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落主!依此事由當亦可知:“凡苦之生,皆以欲爲根本、以欲爲因緣而生,此欲是苦之本。”
九
聚落主!汝未曾見、聞智羅瓦西之母時,汝對智羅瓦西之母,有欲念染心或愛情否
”
“大德!否!無此。”
“聚落主!汝因見、聞彼女,如是汝對智羅瓦西之母,有欲念染心或愛情耶
”
“大德!誠然。”
十
“聚落主!汝對此如何思惟
智羅瓦西之母若遇殺害、捕縛、沒收、或譴責者,于汝[之心]生憂悲、苦惱、不安否
”
“大德!智羅瓦西之母若遇殺害、捕縛、沒收或譴責者,余之生命即發生異變,如何于余[之心]不生憂悲、苦惱、不安耶
”
十一
“聚落主!依此事由亦可得知:“凡苦之生,皆以欲爲根本、以欲爲因緣而生,此欲是苦之本。”
注1 雜阿含叁二卷九經“善哉世尊爲我說現法苦集苦沒。”
2 雜阿含叁二卷九經“若衆生于此郁鞞羅聚落住者,是若縛、若打、若責、若殺,汝心當起憂悲惱苦不
”
3 jani爲掠辱。
4 郁如耶羅人遇到殺害捕縛,因此有人如汝心之憂、悲耶之意。
5 P.T.S.本有一行衍文,此不譯出。
二
時,羅舍聚落主,來至世尊住處,禮拜世尊已,坐于一面。
叁
坐于一面之羅舍聚落主,白世尊曰:“大德!余聞如是說:“沙門瞿昙非難一切苦行,徹底謗罵一切艱難生活之苦行者。”大德!“沙門瞿昙非難一切苦行,徹底謗罵一切艱難生活之苦行者。”如是說之彼等人衆,大德!彼等是說世尊之所說耶
或以非實誣蔑世尊耶
隨順[世尊]之法以說明法隨順法者、同法者亦無陷于非難之地耶
”
“聚落主!如是說:“沙門瞿昙非難一切苦行,徹底謗罵一切艱難生活之苦行者。”之彼等人衆,彼等說余之所說,又無以非真非實誣罵于余。”
四
“聚落主!此等之兩際邊1,是出家者應所避免:[一者]于諸欲專心耽著欲樂,此是依下劣鄙野之凡夫、非聖者,是伴著非利者。[二者]專心于自己之難苦,此苦痛非聖者,是伴著非利者。聚落主!如來不依此兩際邊,而證悟中道。此是眼、是 智、[至]寂靜、無上智、正覺涅槃之資者。
五
聚落主!如何是如來之證悟,是眼、是智、[至]寂靜、無上智、正覺涅槃之資,是中道耶
此即是八支聖道,此即:正見、正思惟、正語、正業、正命、正精進、正念、正定是。聚落主!此即如來之所證悟,是眼、是智、[至]寂靜、無上智、正覺涅槃之資,是中道。” 注1 五分律一五卷,“世有二邊不應親近,一者貪著受欲說欲無過,二者邪見苦形無有道迹。雜阿含叁二卷八經今者衆生依于二邊,何等爲二,一者樂著卑下田舍常人凡夫五欲,二者自苦方便,不正非義饒益。”
六
聚落主!有享受此等叁種諸欲者,存在于世。以何爲叁種耶
(一)
七
于此,聚落主!或諸欲之享受者1,依非法、用暴力以求財。依非法、用暴力以求財,而自己不安樂、不喜悅,不分配、不作善業。
注1 雜阿含叁二卷八經“有受欲者,非法濫取,不與安樂自供,不供養父母,給足兄弟妻子,奴婢眷屬朋友知識,亦不隨時供養沙門婆羅門,仰求勝處安樂果報,未來生天。”
(二)
八
然于此,聚落主!或諸欲之享受者,依非法、用暴力以求財。依非法、用暴力以求財,以使自己安樂、悅喜,[而]不分配、不作善業。
(叁)
九
然而于此,聚落主!或諸欲之享受者,依非法、用暴力以求財。依非法、用暴力以求財,以使自己安樂、喜悅,[且又]分配、作善業。
(四)
十
然而于此,聚落主!或諸欲之享受者,依法、依非法,暴力、或不用暴力以求財。依法、非法,用暴力、或不用暴力以求財,使自己不安樂、不喜悅,不分配、不作善業。
(五)
十一
然而于此,聚落主!或諸欲之享受者,依法、依非法,用暴力、或不用暴力以求財。依法、非法,用暴力或不用暴力以求財,使自己安樂、喜悅,[而]不分配、不作善業。
(六)
十二
然而于此,聚落主!或諸欲之享受者,依法、依非法,用暴力、或不用暴力以求財。依法、依非法,用暴力、或不用暴力以求財,使自己安樂、喜悅,[且又]分配、作善業。
(七)
十叁
然而于此,聚落主!或諸欲之享受者,依法、不用暴力以求財。依法、不用暴力以求財,以使自己不安樂、不喜悅,[且又]不分配、不作善業。
(八)
十四
然而于此,聚落主!或諸欲之享受者,依法、不用暴力以求財。依法、不用暴力以求財,以使自己安樂、喜悅,[但]不分配、不作善業。
(九)
十五
然而于此,聚落主!或諸欲之享受者,依法、不用暴力以求財。依法、不用暴力以求財,以使自己安樂、喜悅,分配而作善業。然對此等之財貪著、迷卻、墮罪、不見過患、不獲出要而受用。
(十)
十六
然而于此,聚落主!或諸欲之享受者,依法、不用暴力以求財。依法、不用暴力以求財,以使自己安樂、喜悅,分配作善業。然對此等之財不貪著、不迷卻、不墮罪、見過患、獲出要而受用。”
(一)
十七
“于此,聚落主!諸欲之享受者,依非法、用暴力以求財。依非法、用暴力以求財,而自己不安樂、不喜悅,聚落主!此諸欲之享受者,依叁種理由,應被非難。依如何之叁種[理由]應被非難耶
[彼]依非法、用暴力以求財,此爲第一理由,應被非難。[彼]自己不安樂、不喜悅,此爲第二理由,應被非難。不分配[彼財]、[又不以此]作善業,此第叁理由,應被非難。聚落主!此諸欲之享受者,因此等叁種理由,應被非難。
(二)
十八
于此,聚落主!諸欲之享受者,依非法、用暴力以求財。依非法、用暴力以求財,使自己安樂、喜悅,[而但]不分配、不作善業,聚落主!此諸欲之享受者,依二種理由,應被非難;依一種理由,應被欣賞。如何依二種理由應被非難耶
[彼]依非法、用暴力以求財,此第一理由應被非難:[彼財]不分配、[又不以此]作善業,此爲第二理由應被非難。如何是一種理由應被贊賞耶
彼自得安樂、喜悅,此一理由應被贊賞。聚落主!此諸欲之享受者,有此等二種理由應被非難,此一理由應被欣賞。
(叁)
十九
于此,聚落主!諸欲之享受者,依非法、用暴力以求財。依非法、用暴力以求財,而使自己安樂、喜悅,[且又]分配、作善業,聚落主!此諸欲之享受者,有一種理由應被非難,二種理由應被贊賞。如何之一種理由應被非難耶
彼依非法、用暴力以求財,此一種理由應被非難。如何依二種理由應被贊賞耶
[彼]使自己安樂、喜悅,此第一理由應被贊賞;[彼財]分配、[以此]行善業,此第二理由應被贊賞。聚落主!此諸欲之享受者,此之一種理由應被非難,此之二種理由應被贊賞。
(四)
二十
于此,聚落主!諸欲之享受者,依法、依非法,用暴力、或不用暴力以求財。依法、依非法,用暴力、或不用暴力以求財,使自己不安樂、不喜悅,財亦不分配、不行善業,聚落主!此諸欲之享受者,依一種理由應被贊賞,叁種理由應被非難。如何之一種理由應被贊賞耶
依法,不用暴力以求財,此一種理由應被贊賞。如何之叁種理由應被非難耶
依非法、用暴力以求財,此爲第一種理由應被非難;使自己不安樂、不喜悅,此爲第二種理由應被非難;財不分配、不作善業,此爲第叁種理由應被非難。聚落主!此諸欲之享受者,依此一種之理由應被贊賞,叁種理由應被非難。
(五)
二一
于此,聚落主!諸欲之享受者,依法、依非法,用暴力或不用暴力以求財。依法、依非法,用暴力或不用暴力以求財,而使自己安樂、喜悅,[而不以財]分配、不作善業,聚落主!此諸欲之享受者,依二種之理由應被[贊]賞,依二種理由應被非難。如何爲二種理應被贊賞耶
依法、不用暴力以求財,此第一理由應被贊賞。使自己安樂、喜悅,此第二理由應被贊賞。如何爲二種理由應被非難耶
依非法、用暴力以求財,此第一理由應被非難,[財]不分配、不作善業,此第二理由應被非難。聚落主!此諸欲之享受者,依此等二種理由應被贊賞,依此二種理由應被非難。
(六)
二二
于此,聚落主!諸欲之享受者,依法、依非法,用暴力、或不用暴力以求財。依法、依非法,用暴力或不用暴力以求財,使自己安樂、喜悅,[而且又財]分配、作善業,聚落主!此諸欲之享受者,依叁種理由應被贊賞,依一種理由應被非難。如何爲叁種理由應被贊賞耶
依法、不用暴力以求財,此第一理由應被贊賞;使自己安樂、喜悅,此第二理由應被贊賞;[財之]分配、作善業,此第叁理由應被贊賞。如何爲一種理由應被非難耶
依非法、用暴力以求財,此一種理由應被非難。聚落主1!此諸欲之享受者,因此等叁種之理由應被贊賞,此一種理由應被非難。
注1 P.T.S.本此結文缺失。
(七)
二叁
于此,聚落主!諸欲之享受者,依法、不用暴力以求財。依法、不用暴力求財,使自己安樂、不喜悅,[財]不分配、不作善業,聚落主!此諸欲之享受者,一種理由應被贊賞,二種理由應被非難。如何爲一種理由應被贊賞耶
依法、不用暴力求財,此一種理由應被贊賞。如何爲二種理由應被非難耶
使自己不安樂、不喜悅,此第一理由應被非難。[財]不分配、不作善業,此第二理由應被非難。聚落主!此諸欲之享受者,依此一種理由應被贊賞,此二種理由應被非難。
(八)
二四
于此,聚落主!諸欲之享受者,依法、不用暴力以求財。依法、不用暴力求財而使自己安樂、喜悅,[而財]不分配、不作善業,聚落主!此諸欲之享受者,依二種理由應被贊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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