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是大悲的佛、大悲的世尊以大悲心來說出他最後的遺教。他爲我們點出了一個顛撲不破的真理,那就是佛所說的「叁法印」:無常、無我和涅槃。叁法印必須扣緊無常來講,知無常就能知無我,能實證無常、無我就能證得涅槃寂靜。所以這一段雖然沒有提出叁法印的名稱,但其內容就是要告訴我們,「叁法印」的事實才是絕對真理,亦是佛法的准則。
佛以他自己來示現無常,又從無常舍去我執,執什麼?執世間法以及執肉身爲我,如果透視世間無常的真相,透徹了知自己的身體一定會死,死就等于殺掉怨賊一樣;因爲以佛的智慧,觀察、體驗到衆生的我見中,身見是最強烈的,所以,看到世間一切現象的無常,再實證自己必須要舍棄這無常的色身,那就是無我,如此而生大歡喜,爲什麼呢?因爲已入涅槃寂靜了。所以,這段話非常重要。
另一點是指出和顯示出佛是有大悲心的,所以成佛之後到涅槃之前,一直都在度化衆生,甚至在涅槃之前,還要交代弟子們,輾轉地修行佛法,使佛法永遠住世,等于是如來法身常在。
如來以法爲身,如依肉體爲身的話,佛涅槃後弟子們就無處可依止了;如依止如來所說的法,則永遠不會落空。這裏點出了佛的智慧和慈悲所以能常留世間,必須要靠佛弟子們的自行化他,才能使佛法永久住世。
整部《佛遺教經》都在教導比丘們要修持戒、定、慧,但最後則說明:有智慧的人一定與大悲心相應,而大悲心又從哪裏表現出來呢?要從以佛法利益衆生中來實踐,即叮咛弟子們有智慧之外,還要有慈悲,以此結束了佛陀最後的遺教。大悲心通常講慈悲心。佛爲衆生拔除苦惱謂之「悲」,令得安樂謂之「慈」。對一切衆生不論怨親,平等救濟,叫做「大慈悲」,簡稱爲「大悲」;所謂「無緣大慈,同體大悲」,就是說普遍的、永遠的、無限的、沒有一點條件的救濟衆生。不爲什麼而救濟叫做「無緣」;衆生是諸佛自性中的衆生,諸佛是衆生自性中的諸佛,叫作「同體」。法身常在有幾層不同的意思:1.以如來所說的法義、法門和道法爲如來身,亦即「以法爲師」,就是以佛的法身爲老師,所以只要佛法留駐世間,就等于如來常住世間;2.如來以法性爲身,諸法自性即是空性,空性遍一切時空,所以也是常住的,不僅是諸佛有此法身,一切衆生也不離此法身;3.實證一分無我的空性,斷一分無明,就名爲法身大士,這是指初地以上的菩薩。
在根本佛教所講的法身,應是指第一種,以如來所說的法爲「如來法身」。佛入涅槃後,即是自性本空的法性身,只要衆生信佛學法,而發出離心和菩提心,就是在親近佛的法性身,即知是與佛的法性身同在;如悟見空性,則是親見如來法身。
二叁、勉求出離
汝等比丘,常當一心勤求出道,一切世間動不動法,皆是敗壞不安之相。汝等且止,勿得複語,時將欲過,我欲滅度,是我最後之所教誨。
你們諸位比丘,應當經常專心一意勤勉地求得出離的聖道,一切世間不論是動法或不動法,都是敗壞不安之相。你們不要再講話了,現在的時間,中夜時分快過了,我必須進入涅槃了,以上是我最後的教誨。
這又和上一段密切相關,佛法化世救世的功能,是要弟子們發兩種心:一是菩提心;二是出離心。上一段叮咛弟子們輾轉修持、弘揚佛法,以使佛法常住世間,這是菩提心;而這一段再次勉勵弟子們要有出離心,這二者如鳥之雙翼,如車之雙輪,如人之雙足。亦即應以菩提心來住持佛法,廣度衆生;以出離心來去除我執,斷絕貪、瞋、癡叁毒。否則,如果僅有菩提心而沒有出離心,就可能變成世谛流布,與世俗法同流合汙而不自知;如果只有出離心而沒有菩提心,就可能變成獨善其身的自了漢,既不能利益衆生,也不能使佛法常住世間,那就是一個消極厭世而逃避現實的人。正確的佛法是,在出離心中一定有菩提心,在菩提心中一定有出離心,二者兼備,才真正是佛的弟子。出道修行出離世間而入涅槃之道,即以出離心修出離法而證解脫道。動不動法動法,是欲界的一切法;不動法,是色界、無色界的禅定法;動不動法即指叁界一切法而言。(一九九九年六月二十叁、二十四日講于紐約象岡,林孟穎筆錄)
附錄
佛遺教經
姚秦.叁藏法師鸠摩羅什譯
釋迦牟尼佛初轉*輪,度阿若憍陳如,最後說法度須跋陀羅,所應度者,皆已度訖。于娑羅雙樹間將入涅槃,是時中夜,寂然無聲,爲諸弟子,略說法要。
汝等比丘,于我滅後,當尊重珍敬波羅提木叉,如暗遇明、貧人得寶,當知此則是汝大師,若我住世,無異此也。
持淨戒者,不得販賣貿易、安置田宅、畜養人民奴婢畜生,一切種殖及諸財寶,皆當遠離,如避火坑。
不得斬伐草木、墾土掘地、合和湯藥、占相吉凶、仰觀星宿、推步盈虛、曆數算計,皆所不應。節身時食,清淨自活。
不得參預世事、通致使命、咒術仙藥、結好貴人、親厚媟慢,皆不應作。當自端心,正念求度。
不得包藏瑕疵,顯異惑衆,于四供養,知量知足,趣得供事,不應蓄積,此則略說持戒之相。
戒是正順解脫之本,故名波羅提木叉。依因此戒,得生諸禅定,及滅苦智慧,是故比丘,當持淨戒,勿令毀犯。若人能持淨戒,是則能有善法。若無淨戒,諸善功德皆不得生,是以當知,戒爲第一安隱功德之所住處。
汝等比丘,已能住戒,當製五根,勿令放逸,入于五欲。譬如牧牛之人,執杖視之,不令縱逸,犯人苗稼。若縱五根,非唯五欲,將無崖畔,不可製也。亦如惡馬,不以辔製,將當牽人墜于坑陷。如被劫害,苦止一世,五根賊禍,殃及累世,爲害甚重,不可不慎。是故智者,製而不隨,持之如賊,不令縱逸,假令縱之,皆亦不久見其磨滅。
此五根者,心爲其主,是故汝等,當好製心。心之可畏,甚于毒蛇、惡獸、怨賊、大火越逸,未足喻也。動轉輕躁,但觀于蜜,不見深坑,譬如狂象無
,猿猴得樹,騰躍踔踯,難可禁製,當急挫之,無令放逸。縱此心者,喪人善事;製之一處,無事不辦。是故比丘,當勤精進,折伏其心。
汝等比丘,受諸飲食,當如服藥,于好于惡,勿生增減,趣得支身,以除饑渴。如蜂采花,但取其味,不損色香。比丘亦爾,受人供養,取自除惱,無得多求,壞其善心;譬如智者,籌量牛力,所堪多少,不令過分,以竭其力。
汝等比丘,晝則勤心修習善法,無令失時,初夜後夜亦勿有廢,中夜誦經以自消息,無以睡眠因緣,令一生空過,無所得也。當念無常之火,燒諸世間,早求自度,勿睡眠也。諸煩惱賊,常伺殺人,甚于怨家,安可睡眠,不自警寤。煩惱毒蛇睡在汝心,譬如黑蚖在汝室睡,當以持戒之
;,早摒除之。睡蛇既出,乃可安睡,不出而眠,是無慚人也。慚恥之服,于諸莊嚴,最爲第一;慚如鐵
;,能製人非法,是故比丘,常當慚恥,無得暫替,若離慚恥,則失諸功德;有愧之人,則有善法,若無愧者,與諸禽獸無相異也。
汝等比丘,若有人來節節支解,當自攝心,無令瞋恨,亦當護口,勿出惡言,若縱恚心,則自妨道,失功德利。忍之爲德,持戒苦行所不能及,能行忍者,乃可名爲有力大人。若其不能歡喜忍受惡罵之毒,如飲甘露者,不名入道智慧人也。所以者何?瞋恚之害,能破諸善法,壞好名聞,今世後世,人不喜見。當知瞋心,甚于猛火,常當防護,無令得入;劫功德賊,無過瞋恚。白衣受欲,非行道人,無法自製,瞋猶可恕;出家行道,無欲之人,而懷瞋恚,甚不可也,譬如清冷雲中,霹雳起火,非所應也。
汝等比丘,當自摩頭,已舍飾好,著壞色衣,執持應器,以乞自活;自見如是,若起憍慢,當疾滅之,謂長憍慢,尚非世俗白衣所宜,何況出家入道之人,爲解脫故,自降其心,而行乞耶。汝等比丘,谄曲之心,與道相違,是故宜應質直其心,當知谄曲但爲欺诳,入道之人,則無是處,是故汝等,宜應端心,以質直爲本。
汝等比丘,當知多欲之人,多求利故,苦惱亦多;少欲之人,無求無欲,則無此患。直爾少欲,尚應修習,何況少欲能生諸善功德。少欲之人,則無谄曲以求人意,亦複不爲諸根所牽;行少欲者,心則坦然,無所憂畏,觸事有余,常無不足。有少欲者,則有涅槃。是名少欲。
汝等比丘,若欲脫諸苦惱,當觀知足,知足之法,即是富樂安隱之處。知足之人,雖臥地上,猶爲安樂;不知足者,雖處天堂,亦不稱意。不知足者,雖富而貧;知足之人,雖貧而富。不知足者,常爲五欲所牽,爲知足者之所憐愍。是名知足。
汝等比丘,若求寂靜無爲安樂,當離愦鬧,獨處閑居。靜處之人,帝釋諸天,所共敬重,是故當舍己衆他衆,空閑獨處,思滅苦本。若樂衆者,則受衆惱,譬如大樹,衆鳥集之,則有枯折之患。世間縛著,沒于衆苦,譬如老象溺泥,不能自出。是名遠離。
汝等比丘,若勤精進,則事無難者,是故汝等,當勤精進,譬如小水常流則能穿石。若行者之心,數數懈廢,譬如鑽火未熱而息,雖欲得火,火難可得。是名精進。
汝等比丘,求善知識,求善護助,而不忘念,若不忘念者,諸煩惱賊則不能入,是故汝等,常當攝念在心。若失念者,則失諸功德;若念力堅強,雖入五欲賊中,不爲所害,譬如著铠入陣,則無所畏。是名不忘念。
汝等比丘,若攝心者,心則在定;心在定故,能知世間生滅法相,是故汝等,常當精勤修集諸定。若得定者,心則不亂,譬如惜水之家,善治堤塘,行者亦爾,爲智慧水故,善修禅定,令不漏失。是名爲定。
汝等比丘,若有智慧,則無貪著,常自省察,不令有失,是則于我法中能得解脫。若不爾者,既非道人,又非白衣,無所名也。實智慧者,則是度老病死海堅牢船也,亦是無明黑暗大明燈也,一切病苦之良藥也,伐煩惱樹者之利斧也。是故汝等,當以聞、思、修慧而自增益,若人有智慧之照,雖無天眼,而是明見人也。是爲智慧。
汝等比丘,若種種戲論,其心則亂,雖複出家,猶未得脫。是故比丘,當急舍離亂心戲論,若汝欲得寂滅樂者,唯當善滅戲論之患。是名不戲論。
汝等比丘,于諸功德,常當一心舍諸放逸,如離怨賊。大悲世尊,所欲利益,皆以究竟,汝等但當勤而行之。若在山間,若空澤中,若在樹下,閑處靜室,念所受法,勿令忘失。常當自勉,精進修之,無爲空死,後致憂悔。我如良醫,知病說藥,服與不服,非醫咎也。又如善導,導人善道,聞之不行,非導過也。汝等若于苦等四谛,有所疑者,可疾問之,無得懷疑不求決也。爾時世尊如是叁唱,人無問者,所以者何?衆無疑故。
爾時阿[少/兔]樓馱觀察衆心而白佛言:世尊,月可令熱,日可令冷,佛說四谛,不可令異。佛說苦谛,真實是苦,不可令樂;集真是因,更無異因;苦若滅者,即是因滅,因滅故果滅;滅苦之道,實是真道,更無余道。世尊,是諸比丘于四谛中,決定無疑。
于此衆中,所作未辦者,見佛滅度,當有悲感,若有初入法者,聞佛所說,即皆得度,譬如夜見電光,即得見道。若所作已辦已度苦海者,但作是念,世尊滅度,一何疾哉。阿[少/兔]樓馱雖說是語,衆中皆悉了達四聖谛義。
世尊欲令此諸大衆皆得堅固,以大悲心,複爲衆說:汝等比丘,勿懷憂惱,若我住世一劫,會亦當滅,會而不離,終不可得,自利利人,法皆具足,若我久住,更無所益。應可度者,若天上人間皆悉已度;其未度者,皆亦已作得度因緣。自今已後,我諸弟子展轉行之,則是如來法身常在而不滅也。是故當知,世皆無常,會必有離,勿懷憂也。世相如是,當勤精進,早求解脫,以智慧明滅諸癡暗。世實危脆無牢強者,我今得滅,如除惡病,此是應舍罪惡之物,假名爲身,沒在生老病死大海,何有智者得除滅之,如殺怨賊,而不歡喜?
汝等比丘,常當一心勤求出道,一切世間動不動法,皆是敗壞不安之相。汝等且止,勿得複語,時將欲過,我欲滅度,是我最後之所教誨。
《佛遺教經講記》全文閱讀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