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不知所由,竟妄指爲須彌山,並于同處兩畔,更加兩貼,謂之日月繞須彌,簡直是胡鬧!
還有一種壞色的方法,叫作「點淨」,即在新衣的任一已染的顔色之上,另以其它顔色將純一染色的新衣,點上一塊色漬。律中規定,比丘衣,允許有青、黑、木蘭(近似熟桑椹色或咖啡色)的叁種顔色,仍非壞色,必須以本色之外的兩種顔色點淨之後,方始算是壞色,如是青色衣,須以黑與木蘭色點淨,如是木蘭色衣,須以青與黑色點淨。
關于點淨的方法,《摩诃僧祇律》中有如此的說明:「極大齊四指,極小如豌豆,或一、或叁、或五、或七,不得如花形。」
所以袈裟一詞,含有「壞式」與「壞色」的兩重意思,它的目的,並不故示道行,乃在破除比丘們的愛好與貪著,如果爲了衣飾的莊嚴,時時整齊愛惜,比丘們便不能一心向道了。所以道人而穿著樸實者,確爲應當的事。
我們只知道佛陀規定難陀尊者,披著黑色衣,因爲他的形相有些像佛陀,弟子們遠處見到難陀,嘗誤認是佛,所以要他披著黑色衣以爲區別。至于佛陀及僧團中比丘大衆的常服,究系何種顔色,則不得而知,如說青、黑、木蘭,叁色隨意披著,則不應特令難陀尊者獨披黑色。但總不是今日南傳佛國比丘所披的黃色「袈裟」,依律佛陀不唯不聽許比丘披著大紅大黃,即使青黑二色,也非純青純黑,才合乎規定。至于南傳佛教的黃色衣,究竟有什麼來曆,應不應該作「貼淨」與「點淨」,亦不得而知。但就事實而言,黃色僧服上,好象沒有貼或點的迹象,也許跟中國一樣,由于傳訛而來,或者他們另有律本的依據,亦未可知。唯有在《舍利弗問經》中,佛陀曾預記:「摩诃僧祇部,應著黃色衣。」但在佛世的比丘,絕無著黃色衣的。
如要嚴格的說,我們今日的比丘,不分中外,並沒有真正的披著「袈裟」衣,試問:誰見那一個比丘的衣上貼一塊舊布,或漬一些其它的顔色了?所以「袈裟」之在今日,已是不可多見的東西了!
八、誰夠資格著佛衣?
佛陀製衣,當然是爲佛及佛的弟子所受持,所以佛衣乃爲佛子所著。但是佛子分爲出家與在家的兩大類。出家弟子固然應該披著佛衣,在家的佛子,是否也該披著佛衣呢?若以小乘律來說,毫無疑問,叁衣
具,比丘、比丘尼之所專有,在家人不必用也用不著。然而大乘《梵網經》的輕垢戒第四十條中,就有這麼幾句話:「一切國王王子,大臣百官,比丘、比丘尼,信男信女,淫男淫女,十八梵天,六欲天子,無根二根(根者性器官也),黃門(無性器人或閹人),奴婢,一切鬼神,盡得受戒。應教身所著袈裟皆使壞色,與道相應。皆染使青黃赤黑紫色,一切染衣,乃至臥具,盡以壞色,身所著衣,一切染色。」
這一段話,看來頗爲含混。不明白衣製的宗旨及其本義者,很易迷糊誤解。因此有些只知傳戒而不研究戒律的出家人,便把佛製的叁衣乃至
具,一概送人情;凡去求戒,不論在家戒出家戒,一律奉准受持。此種陋風,不始于晚近的喪頹,即在明末之際的蕅益與蓮池諸大師,已在大聲疾呼,極力抨擊了。
其實,菩薩戒,六道衆生,除去地獄,但能理解法師語者,無不可受,佛製的叁衣,卻不能夠通行于五道一切衆生。但如明白了袈裟即是壞或染的意思之後,問題就簡單了。因爲「應教身所著袈裟,皆使壞色」,並不即是要求受了菩薩戒的人,都去披著出家的叁衣,叁衣固然是染壞色,受了菩薩戒的在家俗服,也可染成壞色,壞色是袈裟,袈裟則不即等于出家人的叁衣。另外,前面已經講到,所謂壞色,應該包括貼淨和點淨在內。那麼,若在俗服之上貼一塊舊布或塗一團其它的顔色,豈不就是袈裟了嗎?
最重要的一點,我們尚未提出,即是佛時的印度人,除了出家的沙門,俗人皆稱白衣。所以要稱白衣者,乃因當時的印度俗人多著白色的衣服。正如今日的泰國,由于氣候炎熱,白色可以將陽光的熱度反射出去的緣故,所以多半的俗人,也愛穿著白色的服裝。准此而論,佛陀規定受了菩薩戒的一切弟子們,爲了「皆應與其俗服有異」,所以要「皆染使青黃赤黑紫色」成爲壞色。再說,青黃赤黑紫,也非即是壞色,而僅算是染色,在各該染色上加以貼淨或點淨,方算是壞色。如果明白這樣的道理之後,在家菩薩戒弟子,便不會披著叁衣了,再說,正因爲後世的出家叁衣,並不曾變成規定的「壞相」,所以在家菩薩戒弟子,也想來披著高興一番。但在诃梨跋摩尊者所造的《成實論》中,聽許在家弟子,蓄一禮忏衣,染作壞色,缦條而披,但許佛事堂中披著。如要披著比丘的叁衣,即使是五條衣,也有很大的罪過!
爲什麼有罪過呢?因爲現時的比丘叁衣,稱爲福田衣,所謂福田,是由比丘、比丘尼披著去接受在家信施的供養種福,那麼在家居士披了福田衣,究竟讓誰來種福呢?
不要說是在家居士,就是出家的沙彌、沙彌尼,也是不夠資格披著叁衣的,這有幾種理由:沙彌未入大僧數,沙彌的行坐住臥,皆應位于比丘僧之次。沙彌應承事和尚與同和尚(比丘戒滿十夏者爲同),阿阇梨與同阿阇梨(比丘戒滿五夏者爲同),沙彌應讓齋主知道是沙彌而非比丘,沙彌要使大家知道是沙彌而非比丘。
因此沙彌的服式,便不得與比丘相同。沙彌不得披著安陀會、郁多羅僧、僧伽黎。沙彌只能披著無縫缦條的染色衣,稱之爲「缦衣」。其與在家弟子所不同者,沙彌一經出家,終年披著缦條衣,在家弟子則限于佛事堂中披著缦條衣。沙彌只有二衣,一是缦衣,一是下裙,故在僧中分衣時,也僅得分取比丘的叁分之一。
至于俗人披衣,我以爲是不必要的,果願遵照佛製,穿著袈裟的話,就請在他們的俗服上,加一番貼與點的手腳,那也是袈裟了。
九、結語
關于衣的傳授,現行的《傳戒正範》,確有修改的必要。我國的戒場,一向是在受了沙彌戒後,戒子便可受持五條和七條衣了。按律製說,此一受製衣的儀節,應該放在比丘戒時才始合理。也許在大陸時期,人之出家,殊少將沙彌、比丘、菩薩的叁壇大戒分期傳授的,反正一到戒場,叁壇大戒,便可連續受完,同時爲了教學儀禮,及披衣著法,也須預先演習,所以叁衣的授受階段,也就沒有嚴格的講求了。然爲衛護佛製,甯可另想方法,也應改正此一錯誤,否則,新戒受戒以後,便以非法爲法,法爲非法了。
再說過去有人傳在家戒時,也將尼師壇授與在家居士。前面已經說過,具之爲物,因爲佛製規定,不備叁衣
具,比丘不能登壇受戒,所以至今不得貿然廢除(事實上根據律文,所謂叁衣
具,是指叁衣與
的具備,並不包括坐具),但對在家居士而言,佛製沒有這個規定,我們自也可以不必畫蛇添足了。
至于
之爲名,華語「應法器」,專爲比丘應供化齋而用,居士不應人天之供,何必也要人情一番!
現今臺灣的各戒場,對于在家菩薩戒子,已經不授叁衣
具,該是可喜的現象。
最後抄錄幾句迦葉尊者于結集毗尼時所說的話:「若佛先所不製,今不應製;佛先所製,今不應卻。應隨佛所製而學。」那麼中國的比丘釋子,已製了多少,又卻了多少?應該還是不該?(《覺世》一八五─一八六期)
迦絺那衣是什麼?
迦絺那衣這樣東西,實在不易懂得,尤其是由迦絺那衣而來的「迦絺那月」,更加使人摸不清楚(此非本題,姑從略)。我在受戒時,戒和尚講比丘戒,講到迦絺那衣,大家莫名其妙,很多戒兄問我,我也跟他們一樣的莫名其妙。受戒之後,披閱律典,每逢提及迦絺那衣,雖加特別注意,仍是不得要領。原因是我們中國佛教中,從來沒有這樣東西,誰也不曾見過。
事實上,迦絺那衣之在比丘、比丘尼,非常重要,它由安居而來,中國佛教不重安居,叢林之中,雖有安居之名,但也僅有其名而已。迦絺那衣本由安居功德而來,所以稱爲功德衣,中國禅門的叢林,安居之後,卻沒有功德衣可受,即使受了,也沒有用處,所以也就省了。
依照佛製,比丘、比丘尼每夏必須安居,從四月十六日到七月十五日爲安居期,若有爲了叁寶的事故,可延遲一月到八月十五日;前者稱前安居,後者稱後安居。但是每一比丘、比丘尼必須安居,在安居期中,若有叁寶的公事,須外出者,可受七日法,外出七日;最長的可以在僧中白二羯磨,外出半月乃至一月。皆不算破夏,仍可以享受結夏的功德利益。
安居期滿,有四事應做:1.自恣,2.解界,3.結界,4.受功德衣。
現在我們要談的,便是第四項受功德衣。
安居期滿,照例受功德衣,但是根據《十誦律》的規定,有五種人,不能接受功德衣的:一者無歲(在本夏安居期中受戒者,尚未滿足一夏,故稱無歲),二者破安居(不合規定安居,或者沒有安居),叁者後安居,四者受擯(因爲犯戒而被僧中擯除者,擯有滅擯、驅擯、默擯叁種,非于此處能詳,姑從略),五者別住(因爲犯戒而受別開衆人而住的處分者)。
爲什麼要把功德衣看得如此神聖嚴重?因爲受了功德衣的人,可有五種方便利益可受:一者蓄長衣(除了叁衣之外另有衣者,便是長衣),二者離衣宿(佛製比丘、比丘尼,不得叁衣離身他處宿),叁者別衆食(四個比丘以上別聚一處乞食食,稱爲別衆食,佛製不許),四者輾轉食(吃了一次正餐,移位再吃,便算輾轉食,佛製不許),五者食前食後不囑比丘可以入聚落(辰時爲食時。從見明相至吃飯時稱爲前,從吃飯時到日影正中稱爲後。佛製比丘不許于日中之前不告知同住比丘便往聚落中去)。
以上五點在佛製的僧團中,算是特權的享受,所以看得很神聖很嚴重,如果…
《律製生活(聖嚴法師著)》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