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依一種理由應被非難。如何爲二種理由應被贊賞耶
依法、不用暴力求財,此第一理由應被贊賞,使自己安樂、喜悅,此第二理由應被贊賞。如何爲一種理由應被非難耶
[財]不分配、不作善業,此一種理由應被非難。聚落主!此諸欲之享受者,依此等二種理由應被贊賞,依此一種理由應被非難。
(九)
二五
于此,聚落主!此諸欲之享受者,依法、不用暴力以求財。依法、不用暴力求財而使自己安樂、喜悅,又對其財貪著、迷著、墮罪、不見過患、不獲出要,受用于[此],聚落主!此諸欲之享受者,依叁種之理由應被贊賞,依一種之理由應被非難。如何爲叁種理由應被贊賞耶
依法、不用暴力以求財,此第一之理由應被贊賞;使自己安樂、喜悅,此第二之理由應被贊賞;[而財之]分配、作善業,此第叁之理由應被贊賞。如何爲一種理由應被非難耶
貪著此等之財、迷著、墮罪、不見過患、不獲出要,而受用者,于此,此一種之理由應被非難。聚落主!此諸欲之享受者,依此叁種之理由應被贊賞,此一種之理由應被非難。
(十)
二六
于此,聚落主!此諸欲之享受者,依法、不用暴力以求財。依法、不用暴力以求財。以使自己安樂、喜悅:[且其]分配、作善業;又對其財不貪著、不迷卻、不墮罪、見過患、獲出要,而受用此,聚落主!此諸欲之享受者,依四種之理由應被贊賞。依如何四種之理由應被贊賞耶
依法、不用暴力以求財,此第一之理由應被贊賞;使自己安樂、喜悅,此第二之理由應被贊賞;[財之]分配、作善業,此第叁理由應被贊賞;對此等之財不貪著、不迷卻、不墮罪、見過患、獲出要,受用于此,此第四種理由應被贊賞。聚落主!此諸欲之享受者1,依此等四種理由應被贊賞。”
注1 以上七~一一節,一七~二一節之十種諸欲之享受者中,唯(一六節二六節)之一人可免
非難。
四
二七
“聚落主!世間有此等叁種艱難生活之苦行者,何等爲叁種耶
(一)
二八
聚落主!艱難生活之苦行者,依于信心從在家出而爲無家之身,言:“我思領得善法,我思現證勝人間法,足以爲聖之特殊知見。”彼以苦虐自己,[但]不能領得善法,不能現證勝人間法,足以爲聖之特殊知見。
(二)
二九
然則,聚落主!此或艱難生活之苦行者,依信心從在家出而爲無家之身,言:“我思領得善法,我思現證勝人間法,足以爲聖特殊之知見。”彼苦虐自己,[但]雖領得善法,而不能現證勝人間法,足以爲聖特殊之知見。
(叁)
叁十
然而聚落主!此或艱難生活之苦行者,依信心從在家出而爲無家之身,言:“我思領得善法,我思現證勝人間法,足以爲聖特殊之知見。”彼以苦虐自己,[而]領得善法,現證勝人間法,足以爲聖特殊之知見。”
(一)
叁一
“于此,聚落主!此艱難生活之苦行者,以苦虐自己,[而且]不得善法,不能現證勝人間法,足以爲聖之知見,聚落主!此艱難生活之苦行者,依叁種理由應被非難。依如何之叁種理由,應被非難耶
以苦虐自己,此第一之理由應被非難;不得善法,此第二理由應被非難;不能現證勝人間法,足以爲聖特殊之知見,此第叁理由應被非難。聚落主!此艱難生活之苦行者,依此叁種之理由應被非難。
(二)
叁二
于此,聚落主!此艱難生活之苦行者,以苦虐自己,[而]領得善法,但不能證勝人間法,足以爲聖特殊知見,聚落主!此艱難生活之苦行者,依二種理由應被非難,依一種理由應被贊賞。依如何二種理由應被非難耶
以苦虐自己,此第一理由應被非難;不能現證勝人間法,足以爲聖特殊之知見,此第二之理由應被非難。依如何一種理由應被賞贊耶
領得善法,此一種之理由應被贊賞。聚落主!此艱難生活之苦行者,依此二種之理由應被非難,依此一種理由應被贊賞。
(叁)
叁叁
于此,聚落主!此艱難生活之苦行者,以苦虐自己,[而]領得善法,現證勝人間法,足以爲聖特殊之知見,聚落主!此艱難生活之苦行者,依一種之理由應被非難,依二種之理由應被贊賞。依如何一種之理由應被非難耶
以苦虐自己,此一種之理由應被非難。依如何二種之理由應被贊賞耶
領得善法,此第一之理由應被贊賞;現證勝人間法,足以爲聖特殊之知見,此爲第二種之理由應被贊賞。聚落主!此艱難生活之苦行者,依此一種之理由應被非難;依此二種之理由應被贊賞。”
叁四
“聚落主!此等之叁是現生者、不老者、即時者。“來看!”此之所示[導人向]于涅槃,而智者各自應得知之[法]。何者爲叁
”
(一)
叁五
凡有貪欲者,由貪欲之因,[人]則懷持毀傷自己之心、懷持毀傷他人之心、懷持毀傷兩者之心。[然]能排除貪欲,[人則]不懷持毀傷自己之心、不懷持毀傷他人之心、不懷持毀傷兩者之心,此是現生者、不老者、即時者。“來看!”此之所示,導[人向]于涅槃,而智者各自應得知之[法]。
(二)
叁六
凡有嗔恚者,由嗔恚之因,懷持毀傷自己之心、懷持毀傷他人之心、懷持毀傷兩者之心。[然]排棄嗔恚,[人則]不懷毀傷自己之心、不懷毀傷他人之心、不懷毀傷兩者之心,此是現生者、不老者、即時者。“來看!”此之所示,導[人向]于涅槃,而智者各自應得知之[法]。
(叁)
叁七
凡有愚癡者,由愚癡之因,人則懷持毀傷自己之心、懷持毀傷他人之心、懷持毀傷兩者之心。[然而]排棄愚癡,[人]則不懷持毀傷自己之心、不懷持毀傷他人之心、不懷持毀傷兩者之心,此是現生者、不老者、即時者。“來看!”此之所示,導[人向]于涅槃,而智者各自應得知之[法]。聚落主!此等之叁種,是現生者、不老者、即時者。“來看!”此之所示,導[人向]于涅槃、而智者各自應得知之[法]。”
叁八
[世尊]如是言已,羅舍聚落主白世尊曰:“殊妙哉!大德!殊妙哉!大德!……請世尊攝受余,願歸依爲1優婆塞。”
注1 [四二]第一經六節參照。
第一叁 波羅牢(可意)
一
一時,世尊住拘利耶一名曰郁多羅之拘利耶人之村落。
二
時,婆多利耶聚落主,來至世尊住處,禮拜世尊,坐于一面。坐于一面之婆多利耶聚落主,白世尊曰:“大德!我曾聞此:“沙門瞿昙知于幻。”大德!“沙門瞿昙知于幻。”如是言之彼人等,大德!彼等言世尊之所說,無以非實誣世尊耶
是隨順說明世尊之法耶
其隨順法者、同法者,亦無陷于非難之地耶
大德!吾等不欲誣謗世尊。”
叁
“聚落主!“沙門瞿昙知于幻。”如是談之彼等人衆,彼等是談余之所談,並無以非實誣謗余,說明隨順余之法,任何隨順說者、同法者,亦無陷于非難之地。”
四
“尊者!雖言“是真實。”然[者],我等對此沙門、婆羅門之言:“沙門瞿昙知于幻,沙門瞿昙是幻士。”不予相信。”“聚落主!如是言:“沙門瞿昙知于幻”者,彼以:“世尊正如是、善逝正如是,”作如是言:“沙門瞿昙是幻士。”然者,聚落主!于此,當向汝反問,依汝適當之所思,且回答。
(一)
五
聚落主!汝對此作如何思惟
聚落主!汝知拘利耶人垂髻之傭夫耶
”“大德!余知拘利耶垂髻之傭夫。”
六
“聚落主!汝對此作如何思惟
拘利耶人垂髻之傭夫,是以何爲其目的耶
”“大德!彼拘利耶人爲防止盜賊,彼拘利耶人爲傳信使。大德!拘利耶人垂髻之傭夫,是以此爲其目的。”
七
“聚落主!汝對此作如何思惟
汝知拘利耶人垂髻之傭夫,彼等是戒德者,或是汙戒者耶
”“大德!余以拘利耶人垂髻之傭夫,是汙戒惡法[之徒]。知凡世間之汙戒惡法[之徒]者,其中即有拘利耶垂髻之傭夫。”
八
“聚落主!“婆多利耶聚落主,知拘利耶人垂髻之傭夫是汙戒惡法[之徒]。[若然],如是言婆多利耶聚落主亦是汙戒惡法[之徒]者。”,彼語是正語耶
”“大德!否,不然。大德!拘利耶垂髻之傭夫與余不同,拘利耶垂髻之傭夫與余 不同法。”
九
“聚落主!汝婆多利耶聚落主,如拘利耶垂髻之傭夫是汙戒惡法[之徒],婆多利耶聚落主,得非是汙戒惡法[之徒]。何故不得[說]:“如來知幻而非爲幻士。”聚落主!余知于幻,[知]于幻之果,亦知其如何履行幻者,身壞命終之後,墮于離去處、惡趣、極墮處、地獄。
(二)
十
聚落主!余知于生命之破壞,[知]于生命破壞之果,亦知其如何履行生命破壞者,身壞命終後,墮于離去處、惡趣、極墮處、地獄。
十一
聚落主!余知于不與取……
十二
聚落主!余知于諸欲邪行……
十叁
聚落主!余知于妄語……
十四
聚落主!余知于兩舌……
十五
聚落主!余知于粗語……
十六
聚落主!余知于绮語……
十七
聚落主!余知于貪欲……
十八
聚落主!余知于嗔恚……
十九
聚落主!余知于邪見……
二十
聚落主!某某沙門、婆羅門有如是談、如是見者:“凡任何人破壞生命者,皆于現生感受苦憂。凡任何人不與取者,皆于現生感受苦憂。凡任何人于諸欲邪行者,皆于現生感受苦憂。凡任何人妄語者,皆于現生感受苦憂。”
(一)
二一
然則,聚落主!于此見有人挂華鬘、著耳環、善沐浴、善化妝、理須發、[對]女子之欲望充滿猶如王者。關于此者,人言曰:“看!此者所作爲何
挂華鬘、著耳環、善沐浴、善化妝、理須發、[對]女子之欲望1充滿猶如王者。”他人答曰 :“看!此者壓伏王者之敵,而斷卻生命,王者歡喜以物賜彼。所以,此人挂華鬘著耳環……猶如王者。”
注1 付女子之欲,有“宛然如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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