,在這時雖不起作用,但是它還是存在的。統一于一點,統一于無限,它會使我們得到一種輕安和諧和自在。這就像釀酒一樣,我們把許多妄想煩惱密封起來,然後它們就會自己調整和諧。因此打坐入定,出定之後,看什麼東西都很順眼,覺得一切輕安自在。然而,衆生的無明不斷,這和諧便是不究竟的,以衆生有「我」就一定會跟外境産生對立,有對立便不得圓滿。所以真正的解脫就要用慧的功夫,也就是要參禅開悟。印度外道修定,能修到非想非非想定,但定期一過,他的我執和煩惱也就跟著現行,像盜賊住在窩裏,東西吃光了,就出來搶劫。于是又流轉生死,漂…
《一葦過江 教理篇 緣起.性空.無我.禅》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