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乃同中有異,異中有同;故在同名目裏,會呈現出不同的互動關系。且這互動關系,還得隨因緣而不斷地調整。這也是說:雖在這個時代中,我們得重新提倡倫理;但不是提倡僵化、刻板的倫理,更不是提倡單向製約的倫理。否則,舊患未除,又起新殃矣!
于是自我于倫理中,雲何實現呢?唯各負責任.盡義務而已!
過去,在中國崇尚倫理的社會中,根本沒有「如何自我實現」的問題。因爲在倫理網裏,每個人只是各盡本份、各盡責任跟義務而已!
所以雲何自我實現?根本就是「莫須有」的問題。如自我實現,竟泛濫成「只要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的心態,便是人類浩劫也。
五.理想與現實
下面要講的另一個問題是「理想與現實」。很多人都會說:「理想是理想,現實是現實;因理想與現實的差距,實在太大了!」這種話我們因聽得太多,就很容易誤以爲是。然而,我要說的是:如因差距太大,而無法實現者,即非「理想」也!
因何謂「理想」?用理性的方式去思惟、規劃也。
至于何謂理性的方式?乃基于:1.有現實的需要,2.有客觀的可能性。一方面是有現實的需要,不只是個人的需要,而且是大衆的需要。一方面是有技術、資源的可行性。于是乎,既屬大衆的需要,即能衆志成城。更何況又有技術、資源作後盾,即能按思惟、規劃者,而逐部完成也。那會有「理想與現實差距太大」的問題呢?
譬如建築師于設計藍圖後,卻覺施工有困難。
便只證明此建築師,乃下劣無能而已!
我們用一個簡單的例子說明:譬如一個建築師,既設計藍圖,按部施工。卻于施工中,遭遇極大的困難,而沒辦法完工。他能以「理想與現實的差距太大」而了事嗎?
非爲「理想與現實的差距太大」而無法完工;而是爲這個建築師太爛了,而無法完工。因爲一個高明的建築師,應該事先考慮到種種因素,才去設計那張藍圖。因此當藍圖畫好,即應能蓋得出來,才算是一個合格的建築師。如果是一個更高明的建築師,還能用最少的人力、物力,就蓋出一座盡善盡美的建築來。
但是很多人雖雲「理想」,卻只是憶想.幻想.夢想而已!
所以如有很大的「理想」,卻無法實現。乃只證明:此非理想,而是幻想、妄想爾!所以不要信口開河地亂道:我有什麼理想。
如還處在睡眼蒙眬、神智不清的狀態中,他能有什麼理想呢?甚至本質上,就是個「非理性」的人,怎有能力去建構他的理想、去實現他的理想呢?于是再歎「理想與現實的差距太大」,應該怪誰呢?
不能怪現實太冷酷,而是怪自己太無能、太浪漫了!
我們再把真正的「理想」,複說一下:其乃基于現實的缺陷,有需要去改善它。于是設計工作次第、鸠集人力、物力,然後按部就班地去完成它。到最後能如規範、設計地完成它,即稱爲「實現理想」也。
何謂「心想事成」?乃是從設計工作程序後,而能按部就班地去完成它。
因此,中國有句話曰「心想事成」。如果成天打妄想,也都能心想事成;則這世界就糟殃了。
故對我而言,所謂「心想」,即是精心設計也。既根據現實的需要,又有專業的知識、技術作後盾,以此而設計工作程序,這稱爲「心想」。至于「事成」呢?最後,能按部就班地去完成它,即「事成」也。所以,對于一個聰明者、一個真理性者,乃都能「心想事成」也。
故現實很冷酷嗎?未必!
花開是現實,花謝也是現實;何謂冷酷呢?
所以,很多人只會再叁歎到:現實很殘酷!其實只能怪自己不夠現實!因爲我們要知道:既花開是現實,花謝也是現實。你不要于花開得很美時,就陶醉地忘了「花會謝」的現實。于是待花謝時,就說現實很殘酷。那于花開時,你又要說什麼呢?
同樣,有些人,只能奢望理想,而不能實現理想,才會說:現實很殘酷。雲何只能奢望理想,而不能實現理想呢?一般人的解碼是:理想太高!這話雖也沒錯!但我甯可說是:不夠現實!雲何不夠現實?因爲沒有專業的技術和足夠的資源,所以不能蓋五十層、一百層樓的大廈。這即不夠現實也。
以佛法看現實:何謂現實?現諸法實相也!
一般人提到「現實」,都會有負面的情緒,謂「那個人很現實」。意思是:罵他,既冷酷又無情。其實,在佛法裏講到現實,有不同層次的定義:
雲何爲「現實」?「現」諸法「實」相也。何謂「諸法實相」?「衆緣所生法,我說即是空。」即是「諸法實相」也。
如果這樣,還不夠現實的話,我們再引用《法華經》上所說的:唯佛與佛,乃能究盡諸法實相。所謂諸法:如是相,如是性,如是體,如是力,如是作,如是因,如是緣,如是果,如是報,如是本末究竟等。這即被稱爲「十如法界」。所以要深入諸法緣起中,才有辦法現「諸法實相」。
所以誰最現實呢?唯佛也。以最現實故,能完成自度度人的理想。
所以,世間誰最現實呢?釋迦牟尼佛最現實。過去,太虛大師曾著了一部論,名曰「真現實論」。他的意思也一樣,世界誰最現實呢?佛菩薩最現實!
因爲佛最現實,所以才能完成自度度人的理想。而我們因爲不夠現實,所以成天打妄想,故什麼事也辦不了。
于是乎,雲何能自我實現呢?從現實中完成理想。
如何從現實中以完成理想呢?唯更深入去了解現實的層面爾!
所以在這個觀點中,雲何能「自我實現」呢?能從現實中,完成理想,即是「自我實現」也。
而現實者,唯「衆緣所生法,我說即是空」爾!至于理想者,唯「自度度人」也。
六.定位和抉擇
如前所謂:自我是在種種關系中,而得呈現與轉化。故如有不善的關系,要去改善;因要改善,所以有「理想」也。
然于現實中,待改善的關系,竟是太多了。我們既不可能每個都著手改善,也不可能同時著手改善;因爲人能用的時間是有限的,尤其人的能力也是有限的。所以有些關系,雖不相應;可是,卻非我能力所能改善者。或雖能力所及,但有更重要的事,急須處理。因此在這麼多待改善的關系裏,就需要作「定位與抉擇」。
要選定目標,且規畫從何處先著手?這就是「定位與抉擇」。每個人,在他生命的過程中,一定得爲自己作定位。不然,既樣樣通,也樣樣松。什麼事情都去攪和一番,卻什麼也不能成就。
譬如:我已出家,且被稱爲法師。然我竟是何種法師呢?我心知肚明,如就修定而言,我修定功夫不好,故禅坐時,妄想還是很多。教界公認:廣欽老和尚修定功夫最了得。我跟他比,就落後人家十萬八千裏!
再說作學術,在學術界裏,公認印順法師最了得,寫的書,既多又細膩。我實在佩服,在沒有電腦的時代,竟有辦法寫出那麼多架構森嚴、資料繁瑣的書?我們已用電腦了,都還覺得不可思議。
至于「度衆生」嘛,我也不行!你看大法師們,每天的行程都排得滿滿的。我還笑他們:東西轉戰、南北奔波;春夏秋冬、從不休息。而我卻常高居山上,一邊涼快。
但是,至少我肯定:我對義理的抉擇與統合,既有天生的資質,也有後天的興趣。尤其這對學佛大衆,是很重要的。因此,我明確地定位:我只是一位講經的法師,且重點不在講很多經,而在如何把看來似乎矛盾的學說,用簡單俐落的方式,給統合出來。
既給自己這樣的定位,所以我不用蓋大廟,也不用收徒弟,因爲這跟我的定位,乃不相幹。
已抉擇後,既不羨慕別人,也不菲薄自己;唯按部就班地去完成它而已!
既抉擇定位後,我就不會羨慕別人。印順法師的書,寫得很好,我贊歎、尊重,但是未必羨慕他;因爲他是他,我是我。有的法師道場大、信衆多,大名鼎鼎。我也不會羨慕他;因爲他是他,我是我。
如大家都能理性地作好「定位與抉擇」,就不會有「一窩蜂」的現象了。已經有那麼多人做的事,爲何還急著去湊熱鬧呢?但很多更重要的事,爲何反無人垂憐呢?這就是爲大衆在作定位與抉擇時,太盲目了。
于是乎,既已作定位與抉擇,則雲何自我實現呢?既不用羨慕別人,也不可菲薄自己,而是按部就班地,趨向它、完成它。
當然一個具智慧的抉擇,必得內審視自己的才能與興趣,外兼顧社會的需求與發展。
然而要作一個有智慧的定位與抉擇,基本上要考慮兩個情況:對內,要審視自己的才能與興趣。衆生不一樣,有些人書雖念不好,但手腳很伶俐。我就聽過有些人,什麼手工藝品,只要眼睛看過後,就做得出來;而我們學了老半天,還笨手笨腳的。也有的人語言能力特別好,可同時學很多語言;而我的外語,卻一樣也學不好。這是要審視自己才能之所在。
然有才能者,未必有興趣;有興趣者,不見得有才能。故又要能兼顧才能與興趣,才能相得益彰也。其次,對外也要顧及社會的需求與發展。不能一廂情願地閉門造車,結果車造好了,卻無人理睬。既賠老本,又對社會沒有貢獻。
若能符合當時的需求,又能兼顧未來的發展,乃更盡善盡美矣!有些現在正尖端,正亮麗的行業,過五年、十年後,就紅顔薄命了。故能有前瞻性的眼光,已看到未來的發展與需求;則既能更精准地爲自己定位,也能更有效地奉獻社會。
然在此多元化的社會中,卻反更難去定位和抉擇哩!
故說到最後,還歸咎自己不夠現實而已!
雖客觀地說:工作無貴賤,行行出狀元。可是要怎麼爲自己作定位?還得非常理性、非常用心。但事實上,在這多元化的社會裏,卻更難定位和抉擇也。說到最後,也只是一句話:只怪自己不夠現實。
因爲現實,乃包括:既了解自己的才能與興趣,也評估社會的需求與發展。如果能兼顧這兩種現實,便絕對能夠爲自己作個明智的定位與抉擇。
以上是講到「自我實現」的部分,下面再論「成就感」:
七.成就感
在自我中心的思考模式中,很難避免會以凸顯自我爲手段。
于是既從定位與抉擇中,慢慢改善一些關系,就能完成部分的理想與自我實現,這便有「成就感」了。然而這成就感的由來,竟是以「凸顯自我」爲手段?還是以「消融自我」爲手段?還得仔細思惟跟抉擇。
在西方的文化中─既以個體爲基本單位的思考模式,很難避免會以「凸顯自我」爲成就感。所以,總是希望把自己擡得高高的;相對地,也要把別人踩得扁扁的,這才覺得自己有「成就感」。甚至以征服大自然,爲「成就感」。
但如秉「衆因緣生法」的知見來調理,其必以消融自我爲目的。尤其就改善關系而言,必以達成「統一和諧」爲首要課題。而既統一和諧者,即已消融自我矣!
以達到「統一和諧」爲目的,而非以「凸顯自我」爲目的,這是東西方文化根本的差異。所以在中國,乃以「天人合一」爲修道最高境界。至于佛法,更以「寂靜涅槃」爲最後之歸宿。故在「天人合一」與「寂靜涅槃」中,那還有什麼自我可凸顯?那還有什麼成就感可追求的呢?
不能以挖肉補瘡的方式,來追求成就感。
其次,西方人的成就感,又習慣從單一的點去衡量。故難免有挖肉補瘡的弊端。譬如:有些人于工作時,拼命去爭取績效;結果卻把人際關系搞壞了。甚至,也把自己的身體搞壞了。因爲既把焦點集中在一點上,便會把其它的資源,都耗在成就這一點爾。結果,往往得不償失。這也是我最初講:所謂「強人」,不能從單一觀點去衡量。
而佛法,在「衆因緣生法」的知見下,所顧慮到的必是全體的統一和諧。于是既顧及到全體的統一和諧,乃必以消融自我爲最後之歸宿。這是從「成就感」,再講到「歸屬感」。
八.歸屬感
佛法常謂「依法不依人」,故非歸屬于人也!
其實,若能確認前所謂的「定位和抉擇」,即是最初之歸屬感。
以學佛的人,當「依法不依人」,所以如就「歸屬感」而言,即非歸屬于個人,或少數人而已!而是當以「法」作爲我們的歸屬。然而,法是什麼呢?法如何歸屬呢?
我們前面所說的「定位與抉擇」,即已有歸屬于法的意味。因爲如我已確定要做什麼時,心即已落實、歸屬在這件事上。比如我念高中時,若未決定:到底要念那一組,心就漂浮不定,而無法安定。待已確定要讀甲組,心才安定下來。至于選職業、找工作亦然,如已定位、抉擇好,心才有辦法落實。所以,「定位與抉擇」是我們生命中,最初的歸屬。
以親近善知識,爲次階之歸屬。
然而雖已「定位和抉擇」,自己不見得有能力去完成;故還得經由善知識的教化、輔導,才能漸完成理想也。而「善知識」,又可分爲個人或團體。譬如從皈依叁寶,到佛教團體修學佛法,乃都屬于親近善知識的範圍。
故大原則,雖是依法不依人。但還得有「依人」的過程。于是以親近善知識而爲次階之歸屬也。
最後,終能達成理想者,爲究竟之歸屬也。
以佛法言之,雲何爲達成最終之理想呢?唯「寂靜涅槃」爾!而既證「寂靜涅槃」,還有什麼「能感」跟「所感」呢?
九.總結
這也就說,雖然我們是用西方的名相:自我實現、成就感、歸屬感,作引子,但說到最後,還不出從「衆因緣生法」的知見中,去「消融自我」而證入「寂靜涅槃」也!故從佛法的角度來看,這些名相,本質上都是西方文化,所變現出來的「情見」爾!所以真要解決,乃必先勘破其「莫須有」的本質,才能徹底解決也。
《自我實現的需求》全文閱讀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